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尘间烟火-唐十六-第28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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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金刘氏的头发已经几乎全白,即使有女儿扶着,走起路来还是颤颤巍巍。她脸上没有一点儿血色,病容枯槁,看来病得不轻。

    唐少逸赶紧站起来,一起帮着把老人家扶到桌前坐好。“大娘病得这么重,何必还要出来,理应我们进去看您的。”

    “这怎么行!”金刘氏说着,重重地喘了几口气,“水仙说你们有一鸣的消息?唉,老妇这身子是一日不如一日,但始终不敢就这么去了。只是拖累了水仙啊。”

    “娘,您别这么说,是女儿自愿照顾你的。”金水仙说着眼睛一红。

    金刘氏摸了摸女儿的手,叹了口气,虽然靠对儿子的思念支撑着身子,但这些年没有女儿尽心照顾的话,她恐怕也早就撒手人寰了。

    “伯母,您别担心,一鸣师兄很受门中长老的器重,应该过段时间就会回来看您了。”李贺杰开解道,但是他也不知道金一鸣什么时候下山,这过段时间也许一过就是几年甚至几十年,也可能只是几个月。

    他们这些修士的寿元随着境界的提高而延长,不是普通人可以比拟的。几百年后,曾经的亲朋好友早已入土为安,而活着的自己却要独自承受那一份孤独。

    所以说,他们等得,但别人未必。

    李贺杰恍然间明白了些什么,但似乎又有些不明白……



白菜青盐糙米饭,泥巴荷叶裹野鸡
 

    金刘氏听闻儿子受到器重,露出一丝欣慰的笑容来,至于后半句,里面的潜台词她也听懂了,只不过如今好不容易有了儿子的消息,她也就不会去计较那么多。“你们跟他是一起的吧。”

    李贺杰点点头。

    “你们是什么门派啊?”

    “十方崖。”

    金刘氏摇了摇头,“老妇没出过远门,没听过这个门派。只知道镇上面有个青铜帮。”

    李贺杰心中略一思量,道:“我们门派比较避世,但传授的都是真才实学。”

    也不知金刘氏听没听进去,只见她稀里糊涂地又点了点头,“一鸣八年前突然跟他爹说要出去闯荡,他那时候才刚过十岁,还不过是个小孩子,我们又哪里放得下心。哪想这孩子第二天就不见了踪影。”

    金刘氏说道此处,掏出一块洗的发白的布条擦了擦眼角。李贺杰这才注意到,老人家虽然病重,但整个人看上去却很干净,平添了几分精神。这也全赖了金水仙的悉心照料。

    “后来听人说在镇上的青铜帮看到了一鸣,我跟他爹就准备去找他回来,哪里想到人还没找着,青铜帮就没了。”

    青铜帮是被邻镇的红湖帮给吞并了的,金刘氏对事情的内幕不清楚,也不懂,只知道儿子随着青铜帮一道从镇上消失了,从此就再无音讯。她跟金正两人日日盼,夜夜盼,只盼家里唯一的儿子能够早日回家。

    金一鸣在青铜帮被灭帮的那天晚上就逃出了铜铃镇,红湖帮看他只是个娃娃,也没有为难他。后来兜兜转转的上了十方崖,已经是两年之后的事了,其中的艰难困苦,也只有金一鸣自己知道。但是他却不知道,他这一走,会让家里如此的担心。

    “我跟他爹年纪都大了,活不了几年了,就盼着他能娶个贤良的媳妇儿,平平安安地过日子。”山村里的日子虽然穷困了些,但也安稳宁静,不用整日担惊受怕。

    金刘氏叹了口气,继续道:“村口老楼家闺女如今也嫁人了,翠翠这姑娘是和一鸣一起大起来的,说好了要嫁给一鸣,但是一鸣一去不回,翠翠她也已经十八岁了,不能再等下去了……我们一鸣耽误了她这么些年,我们也过意不去。”

    金刘氏说到此处,面带歉疚地看了眼金水仙。

    金水仙泣声道:“娘,女儿是心甘情愿照顾您和爹爹的。女儿这辈子就不嫁了。”

