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飘渺进化-第133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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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愣住,他怎么知道的?难不成他是草原人?不由点了点头。

这个人突然哭了,向我说了一长串听不懂的话,见我听不懂,又改说汉语,却流利了许多,舌头也不总弯着了。

他果然是草原人,是草原上克烈部的人,好久没有看到牛胃包囊了,这是草原人的特产,见物思亲,太想回家了,可是没有钱赎身,更没有回家的盘缠,家在草原上,可草原在哪里也不知道,应该是在东北的方向吧?

我点头,居然在中原内地见到一个蒙古人,就把牛胃给了他,然后又掏出一锭银子递过去,叫他拿着这五十两银子赎身回家,见那人急忙推辞,便硬塞进那人怀里,并把自己所知道的草原情况告诉了他。那人听得很仔细,很是感激和兴奋。

在这里,别人看不起他的出身(最低级的草原奴隶),不愿意和他在一起,只有我不仅和他说话,向他笑,还给讲了家乡的情况,更给了家乡特产和这么多的银子!那人跟我说,他被金国抓住后就被卖到了这里,一直待在马场里,有一套训马的手法,无论多难驯服的马,只要训一两次,就绝对听话了,屡试不爽,想教给我。

驯服马匹?我不用,可是我的手下们应该用的上,也避免了每次都要我上,正好省了清闲。我很高兴,刚一点头,那人立即站起来说养马的诀窍和经验,更是手把手地教着我,位置和次序,力量和手法,很是急切而认真的样子,却原来是给马按摩。

这个人在马场里没有什么事情可做,整天只让他照顾马匹,平常的时候,就回忆以前的日子,想着他的信仰。他们克烈部信仰基督教,讲究平等,都是上帝的子民,他就琢磨着,人和动物都是上帝创造出来的,那就是说马和人也是平等的。他很信这些。

想到以前在草原的时候,虽然也拿马匹当作自己朋友,但终究不拿马匹当人,这时没有人愿意理他,只有马理他,便琢磨着以前看到的、听到的一些驯马、养马的做法,探索着,终于给他琢磨出来一套方法,只要把马匹圈在一处,不让它乱跑就行了,绝对可以在半个时辰之内叫烈马投降,变成对你百依百顺的好朋友,还不伤马。

我倍觉有趣,跟那人认真地学着,由于时刻询问马匹自己的感受,学得很快,一直到天已经蒙蒙亮,我兴致勃勃地找了好几匹马练习,实验着,马匹们感觉到十分舒服,且一看就和以前不一样了,不仅精神了,和人也亲近了,尤其是当竖着手掌轻抚马的鼻梁和脸颊的时候,更是如此,那些马居然还用舌头舔我! 

这些马一直跟在我身边,拿马头蹭我,留恋地跟着我,我走到哪里,他们就跟到哪里,无论公母都是如此。说话嘶鸣的涵义把我当成它们父母了!有些不习惯。

那人在一旁告诉我,这些都是训练好的马,也就是熟马,要是生马的话,先圈起来,但不要打它,只把绳索抛向它的屁股,呵斥一声,它就会不断的跑,先让它跑几圈,然后侧身,让马熟悉人在各个方向的样子,然后叫它每跑一圈就转身望回跑。这样来回几圈之后,马就愿意和人打交道了,就会主动查探人的意思,马是很聪明的。那个时候,只要马可以随人走着,左右转弯,就算是初步成功,就可以为马按摩了。

要是想训练成战马的话,就要先把马训练成座马,也就是可以骑的马,按摩之后,给马安上笼头和马鞍,然后只要让马知道缰绳和口令的意思就可以,每次做对之后,就给它按摩,马很真诚,知错就改,当然有时候马也会跟人逗着玩,故意做些错的,这可以从眼睛里看出来,只要让马知道你不喜欢就行了,马自会知道自己错了。 

