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逆神龙魂-第20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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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爪搭在地上伸了个懒腰,如果血狼有手的话现在应该在用牙签剔牙了吧。

    忽然旁边大树上一阵窸窣的响声。血狼抬头一望,一道瘦小的身影挥舞着一根与那身影长度相当的东西从天而降。还没来得及反应,便眼前一黑,去见了阎王了。

    叶枫从天而降,雷霆般以一记劈斩,愣是将大个血狼的头一剑旋下。小个血狼立即龇牙咧嘴的扑过来,却被一旁树影中飞出的足球大小的火球打中。火球在击中血狼的同时爆炸开来,竟将几十斤重的血狼生生炸飞两米开外。

    还来不及哀嚎一声,两只血狼就已经躺在地上一动不动了。

    首战告捷,珍妮从树下走出来满脸的兴奋。在魔战士和魔法师的合作下,猎杀血狼犹如砍瓜切菜,若是以这样的方式和速度继续猎杀血狼的话,无伤百狼斩指日可待了。

    今天是狩猎的第一天,不过牛刀小试,收获两只血狼已经达到了预期目标。两人也不再停留,背起血狼便返回镇子。
第9章 胡桃街
    回到丹沛镇不过刚过晌午。两人没有回家,而是直接奔着胡桃街去了。

    丹沛是依靠魔兽森林的药材发展起来的。药商们为了进入魔兽出没的深山森林中,往往会花大笔钱雇佣护卫,因此来自大陆各处的佣兵变成了丹沛的常客。

    魔兽森林中的魔兽和珍贵药材吸引了奥兹各地的佣兵。胡桃街便是佣兵们聚集的场所。佣兵协会,酒馆,武器店,药埔铁匠铺,凡是佣兵们需要的,在这条街上都可以找到。

    佣兵这样刀口上混的人,随时都有可能丧命在魔兽口中或者其他佣兵手下,因此佣兵们从不会吝啬花钱满足口腹之欲,而供佣兵们消遣的酒馆自然是生意兴隆。

    打到猎物了只是第一步,找一个好的价钱卖出手才是最重要的。虽然镇上供那些有钱人奢侈的大酒店可能非常愿意出高价购买魔兽肉这样的野味,但是那种地方白逻坊和商会的耳目太多,倘若贩卖食材这条路被发现的话,大概也会被他们想办法堵死。

    一个十来岁的小孩背着两只硕大的血狼,令过往行人不禁侧目。

    走到一家小酒馆门前,两人停了下来。

    “就这家吧。”

    叶枫在一家酒馆门口将血狼放下,活动了下筋骨,毕竟背着数倍于体重的东西马不停蹄的奔走了一上午,就算是叶枫也多少也有些疲惫了,浑身上下的关节发出啪啪的响声。

    活动完后,叶枫擦掉沾到脸上的狼血,对珍妮道:“我进去看看,你在这里看着东西。”东西当然指的就是血狼了。

    “嗯。”珍妮乖巧的点了点头。女孩子家家,又是奥术师,身子骨当然比不上叶枫,奔波了这么久也早就累得够呛,要不是因为还处在第一次打猎的兴奋中,早就扛不住了。

    珍妮在血狼边上靠着墙坐下,轻轻拍打着腿肚子。

    吱呀。

    “佣兵之家”的门被推开了,正在喝着酒,吹着牛皮的佣兵们抬眼一看,见进门的不过是一个十来岁的瘦小男孩后,再度投身到胡吹海吹当中。

    “上个月我一个人跑到魔兽森林深处,你猜怎么着?我竟然发现一株火灵芝!那可是六品仙草啊,卖个十万八万没问题。”

    说话的是一名光着膀子的秃头大汉,这个发型在佣兵中似乎很流行,大概是为了省事方便吧。秃头端起酒杯将慢慢一杯啤酒灌了下去,继续眉飞色舞道:“要不是有两阶五阶蝎尾狮,老子早就发了!”说着,一脸惋惜的将酒杯狠狠砸在桌上。

    “这算什么,去年我还跟着铁血佣兵会混的时候……”

    叶枫不理会这些唾沫横飞的老油子,竟直走向吧台。

    吧台里的正在擦拭酒杯的老板一看是个瘦小穷酸的小孩,不禁皱了皱眉。

    “这可不是小孩该来的地方,快回家去吧。”

    “小孩子还是回家找你娘喝奶去吧!”

