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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生萌夫追妻-第127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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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俩女孩一前一后的走过来,他躺在长椅上头发胡子都挺长,跟个流浪汉似得。

    小乐根本没注意到他。倒是童童看见了,俩人眼睛对视的那一霎那,于百顺尴尬的挪开眼睛。

    他从女孩的眼里看到了怜悯,她一定是将自己当成乞丐了。

    童童那时候不知道是哪根筋不对了,走的很远了又折回来。竟然掏出一百块钱给他,于百顺从来没想过自己会被人当成乞丐那样对待,心里有恼又气,握着钱却又迫于生活的无奈没有开口。

    童童给他扔下钱就跑了,小乐站在很远的地方。

    说到这里,小乐突然想起来了。嘴变成了o形。

    “我想起来了!”原来就是他,还得她和童童回家被陈康大骂一通!

    100块那是神马概念?那时候她和童童一天的零花钱也不过1块钱,俩人加起来一个月都没那么多,那钱是王秀薇给童童买参考书的,没想到被她同情心泛滥给了人。

    回去之后陈康大发雷霆。一方面是因为孩子花钱大手大脚,另一方面是王秀薇只给了童童没给小乐,他不愿跟王秀薇吵,就把俩孩子骂了一通泄气。

    小乐那时候也是个义气的孩子,脑袋里的想法也很简单,既然是钱惹的祸,那要回来就得了!

    于是她趁着月色又跑到公园去了,一手面包一手矿泉水。于百顺那时候正握着那一百块钱做激烈的思想斗争呢,看见过来个小姑娘心里更是气不打一处来。

    那时候小乐的脸正好逆光,他没看清。刚刚被童童当成乞丐的怒火让他做出了个极端的事!

    “卧槽,我想起来了,你抢劫我!”小乐有一段时间晚上都不敢出门,就是因为当时去公园要钱让流浪汉一把掐住了脖子。

    要不于百顺不想说这段呢,太丢人了。当初他也不知道是什么想法,怀揣着对世界的巨大愤怒。稍不留心就走了偏路。

    他掐着女孩的脖子说把身上的钱都交出来!

    那时候的想法也挺傻x,觉得宁愿当个打家劫舍的抢到也不当让人瞧不起的乞丐。

    小乐当初肯定是害怕的。小女孩遇到这样的事都会怕,但是她的直觉还是救了她也拉了于百顺一把。

    “你这样。你家里人知道吗?”

    有99%的人都不是天生的坏人,多数人都是事赶事凑一块了,一时激情就犯罪了,小乐一句话就让于百顺醒悟了。

    他松开手,表情颓然他怎么能做这样的事,刚刚那一瞬间就跟魔鬼附体似得。

    “你报警去吧。”

    小乐没动,把手里的面包和矿泉水递给他,他诧异的看着她,却发现这张脸竟然是自己对外吹嘘的女票!

    这盆狗血把差点黑化的于百顺给浇醒了,瞬间自惭形秽,他竟然把自己最丑陋不堪的一面暴漏在女神面前!

    她当初没报警,反而是坐在长椅上跟他聊了好一会,那是他黑暗中第一次给他曙光的人。

    她给他讲了她家里的事,说她父母不在一起了,但是她总相信明天会越来越好。

    小乐听他把自己当初夸的那么好心虚了,她能说其实她是想忽悠他把童童的钱拿回来么?

    那钱到最后也没要,小乐跟他待了一会觉得这人不是坏人,就是一时遇到事走极端了,劝了他几句就走了。

    后来她想起那个躺椅上的倒霉蛋,还买过面包想找他,但是那时候他已经不在了。

    被女神安慰后的于百顺瞬间觉得生命又充满阳光了,第二天就找工作重新开始,连梦中遥不可及的人都能跟他坐在一起聊了半天的人生——虽然她只是想要回钱,但是对一个即将走偏的人还是有着决定性的改变!