    这里的姑娘尤其是农村的,一般十五六岁就嫁人了,甚至还有更早的。楼翠翠等了金一鸣将近三年,也算得上是痴情了,只是终究抵不过家人的催促和时间的摧残。

    红颜弹指老,像金水仙这样的,就更是高龄了,只怕她想嫁也没人肯娶。

    嫁出去的女儿泼出去的水,女子一旦出嫁,就没法时时刻刻侍奉在父母身侧。父亲年迈,母亲身体不好,弟弟又离家未归,金水仙诚然孝顺,但其中也颇有些迫不得已的味道。

    “伯母,您别担心,我们门派里好多漂亮的师妹都喜欢金师兄。”

    金刘氏听了,突然眼前一亮,“这位小娘子,你觉得我们家一鸣怎么样?”

    李贺杰囧然,边上夏晟睿和唐少逸也忍不住嘴角抽搐了一下。敢情说了好半天的话,人家把他当姑娘呢。

    金水仙连忙赔礼道:“小公子莫怪,我娘从去年开始眼睛和耳朵都不太好使了。”

    她转而又对金刘氏道:“娘,这位是公子,是个男的。”

    金刘氏疑惑着喃喃:“男的?怎么比老楼家翠儿还好看。”

    李贺杰尴尬,“对了,金师兄托我们带来的东西,还有一封家书。”

    他把事先就从储物袋中拿出来的包袱从背上解下,放到桌上。

    包袱里无非是些金银之物,虽然不多,但也足够这样的人家过几辈子的了。下山时金一鸣把包袱交给自己时的小心劲儿,三人已然理解。

    黄白之物他们修士视之如粪土,可对于普通人家而言,却是离了它不行的。金刘氏身带重病,看病买药也需要花去大把银钱,当然,这一点金一鸣事前并未预知。

    金刘氏颤抖着接过家书,如此薄薄的一张纸,在她眼中却是要比桌子上那些金锭银锭来得更加的宝贵。

    她盯着信看了许久,轻手抚了又抚,而后小心地交到金水仙手中。

    金水仙看了看,又把信交到李贺杰手中,赧然道:“我们娘俩不识字,麻烦小公子念与我们听了。”

    李贺杰心中一动,模仿着金一鸣的口气读起信来。之后又给娘俩讲了些金一鸣修炼生活中的琐事,叫她们听得津津有味。

    讲到蛋炒饭的时候,金水仙突然站起身来,“哎呀,都到正午了,我都忘了还要做饭。几位小公子留下来一起吃饭吧,我们还想再多听一些小弟的事情。”

    “水仙,去把鸡杀了,好招待几位小公子。”金刘氏深吸一口气,对女儿吩咐道。

    金水仙正欲往厨房去,忽听得母亲如此吩咐,不由停住了脚步,为难道:“娘,好不容易楼家送来一只母鸡,还等着下蛋给您补身子呢,怎么能杀了?”

    “你这孩子怎么这么不听话。”金刘氏眉头一皱,脸上的皱纹也深深地挤到一块儿,“几位小公子大老远的给我们送来一鸣的消息,理应好好招待。若是今日不杀,我改天就还给楼家去。”

    “可是……”金水仙虽然感激李贺杰他们专程跑来他们这个名不见经传的破落山村,但她却更关心自己母亲的身体,还想劝说几句,却被金刘氏一个眼神给堵了回来。

    李贺杰见状,赶紧站起身,“伯母,您太客气了。那只鸡是给您补身子用的,我们怎么好意思吃。您的好意我们心领了,但您若是执意要杀鸡,我们现在就走。”

    夏唐二人也作势站了起来。

    金水仙朝他们投去感激的一眼,但心里又怕他们真就这么走了,就不能听到小弟的那些趣事了。

    金刘氏看着他们,突然猛烈地咳嗽起来。

    金水仙赶紧跑过去,轻轻拍抚母亲的脊背,嘴里不停询问着她是否好过一些了,但金刘氏却是一言不发。

    “伯母,其实我们之前在山里抓到了一只野鸡,中午吃野鸡就可以了。午饭由我来做,看我给你们露一手。”李贺杰捋了捋袖子,又对边上夏唐二人低语了几句。

    “你们是客人,怎么好意思让你下厨。水仙,不要怠慢了客人。”

    “水仙姐,你照顾伯母,午饭交给我就成了。”李贺杰对着母女俩真诚的一笑,“我最拿的出手的就是烧饭做菜,金师兄也很喜欢吃我做的东西。”

    母女俩终于被说动了,同时也有些期待起他的手艺来。

    “水仙姐,厨房在哪边?”