    “哈哈哈哈!”

    不知谁起了个哄,这些粗鲁的汉子们哄堂大笑。

    叶枫不理会这些地痞流氓,对老板道:“我有些野味,不知道你们收不收?”

    “哦?”

    山珍野味可是佣兵们的最爱,酒馆当中可是供不应求啊。老板饶有兴趣的问了句:“是山鸡还是野兔啊!”

    “山上采的蘑菇可不算数啊!老子们只吃荤不吃素!”

    不知谁又喊了这么一嗓子,又是一阵哄堂大笑。任谁想,这小孩不过是哪里抓了只野兔之类的,无非想赚两个零花钱,包括这里的老板。

    叶枫笑了笑,道:“那么说是要收了?东西有点大,放在门口了,随我过来看看吧。”

    老板心想这小崽子卖的什么葫芦,野兔山鸡啥的能有多大。不过眼下客人倒还不算太多,便使了个眼色示意一个伙计跟出去看看。

    叶枫带着伙计出门,指着两只跟牛犊似的东西,道:“这玩儿可算得上是野味了吧!”

    “血狼!”

    伙计可是吃了一大惊,谁能想到来一个小孩卖的野味竟然是魔兽。血狼在二阶魔兽中也算的上比较凶狠的了,在森林中神出鬼没,很难捕杀,每年被偷袭死在血狼口中的佣兵也不在少数。一般有佣兵弄到新鲜狼肉,也早被大酒店饭馆抢走了,却也轮不到佣兵之家这种小酒馆。

    “您稍等一下,我去跟店长说一下。”

    伙计脸上挤出僵硬的微笑后,立马飞也似的跑进店里。

    “店长,是血狼!”

    听到伙计的惊呼,刚才还在嘲笑叶枫的佣兵们噗的一口将还未眼下的酒吐了出来,眼泡都要登出来了。他们这样的三流佣兵,即便是运气好碰到血狼也必须两三个人合力才有把握将其制服。

    “扯淡你也信!”

    本就没多大的店,从伙计进门到将老板拉出来,不过几十秒的事儿。

    果然,地上放着一大一小两只死血狼。两只血狼的生意足以引起这个小店老板的重视。

    只见老板满脸堆笑的道:“这位小兄弟,可否到后厨一谈?”

    “走!”

    叶枫也不啰嗦,背起血狼就往里走。

    惊得老板和伙计差点叫出来。这小子不简单!

    眼见得刚才被嘲笑的小子背着比自己重上不止三倍的血狼穿过吧台往后厨走去,后面跟着一个小姑娘,在后面是屁颠屁颠的老板和伙计,那群佣兵嘴都成o型了,半晌合不拢。直到四人都消失在后厨,才有人骂了句。

    “靠!狗屎运!”
第10章 讨价还价
    大的160斤,小的130斤!

    这么重!原以为顶多就两百斤,叶枫满意的笑了笑。因为魔龙之心的关系身体强横了许多,叶枫按以前的观念来把握重量自然不准了。成年血狼的重量大多都在100斤以上,当然魔兽个体差异有时也比较大,大小差个三五十斤倒还正常。

    “开个价吧!“叶枫直截了当的问道。

    两只血狼,可够这小店风光一阵了,再加上卖主是两个少不经事的小毛孩,嘿嘿,老板眼睛都笑弯了:“小兄弟,市价血狼肉一斤是10文,但是刚才称的可是毛重,连皮带骨头再加上内脏,至少得占一半,可不能按这个价算。算你5文一斤吧。”

    啊~这么便宜!

