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隐匿的爱(VIP正文完结)-第3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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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盛晚归笑笑,麻利的打开水龙头,说:“这些事儿,我都会做了,想起以前,真是太懒了,什么都不做,小南叔叔,你把我宠坏了,其实这些家事都很简单的,除了饭菜我还做的不好之外。”
  南霁云心里涩涩的苦味,原先什么都舍不得让她做,像眼睛一样的呵护着,终究抵不过这四年的心酸生活。
  以前再亲密无间,隔了这么久的时间,也变得隔阂起来,盛晚归觉得很紧张,故意打了一个哈欠。
  “去睡吧,被子枕头都是新换的,你不在的时候也经常换洗。”南霁云说着。
  盛晚归捂着嘴打着哈欠走进房间里。
  “晚儿。”南霁云从后面叫住她。
  盛晚归停住脚步转身。
  “晚安!”南霁云轻轻的说。能这样的跟她说着晚安,比谈成一笔上千万的生意还让人满足。
  “你也是,小南叔叔。”盛晚归转身进到房间里,关上门。

  心病

  回到温暖的小屋,盖着熟悉的被褥,盛晚归很快的就酣然入梦,这些年来,她已经习惯在任何恶劣的环境之下都能睡着,但半夜里,却被一阵悉悉索索的声音吵醒。
  盛晚归连忙起来,走进客厅,打开大灯。
  只见南霁云躺在沙发上,手凭空的抓着什么,身体乱动着,额头上满是大汗,紧皱着眉头,嘴里喃喃的叫着:“晚儿,不要走,不要走……”。
  被梦魇住了。
  盛晚归跪坐在他面前,握住他的凹凸不平的大手,轻轻的说:“小南叔叔,我在这里。”
  南霁云身体不再抖动,他紧紧握住盛晚归的手,就像是抓住了一根救命稻草一样,将它放在自己的脸庞,嘴边露出一丝笑容。
  盛晚归仔细的端详着他的面容,还不到30岁,鬓边却生出许多华发,紧皱的眉头抚也抚不平,这是记忆中那个意气风发,少年得志的小南叔叔吗?仅仅四年的时间,他却憔悴如斯,是因为自己么?
  盛晚归轻轻靠在他的胳膊上,闭上眼睛。
  南霁云目送盛晚归进入房间后,便回想着今天晚上经历的事情,恍然如梦境一般,感觉不像是真实的,他爬起来,看到玄关处盛晚归的鞋子才安心的告诉自己,这是真实的,不是幻觉,但躺在床上,身体很疲惫,脑子却异常的兴奋,一会儿为找回了盛晚归而激动不已,一会儿又怕盛晚归再次偷偷的跑掉而担心不已,后来,索性就睡到沙发上,想着,她那里一有动静自己就能听到。
  不知不觉的就睡着了,意识模糊的时候,梦到了四年前的盛晚归,背着一个小小的背包,怨恨而狰狞的看着自己,说:“小南叔叔,我恨你!”,然后毫不留恋的转身离去,自己拼命的追赶着,明明只有一只手的距离就能抓到她,却始终就是追不上,他焦急万分,叫喊着她,她就是不肯回头,忽然间,她的脸转了过来,幻化成4年后的她,微笑着向他伸出小手,他立刻握住……
  睁开眼睛,南霁云看到蜷缩在身边的小小人儿,整个人变化成软软的一滩春水。就这样静静的相守就好了吧,哪怕一辈子都只是她的小南叔叔,一辈子都不让她知道自己绵绵的情感,也是值得的吧。
  他轻吻着盛晚归光洁的额头,心满意足。
  将盛晚归放置在床上,他起身出门,将门锁好,去买早餐。
  盛晚归喜欢喝离此很远处一家粥铺的皮蛋瘦肉粥,喜欢吃相反方向一家老店里的小笼包子,清早起来去为她买早餐,是这四年来他无法实现的一个梦想。
  今天得以实现,他兴高采烈,这寂寞的路程也变得多彩起来,看着天边升起的淡黄色的朝阳,看着路边带着露珠的小树,看着街上零星的行人,只觉得他们都可爱无比。