而要想把马训练成战马,就更要加紧训练。成为座马之后,就骑上它跑半圈,然后按摩,再骑一圈,再按摩,圈数渐多,按摩渐缓,每次骑完之后都要按摩,然后给马换战鞍,让马知道缰绳各种轻微变化的意思就可以了。比喂草料和鞭挞还要管用,不过也不要太腻爱它们,就象小孩子似的,马也不能被宠坏了,但也不要突然就不理它了,好马是很忠诚的,就象老婆,讲究从一而终,要是突然不理它的话,它会不吃不喝直至饿死。所以一定要挑个最好的马,终身就是它了。

我急忙停手,好家伙,不下二十几匹被我按摩过了,那岂不是每天都要给它们按摩?那人笑着说,只有从小按摩或者是生马才会这样,这些马都是战马,除非天天侍侯它一段时日,不然是不会这样的,它们只会依恋喜欢。

我点着头,一边继续实验,一边询问马匹感受。那些被我按摩过的马匹,脑子十分混乱,从没享受过的感觉让它们说话都不清楚了,表达出的意思很模糊:“全身充满了说不清楚的异样感觉!比跑了还爽,比性还使命!”明显是晕了,只觉得我好。看起来,不是与它们通话就能照顾好它们,也不能马匹说什么就是什么,它们虽然聪明,但本身的智力不高,懂得事情也少。养马,还是要有技术的。

第三卷。 金国 第四十二章。 普能的仇人
(更新时间:2006…10…21 8:46:00  本章字数:3633)

那人在一旁指点,一直在笑。
天明之后,很多侍卫跑到我身边请示闲杂事项。

那人见我是个首领,吃惊不小,急忙转身跑向军营交银子赎身,并在我们上路前,和马场的长官一起跑过来。

草原人要求跟我一起走,我自然点头同意,正缺会养马的人呢!

先前是唐庆出面借的场地,马场的长官就一个劲地拍唐庆马屁,还问我们需要什么,什么都行,不要客气。

鉴于路上不便搜集草料,唐庆要了五辆大车的粮草。

长官却立即给了十车,还不要钱。

这个时代的粮草价格明显不高。

五十两银子,草原人全给他的马场长官了,显然他不知道五十两银子意味着多大的财富。看那个长官乐歪嘴的样子,我有些后悔。

自己是不是拿钱不当钱了?即使有钱也不能这么花吧?当时怎么就一冲动,把那么多银子给出去了呢?咳,算了,就当买个高级人才吧,上路!

他的名字叫素拨帖木尔,简称帖木尔。为了纪念这次胡乱的花钱,警示自己万不可再次浪费,我给他起了个外号:贴钱。

这个时代,一两银子相当于近一千个铜钱,记得当初我们买那些石匠的时候,六七百个铜钱就能雇两个人一年,孙老伯买断的价格我没问,但也好象不到十两银子,那还是一个年轻力壮的呢!

我发觉自己虽然爱钱,可对财务问题很模糊,只知道金银珠宝越多越好,可具体这个时代的银钱制度及民生水平则十分不了解,依然保持着先前那种人民币的消费水平,也就是说,不知道自己现在到底有多少钱,不知道这些钱到底值多少,能买什么,不知道物价,即使手下人有所汇报,也不敏感并很快忘记,根深蒂固的是:两块钱一个煎饼,两百块一辆二手自行车,两千块一个降价的彩电。

中午过了卫州,直奔近二百里外的郑州,然后就是嵩山。人马在普能的带领下顺着山麓向北疾行,过了马峪继续走三四十里,有块小平地,听普能说只有不到十里地了,我下令在这里扎营休息,随后将普能叫到自己的帐篷,详细询问附近的地形以备应急。

我可不想有任何危险,万一有官兵呢。对照普能的说法画了一张地图之后,我和他登上山岭向下探望,进行实地查看。

下面是一个关口,但没人在把守,普能说是石羊关,不是边防城关或隘口,只是个地名,没有官兵把守。石羊关里全是民居,那个洪小天就住在里面,家很大,应该可以看见。

丛林密布,一条河从中间流过,那是颍水。

我把望远镜递给普能,叫他给自己指点一下具体位置,咱们不能屠关呀!

普能仔细看着,随后指向民居较多的一侧,道:“主人,应该是家里有个小黑山的地方。”

我接回望远镜仔细寻找。在一大片民居中,离北口三百多米有一个小山,黑色,山上似乎还有几棵小树,我问道:“看见了,那一大片的宅子都是他的吗?”