    听得老板的报价,珍妮的心都凉了一半,5文一斤,那得杀多少只血狼啊,可是人家老板说的也有道理,之前光想着卖血狼肉了,竟然忘了还有骨头和内脏。

    看来靠猎杀魔兽来还债果然行不通啊。

    “哼。”

    叶枫冷哼一声,看来老板看我们是两个孩子,有心讹诈,人说无商不奸,果真如此。道:“老板,10文一斤的那可是家猪肉的价钱,野猪肉都不止这个价钱何况是魔兽!”

    见叶枫不上当,老板连忙道:“刚才是我糊涂,狼肉的话的确会贵一些,行情好的话能卖到20文一斤,毛重称的话按10文一斤!”

    珍妮始终还是个孩子,眼看着价钱一下翻了一番,有些沉不住起了,焦急的看着叶枫。

    叶枫仍不为所动:“20文一斤在丹沛可是有价无市,老板你若没有诚意要买,我还是换个地方问问吧。”说着装作要将血狼往肩上扛。

    老板急忙上前挡住道:“小兄弟,不忙急着走,价钱好商量呀。”

    说完一咬牙做出爽快的样子,道:“这样吧就按20文一斤算,骨头内脏都按肉价怎么样!这是我能做的最大的让步了。”

    珍妮在后面悄悄捏了捏叶枫,似乎对这个价位也动了心,这已经到了当初的目标价位了。

    叶枫不理会珍妮在一旁一个劲儿使眼色,眯了眯眼睛道:“这价钱倒还可以,不过这狼皮我可得留下,卖了怪可惜的,反正老板你留着也没用,又不能吃对吧……”

    这一说老板有些急眼了,须知光是一张上好的血狼皮都能卖到10银币,便宜的卖个三四个银币也绰绰有余。

    “光是把狼皮扒下来都要费不少功夫,这样吧,小兄弟既然找上小店那就是缘分,你开个价,连皮带肉我都收了!”

    看样子老板终于坐不住了,叶枫心底嘿嘿一笑,伸出一只手,道:“这个数差不多……”

    “50文!”老板惊呼“太贵了,那只小点的肉都被烧焦了,30文!”

    叶枫摇摇头:“40文!”

    本以为会捡个大便宜,没想到这小子这么难缠,老板心中颇有些无奈。“35文!若是还不行就请另寻别处吧!”

    看样子老板这次非常决绝,其实叶枫本身对这狼肉到底值多少还真没个底,不过既然已经达到预期目的了,便见好就收吧。

    “这个价钱也不算高,不过你得答应我下次我要有货的话按每斤40文收便成交,怎么样?”

    可能今后一个月内都得做这血狼买卖,把后路铺好,省的以后天天都得找买家、太价钱。麻烦!

    “成交!小兄弟以后倘若真有血狼出手,便来找我就是!”老板连忙答应下来,新鲜的血狼肉就是40文一斤收也还是有利可图的。

    出了佣兵之家,珍妮喜滋滋的捧着钱袋,高兴的都快蹦起来了。

    “一斤三十五文,两只血狼一共卖了,嗯,一共是…一一得一…一二得二…”

    珍妮认真的掰着手指算着。

    “一共是10150文,折101银币零50文。”

    看来亚兰人算术真不怎么样,如果不告诉她,不知道这妮子要算到什么时候去。

    “一下就赚了一百多银币!沐春堂有救了!枫哥你好厉害,你知不知道刚才把我紧张死了…”

    珍妮兴奋的在叶枫身边叽叽喳喳,仿佛一天的劳累都烟消云散了。

    今天统共赚了10150文,按此进度一个月非但能还清债务,还可以赚到一笔可观的收入。叶枫虽然心里也美滋滋的,但是毕竟不是孩子,没有被胜利冲昏头。

    “可不能高兴的太早!今天还算运气不错。若是真能按这个价钱,还清欠款也得二十天了。而这当中若是你我有谁受伤或是没找到猎物,那便危险了,所以千万不能大意。今晚好好休息,养精蓄锐,明天我们再进山!”
第11章 血狼的灾难
    弗雷爷爷到底还是沉不住气,上午去镇上的其他药店和当铺跑了一趟。果然如叶枫分析的那样,商会和白逻坊早就动了手脚,凡是沐春堂要出手的东西要么出价奇低要么就压根不收。还好有心理准备,不然还真得气得不行。

