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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怜盗贼自传-第11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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偶想写这个很久了……话说,就算是单细胞生物的肠子挤出来也会死吧!或者下次考虑用史莱姆做主角比较好?

至少任何体位都米问题。

顺便一说,偶写这个没有其他意思,只是想告诉大家:

BL是不对的。

另外,敢写出上面那句话来的我是多么的无耻。

 序言

本人是一个小偷;一个相当厉害的小偷。不信的话;你可以去问一问当今大陆排名第一的赏金猎人奥格。亚当斯。

我曾经十分成功的偷光了这个家伙的一切东西;包括他的内裤。虽然那时的他并不有名;但那时我也才十岁而已。是个还会尿床~~不;伟大的我怎么可能十岁还尿~~~不提也罢;重点是我成功了。唯一的遗憾是:奥格最终还是找到了我。记住;是找到而非抓到;这两者是有十分大差别的;而且我之所以被找到;纯粹是因为偷的东西过多;以至于我被压在下面动不了了而已。

‘小子;这次我放过你。因为现在的你一钱不值。不过在将来;你一定会变成一大笔赏金的。你一定可以成为世界上最有名的大盗。那时;你将是我的猎物。‘

他说完这番话后;就抱起被我偷走的东西;在满街少女的尖叫声中消失了。不知各位还记得吗?他当时可是被我偷得连一条裤衩都没有了。所以我永远记得他的屁股在阳光下是如此的耀眼;他消失的速度是如此的快;以至于成了我以后很长一段时间想要超越的唯一目标。

但我一直忘记告诉奥格;我有一个天生无法克服的弱点。这个弱点简直是致命的。因此我不仅不可能成为天下第一大盗;甚至连升级为听起来比小偷要威风得多的盗贼的机会都没有。

我离不开这个该死的小城;我想我大概只能当一辈子的小偷吧!

前传  序章 依然由小偷开始

这个东东其实和盗贼没有什么关系。顶多只能算发生在同一个空间,相互之间有点联系的故事,就和《V的进行时》(起点首发)一样。不过既然有人说V是盗贼的外传,应该并到盗贼里。那么这个就是名副其实的前传——的确是前传,发生在盗贼的一千年前——而且我也未必会想填坑,就像V一样,所以还是暂时丢在这里好了。
其实是V还没有写满3万字,就和起点的管理员骗了妖异记事的位置,不好意思再开新书了。》_……盗贼。

这小鬼一看就知道是一个在玩勇者游戏的贵族小孩,大肥羊一只,放过的话实在对不起自己。

所有的盗贼在打量完少年后都如此想到。

可是,有一个人先一步来到了已经被认定为肥羊的少年面前:“对不起,先生,这已经是本店最好的酒了。可能刚开始的口感不太好,但,喝下去以后仔细回味的话,您一定会迷上它的。”

胡说八道,这种劣酒,以眼前这个娇贵小少爷的体质,只可能马上醉过去吧!

所有‘关注’着这边的盗贼在看清对方的女招待打扮后不由松了口气……因为不用担心猎物被抢走……然后暗笑起来。不过,放倒的肥羊绝对更容易入手,也没有人对女招待的话有什么疑义,反而在无聊之下打量起那个女孩来。

那是一个没有什么可看性的女孩子,满脸的雀斑不说,五官也显得太过于平凡,连清凉的超短裙下的腿也显得有些臃肿,但正是因为这些的不起眼,更令男人们的视线集中在了少女比普通女孩子要大上不只一圈的胸脯上面。就某方面来说,那两颗‘圆球’再丰满那么一点点,就已经不能算是优点了,尤其是长在少女看起来比普通女孩子又要细上那么一圈的腰肢上面。

不过,既然没有大到超出范围,再加上招待装的低领设计,大多数男人还是愿意用眼睛吃这个冰激淋的,当她的胸部伴随着少女的动作抖动起来的时候,周围甚至响起了口哨声。

不过,也许是因为工作的原因,少女明显习惯了这种调戏,依然微笑着弯下腰,帮少年把酒杯斟满。而实际上,少年的心思早就不在什么酒的味道上,而是和周围其他人一样,转移到了少女的胸前汹涌的波涛上。当然,由于是‘头等席’的关系,‘视野’自然比其他人要来得好,尤其是少女低腰倒酒这个动作,雪白的胸脯由于手臂的挤压,使原来就很可观的沟壑变成了深谷,几乎要摆脱薄薄衣襟的束缚弹跳出来。

是时,少年几乎忘记了遮掩他无礼的目光,眼珠几乎斗在了一起,好在他的鼻粘膜足够的结实,并没有红色的不明液体喷洒出来。

但,谁都没有注意到,正在把劣酒夸成世界上难得一见的稀世珍味的女招待的半长统紧身丝袜中伸出了一只手臂,虽然是木头做的,但确确实实是一只手臂,而且正如同所有的三只手一样,它探向了少年的腰间。

正如一开始所说,少年是标准的勇者打扮,因此他的腰间也有所有勇者都会携带的置物小袋。只不过,要比其他人要‘胖’不只那么一点点。

当然,肥胖的钱袋是很难逃脱灵巧的手的,眼看着钱袋的系绳就要松开,一个尖锐的女声响了起来:

“莉丝,你又混在我们店里准备做什么?”

“哼!”

