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诡刺-第177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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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从那个时候,我就立誓,要当一名特种兵!   
    四则,那个时候,中国还没有正规意义上的特种部队,网络上吹的神乎其神的中国特种部队大战越南特种部队,更是可爱得厉害。要知道,那时候,所谓的中国特种兵。更确切的称呼,应该叫侦察兵,他们在本质意义上,和常规野战军,并没有太大的不同,只是军事技术更好,体能更出类拔萃,受到的练更严格罢了。   
    大家别喷我,我这个人最大的优点,也是最大的缺点,就是心直口快,有啥说啥罢了。   
    所以,那个时候,我就立毒,要当一名优秀侦察兵!   
    年,年满十八岁的我,终于踏进军营,成为了一名光荣的人民解放军战士。当天我们吃了难吃的要命的“下车面”领到了第一套崭新的军装,被分配到了新兵连。而我们的班长,是一个从山区里钻出来的汉子,他当天晚上,把我们全班人集中到一起开班会时,做的第一件事情,就是让我们轮流汇报,从家里带了多少钱。   
    如果我没有估计错误的话,这个班长大人,是想从大家带了多少父母的血汗钱这个角度入手,用至少两个小时时间,和我们谈谈三大注意八项纪律,革命军人要艰苦朴素。雷锋同志的袜子破了又破,都不舍的换双新的,这件的事情吧。   
    大家当兵,每个人带的钱都不同,城市兵,一般带了一两百块,农村兵,一般带的是三五十块,还有斤,农村兵,只带了三斤全国粮票,因为他娘告诉他,到了部队后,部队管吃管住管穿管睡,就连牙膏肥皂这些东西,都定时发放,这三斤全国粮票,足够用了!   
    我当时心里狂笑了三声,却一脸正经的坐在那里,我故意等到最后。全班人都报完了自己从家里带了多少钱,才慢条斯理的报出了自己的家底:“十五万!”   
    我清楚的记得,当时一片寂静。包括那个从边远山区钻出来当兵的班长,所有人都被吓愣了。过了好久好久,才终有人问我,“笑小小。你当兵带这么多钱干嘛?”   
    废话,当兵就是做人,当然是有钱好办事,有钱好交朋友。有钱才能让我混进侦察连!   
    本来想当天给我们这些新兵。上一堂艰苦朴素课的班长,足足坐在小板凳上一个多小时,愣是没有说出一句话,当天晚上,我清楚的听到。睡在我上铺的班长说梦话了。他喃喃自语的说,十五万,能买多少头牛啊?!   
    十五万能吴多少头牛我不知道。但是十五万,足以让我在部队里混的要风得风要雨得雨。我天天请上级吃饭,我已经成了低级军官们聚会时。酒桌上必然存在的常客。我时不时就拎着名烟名酒钻进指导员,连长的房间。每次我懒得出床不想出操,就会躲进连长的军官宿舍,每次我犯了错误,班长想要批评我。处罚我,摘到连长那儿,连长都会轻描淡写的就帮我开脱了。   
    半年之后,就连团长看到我。都会对着我笑。那时候的人,真的不贪,吃过你几顿好的,午旧卞几次说不卫贿略的好烟好会对你和颜悦几州刁三,别人还在给老兵洗袜子的时候,我已经可以不必请假,就大模大样的走出军营,出去闲逛了。   
    我甚至还通过冉长,搞了一身迷彩服,和一双高腰海军陆战靴,把这些东西往身上一穿,走在大街上,不知道有多少女孩子,会偷偷打量我,那种感觉真是好极了!   
    在整个军营里,我玩得如鱼得水,但是只有一个人不喜欢我,那就是师直属侦察连的连长王大胡子。他说我就是一个纨绔子弟,说我就是驴粪蛋子表面上光。当我好不容易打通关节,可以混进侦察连的时候。他毫不犹豫,不由分说的就把我一脚踢回了原来的连队。   
    不过我不着急,他不喜欢在酒桌上浪费时间,他从来不收手下兵送他的礼物,这没有关系,我听说他是一个孝子,老娘又多年重病缠身,家里早已经一穷二白。如果我请爷爷帮忙,迂回作战打通关节,他就算是看在自己老娘的份上,也得收下我这个纨绔子弟,对吧?   
