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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禧年三部曲-第53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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莎兰德这辈子都深爱着解题与猜谜。九岁那年,母亲送给她一个魔术方块。她的能力受到考验,但受挫的时间几乎不到四十分钟,她便理解其中的运作模式。从此以后,解魔术方块对她来说再也不是难题。她也从未错过每天报纸上的智力测验--给你五个怪异的图形,你得解出第六个图形为何。她总能一眼便看出答案。

上小学后,学了加减法,乘除与几何则是自然的延伸。她能够加总餐厅的帐单、开立发票,还能依发射的角度与速度计算出炮弹的轨道。很简单。但在读到《大众科学》里那篇文章之前,她从不曾对数学感兴趣,甚至没想过乘法表也是数学。那只是某天她在学校里只花一个下午就背出来的东西,却始终不明白为何老师要一再地叨念一整年。

后来很突然地,她感觉到在这些理论与公式背后,必定存在着不可改变的逻辑,这个念头引领她来到大学书店的数学区。但一直到开始读《数学次元》,她眼前才展开一个全新的世界。数学其实就是一个有着无数变化的逻辑谜题--是可以解答的谜。其要领并不在於解答算数问题--五乘以五永远都是二十五--而是在於了解各种规则的组合,进而能够解答任何一个数学问题。

严格说来,《数学次元》并非教科书,而是一本厚达一千两百页、讲述数学历史的大部头书籍,内容从古希腊时期一直延伸到近代人为了了解球面天文学所作的努力。它被视为数学“圣经”,就如同丢番图①的《算术》在治学严谨的数学家眼中的崇高地位(不论过去或现在)。当她在格兰安西海滩饭店的露台上首次翻开《数学次元》时,便被诱入一个数字的魔法世界。写这本书的作者很懂得利用一些奇闻逸事与惊人的问题寓教於乐。从阿基米德到今日加州喷射推进实验室的数学,她都能理解,并吸收了他们解题的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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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丢番图(Diophantus,约246-330),希腊数学家,因为引用符号来代表数,所以被世人称为代数之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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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达哥拉斯於公元前五世纪整理出的公式(x2+y2=z2),让她顿悟了。在那一刻,莎兰德才了解到自己在中学时期某堂课--这是她所上过极少数的课程之一--背下来的内容意义为何。在直角三角形中,两条直角边的平方和等於斜边的平方。此外,欧几里得於公元前三百年左右的发现也令她十分着迷:完全数恒等於两数相乘,其中一数为二的次方数,另一数为二的下一个次方数减一的差。这比毕达哥拉斯的公式更精密,她可以看到无穷的组合。

6=21x (22-1)

28=22x (23-1)

496=24x (25-1)

8;128=26x (27-1)

她可以无止境地推算下去,而且找不到任何能推翻这个法则的数字。这种逻辑正好投合莎兰德对於“绝对”的感觉。她继续研读阿基米德、牛顿、马丁·加德纳能等十多位一流数学家的理论,完全沉醉於纯粹的愉悦中。

接着来到探讨皮埃尔·德·费马的章节,他所提出的数学谜题“费马最后定理”让她震惊了七星期。但这点时间不算什么,因为将近四百年来数学家们都被费马逼疯了,一直到一九九三年才终于有个名叫安德鲁·怀尔斯的英国人成功解开谜底。

费马定理是个有趣、简单的课题。

皮埃尔·德·费马,一六○一年出生於法国西南部的博蒙·德洛马涅。他甚至称不上数学家,而只是个热爱数学并将它当成嗜好的公务员,但却是公认有史以来最杰出的自学数学家之一。他和莎兰德一样,很喜欢解各种难题与谜题。而最令他感到有趣的则是设计问题却不提供解答,让其他数学家伤脑筋。哲学家笛卡儿给费马取了许多难听的绰号,而他的英国同僚约翰·华里斯则称他“那个该死的法国人”。

