友情提示:如果本网页打开太慢或显示不完整,请尝试鼠标右键“刷新”本网页!
八二电子书 返回本书目录 加入书签 我的书架 我的书签 TXT全本下载 『收藏到我的浏览器』

大上海深情年代-第89部分

快捷操作: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 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 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如果本书没有阅读完,想下次继续接着阅读,可使用上方 "收藏到我的浏览器" 功能 和 "加入书签" 功能!


  “暗杀大王吗!”小钟想起小时候见过的那个长胡子伯伯,眼神不由闪烁了一下。
  “我在他手下干过,算是他半个徒弟。”
  “你在洪门?”小钟更加惊讶。
  “不!”只跟了半年,他就叫人害死了。二十五年,你还是小毛头吧,北平有个日本大佐山本三雄被炸案,是他一手策划,我和另几位师兄一同做的,当年可是轰动一时。阿煜说起光荣历史,颇有些自豪。
  小钟眨了眨眼:“年头太远了没听过,再说死无对证!说近的听听!”
  “死无对证?杀手杀人都要死无对证才算成事儿,要不然叫什么杀手!”
  “说说你这次失手吧?”
  阿煜有些不耐烦:“你已经知道了,还问什么?你阿叔最近老了,常常走麦城,要不然也不会着你这种小鬼的道,不讲了不讲了!”
  “讲来听听也无妨吗!你不想吸取一下教训吗?”小钟语气轻松循循善诱,可手却在逐渐攥紧成拳。
  “我想喝酒!”阿煜斜着眼睛看着他:“你肯陪我吗?找师傅要缴学费的。”
  小钟怔了一下,在床上一跃而起:“好,你等着!我去买。”
  “嗬!你好大瘾,这么容易就破誓,你不怕我跑了?”阿煜大笑。
  小钟也跟着他大笑:“多谢提醒!”说罢,在他胁下划拉两下,阿煜顿时成了一只大呆鸭。
  小钟手脚很快,转眼回来手中已经多了两瓶绍兴老窖,一只白崭鸡,几包下酒小菜,放在地上摆好了才解开阿煜的穴道。
  阿煜一声不响席地而坐,他饿急了,接过一瓶酒,另一只手已经往口中塞食物。他看起来象是个粗人,明明受人所制,竟也不上心,更不管有伤在身,几口就干进去小半瓶。
  小钟对着瓶子偶尔喝上一口,刚刚在瓶中换了清水,喝起来没有滋味,还有些冰牙。
  阿煜手中拿了一只油油的鸡腿,睁了有些混浊的眼睛看着他:“小子,年纪不大好有本事,听口音你是南边人,来上海做什么?”
  酒既然是假酒,名自然也是假名,小钟不会说出他叫林小健。他早已看出,这位阿煜虽然是个杀手,但显然是那一类有勇无谋的杀手,在江湖之上,只能算上是二三流的角色,和他记忆中的那位王伯伯根本无法相提并论。一想到义父就折在他手上,他心中就忍不住抽痛,应答起来也半真半假,带了些切齿的感觉:“攥钱!报仇!”
  “报仇!你报什么仇?”
  “我家在广东,父亲被人给杀了,一夜之间家境败落,一无所有。现在两手空空来到上海,上海是冒险家的乐园吗!我要攥好多好多钱,回去为我父亲报仇!”林小健对着瓶子喝了一口清水。
  阿煜愣了一下,突然伸手过来:“小兄弟!你很象我年轻的时候,简直太象了!”
  林小健任由他亲热地握住手,斜眼瞅瞅他:“年轻时候?你很老吗,我看你顶多四十多岁!”
  阿煜苦笑着松开他,摸摸挂满沧桑的脸:“走眼了吧,我今年三十四岁。”
  林小健瞪了他一眼,继续引导他说下去:“听你的口音也不是本地人,你从哪来的?”
  “阿拉上海人,道地的上海人。二十几年前,我的家就在上海滩。我家很大,老爹是个大亨,真正的大亨,当年的法租界无人不知无人不晓。只不过,我是天生的忤逆子,很小就不安份,要离家出走,在外面讨生活。后来家败了,没了生活来源,我就沦落在美国做苦役,十六岁被人骗去南非。日本人还在东北时,我死里逃生跑回来,就遇上打仗……”
  林小健实在想象不出他会有这么复杂的经历,停了一下,注意地看着他:“你家在上海?”
