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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小记-第7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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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如果用一个字来形容这些观音造像的特点,应该用“媚”字,媚态观音是西藏所独有的,佛教的崇高闪耀在艺术的光芒中。这样就让佛教在西藏永远保持了新鲜的活力,从而避免了刻板与僵化。从这个意义上讲,西藏应该是释迦牟尼佛所向往的人间的最后一块净土。
  住在拉萨的那几天,每天清晨,便有一些藏民用手推车推来190一些工艺品在我们下榻的旅店门口兜售。我从中挑了一尊欢喜佛和一尊媚态观音,如今供奉在我的书房里。每次看到它们,我仿佛回到了西藏,仿佛又站在布达拉宫幽深的回廊上,在宝幢、宝瓶、*与唐卡的簇拥中,愉悦地沐浴在佛的微笑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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鸟与僧
读唐诗,发觉一个奇怪的现象,许多诗篇,都把鸟与僧对举,试举几例:
  贾岛:鸟宿池边树,僧敲月下门。
  姚合:露寒僧出梵,林静鸟巢枝。
  杜荀鹤:沙鸟多翘足,岩僧半露肩。
  陆龟蒙:烟径水涯多好鸟,竹床蒲板但高僧。
  司空曙:讲席旧逢山鸟至,梵经初向竺僧求。
  209隋唐五代,是中国佛教的鼎盛时期,亦是中国特色的佛教——禅宗被广大士人所欣然接受的时代。如此情形,诗人们创作不可能不顾及宗教领域。但诗人们为何偏偏选择鸟而不选择花、雪或别的什么来作为僧的对应物呢?弄清这个问题,不得不把唐代的宗教做一点儿说明。
  僧,作为一种宗教职业,在唐代,已是一支非常庞大的队伍。
  那时候,全民敬佛,与当今中国的全民经商,在其声势上,庶几近之。那时候僧人在老百姓中受到尊重的程度,不亚于今天的经理老板们。不同的是,经理老板们受到尊重,是因为他们有钱。
  而僧人在一千多年前受到尊重,是因为他们都是高蹈之士,手中握有通向极乐世界的通行证。那时候,想去天国的人,就像今天那些想得到美国绿卡的人一样多。对于持有这种发卡权利的人,210他们怎能不顶礼膜拜。
  这样就决定了僧人的身份。
  可以说,佛教成了唐代中国的国教。皇帝老儿崇尚佛教,是想把佛教势力网罗到政治权势之下,成为稳定统治的一种手段。
  在这种情况下,出家当和尚,自然也就成了一种沽名钓誉的手段。
  那时的确有不少所谓的“名僧”,并不把隐居山林、礼佛诵经看成是分内事。他们更热衷于结交权贵,出入雕梁画栋,把违悖佛理的权名交易看成是赏心乐事。
  佛的产生,是以否定世俗生活作为前提。僧人作为抗拒诱惑的职业,必定应该弃闹市而进山林,从纷扰逃向孤独。这一点,正好吻合了力图保持自己独立人格而不肯趋炎附势的这一部分文人的心境。他们羡慕山林中的僧所占据的自在无为的生命空间,在这个空间里,可以自由地开掘人类伟大神秘的生存意识。诗人们把这种自在生存的渴望诉诸情感,于是,真正的僧(而非沽名钓誉的伪僧)就成了他们歌咏的对象。
  至于把鸟作为僧的对应物,我猜度是这样的原因:
  在文人的眼中,鸟是最自由的。它可以随心所欲地支配自己。
  何时歌唱,何时敛翅于一棵树上,都不必看别人的眼色做事。大概芸芸众生中,只有僧在这一点上与鸟相似。
  其次,僧居山林,鸟亦居山林。僧是山林的迁居者,而鸟却是山林的土著。与鸟为邻的人,必定是闭门避俗的世外高人。空山不见人,唯闻鸟语响。可见,鸟的天空是在人迹罕至的空山。
  211那地方没有声色犬马,没有朱梁画栋,没有喧嚣市声。没有巧笑倩兮,美目盼兮的*。住在那儿修行的僧人,他的邻居只有两个:一个是鸟,一个是孤独。
  明白了这个道理,我们就能理解为什么唐代诗人要把鸟与僧对举了。鸟与僧,实乃是红尘外的一对朋友。
  

周庄的迷楼
昨日游了一趟周庄。
  听说周庄的名字,是几年前的事。美国的著名企业家阿曼德·哈默花巨款买下一幅中国旅美画家陈逸飞的油画《双桥》,访华时把它作为礼物送给*。这双桥的所在地便是周庄,这件事在当时很是轰动,周庄于是就遐迩闻名了。
  周庄是江苏省昆山市的一个具有九百多年历史的水乡古镇,处于澄湖、白蚬湖、淀山湖和南湖的怀抱之中。四面环水,咫尺往来,皆须舟楫。小桥、流水、人家,三者重重叠叠,错落有致,故赢得了“江南第一水乡”的美称。
