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将血-第640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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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是可怕的雨雪以及粮食的缺乏。
    没有部落作为支撑的大队骑兵,就算实力再雄厚,也不可能在草原上纵横无敌,因为从一个部落赶到两一个部落,十天半个月都很正常,有的时候,一连几个月你都不会见到什么人影。
    找不到熟悉的部落歇脚,补充不了粮食,这一万铁骑随时可能饿死在草原上,这是汉人军伍与草原部族之间进行了几千年的游戏,规则很简单,汉人军伍无法到达草原深处,因为他们太依靠后勤粮草,而草原骑兵驱赶着羊群,时聚时散,来去飘忽,拖也能拖垮了汉人的强大军队。
    但如果汉人粮草充足,即便是几个草原大部联合起来,也不是汉人军伍的对手,简陋的弓箭弯刀,根本无法抵抗聚在一起,像刺猬般让人无从下手的汉人军伍,更无法阻挡身着盔甲,也根本无法阻挡的汉家铁骑的冲锋。
    各自有着明显的优势,缺点却也同样明显的汉人和草原异族,就这样你来我往的对峙了千年,兴衰起落,却始终无法真正的征服对方。
    其实不论木华黎,还是不颜昔班,都明白再往前走,便要多出许多的凶险出来,但不颜昔班不会放弃向前的念头,因为他是鞑靼人,天神的宠儿,鞑靼人中的王者。
    木华黎到是有心先撤回去,但他身负军令,没有完成大帅的嘱托,对于他来说,不啻于是一件最让他感到羞愧的事情。
    可能时日上已经赶不及了,木华黎默默估算着,即便回去,好像也赶不上攻城之战了,但总需个结果,大帅问起来,如果什么都不知道,什么都没见到,还不如死在这里。
    但他毕竟久经行伍,不会像不颜昔班那样,好像被仇恨之火烧坏了脑子,一门心思的往前赶路。
    他将斥候全都派了出去,巡视大军前前后后,左左右右,在速度上,也渐渐减慢了下来,要留出充足的马力,以便接战的时候能够发力。
    其实,在草原上,斥候的作用也被降到了最低,马蹄声会在很远便被人听到,一望无际的平坦草原,也让大军被偷袭的可能降低到了最低,所以,草原上的战争,其实就是谁先发现谁的战争,发现了,立即冲上去,不要给对方留下充足的冲锋距离以及逃跑的机会,这就是偷袭,光明正大的偷袭。
    其实不用多久,远处升上天空的烟柱儿在草原上显得如此的清晰,不颜昔班和木华黎都是精神一振,找到了。。。。。。。。
    从这里看去,烟柱好像细的随时都可能被掐断,但对于他们来说,却知道,那一定是一场不小的大火,距离很远,也许要半天的功夫才能到达那里,甚至要更长,但终归是找到了些什么,而非是一无所获了。
    到了那里,即便和之前一样,找到的只是部落的残骸,但敌人一定走不了多远,顺着他们的踪迹追上去,杀死他们,粮食也就应该不用愁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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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一卷张弓北望射天狼第九百一十一章结义(求月票)
    “那里应该是麻里部的草场。”说到麻里部,不颜昔班有些咬牙齿切,鞑靼五姓全部参加了那场叛乱,但其中,尤其让人痛恨的就是麻里部,他们作为达剌儿汗最信任的人,汪古部的兄弟,却勾结卡勒部的那些鬣狗,杀死了达剌儿汗,并覆灭了汪古部。