    当看到两个孩子拿着鼓鼓的荷包回家,弗雷不禁喜上眉梢,心中的石头总算是落下了。

    听弗雷爷爷抱怨着在当铺和其他药店遭到的刁难,叶枫笑道:“他们精我们也不傻,弗雷爷爷还得委屈您这段时间再多跑几趟当铺和药铺,假装急于出手药材,让他们以为我们还指着出手药材还钱呢!”

    弗雷立刻就明白了叶枫的用意,两人相视而笑。

    “我去吸引他们的注意力,而你们两个则暗中做血狼买卖发一笔小财!”

    叶枫点点头。

    “这叫做明修栈道,暗度陈仓!”

    “好一个暗度陈仓!”

    弗雷爷爷高兴的眼都眯成一条线了:“丹沛的药铺当初哪个没有受我们沐春堂照顾,如今沐春堂落魄了,我也早就想借个机会好好看看那些老朋友们,究竟几分君子几分小人!”

    打这天起,进森林猎血狼就成了叶枫和珍妮每天的必修课,最多的时候一天一天能捕杀四只血狼,当然运气不好时也就只能抓点山鸡野兔。

    凭借叶枫的破敌术,两人不必担心被强大的魔兽或者狼群袭击,放心大胆的在森林中搜捕落单的血狼。

    感谢瘦小的身材,血狼即便察觉到两人的靠近,也都没有逃跑的意思反而会义无反顾的扑上来,毕竟这种看上去毫无危险而又美味的小鲜肉在森林里可不多见。

    一斩,一烧,两个人毫不留情的收割着魔兽森林外围的血狼。半个月下来,已经有三十只血狼陆陆续续遭了毒手。原本在丛林里神出鬼没的血狼,面对叶枫犹如开了外挂的灵魂感知能力,就像是藏在森林里的香菇一样,坐等被叶枫采摘。

    森林外围的血狼一天比一天少,“收成”也越来越差,这不直到傍晚叶枫才背着一只血狼来返回小镇。叶枫没有直接进镇子,而是在镇外一处僻静之处停了下来。

    将血狼丢在地上,以之为椅,叶枫一屁股坐上去闭目休息。

    叶枫仿佛老僧入定般一动不动。连续半个多月每天在森林中奔波几十里地,即便是大人也会受不了。珍妮的小脚丫早就磨出了水泡,今天叶枫好说好歹才劝住她在家里休息。毕竟现在要找到一只血狼已经不是那么容易了,叶枫一个人对付就绰绰有余了。

    虽然这阵子着实累的够呛,但收获也是非常丰富的。不仅离2000银币只差一步之遥,叶枫本人的破敌术也更上一层,搜索范围扩大到一千米,如果有意跟踪某个目标的话,范围还可以进一步增大,任何敌人都别想逃出叶枫的神识。

    “什么人!出来!”

    叶枫突然睁开双眼,大喝一声。

    一旁小树林中发出一阵窸窣声,三个身影从中钻出来。

    “呵呵,少侠息怒,是我呀。”

    来者不是别人正是佣兵之家的那个老板,身后两个人伙计模样打扮。在了解到叶枫果真有手段猎杀到血狼后,老板对其的称呼自然也恭敬有加。

    背着血狼进入闹事太过招摇,叶枫怕日子久了难免被岳群一伙察觉,而酒馆老板也不希望同行过来抢生意,须知半个月来佣兵酒馆的狼肉料理已经传遍了整个胡桃街,每天店里的生意都是火爆异常。这都得感谢叶枫连续不断的血狼供应。

    “今天就只有一只?”

    如今生意越做越大,酒馆老板的胃口也越来越大了,一只血狼还真买足不了那些口腹欲旺盛的佣兵们。

    叶枫从血狼上站起来,不着痕迹的瞟了瞟旁边的森林,然后摊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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