  “当然!我又不是从土里蹦出来的,我有爹妈,还有妹妹呢。你知道吗,两个妹妹,双胞胎!”阿煜脸色挂红,竖起两个指头,眼睛因为回忆而变得有光彩:“我离开家的时候,她们俩个才八岁,总缠着我叫阿哥阿哥的,长得别提多好看,美国片你看过吗?就象那个什么秀兰邓波儿……”
  看着一个杀手柔情地说起妹妹,林小健内心也被触动,不由想起邵叔叔家的两个小妹妹:“她们现在还好吗?”
  “好!她们在一起别提有多好,只剩下我孤孤单单一个人受罪。”阿煜用鼻子粗粗地出着气。
  “那你为什么不去找她们!”
  “我是等着有一天做到头,就去墓地找她们。可惜,干我这行的有今天没明天,有今世没来生,不晓得死在哪里,更不知道下辈子投胎变个什么玩艺儿。”
  林小健恍然大悟:“你是说,她们都不在人世了!”
  “早死了,二十多年了。只一夜之间,全家都叫人杀了!”
  阿煜仰头开始喝那一大瓶酒,咕嘟咕嘟,象是要用酒炸开喉咙。
  林小健想制止他,又不知如何劝解:“你这么喝要醉的!”
  “醉!我就是要醉!我不要醒!我干这行就是为了报仇!我天天盼日日想着报仇雪恨,好容易盼到机会杀仇家,这么好的一个机会,我却打偏了!妈的两枪他居然还死不了,还能活过来……”
  “你的仇人是常啸天?”林小健一把抓起他。
  “还有一个叫林健,那家伙死得早便宜他了。这两个混蛋王八蛋挨千刀万剐的,杀了我一家人,还抢占了我的家,你肯定没见过那么大的花园洋房,那本是我的家我的家呀!”
  阿煜扯开了衣襟,露出带黑毛的胸膛,拍着大喊:“知道吗?我娘可是天底下最好的女人,又美丽又有才华,是上海的第一个女钢琴家。常啸天的管家是我家从前的佣人,她现在提起我妈还要掉眼泪!常啸天是个杀人不眨眼的恶鬼,他和我老爹抢地盘,连女人小孩都不放过,这样一个丧心病狂的刽子手,我却杀不死他,真他妈没用。我是天下一等一的笨蛋、窝囊废!我真没脸去见我妈和妹妹,唔唔!”
  杀手啪啪打着自己的脸,酒瓶磕在地上,粉碎了,小半瓶没喝完的酒汁泼上来,热辣辣的崩到林小健的脸和身上,林小健一动不动,木雕泥塑一般,任由他手舞足蹈地狂发酒疯,把一地酒菜践踏了个稀巴烂。他知道了,眼前的杀手是汪铭九的儿子,汪铭九和他老婆的故事,他不止一次地听义父讲过。
  他彻底明白了那个夜晚吴妈闪烁的眼神和没说完的话。
第八章 人莫予毒
         直到阿煜疯够了,疲惫地坐在地上,眼睛直勾勾地看着他手中那酒瓶,林小健才轻声问出了他最想知道的问题:“谁让你杀常啸天的?”
  阿煜不答,迷迷糊糊向他伸出手:“给我酒!……”
  林小健将清水收在怀中:“你告诉我,我给你。”
  阿煜愣愣地看着他,费力地想了半天,摇头道:“不,不能说!”
  林小健心急火燎:“你被打成这个样子还要维护他们?”
  阿煜呆呆道:“失手是我的错,是我做事没做干净……”
  林小健一把拎起他:“都快死到临头了还嘴硬,告诉我,雇主是谁?”
  汪煜被他逼急了:“放开我!你和这事情有什么关系,我为什么要告诉你?”
  林小健掐住他的脖子:“你说不说!说不说!”
  汪煜透不过气来,断断续续道:“你打死我好了,打死我……也不说!”