    对于鞑靼人的纷争,木华黎不想理会,也不愿多问什么,草原上部族之间的战争,没有什么公义可言,弯刀和弓箭才代表一切。
    当一个人被传诵为英雄的时候,并不是说他有多么慷慨,多么的勇猛,更多的是形容他所率领的部落是多么的强大,和汉人口中的英雄有很大的区别。
    鞑靼人在草原上并不算强大,名声也并不是很好,因为他们从来都被当做是金国的走狗而存在的,而当他们杀死了自己的汗王,四分五裂之后,可想而知,他们的名声只会更坏,下场也一定不会太好。
    如果这样的事情发生在蒙古部族中,将没有多少人愿意收留这些杀死自己汗王的部落的,他们的腿脚,活该被荆棘刺穿,他们的身躯,活该躺在草原上,任由天上的秃鹫啄食,他们的头,活该摞在一起,成为长生天降下怒火的见证。
    “走吧,我的兄弟,追上去杀死那些沾了血的敌人。”木华黎如是道。
    一万骑军在军官的呼喝声中,开始转向,他们放缓了马速,并不着急的前去查看明白。为即将到来的战斗蓄养着气力。
    大军的斥候们则疯狂的催动战马,向烟柱升起的地方疾驰而去。
    “我们需要一些鞑靼部族的战士跟我们回去。”也许是对木华黎要求大军放慢速度有些不满,不颜昔班一边催动着战马,一边大声道。
    木华黎如鹰隼般的目光一直注视着前方,头也不回的答道:“大帅说了,来到这里,该先到哪里,做些什么,我听你的,但怎么打仗。你却要听我的。”
    不颜昔班抿着嘴唇不说话了,别看木华黎只比他年长了几岁,但人家跟在姑父身边,已经征战有些年头了,是姑父最信任的部将之一,回想到在国武监学到的那些东西,他终于按捺住的急切的心情。
    因为汉人的书里说的很明白,即便是权势者的亲戚,也要对那些跟随权势者多年的心腹们保持一定的敬意。不然的话,会为自己增添很多的烦恼。
    汉人的道理很多。也很有道理,这些年不颜昔班有很多的收获,只可惜的是,这几年应该多呆在姑父身边的,不然的话,不会对这些姑父身边的人如此的陌生和格格不入,而姑父派来的这个木华黎,应该是可以依靠的,甚至可以作为自己兄弟的人。
    不颜昔班瞄了瞄木华黎挺直的身形。有些羡慕,心中却暗暗的这么想着,作为鞑靼人将来的汗王,一定要有广阔如同天空的胸襟,对于可以信任的人,要表示出足够的耐心和宽容,对于敌人。则要狠下心肠,让自己的怒火,尽情的燃烧。
    距离确实很远,一万骑军来到这里的时候。天色已经渐渐昏黑了下来,草原的夜晚寒冷而又凄凉,无边的黑暗很快就会占据一切,在这样的黑夜里,初来草原的汉人,总会感到孤寂和悚然,连座下的战马都会不安的嘶鸣。
    这是一个中型的部落,大概有几百人,帐篷已经烧的差不多了,战斗的痕迹到处都是,到处都是鲜血和尸骸,男人们显然做出了激烈的抵抗,但身上那些伤痕显示出,他们的抵抗并未起到什么作用。
    敌人很多,而且整个包围了这里,显然,他们不想要什么俘虏,所以到处都插着箭矢,应该有许多被敌人收了回去,但还是留下了许多,尤其是插在人身体上的,根本没怎么动,也许是那些敌人觉得沾了鲜血的东西不吉利吧。
    男人都死了,女人有很多都光着身子,显然遭到了侮辱,但最终,那些敌人也没容她们活下来,而是一个个抹了她们的脖子,孩子也都死了,这是一场裸的屠杀,就像是互有血仇的部落间做的那样,很彻底,没留下任何的余地。
    牛羊马匹都被抢走了,什么都没剩下,就像蝗虫过境一般,凄惨的景象并未让秦军士卒有什么动容,他们在木华黎率领之下,已经是一支冷酷而又可怕的队伍,只有那些新补充进来的家伙们,才会拧着眉头,表达出自己的愤怒和不齿。
    “我们在这里休整一晚,好好睡一觉,明天咱们追上去,杀死他们。”木华黎大声吩咐着。
