友情提示:如果本网页打开太慢或显示不完整,请尝试鼠标右键“刷新”本网页!
八二电子书 返回本书目录 加入书签 我的书架 我的书签 TXT全本下载 『收藏到我的浏览器』

锦衣夜行-第494部分

快捷操作: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 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 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如果本书没有阅读完,想下次继续接着阅读,可使用上方 "收藏到我的浏览器" 功能 和 "加入书签" 功能!


    两位佥都御使唯唯应诺,立即辞别帝阙,率领十多位监察御使,快马奔了甘肃去了。
    于此同时,京营四十八卫、三千营、五军营、神机营中,也开始抽选兵卒,这一次选的兵卒数量共有三万,尽皆是当初的靖难老兵,骁勇善战,弓射俱佳,又有那擅使火铳火炮者,以备随辅国公杨旭入甘凉。
    这时,夏浔又接到另一道旨意,赐婚!
    宋晟生有三子,长子宋瑄,建文为帝时他是府军右卫指挥使,在灵璧一战,败于燕王兵马之手,在乱军之中力竭战死。次子宋琥、三子宋瑛,都随父镇守西凉。如今宋琥已成年,而永乐皇帝的三女儿安成公主也到了适婚年龄,皇帝指婚,将自己的三女许配与宋晟的儿子宋琥,因宋琥身在行伍,特旨无须回京,叫夏浔送公主到西凉完婚。
    公主成了亲大多要住在十王府,与丈夫见面的机会简直跟牛郎织女差不多,安成公主能与驸马长相厮守,不知羡煞了十王府中多少位如同守寡一般的金枝玉叶。
    ※※※※※※※※※※※※※※※※※※※※※※※※※※※
    初冬时节,离别在即了。
    下了一夜的小雪,窗外一片银装素裹,院子里的树木,有些是长年青翠的,有些却已凋零,只有干枯的树桠,顶着毛茸茸的雪花在风中微微发抖。整个院子因那苍翠,依旧充满生机,但是又因那茫茫白雪,弥漫一种疏离寂寥的感觉。
    正当黎明,院中静寂清淡,显得微有禅意,而窗内却是另一番景致:火盆兽炭,温暖如春,芙蓉帐内,春光无限。
    茗儿只着小衣亵kù,生育才几个月的身子,稍稍有些丰腴秀润,抱在怀里丰若有余,柔若无骨,仿佛一块温香软玉,柔nèn而温润。
    她侧卧如弓,整个身子都偎在夏浔的怀里,也不知是因为昨夜的缠绵,还是因为房中温暖,颊上两抹红晕,虽在睡梦之中,尤如海棠花开,份外jiāo艳。夏浔一只手臂做了她的枕头,另一只手臂搭在她柔软的腰间,大手正盖住那圆润而tǐng翘的粉tún,薄薄的湖绸亵kù把那翘tún柔美的曲线呈lù无疑。
    夏浔也在熟睡,破天荒的,今儿没有早起练刀,活动拳脚。
    茗儿整齐而细密的眼睫毛轻轻地眨动了几下,慢慢张开眼睛。睡意还没有完全消去,一双明眸mímíméngméng的,可是看清身边的男人时,她的嘴角已逸出一丝甜密的笑意。她偏了小半个脸,微微扬起双眸,偷偷瞟了瞟熟睡的夏浔,忽然探头在他chún上轻轻wěn了一下,仿佛小鸟儿的轻啄。
    夏浔醒了,只一动,茗儿就发觉了,赶紧想缩回身子,继续扮睡着的小猫儿,可惜,夏浔的警觉xìng明显比她高的多,一旦醒来,意识恢复的也快,那身子还未等完全缩回去,已被夏浔的一双笑眸锁定,紧接着,搭在她tún部上的大手便缩回来,游鱼似的滑进了她的小衣。
    茗儿忍不住轻吟一声,仿佛一只刚刚吃了条鲜鱼的猫咪,不但舒服地眯起了眼睛,红nèn的小舌头,还情自不禁地在chún上轻轻tiǎn了tiǎn。
    夏浔指前一团sū腻,滑腻结实的感觉从指端传到心里,其中滋味,岂是销húndàng魄四个字就可以形容的。他惬意地抚弄着爱妻饱爱的水滴状sūxiōng,手指轻轻liáo拨着她渐渐翘立起来的嫣红rǔ珠,直到茗儿按捺不住,隔衣按住他作怪的大手,jiāo嗔地瞪了他一眼,才呵呵地笑起来。
    “相公今天就要走了吧?”