    “在后院,我带你去吧。”

    “不用了,你陪着伯母。少逸他略通医术,正好可以给伯母查看一下病情,但有些事可能还是要问你才清楚的。”

    “那我就真不带你过去了。厨房里的菜是今早摘来的,我都洗干净了。”金水仙难得的露出一丝笑容,显得年轻了不少,眉眼间依稀能够找到与金一鸣相似的地方。

    听唐少逸竟然会医术,她整个人都显得有些激动起来,但是金刘氏的眼神却依旧黯然。

    在金刘氏眼里,唐少逸太过年轻了,她的病连镇上的老郎中看了都直摇脑袋,更何况这几个跟自家儿子差不多年纪的娃娃。不过金水仙却不这么认为,但凡有能将母亲的病治好的可能,她都不会放弃。

    村子地处偏僻,镇上的郎中医术其实并没有多么高明,但是诊金极其高昂;偶尔经过的游方郎中却是因为村子实在难找,从不会进村来的。所以他们这些穷苦人家,家里面一旦有人生病,要么拖着等病自己好,要么就只有等死了,几乎没有什么盼头。

    …………

    李贺杰绕到后院,看着简陋的厨房,不禁皱起了眉头。

    这地方说是厨房,实在有些勉强了,不过是靠在屋子后墙上搭出来的一个小台子,上面是一口大锅,下面是生火的,有点类似土灶。

    台面上放着的蔬菜倒是水灵灵的,但那锅勺都是使用了太久已经破损了的。

    至于野鸡,他自然是胡诌出来的,但凭他如今的身手,抓一只野鸡并不用费他多少力气。不过一盏茶的功夫,他便提着一只肥硕的野鸡从山林里回到了后院,而且野鸡已经退了毛,除去了内脏,里外用山泉洗了个干净。

    他先生火煮上了饭,趁着煮饭的空当,又将野鸡进行了粗略的腌制,但是酱油、黄酒、盐巴、丁香、玉果末、十三香等调料香料一样都不少。

    等饭煮熟,从储物袋中取了些虾仁、火腿等辅料,与台面上的葱姜、香菇合在一起爆炒后出锅,盛到碟中放凉。

    此时,野鸡已经腌制得差不多了,他用巧劲在不伤及鸡皮的情况下把野鸡的翅骨、腿骨、颈骨震碎,而后又从储物袋中取出一大张荷叶,将整只鸡包裹的严严实实的。

    包好后,又在荷叶外面均匀地涂上了一层湿泥,这才终于完成了前期工作。

    接下来就要简单轻松得多了,他直接将涂了泥的野鸡放入烧得正旺的灶洞之中,便不再多顾,管自己做起炒菜来。 


钟鼓馔玉不足贵,但愿医者有仁心
 

    夏晟睿的鼻子灵光的很,闻到后院中香气传来,就知道李贺杰大功告成了,自告奋勇地跑去后院帮大厨端菜。

    李贺杰让他把几个炒菜端走后,才慢悠悠地去灶洞把那团被烤的又干又硬的泥巴给弄了出来,放出神识穿过泥壳往里一查探,满意地点了点头。

    拿着泥团回到屋里,唐少逸已经帮金刘氏看完了病,正在沉思着如何应对。

    而屋中此时又多出了一人,是个中年男子。刚毅的脸上满是岁月侵蚀的痕迹,曾经挺拔的腰杆已被生活的负担压弯,相貌与金一鸣七成相似,李贺杰不用猜也能想到这位就是金一鸣的父亲金正了。

    金正每日起早去山上砍柴采药,到正午回来吃个饭,然后下午再出去,日复一日的两点一线式的生活让人感到枯燥疲累。今日家里来了客人,让他有些意外,但最意外的还是听到了儿子的消息,连带着背脊都挺直了不少。