    小乐听了半天很感慨命运的奇妙,原来她和他那么久就有这么大的缘分。

    就为了当初的点拨之情,于百顺发家后尝试着找她,但是那时候小乐的手坏了也不念书了,茫茫人海连个名字都不知道谈何容易。

    听了半天光听着她的事了,小乐感动之余又把正事想起来了。

    “我姐跟你,不止是那100块钱吧?”

    ps:感谢jojozxm的粉红票,感谢六六叔家的暖暖的平安符!

 第208章那些往事

    要真是那点钱的事还真就好了。

    于百顺一点点有了起色,*给他提供了机会,有了资金就开始经营饭店,生意跟滚雪球似得越做越大。

    有钱人么,都有点乱七八糟的历史,这段他就一嘴跳过,小乐也只当不知道。

    人虽然当了土豪,心里总有点自卑情结,找女人就非得挑着那些有点名气的以彰显自己品味不同。

    神马女明星啊,女歌手啊,女大学老师啊,那玩意就跟带块万宝龙手表以及开个劳斯莱斯是一个性质,炫耀的成分多余实用功能,就跟家里的标准配备似得,谈感情还真是谈不到。

    小乐听他说的心虚的样牙齿都泛酸。

    你个小单眼皮,还有这些花花肠子,我呸!

    其实于百顺那点过去在上流社会还真不算什么,甚至还有点清心寡欲的感觉,对谁都没什么感觉。

    其实也曾经找过小乐,但是根本都找不到,他有钱后给她当年在的中学捐了个图书馆,愣是把人家当年的学生档案从初一到初四全都翻出来了。

    总算知道女神叫陈小乐,可是她已经离开了陈家,他又倒霉催的找王秀薇打听,王秀薇一看来个开劳斯莱斯一身金光闪闪的男人找小乐,自然是不能往好处说,硬说小乐嫁人了。

    土豪失落的心可想而知,多少年了小乐的照片一直留着,那是女神+女恩人二合一。

    早就想过这么多年过去了找不着都没什么意思了,物是人非,就算找到了当年的女神也变了样子了。

    说不定人已发福性格大变手里领俩孩子身上挂一个;说不定也会挤在菜市场跟一堆人抢购廉价的大白菜。当年超发脱俗的感觉肯定不会有。

    王秀薇见着这么大的土豪自然是不能放过,彼时童童已经混到乐团首席了,王秀薇的脑力想撮合点事那岂不是太容易了么。

    于百顺本来就对小提琴这种东西非常有好感,女神的兵器么,童童又长的不差。人家塞过来他也没拒绝,就交往了一段。

    小乐脸都绿了,交往了一段,跟她姐,她姐!

    “你俩到哪一步了?上。床了?”她咬牙,那画面光一脑补就牙疼。

    于大款挺个啤酒肚辣手摧花她如花似玉的姐姐。这要是真的可太让人无法接受了。

    饭里吃出个苍蝇也没有这么恶心。

    “没,这个真没有!”于百顺看她那表情就闹心了,女人这动物太不可理喻了,自己吵着要听过去,听见了又受不了。

    “我又没亲眼看过。那段历史又只有你俩人知道,你这红口白牙的说没有就没有了?就看出你这家伙精虫上脑的,见个女人就脱裤子,我姐那气质那长相,你能饶了人家?我还记得你刚见着我就想方设法开房那副德行!”

    她这犀利的言辞让于百顺着实下不来台。

    “我又不是电视剧里的鬼子兵,神马叫见个女人就脱裤子!”他也是很有原则的好吧,也只有见了她怕她跑了才想法设法的往床上拽。

    还没拽明白,吃都没吃到就让灯拍回来了。多特么心酸!

    “我对天发誓没动过她,要是我真跟人家那啥了,就让我一辈子都没法跟你那啥。当一辈子和尚!”

    这个诅咒太毒了,足可见真心。

    “男人为了达到哄骗女人的目的就喜欢发毒誓,誓言越毒将来变心的概率就越大!”吃醋的女人就算信了嘴上也不忘找点场子。

    “我那时候真没动她,你姐那脾气你也知道,跟我之前的那些不一样,特别认真。”

    “那些?”她快速的挑出重点。

    小单眼皮想跳河。

    “那不是找不到你么。我遇见你之后真就只守着你一个,再说我什么样你还不知道吗?”