    茗儿忽然紧紧抱住了他,脸颊紧紧贴在他的xiōng前,声音含糊,带点儿鼻音,可她很快地眨眨眼,眨去了眼中的水雾。
    “嗯!”
    夏浔不再逗她了,大手依旧停在她xiōng前,一动不动,只是因那若有若无的磨擦,感受着那隐隐的滑腻:“别担心,两军交战,也未必伤得到我这位国公的,这么大的官儿,就算我肯亲临一线,将军们也不肯的。”
    茗儿道:“可是听说那个贴木儿,连皇帝也曾生擒活捉过的。”
    夏浔笑道:“嗯,那倒是,那相公就努力把这个活捉过皇帝的皇帝给抓回来!”
    “去你的!”茗儿嗔怪地捶了他一记粉拳:“人家担心你……,唉,梓祺姐姐、雨霏姐姐她们一定也担心着你,这个贴木儿的厉害,我还是听姐姐说的,都没敢告诉她们,要不然,你这一走,一个个还不得更加牵肠挂肚?”
    夏浔叹了口气,悠悠地道:“我也希望,整天守在家里享清福才好。可是,国家多事,我享受着民脂民膏的奉养,岂能不为国分忧,为百姓们做点事?你放心吧,贴木儿的确厉害,可是咱们大明的军队也不是好惹的,咱们是守、他们是攻,咱们又占据着地利人和,他贴木儿未必就奈何得了咱们。”
    夏浔悠悠地出了会神儿,又说道:“说不定,这仗还未必打得起来呢!”
    “你别宽慰人家啦!”
    茗儿幽幽地道:“你是男人,人家纵然再不舍得,也不会阻止你做事的。贴木儿跋涉万里,统御数十万大军而来,怎么可能打不起来?难道搞出这么大的阵仗,人家是来咱西域看风景的?唉!相公,你安心做事,家里,我和几位姐姐会操持好的。”
    夏浔点点头,说道:“今天,我得去京营一趟,皇上选了三万精兵给我。对了,你让西琳和让娜准备一下,再准备一辆适宜远行的大车,下午我来接她们,叫她们随我一同去西域。”
    茗儿先是一怔,随即温驯地道:“是,相公这一去,最快又得半年,身边没个女人shì候可不成。茗儿和几位姐姐不能shì奉官人左右,就叫她们两个随行shì候官人吧。唔……,她们的马术很好,要不要她们扮了男装随官人同行?毕竟……这是去打仗的,带着女人,传扬出去不甚妥当……”
    夏浔失笑道:“你想到哪儿去了,我带她们去,只因为她们是龟兹古国的人,熟悉西域地理人情,而且她们自幼被人教授歌舞,原本就是打算卖与西域豪门贵族的,所以对西域的豪门世家,也都知根知底。若不是西宁侯宋晟把她们做了送与二皇子的礼物,这才辗转来到咱家,现在说不定已是甘凉某个大户人家的宠妾。
    西域那边,咱们不熟,我手下有些人,能帮我打听些消息,可他们在那地方打探消息很吃力,而且只能有针对xìng的行动,西琳和让娜虽是女人,可女人在西域比在中原行动自由许多,她们熟悉那里的风土人情,说不定会有大用。你放心,这事儿我已经禀报过皇上的。”
    茗儿听了这才释然,夏浔又道:“叫她们女扮男装,原也不错。只是这一路下去,路途遥远的很,两个女孩儿坐卧起居,有诸多不便,到时候难免还要被人知道我带了女人同行,如此隐秘,反要传出许多不堪的谣言。莫不如大大方方的,反正我要送公主去完婚的,只称她们是公主的随行人员便是了。”
    P:菊花被爆求月票!还有推荐我也要!仁兄贤弟、姐姐妹纸,投票投票!!。
第741章 选锋、拉练
    第741章选锋、拉练
    随同夏浔赴西域的三万精锐之师,是从京营里抽选出来的,这场声势浩大的抽选活动被军中将士称为“选锋”。:
    明初京营官兵确实是国之精锐,不只是装备远胜于边军,其战斗力也较边军为胜,从这数十万精锐士卒中优中选优,所选出的三万人,自然是精兵强将。战场上,并不是军队的数量占据绝对优势就一定能打胜仗的,一支精锐部队,完全可以以少胜多、左右战局。
    三万锐卒,坐堂主将是塞哈智,这是个鞋官,当年朱棣派夏诗智袭大宁时,他曾与夏浔联手先行,两人算是旧相识了。大军行将开拔时,夏浔赶到了军营,塞哈智得到通报,立即率诸将赶来迎接,两人曾经并肩作战,今日重见份外欣喜,寒喧一番,便并肩奔了辕门。
    大军马上就要拔营起行了,三军精锐俱已集结完毕。
    二人一进大营,迎面看到的就是一队披挂整齐的轻骑兵,一式的轻便牛皮铠,外罩鸳鸯战袍,威武的头盔上是鲜明的火红盔缨,杀气腾腾,军威雅壮!