  早餐买回来,盛晚归已经洗漱完毕,以前不叫三遍不起床的小懒猪,已经将屋里收拾得干干净净。
  “阿姨会来收拾的,你不要做这些,快来吃早点。”南霁云将粥盒打开,满室飘香。
  “起来闲着没事。”盛晚归说着,忽然嗅到了粥的香气,忙惊喜的吸着:“哇,我喜欢吃的皮蛋瘦肉粥。”
  “我天天去给你买,好不好?”南霁云想听她说一句留下来的承诺,他总感觉到心里不踏实,现在的盛晚归已经找出了一双翅膀,不再是那个事事都要依赖她的小小女孩了。
  盛晚归低头西里呼噜的喝着粥,口齿不清的不知道说了句什么。
  不用听她说什么,南霁云也知道,她不会给自己一个承诺。
  “小南叔叔,我想跟你谈一谈。”盛晚归面目严肃,短短的头发有一小撮翘起来,显得有些俏皮。
  南霁云心中一沉,默默的坐在她对面。
  “我今年已经21岁了,不再是个临终托孤的十六岁小女孩,不能一直活在你的庇荫之下,我有我自己的道路要走,而你,也有自己的家庭要照顾,你对我的关心爱护我很感激,但,还是到此为止吧。”盛晚归低着头,慢慢的说。
  南霁云的心慢慢的下沉着,就像是一个跳下悬崖的人,经历着恐慌、无助、绝望,终于沉到了谷底,他就知道盛晚归跟他回来只是权宜之计,她果然还恨着他,不肯原谅他。
  他的眼眸便散去了光彩,忧郁而又深沉,只这么看着盛晚归,满眼的绝望。
  盛晚归被他瞧得心都碎了,但有些话必须说出口,她鼓起勇气接着说:“我们虽然是叔侄,但相差也不过就八岁,也没有血缘关系,这样孤男寡女的住在一起,传出去也不好听,馨岚姐心里也会不舒服。”
  “这是你不愿意留在这里的真正原因吗?”南霁云的手攥紧,指甲掐进肉里,身体的疼痛,让他心中好过了许多。
  “小南叔叔,四年的时间,我已经改变了太多,已经不是什么都不懂的天真小女孩了。”
  “你……还在恨我吗?”南霁云迟疑的问出这句话。
  盛晚归摇摇头,说:“只是我们都回不去了。”
  回不去了,哈哈,是呀,就如流逝的时光,不能在倒流一样,那些谈天欢笑的日子也一去不复返了,而他,亲手剪断了系在晚儿身上的那颗线,让她飘然远去,无法再回头。而他竟天真的想着,就那样的和她过一辈子。
  血迹从手掌心里渗出来,渐渐的洇红了南霁云的指甲。
  如果能什么方法能将盛晚归留在身边,即使是上刀山下火海他也在所不惜。
  “小南叔叔,把四年前那件事忘了吧,不要因此对我而有所愧疚,我不恨你,也已经都忘了,以后和馨岚姐好好的过日子吧,而我,也会好好的。”盛晚归淡淡的说。把那些往事化作一缕轻言,轻描淡写的带过。
  不恨他,这是南霁云想听到的话语,但为何他的心中这般的失落,仿佛连同他们所有的过去都抹去了,就像是以后要当个陌路人一样。他的心被狠狠的蹂躏着,像有一条铁钩子在里面不停的搅这一样,想要将他的心搅成碎渣。
  他疼得弓起了身子,摔在地上,捂住胸口,脸色苍白,大滴的冷汗从额头上冒出来。
  “小南叔叔,你怎么了?”盛晚归焦急的扶住他的身子。
  “晚儿……晚儿”南霁云声声的呼喊着她的名字。
  盛晚归连忙答应着,眼泪大滴大滴的流下来。
  “不要走……留在我看得见的地方……”挣扎着说完这句话,南霁云便直挺挺的摔倒在地,晕了过去。
  医生说,南霁云的身体没问题,只是因为太过焦虑忧思,引发的幻觉性的心脏疼痛,这样下去,很可能会变成实质性的心脏问题,让她注意病人的情绪,切不可因他伤心烦恼。
  盛晚归知道,自己恐怕暂时是走不了了。
  南霁云自混沌中醒来,第一件事就是焦急的寻找着盛晚归的身影,见她清丽的小脸袋就在眼前,悬着的心才放下。
  他张开贴好胶布的手,握住盛晚归的,再次哀哀的恳求:“不要走,求你!”