    再说了,我是有点玩世不恭,但这绝不代表,我进了侦察连,终于圆了自己的梦,在刮练场上付出的努力,就会比那些农村兵少。   
    就是抱着这样的想法和计利,我继续在军营里玩着,直到,有一次。我穿着迷彩服,踏着高腰陆战靴。没有向上级报告,就走出了军营。出去逛街,,   
    路边突然传来了一阵喧哗,不知道发生了什么事情,一群人围成了一圈。我大大咧咧的分开人群走了进苦!结果正好看到四个流氓,才调戏一个女孩子。那个女孩子看起来很漂亮,她明显被吓坏了。可是面对四个二十出头,显得孔武有力的男人,周围的人都敢怒不敢言。那个女孩看到我,看到我身上的军装;和代表某种特殊含义的陆战靴,她立刻扑过来,整整抱住了我的手臂。   
    而一个早就看过不眼的大爷,发现我的存在,立刻走过来,对我说:“解放军同志,这几斤,流氓光天化日,调戏好人家的姑娘,你快帮管一管吧   
    管,还是不管?   
    这个问题,根本不允许我思考,女孩子死死抱着我的手臂,她的眼睛里满是得救的喜悦,她信任我。她信任穿着这身军装的我。而周围所有人都在用鼓励的目光望着我,在这种情况下,我根本没有办法退。虽然我清楚的知道,以一敌四,我根本就是个菜!   
    看到我突然出现,再看看我身上代表特种兵的装束,四个流氓明显一惊,气焰也收敛了好多,但是双方一动手,在几秒钟时间,我就被打倒了。我到现在也不会忘记。周围所有人惊愕的面孔,还有那个女孩子根本无法适应眼前的变化。露出的无所适众,我更不会忘记,四个流氓一边在我身上狠踢,一边在嘴里说的冷嘲热讽。   
    “这就是解放军?”   
    “拷,还是特种兵呢,**,要这就是特种兵,那我就是特种兵他爷爷了!”   
    他们的冷嘲热讽,比踢到我身上的脚,更让我难受。就在这个时候。四个流氓突然被人打到了。   
    双脚,出现在我的面前,我顺着脚往上看,我看到了一双充满不屑与鄙夷的眼睛,这双眼睛的主人,是王大胡子。   
    王大胡子只对我说了一句话:“你真给当兵的丢脸!”   
    说完这句话,王大胡子头也不回的走了。   
    从那一天开始,我打定主意。侦察连练的时候,我就跟在一边照学。他们劈砖头,我也跟着劈砖头。他们十公里越野背重跑,我虽然第一次累得几乎晕倒,却用爬的动作。跟着他们回到了营地,就是在那一次,我终于在王大胡子的眼里,看到一缕鄙夷以外的情绪。   
    从此,我成了侦察连编制以外的旁听生。十四个月后,我已经可以单掌劈断七块青砖,在徒手格斗方面,我已经可以和王大胡子以外,任何一个侦察连的人打成平手。我达到了王大胡子招兵的标准,我终于可以成为一名侦察兵了。   
    但是我最终还是没有走进侦察连,我在部队已经两年,也是一个班长了。有了资格,再加上爷爷在外界,不停的为我活动,我获得了从部队内报考军校的资格。   
    用爷爷的话来说,有一个高起点,无论是想进侦察部队,还走进入中国终于有了的特种部队,都会容易很多。   
    我想成为真正的特种兵!   
    在我离开部队,进军校深造前的一天,我和王大胡子喝得一塌糊涂。在那一天,王大胡子明显喝高了,他拍着我的肩膀,送给了我几句话:“军人,就要像钉进木板里的钉子,钉到那里,就要钻进哪里!”   