    “伯父好。”李贺杰给人打了招呼,把泥团往饭桌中央一放,发出一声闷响。

    一屋子人除了李贺杰,现在全把目光集中在了正冒着热气的泥团之上,各自猜测着这究竟是个什么东西。

    夏晟睿和唐少逸都吃出经验来了,在十方崖上的时候,李贺杰偶尔也会做一些稀奇古怪的东西出来。他俩直接把神识浸入到泥团里面,面上立刻现出了然之色,但是这样做往往也会少了许多期待中的乐趣。

    金水仙之前听李贺杰说抓了野鸡,但这一桌子的菜里头并未见到野鸡的影子,不禁猜测野鸡是不是在这泥团里面,毕竟看泥团的大小,跟一只鸡的大小也相差不了多少。然而这样的做法她却是闻所未闻的,也不知道做出来的鸡好不好吃。

    “这是煨鸡,俗称叫花鸡。”李贺杰提起菜刀,用刀背往泥团上不轻不重地敲了一下。

    他这一刀下去,泥壳上立刻出现了一条裂缝。裂缝渐渐扩大蔓延,露出里面青绿色的荷叶。鸡肉香混合着清新的荷叶香气,争先恐后地从裂缝中跑出来,霎时间充盈了整个屋子。

    屋子里一时间鼻子的抽气声此起彼伏,似要将这满屋的香气都吸入到身体里去。而随着整个泥壳的碎裂,香气也愈加的浓郁起来。

    夏晟睿自觉地帮忙把桌上的碎泥块清理干净,还不忘拿起泥块嗅了嗅,露出一副迷醉的表情。

    其实类似于叫花鸡的做法,有一道菜叫做“炮豚”,是李贺杰在大齐皇宫中见到的。炮豚就是用粘土把乳猪包裹起,加以烧烤,然后再进一步加工而成的菜,与叫花鸡有着异曲同工之妙。

    只不过炮豚更加费时费力,若不是选用乳猪的话,一个人可能还忙不过来,一般是富贵人家才吃得起这道菜的。李贺杰九岁那年就帮忙做过一次炮豚,累得够呛,他相信夏晟睿当时一定是有吃到的。

    话又说回来,李贺杰现在的身手完全可以独立完成炮豚的制作,就是让他把几百斤的肥猪当哑铃举也不是问题,但他还是更倾向于做叫花鸡这类平民化的食物。而且若是在野外,取材便利才是第一要紧的,不管是野鸡还是野兔,都比野猪要容易搞定得多。

    李贺杰挑动手指,把荷叶剥开,伴着一阵更加浓厚的香味,被煨至棕红色的野鸡终于出现在了大家的面前。

    鸡身油润光亮,安静地趴伏在同样油亮的荷叶之上,热气缭绕之间,又似要展翅飞去,让人视之垂涎欲滴。

    “大家快别愣着,赶紧坐下来吃吧。冷了味道就不好了。”

    几人回过神,纷纷落座。四方小桌本就不大,现在就更显得小了。座位也是不够的,金水仙和金正父女俩坚持不肯就做,要把位子让给客人。

    这样一来他们几个做客人的反倒不好意思了,最后三人把两张凳子并在一起合坐,总算是让出了一张凳子给金正。

    坐定之后,唐少逸摸出一把匕首就要去切鸡,却被李贺杰制止了。

    “叫花鸡要直接拿手掰着吃味道才好。”李贺杰说着,掰下一只鸡翅递给夏晟睿。

    夏晟睿接过就啃,也不管李贺杰的爪子干不干净,当然,如果这鸡翅是唐少逸递过来的,他肯定会嫌脏的。

    大家看他大快朵颐的样子,忍不住也动起手来,一个个都把双手弄得油腻腻的。

    金水仙掰下一只鸡大腿放到金刘氏碗中,自己却拧下了没什么肉的鸡头。

    金正撕下一块鸡胸脯塞进嘴中,突然发出“啊”的一声大叫,但随即又紧紧地闭上了嘴巴。

    “爹,怎么了?”金水仙抓着鸡头,一脸紧张的问道。

    金正快速嚼了几下,把鸡肉咽下,尴尬地笑道:“没什么。是这鸡实在太好吃了。”

    夏晟睿看着李贺杰给自己也掰了一只鸡翅,笑着撞了撞他,“你看咱俩这算不算比翼双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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