  周庄既擅江南水乡建筑之美,那门院里头随便的一块砖、一片瓦,捡拾起来,都是明清的故事;周庄又蕴含着风物之胜,佛有全福讲寺;道有涵虚古观,富贵可见沈宅,酒肆则数迷楼。
  229也许是“斯文同骨肉”的缘故,游罢周庄,给我印象最深的,则是那一座小小的迷楼了。
  迷楼地处贞丰桥畔,是一座二层的木制小楼,光绪末年,镇江人李德夫迁徙周庄,便在这座小楼上开起了一爿酒店。李德夫中年得女,到了二十世纪的二十年代,女儿阿金已如出水芙蓉,光彩照人了。老夫妻让她当垆劝酒,生意越发红火。这酒店原名德记,由于阿金的出现,便被人称作迷楼,取的是“酒不醉人人自醉,风景宜人亦迷人”的意思。
  一九二○年十二月,南社的创始人,大诗人柳亚子邀约他的好友陈去病,一同去游览周庄,两人童年均在周庄读过书,在周庄既有亲戚,也有一帮志同道合的诗友。来的当天,诗友们便假座迷楼,为柳、陈二人接风洗尘。儒雅*的柳亚子,浸淫于周庄秀丽的风光之中,置身在贞丰桥的这座木楼上,与新朋旧友一起,面对着“美目盼兮,巧笑倩兮”的阿金,禁不住开怀痛饮,即席挥毫,题壁两首:
  230小楼轰饮夜传杯,是我今生第一回。
  挟策贾生成底事,当垆卓女始奇才。
  杀机已觉龙蛇动,危幕宁烦燕雀猜。
  青眼高歌二三子,酒肠芒角漫扪来。
  红愁绿怨女经天,蜡泪成堆烬篆烟。
  白堕惯邀千日醉,黄金散尽五铢钱。
  疏狂名士凌云气,窈窕佳人劝酒缘。
  输于长陵老孙子,江南羞见李娘妍。
  两首诗既有豪气,亦有柔情,豪气因国事而生发,颇有几分自负;柔情则因“李娘”而牵动,我们的疏狂名士,真正动了怜香惜玉之心。
  在座的旧友,都是南社的诗人,都是一样的狂态,一样的醉意。柳诗既出,各个即和。先成的,当然还是陈去病:
  笑斟绿蚁荐琼杯,斗阁春融气骤回。
  剑态箫心皆入抱,酒龙诗虎本奇才。
  江湖跌宕新成例,梦寐荒唐莫浪猜。
  归去自教清睡稳,罗浮仙侣几曾来。
  流水寒鸦日暮天,香温茶熟炷炉烟。
  孟公投辖凭豪饮,阮籍狂吟尽值钱。
  231题上酒家还自惜,调来雅谑亦前缘。
  东江此夕成高会,留与吴娃一笑妍。
  陈去病的诗,较柳诗温厚,诗中提到“雅谑”与“荒唐”,足见当时柳亚子与阿金闹酒的气氛。
  席间诸士,费公直、徐弘士、陈莪人等,莫不都才情两旺,和出的诗,大可一读,因篇幅有限,未可尽录。此日之后,他们再集,三集,四集迷楼,一班骚客,迭吟递唱达五十多首。事后,柳亚子又吩咐其弟柳率初将其诗抄录寄给叶楚伦、胡剑芒等南社同仁索和,共收得一百四十余首。一九二一年,这部名为《迷楼集》
  的唱和集,由中华书局刻印出版,成为当时中国诗坛的一大雅事。
  二十世纪三十年代之前的中国文人,都有很浓的士大夫气。他们中的诗人,因为有李白、苏东坡这样的楷模,其行为更像名士。
  所谓名士,就是*不羁的一群。“去留肝胆两昆仑”者有之,“拔剑四顾何茫茫”者有之,“细雨骑驴出剑门”者有之,“十年一觉扬州梦”者亦有之。我们不能用世俗的道德观来衡量名士们的行为,指责他们的做派何为对,何为不对;何为高雅,何为卑贱。
  柳亚子曾请友人为他刻了一枚闲章“李(列)宁门下走狗”可见其革命的决心。可是这并不妨碍他爱美之心的存在。那时的陈去病,已经是孙中山的秘书,这显赫的身份,也没有成为一道枷锁,使他不能逢场作戏。诗是美的别称,诗人的使命就是追求完美。大至社会制度,小至一把折扇,都务必使其完美。在那军阀232混战,民不聊生的年代,南社的诗人们因为迷楼的雅集,当然也为了豆蔻年华的漂亮阿金,而出了一本《迷楼集》,这似乎与那个年代的大气氛极不协调。不通人情的道学们,大可把他们鞭挞一番。但是,我认为这正是柳亚子、陈去病这些南社诗人的可爱之处。共赴国难时,不惜此头;怜香惜玉时,不吝此情,有血性的诗人君子,正该如此。
  迷楼太小,游客太多。想在楼上多站一会儿的我,被挤得歪歪斜斜的。七十多年前的那一次雅聚,在这楼上也没有留下任何的痕迹了。我观察了一下,匆匆的游客们没有几个留心挂在墙上的诗。其实,这是很自然的事,诗,永远是爱美者的特权。
  从周庄回到上海我下榻的旅馆,兴犹未尽,把柳亚子的诗吟诵了两遍,依他的原韵,也和了两首:
  逢春痛饮莫停杯,快意人生有几回。
  才子*偏傲物,文章救世更恃才。
  周庄溯旧篷帆远,南社迷踪*猜。
  剑胆琴心都误尽,只留清梦逐人来。
  还寒乍暖鹧鸪天,欲煮浓茶趁暮烟。
  豪气纵裁千尺雪,人情不值一厘钱。
  前朝名士空文债,此日儒商剩酒缘。
  知己漫怜红袖冷,梅花开过杏花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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