少女轻哼道,第三只‘手’立刻变化成了尖锐的刀片,飞快的割断了维系在少年腰间的绳索后,少女抓住钱包,一把塞在胸口,向着酒店的门的方向跑去,只留下还没有反应过来的少年。

虽然被偷窃者没有反应过来,但并不意味着酒店里的其他客人都是他这样的菜鸟,在真正的女招待的尖叫声中,几个被抢走猎物的盗贼和正义感过剩的勇者已经向少女追了过去。其实要抓住那女招待打扮的女贼也并不困难,她的能力在她的同职业者眼中顶多只能算中下,速度快一些的剑客都可以抓住她。

可所有的小偷都不会希望就这么被抓住,尤其是手中还拎着脏物的时候,只见少女一脚踢翻了离她最近的那张桌子,企图再争取一些逃脱的时间。

不料,这个举动却激怒了在那里喝酒的野蛮人,那大个子绝对不是什么怜香惜玉的主,拔出背后的大斧就向已经逃到门口的少女挥去。

变化也在这个时候产生,按照一般剧情发展,如果这个少女是一个国色天香的大美女的话,通常是本故事的主角勇敢的站出来英雄救美的时刻。可惜,少女并不美丽,所以替她挡下那沉重的斧头的是……

门板!?

是的,酒馆的门在少女踩上门坎的那一刻起,仿佛有了自我意识一般,在老板心痛的眼神中大无畏的迎上了野蛮人的斧头,并在下一刻很成功的变成了炉灶里最好的燃料来源。然后,酒馆的老板几近绝望的看着少女在门口冲所有向她跑扑过来的人们微微一笑,一边清脆的打了个响指,巨大的横木撞破了她身边的墙壁,准确的击向了倒霉的追捕者们,并伴随着年过半百的老板带着哭腔的尖叫:

“莉丝,我到底和你有什么仇,你要这么做?”

“本来没有,所以我也打算在外面解决问题的,但谁叫你那个公鸭嗓子的笨蛋女儿乱叫的呢?是以,我只好在这里处理完毕了。”

少女用向客人劝酒般的甜甜口气回答后,横飞的木桩,飞蝗一般的箭只纷纷以各种暴力或非暴力的手段飞了进来,而所有的入口则不知道什么时候被奇怪的落石封死,于是酒店老板在这个月第五次因为心肌梗塞昏死了过去。

酒店自然进入了全面混乱状态。

而只有胸部具有可看性的滋事者则带着三步一雀跃的脚步走在回家的路上,还哼唱着“我是可爱合格仁慈的怪盗,啦啦啦”这样歌词古怪的歌曲。一边心满意足的从胸口掏出自己的战利品,但下一瞬间,她的脚步却因为这个对她来说再正常不过的动作缓慢了下来,偷来的钱袋更是依照引力定律掉在地上,如果月色再亮一些,还可以看见少女苍白的脸色。

“怎么可能?”只见少女古怪的低语着在自己胸口摸着,然后发出了比鬼魂还要可怕的刺耳尖叫:

“不……………………!!”

以上,不过是这个故事的开始,而这个少女并不是故事的主角。

前传  序章二 贤者与小偷

“多么清爽的早晨,我有预感,今天就是命运之日!”
纤细柔滑的手轻握着银勺在宛如红宝石一般的红茶中画了个圈,有着几乎与清晨阳光融为一体的金红色发色的绝色美人轻轻叹息着,向桌子另外一边半死不活的生物凝眸微笑道:

“看见了如此美丽的朝霞,姐姐你一定也觉得感觉很好吧?多试着早起几次如何?”

“呼嗯!”

发出类似于同意或者打呼的声音,带着两巨大熊猫眼,被美少女称为‘姐姐’的生物艰难的露出了埋没在铁锈般颜色的头发中,满是雀斑的脸,赫然是昨晚搅乱酒店的女贼。她痛苦的望了眼自己的妹妹,直直的把脑袋砸在桌子上,发出‘咚’的巨大声响,光听声音就知道很痛,女孩却像感受不到这痛楚一般,再次进入了灵魂出窍状态。

这个样子,即使傻瓜也知道,这个女孩不是早起,而是根本一夜未睡。

见到姐姐这个样子,美少女皱了皱眉头,她当然知道自己姐姐晚上出去都做些什么,但却不好阻止,甚至,镇上的人之所以对这偷术不佳却到处破坏的女贼留手,多半是因为这位美少女,以及其响彻整个大陆的名誉。

难得的,这种名声并不是由于其美丽的容颜所带来的,虽然她的绝色也受到世人的肯定,但人们更为传诵的是她用她的能力所获得的……青色圣者的继承人,大陆上七位禁咒法师中最为年轻者,世界上唯一一个拥有大贤者称号的女性,瓦夏·优·德尼亚。

最近,这一连串的称号后面还要加上两个关键词:救世神器的感应者,背负世界命运的女孩。

自然,在没有辉煌历史或者什么名胜古迹的小镇,即使不看在对方是贤者,也要看在因仰慕贤者而来的人们带来的旅游收益上面(活动景点?),镇民们加以膜拜都来不及,更何况是原谅一个‘小小的’小偷,只要没有现场抓住,即使知道是某长着雀斑的可恶女子的行为,看在贤者大人的面子上,都会予以不知道处理,这已成为了小镇的规矩之一。

而猜测这姐妹两个是否真的具有血缘关系,也已经成了所有人茶余饭后的重要话题。

但无论其他人怎么想,这两个女孩的确是一个母亲所生。不过即使是当事人自己也抱有怀疑成分就是了,尤其是‘恶名昭彰’的小偷莉丝·肖·德尼亚本人。

和天资聪慧认真努力的妹妹不同,莉丝可谓是天生的懒虫,属于绝对的‘可以坐着决不站着,可以躺着决不坐着’的类型,事实上,即使必须站着,这位小姐也会就近找一物体靠上去,总之可以节省一点自己的体力是一点。

而至从唯一可以管制这只懒虫的青圣者,也就是莉丝和瓦夏的母亲去世以后,女孩的生活进入了她一生中最颓废的时期:她竟然整整三个月没有离开自己的床一步,基本上是饿醒了就吃点东西,吃饱了继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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