  盛晚归觉得自己的心疼得也快要呼吸不了了,刚才被眼泪纾解了的心脏又重新的被堵住了,眼睛红肿着,鼻子囔囔的,又流出眼泪来:“我不走。”
  得了她的承诺南霁云终于安心了,眼睛恢复了神采,驿动出灿烂的光芒,伸手拂去盛晚归的眼泪,说:“不哭,我的晚儿永远是快乐的。”

  身边

  虽是得了盛晚归的保证,南霁云还是不安心的,他怕盛晚归像四年前一样,骗他说想吃冰糖葫芦,然后趁着他满心欢喜的去买的时候,偷偷的溜走,杳无音讯。
  他要将她拴在身边,时时刻刻的看着他,这样他才能安心。
  盛晚归虽然不愿意,但为了安抚他的情绪,还是同意他带着自己到公司来上班。
  南霁云的公司是做电子科技的,中等规模,发展得还算是不错。
  这些时间,因着盛晚归的事儿,疏于了对公司的管理,一来,他就忙得不可开交。
  盛晚归坐在南霁云的位置上,打开电脑,玩着斗地主。桌子上面摆满了南霁云特别让秘书买回来的零食,都是她喜欢吃的,潜意识里,南霁云还当她是小孩子一样。
  南霁云在一边看着秘书递过来的文件,一边偷眼的瞧着她,见她玩得倒很欢乐,便放心了,总怕她寂寞,因为自己尝够了寂寞的滋味。
  “讨厌讨厌,这人真笨,都不会出牌!”盛晚归被她的同伙气个够呛,干脆不玩了,起身坐到南霁云身边,瞧着他手里的文件。
  南霁云工作起来的时候散发着成熟男人的魅力,他们都说这就是成功人士特有的气质,盛晚归第一次看到这样的他,总觉得他和生活中的小南叔叔是不一样的,果敢而冷漠,充满了领导者的风范,让人不自觉的去崇拜他,服从他。
  很无聊,盛晚归决定出去走走,便请示着南霁云。
  南霁云想了想,说:“不要走远,十分钟后就回来,好吗?”
  盛晚归信步从办公室走出来,四处瞧着,上次参观小南叔叔的公司时,办公场所还不在这里,四年的时间,公司规模都没扩大多少,想来他志不在此,要不然以他的经营头脑,会扩大2倍、3倍。
  盛晚归看着大厅的隔间里忙碌的员工们,忽然的很是羡慕,静静的站在那里好一会儿,却被一个不友好的声音打扰了。
  “你谁呀?在这儿干嘛?”盛晚归转过头来,一个打扮入时的高挑女子站在自己跟前,居高临下,带着傲慢的看着自己。
  “我……我是南总的侄女。”盛晚归微笑着,想对她表达着自己的善意。
  高挑女子嘴角撇着,不屑的说:“又是隔壁公司犯花痴的吧?我来这公司两三年了,就从没听说南总有侄女,你骗谁呢?赶紧给我出去。”说着,不由分说的将她推出门外,将电子门锁锁住,又白了她一眼,便袅袅娜娜的走回去了。
  盛晚归还来不及解释,就被推了出去,她赶紧敲门,可是这门是玻璃门,结实的镶嵌着土墙上,即便是再用力的敲,发出的声音也是微小,根本没有人听见。
  快十分钟了,小南叔叔要是看不见自己又该着急了。
  南霁云自盛晚归出去后就不停的看着手表,已无心在看文件,便嘱咐着秘书一会儿再过来,还不容易等到9分钟,见盛晚归还不回来,他便再也坐不住了,走出门来,四处寻找着。
  找遍了公司都没看到盛晚归的身影,南霁云急了,额间的细汗又冒了出来,刚才将盛晚归赶出去的高挑女子顾丽娜见南霁云出来,忙不失时机的扭着姣好的身材走过来,甜甜的叫着:“南总”。
  “你看见晚儿了吗?”南霁云焦急的问着她,宛如一个毛头小伙子一般的不知所措。
  顾丽娜愣了一下,反问着:“谁是晚儿?”