    这支军队,可是真正打过仗的军队,远的且不说,四年靖难,这些人都是参战过的,百战余生的老兵与新兵哪怕是同样的勒马一站,同样的肃立不语,可是从他们身上透出来的自然就是不一样的气势,那是真正的杀气,此时正是初雪之后,又是清晨,天气寒冷,可是站在他们中间你感觉到的,只有他们那一身的杀气。
    “国公,这些兵都是百战沙场的精锐士卒,骑射、法令、军纪等方面完全不用担心,吃、住、行、走、战、藏、埋伏,诸般技能俱都精通,这些人调出来就能用,只要稍加适应,彼此就能配合的天衣无缝。”
    说话的是傍在夏浔另一侧的副将荆峰,塞哈智骁勇善战,但是斗大的宇儿不识一箩筐因此给他配的这个副将算是一员儒将,与他互补不足,向夏诗介绍这抽选的三万精锐情形时,塞哈智自知拙于唇舌,因此都委托给了他。
    “嗯,糙重呢?”
    夏诗满意地看着选出的这些精兵悍卒,又向荆峰问道。
    “除了兵士们骑乘的马匹,另有备马一万匹,呃……这已经是抽调了京营一半的战马了!”
    夏诗点点头,荆峰又道:“营帐、棉衣、被褥、甲胄、兵器、箭矢、火药、药物俱都齐备,由备兵和役夫输运,至于粮草士卒们只携带三日口粮,沿途各地府县负责供应所需,只三万兵马的话,甘凉地方足以承担,无需再从京师运去,因此咱们需要运输的东西并不多路途上不必耽搁太多时间。”
    夏诗笑了笑,摇头道:“这备兵和役夫的数量,要比咱们这三万精兵还要多吧?”
    荆峰不着痕迹地撇了撇嘴,心道:“这不废话么?远征打仗,备兵和役夫的数量一向数倍于战兵的呀这位爷到底知不知兵呀?”心里想着嘴里他可不敢说出来,只是恭恭敬敬地道:“是因为咱们不需要输运粮草,所以需要的备兵和役夫侧也不是很多,人数大概只比战兵多上一万左右!”
    夏浔叹道:“我就知逊……”
    他忽地勒了一下缰绳,沉声道:“役夫一个不要,备兵只留一万,叫他们携带些战兵实在难以载带的东西,其他的一应物品,全部由战士冉自己驮起来、背起来!";荆峰吃惊地道:“国公,这可是京营里挑选出来的精锐,他们是要上阵打仗的,叫他们干这些活儿……”
    夏浔微笑道:“你以为,我这是大材小用么?”