一六二一年,出版了丢番图《算术》的拉丁文译本,里面完整编辑了毕达哥拉斯、欧几里得与其他古代数学家所提出的数论。费马便是在研究毕达哥拉斯的公式时,忽然灵光乍现发明了这个不朽的问题。他将毕达哥拉斯的方程式稍作变化,将(x2+y2=z2)式中的平方改为立方(x3+y3=z3)。

问题是新的方程式似乎没有任何整数的答案。因此费马只是在理论上动了点手脚,却将一个具有无数完美解答的公式变成一条毫无出路的死胡同。他的定理正是如此--费马声称在无限的数字宇宙中,没有任何一个整数的立方可以等於两个整数的立方和,而且只要数字的次方数大於二--也就是除了毕氏方程式之外,皆可适用。

其他数学家很快便同意这个说法。经过测试与错误,他们可以自己证明找不到任何数字得以推翻费马定理。只不过问题在於即使计算到世界末日,他们也永远无法检验完所有存在的数字--数字毕竟是无限的--因此数学家们并不能百分之百确定下一个数字也不能推翻费马的定理。在数学领域中,任何主张都必须以数学方式证明,以有效而精确的公式表达。数学家站上讲台后,必须能够说出:“结果是如此,因为……”

费马出於习惯,对同僚们提出了惹人厌的考验。这位天才在他《算术》那本书的书页空白处写下问题,并以几行字作结:“Cuius rei demonstrationem mirabilem sane detexi hanc marginis exiguitas non caperet”这几行字在数学史上永垂不朽:“对此命题我有非常精辟的证明法,但空白处太小写不下。”

假如他的用意是为了将同侪逼疯,那么他成功了。自一六三七年以后,几乎每个有自尊心的数学家都会花时间,有时是花大量时间,试图找出费马的证明。一代代的思想家都未能破解,直到最后怀尔斯终于提出众所期盼的证明。在此之前,他已经苦思这个谜二十五年,最后十年更是投注了几乎所有时间。

莎兰德感到茫然。

她其实对答案并不感兴趣,重点在於解答过程。若有人将谜题摆在她面前,她就解题。在她了解推理原则之前,解开数字之谜需要花很长时间,但总能在翻看答案前作出正确解答。

所以她读到费马定理时,便拿出纸来开始涂写数字。但找不到证明法。

她不屑於看解答,因此跳过了提供怀尔斯解答法的章节,继续将《数学次元》看完,也确信书中提出的其他问题对她而言并无超高难度。接下来她日复一日地重新研究费马的谜题,心情也日益急躁,很好奇费马的“精辟证明”到底是什么。她从一条死巷走到另一条。

三十二号房的男人起身走向出口时,她抬头看了一下。他在那儿坐了两小时又十分钟。

艾拉将杯子放在吧台上。她早已察觉那种插着可笑阳伞的粉红色蹩脚饮料,不合莎兰德的口味。她总是点同样的饮料--兰姆可乐。平常她点的无非是拿铁、兰姆可乐,或是加勒比啤酒,只有一晚例外,那天她有点奇怪,喝得烂醉,艾拉只得叫服务生搀她回房。她照例坐在吧台的最右端,打开一本书,里头看上去充满密密麻麻的数字,在艾拉看来,她这种年纪的女孩会选读这种书真是有趣。

她也注意到莎兰德似乎一点也不想被人搭讪。极少数几个落单男子曾献过殷勤,却都遭到和善但坚定的拒绝,其中有一次还不是非常和善。遭到无礼打发的男人叫克利斯·麦凯伦,是当地一名流氓,很可能会对人大打出手。因此当他烦了莎兰德一整晚,最后不小心绊一跤跌进泳池时,艾拉也不太为他操心。值得赞赏的是,麦凯伦并未记恨。第二天晚上他又来了,非常清醒,并说想请莎兰德喝一杯啤酒,她略一犹豫后接受了。从那时起,每当他们在酒吧相遇,彼此总会礼貌地打招呼。

“一切都好吗?”

莎兰德点点头,端起杯子。

“玛蒂达有什么消息吗?”

“还在往我们这边来,这个周末可能会很惨。”

“什么时候会知道?”