    斥候们散了开来,如果说在草原上会遇到突袭,那么肯定就是在晚上了,这也是斥候们最紧张的时刻。
    不过木华黎并不担心什么,他所率领的是秦军中最精锐的那一部分,在草原上,尤其是鞑靼人的草原上,除非是十倍的敌人,不然的话,是围不住这些精锐的战士的,他很自信自己的判断。
    篝火升了起来,简单的立下营盘,木华黎默默与不颜昔班坐在了一起,大口嚼着干硬的干粮,还有十几天,再弄不到吃的,大家伙儿非得饿肚子,在这里唯一的好处就是,不用担心战马没有吃的喝的,这里是战马的天堂。
    天空中盘旋着秃鹫,这让木华黎有些厌烦,因为秃鹫不落下来,也就说这里来了人,不知道那些敌人会不会发现这个,不过能找到这些部落,他们队伍里肯定有向导,应该是不难发现的。
    金人在打草谷,这已经是确定了的,因为那些箭矢和散落在地的刀枪,以及一些坟头儿都能表明,这些敌人就是来自大同的守军,这个不用再怀疑什么。
    “明天能追的上他们吗?”不颜昔班没话找话的问道。
    木华黎一边嚼着干粮,一边点头,含糊的道:“他们抢了很多东西,走不远。”
    “追上去,杀光他们。”不颜昔班眼睛里冒出一丝凶狠的光芒。
    这话木华黎爱听,“这是你说的啊,听你的,到了大帅面前,你也得认下来。”
    不颜昔班显然对蒙古人表现出来的小聪明有些不满,嘟囔着,“难道还带他们回去?”
    木华黎摇着脑袋,不以为意的道:“留下几个给咱们赶羊群,其他的按草原的规矩来。”
    草原上什么规矩不颜昔班自然明白,杀光高过车轮的男人,女人和孩子是胜利者的战利品,这就是草原的规矩,原始而又残酷,也让草原部族很难壮大起来。
    显然,简单的一句话里面,包含着的却是满满的血腥味道,也顺便为这一番交谈做了个注解。
    半晌,不颜昔班幽幽的声音再次响起,“木华黎,等我成为这片草原的主人,你愿意来帮我吗?”
    木华黎毫不犹豫的道:“你这话去问大帅,大帅让我帮你,我就来帮你。”
    不颜昔班在黑暗中露出了笑容,显然,这个蒙古人是心动了,大将军是他的姑父,向他去要个人,应该不会有多么的困难才对,而他显然低估了蒙古人在大将军赵石心目中的地位,结果自然也就不问可知了。
    不颜昔班兴致来了,火光闪耀间,传来他的笑声,“木华黎,如果我重新成为这片草原的主人,便将所有的鞑靼战士都交给你,会和你分享所有的一切,让我们来一起统治这片草原。。。。。。。。。你愿意和我,汪古部的王子不颜昔班结为安达吗?”
    木华黎犹豫了一下,终于还是豪爽的天性做出了反应,因为他认为,虽然这个汪古部的王子的称呼,有些名不副实,但血脉中却流淌着草原上最尊贵的传承,与这样的人结为安达,并不辱没长生天子孙的荣耀。
    更何况,这个鞑靼人的姑姑,还是大帅的妻子,与这样一个人结为安达,不但不辱没他,而且还应该是荣幸才对。
    草原上的兄弟,在长生天的见证下,结成安达,并非是可以随意乱来的,他们有着自己的规矩,等级以及自尊,尊贵的人不会与低贱的人结为兄弟,普通的牧民也不会奢望与部落首领有成为兄弟的机会。
    血脉尊贵的人,即便落拓成为奴隶,在机会来临的时候,也会有人伸出手来,拉住他想要成为的部属。
    这就是草原上的规则,这不是势利,而是风俗使然。
    木华黎翻身坐了起来,痛快的应了一声,“好,如果有一天,你成为了这片草原的主人,木华黎一定奉上自己最珍贵的礼物,来祝贺他的安达。”
    不颜昔班大喜过望,一把拉住他的手高兴的道:“放心吧,天神作证,不颜昔班永远不会忘记自己的兄弟是多么的慷慨和热情,到时我一定在帐篷里用最好的酒,和最美丽的女人来招待你。”
    两个本来分属不同的种族,有着不同的信仰的家伙,因陋就简,一起跪倒在篝火旁边,在周围很多好奇的目光中,发下自己的誓言,交换了礼物,成为了可以共患难的兄弟。