    荆峰赶紧道:“末将不敢,末将是说”
    夏浔打断他的话道:“西域地广人稀,你以为到了那儿,一打起仗来,后勤鸦重还可以像现在一样便利及时?咱们这三万精卒,人人都配了战马,你以为是为什么?要守城,何必在京营精锐之中再选精锐。一旦发生战事,他们是要游骑在外,发挥奇兵之效的。
    到那时候,野战对他们来说,只是家常便饭。可比不得戍守城头,饿了有人送饭、渴了有人送水,晚上轮番下城休息,伤了有郎中带你下去裹伤用药,他们要去的是西域!真打起来,大漠戈壁,千里难见一缕人烟,所以必须得学会自己驮载作战和生存所需的各种物资,必须得摸索如何才能携带更多的物资、必须得琢磨如何捆绑急行军时才不会失落,必须得适应载重情况下的长途奔袭、野营、就餐和用药、裹伤!
    从这儿到甘肃,会经过各种地形,路途很遥远,叫他们自己驮载这些东西,做这些事情,的确很辛苦,可是唯有如此,他们才能练出充沛的休力和强韧的耐受力,在即将迎来的战斗中,尽可能的保全自己的性命!你就这么吩咐下去吧,这种行为,我叫它拉练!,选锋,已经结束了";拉练,才刚刚开始,能从南京一直拉练到嘉峪关的乓,我才承认,他是真正的锋锐!”
    “国公爷说的好!”
    塞哈智把那张飞似的大胡子一扬,一双绿豆眼烁烁放光,异常赞同地道:“国公爷说的对!我们蒙古人打仗,就没见过一个兵带一群人侍候的,这种老爷兵,再能打仗也不成,到了大漠草原上,拖也被人拖垮了。尤其是咱这三万精兵,本来就是当尖刀用的,后边拖拖拉拉一大帮人侍候着,这尖刀还刺得出去吗?老荆,就按国公爷说的办,谁敢不服,老子抽他娘的!”
    荆峰无奈,只好苦笑着答应下来。
    再往前去,是重甲骑兵,他们的马匹更加雅峻,足足四千人,端坐在雅健无比的高头大马上,甲胄鲜明,鞍鞘整齐,鞍侧之前挂一面黑色生漆牛皮骑盾,绘着猛兽图案,右手红缨长漆枪竖指天空,那枪杆儿都有鸡卵粗细,枪尖一尺有半,血槽宛然,映日光寒。
    再往后是火器兵,肩背的火铳,抬架的碗口铳,看着那杀气不及轻重骑兵手中的兵器直观,但是知道这火器厉害的人却不会这么想。
    夏浔啃然道:“火器,总有一天,会完全取代刀枪剑戟,成为战场致胜的主流兵器,不过现在还不成,它还有诸多缺陷,比如射速、比如天气的影响。所以,我们得扬长弃短,让它与其它兵器互相配合,才能发挥它的最大威力。
    贴木儿的兵,都是骁勇善战的骑兵,马快如风,而西域又多是一马平川,利于快攻。如果我们以火器对敌,纵然是以三段击法,几息之间,敌骑也能杀到面前,火器不足为恃,不过若是在城池攻守处或两军筑战壕对峙的时候,火器便比弓弩更加有用了。纵然臂力超群者,能发多少枝箭矢呢?而火器,只要你还有一丝力气,就能使用。
    同时,火器攻坚破固,远较箭矢为强,尤其是碗口铳等火炮,发一炮而弹丸过百,杀伤面极广,因此,我特意选这一支火器兵出来,不是叫他们去与贴木儿的骑兵对战的,而是叫他们做师傅,教授甘凉等城堡士兵,学习使用火器匠作新近研制的诸多火器。
    所以,这三千火器兵不用参与拉练,他们将离开大队,护着火器和火药运输营,以最度赶到河西,教授平羌将军嫡系部队学习火器的使用。因此,他们不用负重而行,还有重骑兵,也无需负重而行!”
    夏诗虽然来自后世,但他并不迷信火器。到了这个时代这么久,他已经清楚地认识到,在目前这个时代,战场主流依旧是冷兵器。事实上直到十八世纪,火器依旧不能完全替代快马硬弓的作用,在适宜骑兵发挥的地势下,火器甚至还要处于劣势。
    比如十八世纪,普鲁士国王斐特烈
返回目录 上一页 下一页 回到顶部 0 0
快捷操作: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 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 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温馨提示: 温看小说的同时发表评论,说出自己的看法和其它小伙伴们分享也不错哦!发表书评还可以获得积分和经验奖励,认真写原创书评 被采纳为精评可以获得大量金币、积分和经验奖励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