  南霁云忙给她形容着晚儿的样子,顾丽娜这才知道就是被自己赶出去的人,连忙的道歉,将南霁云领至门口,给盛晚归打开门。
  南霁云再看见她,眼睛都亮了,连忙握住她的手,焦灼的心像是得了清凉的水一般,舒坦不已。
  为了避免以后再有类似的事情发生,南霁云把员工们着急起来,特地给大家郑重的介绍了盛晚归,告诉他的员工们,这是他的侄女,过来公司实习。
  人群中,有一双眼睛看着盛晚归,露出些许惊喜来。
  刚一结束,他便追了过来,叫了一声:“南总”。
  南霁云和盛晚归转头。
  “有什么事吗?”南霁云看着研发部刚开一个月的新员工伍辉乾问着。
  伍辉乾略略的有些羞涩,说:“我认识您的侄女。”
  “我?”盛晚归好奇的指着自己说,迅速的在脑子中搜寻着,并没有找到关于这个人的任何影响。
  南霁云将盛晚归拉得更靠近自己,警惕的看着伍辉乾。
  “你忘了?一年前在L市,一个大雪天,大约12点左右,我遇上了抢劫的,被一个板砖拍晕了,是你把我送到了医院,还记得吗?”伍辉乾急切的说。
  她想起来了,那天是她的生日,张三说要请她吃饭,两人便去饭馆里大吃一顿,回来时看见路口一个年轻人孤身一人的走着,张三便说要干一票,摸到他身后就给了他一砖头,抢了他身上的钱,她怕这人晕倒在冰天雪地里会有生命危险,便心软了,将他送到了医院里,当时她以为这人昏迷了,没想到还看清楚了她。
  盛晚归看看南霁云,轻轻的点点头。
  “你可是我的救命恩人呀,我都还没跟你说一句谢谢呢。”伍辉乾激动的脸上涨红着,眼神发亮。
  这一声“救命恩人”盛晚归实在受之有愧,从他那里抢来的钱差不多有1千块,被她和张三平分了,她的拿去交了房租。
  “没什么好谢的。”盛晚归漠然的看了他一眼。
  南霁云深深的看了一眼伍辉乾,捕捉到他脸上情感萌动的迹象,不由得心中恼怒,冷冷的斥责着他说:“我请你来是工作的,不是叙旧的。”
  伍辉乾讪讪的离去,又忍不住回头看了盛晚归一眼,恋恋不舍的样子,自从迷迷糊糊的时候看了她一眼之后,她就深深的印刻在了自己的脑子中,总想着再见她一面,没想到美梦竟然实现了,怎能不让他觉得欢喜。
  回到只有两人的办公室里,盛晚归坦白的说:“我不是他的救命恩人,板砖是张三拍的,钱是他抢的,我分了一半儿。”
  南霁云仿佛喝了一杯苦酒,那种苦味从口中一直蔓延到心底,他美好纯洁的晚儿竟然去做了这样的事儿,该是到了怎么的窘迫境地,又经过了怎样的心里挣扎,想到这些,他就心如刀割,自责自怨。
  “小南叔叔,你是不是对我很失望?我是抢劫犯,还被抓进去过一次,拘留了十五天。”盛晚归终于肯敞开心扉,关于这四年的生活,对南霁云有了交代。
  比他料想得还要残酷,他不自觉的抱紧了盛晚归,说:“我只感谢你为了活下去做出这些努力,不管是道德的还是不道德的,范没犯法,我都不管,只要你好好的活着。”
  “晚儿,原谅我,让你受了这么多的苦,如果事情能够重来一次,我绝对不会再犯那个错误,你不知道,这么多年来,我是多么的责怪自己。”南霁云低声的乞求着她的谅解。
  盛晚归没有说话,只是又往他怀里靠了靠,头两年,遭遇困境的时候,她总想着,要回到南霁云身边,但不知怎么的,总觉得心里头别扭,总觉得回头的路仿佛充满着艰难险阻一样,后来这两年,她就根本不想回去的事了,她已经沦为了骗子、小偷、混混,和以前的她是云泥之别。她总以为,再要好的感情,经过这几年时间的冲击,也都销毁的差不多了,况且小南叔叔必定已经结婚生子,有了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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