“老实说,得等她过境后才会知道。她可能朝格林纳达直扑而来,却在最后一刻转向北方。”

这时她们听到一阵笑声,稍嫌大声了点,转头一看原来是三十二号房的女子,她丈夫显然说了什么有趣的话。

“他们是谁?”

“Dr福布斯吗?他们是从德克萨斯州奥斯丁来的美国人。”艾拉说到“美国人”时,口气有点嫌恶。

“看得出来他们是美国人,不过他们来这里做什么?他是医生?”

“不,不是医生,是博士。他是为了圣玛利亚基金会来的。”

“那是什么?”

“他们为有天赋的儿童提供教育资助。他是个德高望重的人,正在和教育部商讨一个企划案,打算在圣乔治创立一所高中。”

“这个德高望重的人会打老婆。”莎兰德说。

艾拉瞄了莎兰德一眼,走到吧台另一头为几个当地顾客倒酒。

莎兰德待了十分钟,一直埋首於《数学次元》中。她早在进入发育期之前便知道自己有过目不忘的本事,也因此和同学们迥然不同。这点她从未向任何人透露--除了一时脆弱向布隆维斯特吐露之外。《数学次元》的内容她已经记得滚瓜烂熟,之所以抱着书到处跑,主要是因为它象徵着与费马的实质连结,此书彷佛成了某种护身符。

但今晚她却无法集中精神在费马或他的定理上,脑海中只看见福布斯博士在卡里内吉呆坐不动,凝望着远方海面的某一点。

她知道事情不太对劲,至於为什么知道,她也说不上来。

最后她合上书本,回到房间,打开笔记本电脑。上网不需要花脑筋。饭店没有宽频,不过她有内建的数据机,可以连接上她的松下手机,之后便能收发电子邮件。她打了一个信息给〈Plague_xyz_666@hotmail。〉:

这里没宽频。需要关于圣玛利亚基金会某个福布斯博士与他妻子的资料,住在得州奥斯丁。只要有人找到资料,给五百美金。黄蜂

她附上自己的PGP公钥,并以“瘟疫”的PGP钥匙加密后传送出去。她看看时钟,七点半刚过。

她关闭电脑、锁上房门后,沿着海滩走了四百码,经过通往圣乔治的道路,来到“椰子”后面一间简陋小屋前,敲了敞门。乔治·布兰现年十六岁,是个学生,志愿是要当律师或医师,又或者是太空人。他和莎兰德一样乾瘦,只比她高一点。

莎兰德是在搬到格兰安西的第二天,在海滩上认识他的。当时她坐在几棵棕桐树下,看一群孩童在水边踢足球。正当她沉迷於《数学次元》时,这个男孩来到离她几码外的沙地上坐下,显然没有注意到她在那里。她静静地观察他--一个瘦削的黑人男孩,穿着凉鞋、黑色牛仔裤和白衬衫。

他也打开一本书,埋首其中。他和莎兰德一样,看的是数学书籍《基本概要-4》,并开始在一本练习簿中涂写起来。五分钟后,莎兰德轻咳一声,他吓得跳起来,连忙为自己打扰对方而道歉,就在他转身离去前,莎兰德开口问他是否正在演算复杂的公式。

是代数。不到一分钟,她便指出他计算当中的一个错误。半小时后,他们一块完成了他的作业。一小时后,就把他教科书的下一章全部看完,她还像家教老师一样向他解释算术运算背后的要诀。他看着她,眼神中充满敬畏。过了两小时,他说出母亲住在多伦多,父亲住在岛上另一头的格林维尔,而他自己则住在海滩过去一点的一间小屋。他在家里排行老么,上面有三个姐姐。

莎兰德发现有他作伴异常轻松,这种情形十分罕见。她几乎不曾为了闲聊而与陌生人攀谈,不是因为害羞,而是因为对她而言,谈话有一种简单的功能:药房要怎么去?或是房间住一晚多少钱?谈话还有一种职业的功能。还在米尔顿安保公司替德拉根·阿曼斯基担任调查员时,若非为了探查真相,她从不想多说话。