    我记住了王大胡子的话。   
    我在军校时,依然没有放弃自我练,我的徒手格斗,在整个军校里是数一数二的,我的军事侦察技能,也让身边每一个学员都对我刮目相看,因此仇,有女学员偷偷给我纹个曾经的纨绔子弟塞情果没七“心那一场改变我人生的打架,我真的不会介意。在学校里,玩出几场恋爱,但是。我记住了王大胡子的临别赠言。我拒绝了所有的女学员,我要努力充实自己,我给自己定的目标,就是广州军区的“南国利剑”或者成都军区的“西南猎鹰。特种部队。   
    他们需要我这种在军校接受过专业技能培,又拥有侦察兵身手的高素质成员!   
    我坚信这一点。   
    但是,命运之神,在我即将踏出军校大门,去圆了一个自己从小的梦时,和我开了一今天大的玩笑。在参加考核前,我接受了一次全方位体检,检验报告说,我生病了,虽然我觉得自己的身体很好,壮得好像是一头牛,但是那该死的高科技仪器说,我病了,而且病得很严重,甚至有专家断言,以我的状况,不可能活过三十八岁!   
    我到现在都搞不清,什么隔代遗传。什么基因的东西,我只记住了一句话,我不可能荐过三十八岁了!   
    我***就是不明白了,我爷爷没事,武爸没事,我那些天天泡妞喝酒吸大麻的叔叔没事,为什么就我。眼看着美梦要成真的时候,就有事了?!   
    得到通知的那一天,我几乎要疯了。我找遍了曾经偷偷给我塞情书的女学员,我不管三七二十一抱住她们就亲,当天晚上,我就带着一个没有当场翻脸打我耳光的女学员。在外面的宾馆里上了床。   
    第二天我又换了一个。   
    第三天,我继续换。   
    第四天,我用自己的厚颜无耻,外加纨绔子弟的天性,拉着两个女学员,陪我一起上了床。   
    第五天,,我毕业了!   
    五天的放纵,我终于看开了。我***当不了特种兵了,反正也活不过三十八岁,不如壮烈一点,当一个烈士算了。这样也总好过,最终全身干瘪脱水的死在病床上,成为医院里,又一个病例。   
    所以,别人都是削尖了脑袋,往机关调,就我反其道而行,想方设法。把自己弄到了边境线,在西藏,当了一名光荣的边防军人。由于我们“高尚。”由于我的“无私”由于我的“自我奉献”精神,再加上我出色的军事技术,我一到边境线,就被提拔为一毛三的连长,手下管了一百多号兵。   
    从踏上那片土地时开始,我就已经盘算着,要牺牲,要披着国旗,在所有战友的低唱送行中,死得干干净净。所以,我是整个团。不。是整个师,公认的超级狂人。   
    我在刮练时,比任何人都玩命,遇到恐怖份子袭击,我单枪匹马就敢追杀他们十几号人,我就不明白了,他们不是恐怖份子吗,他们不是见到军人就杀吗,他们当时明明人人手里都握着家伙,怎么我一个人冲出来,只是吼了一声“杀啊。”他们就一个个跑得比兔子还快,最终让我一个人,从队尾一直杀到了队首?   
    最终我因为作战“勇敢”敢打敢冲,得了个一等军功,师首长在把奖章戴到我的衣襟上时,还语重心长的告诉我,勇敢也要注意自我保护,下回不要这么冲动了。   
    我当时鼻子真的那么一酸”我追到最后一个恐怖份子身后时,我可故意放慢了脚步,就等着他回头给我一枪了,那样的话,我可能又是烈士,一等军功,也会因为我的死。变成特等军功了!   
    好可惜,那个家伙到死,不要说回头给我一枪,他就连头都没敢回!   
    最后法医说,他死于心肌梗塞,说白了,就是被活活吓死,的,听到这个消息,我对着镜子端详了自己很久,我长得有那么恐怖吗?!   