    错过的花开招惹了尘埃。她也知道自己不该揪着以前的事不放,尤其是那时候她根本就不存在他的生命里。

    心里还是特别不舒服。

    “遇到我之前的不算。就说你和我姐!”她有点后悔自己不该问,没那个肚量胸襟问了真就闹心。

    “她吧,太认真了,我觉得招惹不起就一直不敢动,提了几次分手她都不同意,后来我干脆骗她说我经济出了问题,不想耽误她。”

    “然后?”依照童童的性格,应该不是嫌贫爱富的那种。

    于百顺露出个特别无奈的表情,“她把她所有的积蓄都拿出来给我了。”

    小乐看着他这样的表情有点替童童心酸,她肯定是特别喜欢这个男人。

    “那阵我是真挺感动的,然后我就想了,要不就她得了,反正总得找个人,是谁都不重要,能给我娘抱个孙子就得了。”

    “然后?”小乐觉得眼眶有点酸,特别想哭。

    于百顺是真不想说,但是都到这个地步不说以后更是事。

    “然后我就遇见你了。。。。。。”

    “你不会想说脚踏两条船了吧?你跟我姐交往还勾着我?”小乐倒吸一口气,他要敢说是就直接踹河里去。

    “我是那种渣人吗?我遇到你第一眼就觉得世界春暖花开,一直觉得这么多年都忘了你了,但是看见了才知道自己的心一直都没离开,虽然你那时候都没正眼看我,但是我就觉得如果真要结婚那媳妇肯定是你。”

    “巧言令色油嘴滑舌。”不过回想他看自己的第一反应,到觉得他也没夸张。

    那种饿了几百年遇见食物的饥渴还真是让人难忘。

    “我之前觉得自己挺冷血的,对女人一点感觉都没有——”

    “性冷感?”

    他差点咬到舌头,你妹,这种问题怎么回答。怎么说都错!

    “要不回家咱俩现在试试?”

    “滚!”

    “乐乐我不是哄你,我遇到你之前真的没想过自己会有这样的心情,看见你的脸就特别开心,看着你耍性子就特别想宠你,就想站在你身边替你遮风挡雨。这感觉从来对别人没有过。”

    这就是真爱啊。

    “合着我就是开了外挂的玛丽苏,要模样没模样要脾气没脾气,偏偏你就喜欢我?”好穷奶奶的赶脚!

    “感情这种事真的说不清楚,我不是感情懵懂的年轻小伙子,但是我就是清楚你就是我要找的人,跟赚钱比起来。我还是喜欢跟你在一起。”

    不用刻意的作什么,只要这个人在身边,看一眼笑脸听听声音,这都是幸福,没有爱过的人是绝逼不会体会的。

    “那我姐呢?”

    “遇到你回去我就跟她提分手了。我就说我爱上别人了,那个人就是你,她大概也找了你很多年,听到我说爱你了她就痛快的分手了。”

    小乐深吸一口气,闭上眼想着童童转身离开的样子,莫名的难过。

    她肯定是特别喜欢于百顺,但是为了自己她还是放手了。

    “我知道她对我肯定是真用心了,但是感情这种事真的没法跟做生意似得公平买卖。不能因为她付出了我就回报了,就因为这个总觉得亏欠了她,所以重生回来就不敢跟她太多接触。”

    这玩意要黏上就摘不干净。亏欠的感情从别的地方可以弥补,所以小乐说帮童童理财他毫不犹豫就答应了,但是其他就不可能了。

    “负心汉!”