    不过他们的神明如果真的听到看到这个,不知道是高兴还是会愤怒,是将祝福赐给他们,还是将怒火浇到他们头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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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一卷张弓北望射天狼第九百一十二章行程(求月票)
    很多人都不会知道,木华黎,不颜昔班这对兄弟对鞑靼草原意味着什么,只有在并不遥远的将来,当他们的名字随着草原的朔风,越传越远的时候,才会有人惊叹,这样两个年轻的兄弟,竟然会在那样短的时间内崛起,乃至于影响到整个草原的格局,甚至于以后许多波澜壮阔的战争中都曾出现过他们的身影。
    而他们还能与那位汉人中的大英雄有着千丝万缕的关系,这无疑是一段传奇,关于两个草原英雄的传奇,而这个传奇,就是在这样一个毫不出奇,却又满含杀气的草原夜晚开始的。
    不提这些后话,临到天明,木华黎笑着将不颜昔班弄醒,就着煮沸的热水,吃了些干粮,整个营地开始沸腾了起来,秦军将士们整理好自己的马鞍子,用干抹布擦拭好战马的身子,梳理它们的毛发,然后在一声声传令声中,翻身上马,拔营而起。
    敌人的踪迹很好寻找,牛羊马匹的粪便随处可见,青草被践踏的痕迹也是如此的明显,对于善于追踪的秦军斥候来说,就好像指路的明灯一样,根本不用仔细查找,就循着西北方向追踪了下去。
    。。。。。。。。。。。。。。。。。。。。。。。。。
    张五疲惫的吐出一口气,将手里的账本塞进怀里,挪动了下僵硬的身子,胯下却传来钻心般的疼痛,让他立马倒吸了一口凉气,心里暗骂。这种鬼日子什么时候才是个头儿。
    张五不过是个账房,人称花五儿,不是说他改了姓氏,而是比喻他这人好色罢了,作为汉军旗下一个的账房,又深得自家上官的信重,日子过的很是不错,每月下来,也能落到手里十两二十两的银子。
    张五读过几年书,在金国治下。谁都知道,读书的汉人没什么出头之日,厮混的好的,也不过是给人记账或是到权贵们府中当个教习什么的,再就是给人出出主意,混口饭吃。
    张五没在读书上下什么功夫,到是算账是一把好手,而且除了好色之外,话也不多。给人很稳重的感觉,自从进入汉军之后。很快便得到几个上官的赏识,成为了账房中的头目。
    不过自从大同缺粮之后,他的日子也变得难过了起来,饷银早就没了,每月额外的收入也成了些粮食,这还让其他许多人羡慕呢,粮食在以前算个什么?但现在在大同可是价比金银,是最实在的东西了。
    更倒霉的是,这不。上官要来草原打草谷,把他这个账房也拉来了,为的就是记清了收获,免得手下人糊弄人什么的。
    其实他的上官也不过是个汉军百户,记清楚了又能怎样,上面一发话,你记得再清楚。还不是收获寥寥?
    现在的他可分外的不好受,草原的天气不比南边,晚上冷的让人有些受不了,这还是夏天。真不知那些草原胡人,是怎么熬过冬天的,他想都不敢想草原的冬天到底得冷成什么样子。
    加上昨日大军屠了个草原部落,他是头一次见到大军行事,真是很让人惊悚,然后就恶心,到了现在,他满眼还都是红的,鼻子里总能闻到血腥味儿,耳朵里更满是那些垂死的呼号在响着。
    那些平日里嘻嘻哈哈的同僚士卒,在那个时候都成了野兽,之后见了,也让他分外的不舒服,觉得即便这些家伙笑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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