普能道:“或许是。”

我道:“怎么或许呀?”

普能陪笑道:“没从山上见过,应该是那里。”

我点头道:“这个石羊关里只有二三百户的样子,可这个洪小天的宅子就几乎占了一半,你估计他家有多少人?”

普能摇头不知,我继续问道:“要是他家出事,你估计会不会有邻居帮忙?他家和邻里的关系如何?”见普能依旧摇头,想了想,决定不再问他,低头在随身带的宣纸上画关内的详细地图,把房子与街道的位置画了个大概,然后一同回到帐篷。

我问道:“地形看过了,你准备如何报仇?”

普能道:“杀!”

我道:“要是有人给他帮忙怎么办?”

普能道:“那他们就是一起的,鸡犬不留!”

我明白了,原来是要鸡犬不留,怎么这个世道的人都这么狠呀!

不过转念一想,在自己来的那个文明而法制的社会里,要是突然有一天,有人杀了某人的全家,只留下了他一个人,而他又知道是谁杀的,那他会怎么样呢?尤其是当他深爱着他的家人的时候,尤其是当他不是小孩子的时候,尤其当法律没有证据,坏人逍遥法外的时候?尤其当他有能力报仇的时候?眼下所处的这个时代,应该是凭实力的时代,虽然百姓都很淳朴,但相对后世来说,这里连奴隶还有呢!实力就是一切,管他呢!

我释然了,和普能仔细商议进攻的具体步骤和安排。

按普能的想法:到了那里,杀就是了!

明光甲是湖山铁工目前所能做出来的最好的盔甲样式,披膊、腿裙、护项等薄弱部位虽然只厚三毫米左右,但都是被折叠五层以上煅打而成(那种瘊子甲目前还做不出来),十分结实,铁雄曾经做过实验,十石的强弩射不入。

第二天,湖山侍卫整理装备,披挂明光甲,马匹也披上了马甲。多余的马匹让贴钱(帖木尔)和小刀他们留下来看守营地,侍卫全体出发,绕过山林险地,借小路直插石羊关。

关口处有人在把守,是些喽罗打扮的人,拿着刀枪棍棒,还牵着大狗,可能是狼狗。这些狼狗见人就骂,态度十分嚣张,骂的内容显示它们吃过人肉!还总想窜上来咬我两口,把侍卫的马都吓得不愿意走了,我也有些怕狗,尤其是做势咬人的大狼狗,当即叫侍卫们屠狗!敢骂我!

众侍卫知道今天是干什么来了,听到命令后,立即策马冲锋,挥动大棒向狼狗砸去。就在喽罗们一愣神且有些混乱的工夫,狼牙棒准确地将那些狼狗扎在刺上。有几个不知死活的喽罗手执刀枪要上来比划,妨碍湖山侍卫执行命令,也被狼牙棒扎打成与大狗同体,其余的喽罗立时被吓跑,都望一个方向逃窜,喽罗的总部应该就在那边,方位与地图所指方向一致。

街上有些混乱,但很快便安静下来,几乎所有人都跑回屋里,房门紧闭,窗户也关上,没有人继续呆在外面。

我笑了,没想到这个临时的行动居然起到了清场的效果,传令众侍卫继续行进,追杀!

走出百多米,来到一个院落的门口,按照计划,这个院落应该是首先进攻的,而先前那些喽罗也都跑进了这个院落,院门尚半掩着,我高声叫道:攻进去!

普能一马当先,大戟愤然抖动,撞门而入,见喽罗纷纷向后院跑,便也下马直奔后院,众侍卫一同闯了进去,迅速分散,十个人搜索各个房间,十个人下马随普能一同向后院冲,十个人随在我身边护卫应急。唐庆三兄弟翻上房顶,在上面用弓弩照应普能。唐庆最活跃,时常下来帮普能扫荡零散。

这里是洪小天的别院,住的是洪小天的表弟,拿着一柄大刀冲出来,大刀有六十多斤的样子,挥舞着向普能砍,旁边喽罗们的胆子也大了,迫不及待地纷纷跳出来,向侍卫们扰乱而来。