  他干脆连眼睛也闭上了,林小健知道这人是软硬都不吃了。东方已经渐露曙光,林小健和他整整磨了一夜,放开他,两个人各有各的心事,一时都疲惫不堪……
  一顶礼帽压过眉毛,鼻子下贴着两撇假胡子,夜色中,汪煜潜入上海火车站。
  他和那个叫小钟的房客,在阁楼上一起呆了半个月了,小钟不停地追问,他不停地顾左右而言他。相处中,他看出来这小子过惯了优裕生活,只知道穿衣却不知如何洗衣,只知吃饭却不会做饭,他一一指点,教了许多生存的门道,渐渐的,他们俩处得象忘年的兄弟,等他养好了伤,要离开时,小钟的神情居然有些不舍。
  在小钟身上,汪煜总要想起年少时的自己,一样是离乡背井,衔恨复仇,他之所以没有告诉小钟他其实是一名保密局的特务杀手,是不想他再去走自己的旧路,至少别由他来当领路人。特务生涯的险恶,他太清楚不过了。
  此刻的他,攥了一张北上的车票,手紧紧抱着一只破包袱,谁也不会想到,那里面竟是沉甸甸的十几只“大黄鱼”,一只黄鱼十两金,上海滩二十年前千万大亨的儿子,全部的财产就是这百多两黄金,是他用血和命换来的,他要去的是一个小城镇,那里有个女人正在等他,说过要给他生儿子续烟火。
  随着人流走到检票口,他猛然停下脚步,前方,一张熟悉的白脸,一个狰狞的微笑。他惊恐万状,鱼一样溜滑出人流,贴着灯光暗淡些的墙根处向外挪去,一声“站住”已经炸响在票房,十几条腿飞快地追过来,那是一种极为专业的追踪,无声无息却杀气重重。汪煜早看好地形,双脚如轮,足不点地夺门而出,逃跑也是杀手的看家本事,他在追逐中遥遥领先,但是,子弹要比他的腿快上太多,几声枪声过后,他瘸跪上路面,正在这时,一辆自行车赶上来,车上人弃车跃下,按倒他向路旁滚去。
  “哒哒哒哒”,跟过来的一串冲锋枪子弹射空了。
  “小钟!”汪煜叫出声来。
  小钟并不看他,撒手几把刀出,射中几条跑近的腿,拖起他又继续狂跑。
  汪煜感动非常,在这种众寡悬殊的情况下,小钟能来帮他,不管出于什么目的,都已经把自己也置身于危险之中了。他想了想把包袱往小钟怀里一推:“拿着,回头我找你!”
  林小健骤然手上吃重,停了一下,这时,一辆越野吉普大开车灯冲过来,把自行车压得稀巴烂,冲开两人一个调头戛然停下,把他们罩在明亮的车灯里。
  姜琛伸出头来,指着汪煜命令开枪,同时以职业特工的敏感,记下了另一人的样貌特征。枪声响起来,汪煜向地上伏去,林小健却向车扑去,他用包袱砸开了前车窗,漫车飞起金灿灿的金块,他双腿跟着踹进车中,强劲的冲势将司机卡在座上当场昏迷,姜琛也给砸晕了过去。车上余下的两个特务拔开金雨奋起招呼,林小健身体已彻底进入车中,刚把前座的人连人带门踢飞下车,却被后座的汉子用枪指定,他卡在两座之间,眼看闪避不及,要挨上这一枪了,汪煜到了!他拉开后车门,整个身子浑扑进来,死死压下特务,子弹射空。汪煜钳住特务脖子,将枪把过来,反顶在他身上开了一枪,然后象甩麻袋一样丢下去,自己坐了上来。林小健也推开昏迷的司机坐进驾驶座,反射镜中,看见汪煜一手持枪一手向他伸出大拇指。
  追兵赶上来,围着车大喊大叫,林小健发动了车子,车灯照射下,荷枪实弹的特务顶着汪煜的子弹没命地向车上扑,撞飞了好几个,打倒了好几个,却没人再开一枪。林小健看出门道,边打方向盘边喊:“别开枪了,你身边那个人是个头儿,拿他当人质!”
  汪煜的心智远不及林小健,他还死命地向外开枪,放光了子弹才去看斜倒在座上的人。当他看清身边的人时,已经太迟。姜琛一直在装昏迷,他感觉子弹已经打完,翻身坐起,戴了手套的手向上一翻,手心露出一块正方型的亮片,腕子一抖,亮片里伸出密密麻麻的小刺,汪煜只觉得自己抓上了一个刺猬,刺到满手是血,奇痛无比,不由痛叫一声。姜琛却如一条泥鳅,开门滑出车外,一路在地上滚着,象轱辘一样,直到被手下接住。
  林小健一心只想带着汪煜逃开,哪里知道他和刺杀义父的主谋,居然擦肩而过!