    他拦过她认真的说“我宁愿负尽天下人也不愿辜负你,是,我承认对你姐是我的错,但是如果让我选择一次我还是会毫不犹豫的选你。”

    感激不是感情。

    “一直以为她抢了我的名额抢了我的人生。现在看,是我抢了她的幸福。”小乐喃喃自语。原来她前世出现的时机那么不巧。

    “怎么能是抢呢,我的心本来就是你的。从多年前看到你第一眼就认定你,当初你是和她一起出现的,她对我也算有恩,但这真的不是爱情。”

    “你这讨厌的小单眼皮,就因为你沾花惹草让我觉得自己好罪恶!”她竟然一出现就把童童喜欢的男人勾走了,这种感觉真的不爽。

    “所以我感谢时光倒流,让我在最纯洁的岁月再次遇见你,乐乐我跟你保证,今后我只看你一个人,决不跟前世一样,你也不用觉得亏欠童童,这都是我惹下的,等她将来遇到喜欢的人了我给她多带点陪嫁。”

    “钱要是能买来感情就好了。”她了解童童,特别死心眼的一个人。

    她对于百顺的感情应该是真的,否则不会现在就喜欢他,毕竟这时候的于百顺还没有后世那么有钱。

    “遇见你之前我觉得随便找个女人凑合着讲究就行了,直到我看见你第一眼我就觉得不感情真的不是可以讲究的,如果我生命里遇到一个叫陈小乐的女人,其他人都将成为讲究。”

    这段台词好耳熟,大概又是小单眼皮从哪个电视剧里背下来的。

    “如果我能预知你还会出现在我生命里,我一定不去做那些事,只等着你为我绽开,就像我现在这样。”

    他是真后悔了,哪怕那是前世的事也惹她不开心了,前世一遇到她他也收心了,一心就守着她,现在更是这样。

    小乐低头沉默不语,于百顺忐忑着等着她的审判,半响,她抬头。

    “前世的事就不说了,你的那些乱七八糟的事我也不想追问了,你今后——”

    “我保证只对你一个人好,绝不背叛你!”火速表忠心!

    “嗯,那就这样吧,前人栽树后人乘凉,我就当那些人给你长经验了,反正只要最后一个使用人是我就不亏!”

    于百顺嘴角抽搐,经验,使用,哪里?

    小乐看着河水幽幽泛光在心里对童童说了句对不起。

    对不起,这个男人还是不能让给你,虽然你很喜欢他,但是貌似我这个开了外挂的玛丽苏也很喜欢。。。。。。

    ps:感谢轩辕_离痕的粉红票支持!

    妞子牙疼到凌晨四点才睡,奉劝各位有龋齿的亲,早治早超生,千万表拖,肿成猪头脸跟妞这样的疼的想撞墙就知道厉害鸟~

 第209章没有头条的命

    于百顺说完觉得特别悲哀,这点老底儿都让她问去了,简直犹如果体狂奔。

    “回去吧,我有点冷了。”她听完后也没神马特殊的反应,譬如捶他打他踹河里对着他一边哭一边狂吼神马的。

    “嗯?”他没反应过来,这么平静简直不像她。

    “你没别的要说?”他有点纠结的问。

    “说你妹!还想来点获奖感言?”

    他尴尬的把视线挪到别处,这个还是不必了。

    “冷!”

    这啥意思?小单眼皮眨眨,他身上就穿了个T恤,脱下来给她就果奔了,那咋办?

    “我带你逛商场去?”

    小乐简直无力吐槽,这老男人的脑子里就缺乏一颗浪漫细胞,她这么明显的邀请尼玛竟然听不出来!

    有那去商场的功夫都能回家了,就知道买买买,他咋就不能把自己手牵起来捂一会呢!

    老男人都属于经济适用,想的都是实用的那种,浪漫神马的天生就缺根筋。

    看他这样心里又平衡了,人无完人,小单眼皮的缺点多着呢,大家只看到他驴粪蛋光鲜的外表,搞的她多矫情似得,有点缺点也好,不是原则上的问题陪她正好,谁也别嫌弃谁。

    伸出小手他条件发射就握上去了,两只手暖暖的贴在一起,十个指头紧紧的扣住,他突然明白了。

    这是跟他撒娇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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