普能见终于有人不逃跑了,还有人前来迎战,便在大刀砍下的时候,侧身用大戟向下一按刀背,接着一震,挺大戟向前扎去。

洪小天表弟的大刀脱手之际,知道不好,急忙向侧后跃去,幸亏有个喽罗正向普能出招,才免了一招而亡的命运,急忙朝后跑。

见右边有个喽罗的长枪直奔自己右肋,普能使大戟的戟杆向上挑起,用戟尾将枪尖挑了起来,脚步向那人一凑,戟尾斜撩在那人的小臂。那人刚叫了半声,兴禄的箭也到了,正扎在脖子上,随即被过来接应的狼牙棒扎摔出去。

洪小天的表弟回身又拿了一个大刀过来了,四十多斤的,刚过来就被一个湖山侍卫堵住了。洪小天的表弟把大刀舞动起来,刀刀不离侍卫的左右,将那个侍卫搞得手忙脚乱的,只有招架之功而无还手之力。那个侍卫见大刀贴身而来,总也发挥不出自己兵器的威力,就不断退后着,要将狼牙棒缩回一些凑手应敌,可洪小天的表弟却步步进逼,急切间不知怎么,狼牙棒被封在了外面,已经有些招架不住时,忽然想到,如果碰到难对付的敌人就拿火铳打他,这是湖山众人的对敌法宝啊!当下一咬牙,不理拦腰这一刀,将狼牙棒向那人一扔,双手向腰间一拔,掏出两把火铳,指着那人就开了两枪。

“砰!砰!”两声,将洪小天的表弟打了出去,旁边众喽罗突然听到巨响不由一呆,旁边的湖山众侍卫趁这个短暂时刻将狼牙棒砸扎过去,获得大胜,冲进后院。

开火铳的侍卫伏身拾起狼牙棒,抬头见周围已经没有敌人了,不由低头看了看身上的甲胄,只有划痕,没有损坏,撞击的力量经过甲胄的阻隔使肌肉轻微有些疼,不由用小臂的衣服擦了擦吓出来的冷汗,又急忙掏出皮囊给火铳重新上了弹药。

顺利歼灭这个院落,众人回到街道,上马奔向下一个目标。我的感觉仿佛刚看了一场凌乱而无趣的劣质武侠片,一点刺激都没有,到了,杀了,乱了,完了,而已了。

迎面过来一群人,居然有四百多人的样子,普能凑到我的旁边,恨道:“主人!为首之人便是洪小天!”

我点了点头,估计到了。吩咐众人准备火铳,自己也摘下了龙枪准备应对,但愿这个普能的正牌仇人可以表演得好一点,可惜他们连马都没有。

洪小天迎上来,喝道:“什么人竟敢到这里撒野!俺表弟呢?”口音难辨,勉强可以听出意思。

早知道大多数坏人之所以失败就是因为太啰嗦,而大多数好人的失误也是给了坏人应对的时间,龙枪一指洪小天,别废话:“杀!”

第三卷。 金国 第四十三章。 混战
(更新时间:2006…10…23 9:21:00  本章字数:5494)

普能早就蓄势以待了,听令之后急忙催马,想分开前面的众人,到前面去亲手报仇。可湖山众侍卫也都听到了命令,也都正冲上前,将普能挡在了后面。
唐庆见状一甩马镫,站在马背上向旁边的屋顶跳去,在空中之时拔出火铳,向洪小天处放了两枪,到了屋顶上开始向前疾奔,同时将火铳插了回去,用弓箭从上面射杀,他那两个兄弟也跟着上了房,不错,立体战。

众侍卫冲上前去,火铳之声大作,几乎有一半打到了洪小天的身上,直把洪小天打飞出近一丈,随后抡起狼牙棒向喽罗们打去。狼牙棒很适合在马上作战,够长,只要三四个人同时挥舞就没有人可以突破防线,湖山众侍卫拥满街道集体向前,狼牙棒上下挥舞,象漫天刺网般朝喽罗们落下。

马在慢行,两匹马之间的距离很窄,普能在后面急得狂吼不已,可谁也顾不上给他让路,就跳下马跑到前面,用肩膀将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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