  姜琛被手下扶起,见那吉普车还剩两盏尾灯隐约闪现,一眨眼,连灯也失去了踪影,气得七窍生烟。盛怒之下,动作却是有条不紊,他小心翼翼地扯下手套,装进一只黑色的胶袋,再塞进一只铁箱里,他这样处置了他的武器,因为这种装了毒刺的手套,用过一次便不能再用。
  手下恭敬地问:“组长,你没事吧?”
  姜琛傲慢地摇摇头:“我没事,等着收尸吧,那汪煜肯定没命了,我们伤了几个人?”
  “七个,都送医院了,组长,那使飞刀的人很厉害,我们……”
  “我知道了!”姜琛不耐烦地打断了手下,损兵折将的他,脑海里也晃动着那个闪电般的可怕身影,他觉得好象在什么地方见过,可就是想不起来了,他从牙缝里挤出一句:“早晚会找到他!”
  汪煜眼看着自己手上的血变成绿色,拼命忍着不出声,直到车子开出十几条街,才大声呻吟起来。
  林小健发觉有异急忙刹车,下车从后座扶他出来,直觉得手中搀着一个陶瓷人。他从没见过这般骇人的中毒模样,这种感觉太过恐怖,令他毛骨悚然。汪煜全身上下裸露的皮肤全变成惨绿,只有眼睛还黑白分明,他手里攥了几块金锭,放在林小健手中又拼命推开他,林小健却不放手:“他们到底是什么人?”
  汪煜自行脱开身去,蜷缩在地上,半张着嘴,却一句话也说不出来。林小健又要拉起他来,他突然抽搐,身体在地上来回翻滚,状极痛苦,林小健捉定他,把他压在身下,见他嘴唇抖动着流出大量绿色的液体,人已经没救了,林小健看得惊心动魄,难过道:“我会把你和你娘葬在一起!”
  汪煜定定地看着他,林小健终于说了出来:“我知道汪夫人的墓地。那是常啸天立的。对不起,我骗了你。其实我是林健的儿子,常啸天是我的义父……”
  汪煜身子动了一下,嘴巴也张开来,呼哧呼哧喘着粗气,林小健凑近他耳边:“告诉你,你妈是自杀。你妹妹们死于黄省三之手,常啸天和林健只是杀了你父亲,并没有杀她们。”
  汪煜濒临死亡,只有眼神还泛了一丝光亮,紧盯着林小健不放,林小健遗憾地抱起他的头:“相信我,我真想帮你,没想到他们这样狠毒……”
  汪煜微微合了两下眼帘,象是在回答,蜷缩的身体在柏油路面上缓缓打了开去。
  山清水秀,风景殊好的山坡上,垒起三座新坟。林小健将两瓶酒放在两块墓碑前,剩下的则放了糖炒粟子。
  工人正用红漆涂满墓碑上凹下去的字,墓主的名字一个个地显示出来:“汪煜、杨勇、周小宇。
  两辆车一先一后停在山脚下,杜文藩披着斗篷,只身一人悠闲地走上山来,边走边欣赏周围的美景,阿强和几个手下在山下远远向上望着。林小健直起身来,杜文藩按他坐下,自己也席地而坐,向四周一指:“听说你把这里买下了,环境不错吗!”
  林小健刚要说话,杜文藩手一摆:“千万不要说谢字。我已经知道你大仇得报,今天我来,是要打开天窗说亮话。”
  “是,我按照你给我的线索,找到了刺客,但很遗憾,那个杀手,到死也没说出幕后指使。”
  杜文藩看着他:“你还在怀疑我?”
  林小健摇头,杜文藩放下心来,拍拍他的肩膀:“那你还要追查下去吗?”
  “当然,我不会放弃的。”
  “说真的小林,我很欣赏你!在世人眼里,你已经是一个死人,想没想过今后的出路。”
  “没想过。”
  杜文藩轻描淡写道:“到我这里来吧!”
  林小健愣了一下,随即笑起来:“你叫阿强放了我,要我快些查出真凶,也好还恒社一个清白,现在清白已经还给你了,你也叫警察把我给毙了。现在,你又要让死人复活,收了当手下,这未免太冒险了吧?别忘了,我生前可
返回目录 上一页 下一页 回到顶部 0 0
快捷操作: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 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 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温馨提示: 温看小说的同时发表评论,说出自己的看法和其它小伙伴们分享也不错哦!发表书评还可以获得积分和经验奖励,认真写原创书评 被采纳为精评可以获得大量金币、积分和经验奖励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