    后来在我们的防区附近,出现了一点点小事。有一只不知道从哪里蹦咦出来的狼,不停的袭击路人。连继咬死七八个人了。   
    西藏狼多,这是你知,我知,大家皆知。狼饿了,想捕猎,结果它没猎兔子,却猎了人,这是它的错。不是我们的错啊!可是就有人说了,狼吃人,是共产党搞得天怒人怨,是真神降下的神罚。就连那些见人就咬的狼,也成了他们嘴里,真神的使者!   
    这种宣传,存我们听来当然是扯淡,但是,毕竟还是有人信,有一次带兵巡逻时,一个藏族同胞大妈。直接把一颗鸡蛋砸到了我的脸上。我身边的兵都吓坏了,谁不知道,我笑小小,就是一个脾气上来。就我是老大,天是老二的主?所有人都拼命拉着我,我甩开他们的手。用僵硬的动作,走到那个西藏同胞的面前,对她露出一个笑脸,微笑着道:“大妈,这里鸡蛋多贵啊,下次砸我,用土豆好吗,又硬又结实。好使啊!”   
    我手下的兵,赌咒发誓,我当时的笑容,要多假有多假,脸皮要多僵有多僵。                       
    第七卷 谁与争锋 第十章 我只能活到三十八岁!(下)           
    诟汉同胞团结,众是国策,身为一名职业军人必须盅守仁工在的。那位大妈,别说是用鸡蛋,她就算是用铁球砸到我的脸上,我也不会放任自己的脾气去还手,否则的话,被开除滚蛋回家,我岂不是连当烈士的机会都没有了?!   
    但是说心里没有火,我说了,您信吗?   
    我铁青着脸,回到连队,最后决定,报复,发狠的报复!   
    不过各位千万别误会,我要报复的目标,不是那个大妈,她也只是被人骗了罢了,我要报复的,是那头狼。   
    谁***让它在这里咬人了?你老人家挪挪窝行不行?不远处就是边境线,您老跑到印度境冉,想咬谁咬谁,爱咬啥咬啥,我是百分之百不会管的!   
    这种狼,是孤狼,它们都非常狡猾,可以说是天生的猎人。它们咬人时,会悄悄跟在人的身后,然后人立起来,伸出前爪,直接在对方的肩上轻轻一拍,谁要下意识的回头,狼就会直接咬断他的喉咙。   
    这玩艺,下嘴比特种兵还狠!   
    我想了又想,最后搞了一件防弹衣,倒穿在身后,然后一个人没事。就出去在狼经常咬人的小路和大山中来回乱窜。我也曾经想过,也许我斗不过那头狼,就真成烈士了。为此,我还专门写了一封慷慨激昂的遗书,装模作样的留下了自己一年的党费。   
    我想,如果我壮烈了,说不定电视台还会来采访我的事迹呢,那么漂亮的女记者,面对摄相机,读起我的遗书时,会不会因为我的“高尚”我的“伟大”我的“舍己为人”而落下几滴也许真情,也许是假意,但不管怎么说,都是货真价实的,美女的眼泪?!   
    吼吼,,一想到这里,我就更加亢奋了!   
    象头拉磨的驴子般,在那各该死的小路上走过十七八回,结果在某年某月某一天的下午,突然,有一只手,轻轻搭在了我的肩膀上,我没有回头,只是深深吸了一口气。没错,在我身后的那个“他”呼出来的空气中,带着浓重的腥臭味。一个人除非三个月不刷牙,否则的话,口臭哪会有这么重?!   
    我仍然没有回头,只是迈开大步。向前走着。那头狼,估计这一辈子,也没有见过我这样的人,它不由自主的被我带着一起走。   
    大家别忘了,狼可不是擅长双脚直立行走的动物,我的步子又太大,我只走了几步,那条狼就跟不上我的节奏,下意识的把两条前爪,都搭到了我的肩膀上。   
    嘿嘿,我当时气贯那个丹田。猛然狂吼了一声,双手拽住它搭在我肩膀上的前爪,就那么把它直接背到了我的身上,然后不顾一切的向藏族同胞住的村子跑。我就是要让朴实的藏族同胞看清楚,神的使者已经被我笑小小活捉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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