另一方面,她不喜欢谈论私事,因为到最后总会演变成打探她视为隐私的领域。你几岁?--你猜。你喜欢小甜甜布兰妮吗?--谁?你觉得卡尔·拉森①的画怎么样?--我从来没想过。你是同性恋吗?--滚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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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卡尔·拉森(Carl Larsson,1853-1919),瑞典画家和室内设计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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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男孩有点笨拙又害羞,但很有礼貌,他试着想让谈话内容有深度,却无意与她竞争或刺探她的生活。他似乎和她一样,很孤单。对於格兰安西海滩上降临了一位数学女神,他好像毫无疑惑地便接受了,也很高兴她愿意和自己作伴。太阳沉下地平线后,他们起身,一同走向她下榻的饭店,他指了指自己那间简陋的学生宿舍,并怯怯地问能不能请她来喝杯茶。

小屋里有一张胡乱拼凑成的桌子、两张椅子、一张床和一个木头衣橱。屋内只有一盏桌灯照明,电线连到“椰子”。另外有个简单的炉子。他请她吃用塑胶盘盛的米饭配蔬菜,甚至大胆地请她抽当地的禁烟,她也接受了。

莎兰德实在无法不注意到,她的存在让他过於震撼以至於不知该如何对待她。她一时心血来潮,决定让他来引诱她,不料过程却变得拐弯抹角、拖拖拉拉,他当然明白女方的暗示,却不知道如何反应。最后她终于失去耐性,粗鲁地将他推倒在床上,脱去自己的衬衫和牛仔裤。

这是她在义大利动手术后,第一次在别人面前赤裸身体。离开诊所时,她感到恐慌,过了好长一段时间才相信没有人在盯着她看。通常,她根本不管别人怎么看她,至於现在为什么觉得紧张,她也不去多想。

对於她的全新自我而言,年轻的布兰可以说是最佳的开始。最后(经过几番鼓励),他好不容易解开她的胸罩,接着立刻关灯之后才开始脱自己的衣服。莎兰德看得出来他害臊,随即又将灯打开。当他开始笨手笨脚地摸她时,她很仔细地观察他的反应。过了好些时候,见他确实以为这胸部是真的,她才放松心情。但话说回来,他不太可能有太多比较的机会。

莎兰德事先并未计划在格林纳达找一个青少年情夫,这只是一时冲动,当天深夜离开时,她也没想到自己会再回来。但第二天他们在海滩上相遇,她发现有这个笨拙的男孩陪伴挺舒服的。她在格林纳达住了七个星期,布兰成为她生活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白天他们不会碰面,但日落前会在海滩上共度几个小时,晚上则在他的小屋里独处。

她发现他们两人走在一起,看上去就像两个青少年。甜蜜的十六岁。

男孩显然觉得生活变得有趣得多,因为遇见一个会教他数学与情慾的女人。

他打开门,露出欢喜的笑容。

“你想要有人作伴吗?”她问道。

凌晨两点刚过,莎兰德离开了小屋。她觉得身体里面暖洋洋的,因此没有走上回礁岛群饭店的路,而是沿着海滩散步。她一个人走在黑暗中,知道布兰就在身后一百码处。

他总会这么做。她从未在他那里待上一整夜,而他则经常坚称女人家不应该独自走夜路回饭店,并坚持自己有义务陪她回去,尤其她又经常待到很晚。莎兰德会静静听着他的反对,然后以一句坚定的“不用”结束谈话。我想去哪里就去哪里,想什么时候去就什么时候去。不用,我不需要人护送。第一次发现他跟在自己身后时,她确实很生气。但现在却觉得他想保护她的心意很体贴,因此便假装不知道他在后面,也不知道他一见她走进饭店大门就会掉头回去。

她好奇地想:如果她遭受攻击,他会怎么做?

她会使用放在背包外侧口袋的铁锤,这是先前在麦金泰五金电器行买的。有一把好的铁锤,应该就能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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