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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时空悖论-第39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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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说因为军用步枪的威力太大,执行死刑时击中犯人之后会把头盖骨都掀开,所以枪毙女犯人的时候,会换成威力小些的手枪行刑。

若是12。7毫米的子弹击中人体,无论四肢中的哪一肢中弹,八成都是当场截肢的下场,打在躯干上,立马就是半个身子不翼而飞。

手枪里也有少量变态的大口径,最有名的就是因为游戏闻名遐迩的,12。7毫米的口径堪称凶残。

另一款比较有名,但是非军迷很少知道的大口径手枪是m1911,口径11。43毫米。

不过对于雷宇这样的专业人士而言,史密斯威森m500才是最佳选择,这货的口径也是12。7毫米,和相同。

虽然史密斯威森m500是左轮手枪,但其子弹动能是的一倍,已经达到了大威力步枪弹的水平,无论是人脑袋还是南十字龙的脑袋,一枪打成烂西瓜都没有任何问题。

可惜雷宇配发的是威力差强人意的92式9毫米手枪,对于国外那些大威力手枪,他只有眼馋的份儿。

何骏早就从刚刚得到手枪时的激动中冷静下来,好奇地问道:“雷哥,你还能找到那窝龙蛋么?那两只恐龙被你干掉了,肯定没有恐龙再看着龙蛋……”

雷宇眼睛一亮,用力拍着何骏的肩膀哈哈大笑:“有你的,好主意,好主意!”说着又拍了拍别扭的肩膀,“小兄弟,咱们俩换换,我带你们掏恐龙蛋去!”

他不是正了八经的军人出身,对军事地形学没有任何研究,但他小时候住在北方的老家,那里四面环山,从小在山区长大的他,最熟悉的就是大大小小的山峰和茂密的树木,只要走过一遍的路,第二次就绝不会走岔。

别扭和豆子都傻了,鸟蛋他们俩确实掏过,掏恐龙蛋……光是嘴上提起这四个字都让人觉得刺激。

要是能孵出来当小狗一样养大……别人溜狗他们俩溜恐龙,真心不是一个档次!

他们俩也不想想,南十字龙那种脾气暴躁的大家伙,究竟养不养得熟。

别扭不知道该不该把车交给雷宇驾驶,下意识地看向何骏。

何骏重重地点点头。

想到煎蛋的滋味儿,他的口水差点流出来。

虽然不知道恐龙蛋是什么滋味儿,可无论是什么动物的蛋,都跑不了蛋壳蛋清蛋黄这三大主要结构,即使是史前时代的恐龙蛋,应该也脱离不了这个基本结构。

而且根据现代的研究,鸟类是恐龙的直系后裔,不管怎么看,恐龙蛋与鸡蛋的区别都不会太大。

得到了何骏的首肯,别扭与雷宇换了位置,雷宇熟练无比地启动suv开向丛林,一边开车一边瞥了何骏一眼:“小何,问你个问题怎么样?”

“什么问题?”何骏愣愣地问。

他的脑袋里仍然装满了煎蛋,甚至开始琢磨,能不能驯养一批杂食性的小型恐龙,像蛋鸡一样专门下蛋。

若是驯养个百八十年不断地优胜劣汰,没准也能像现代蛋鸡一样每天下一个蛋!

思想再向外延伸一点,能不能像恐龙帝国那样,驯养性格温和但善于奔跑的恐龙充当坐骑?

驯养翼龙就算了,一是翼龙还没进化出来,再一个,也没必要坐那玩意儿上天玩命。

“你说——”雷宇故意拉出一个长音,戏谑地问,“先有鸡还是先有蛋?”

这是什么操蛋问题?

何骏崩溃得要死,脑筋一转已经有了答案,斩钉截铁地断言:“当然是先有蛋。”

102再入丛林(二)

雷宇刚想说话,却被别扭抢了个先:“为什么?没蛋哪来的鸡?”

何骏翻了个白眼儿:“咱们现在就去找蛋,你给我找只鸡出来瞅瞅!”

这个死循环一样的逻辑问题实在是老掉牙,看似无解,实际上一点也不难,稍稍用点脑子就能找到正确答案——问题问的是先有鸡还是先有蛋,而非先有鸡还是先有鸡蛋!

虽说只是一字之差,不过鸡又不是唯一一种卵生动物,早在鸟类进化出来之前,恐龙和其它一些史前生物就已经进化出了卵生的繁育方式,所以答案毋庸置疑。

雷宇放声大笑,豆子也马上明白了何骏的意思,只有别扭想了想才搞清楚其中的弯弯绕绕,忍不住吐槽:“这算什么答案哪?”

“标准答案!”何骏微微一笑,“我可是帮你们解决了一个千古难题!”

“快得了吧。”雷宇笑呵呵地斜了他一眼,意味深长地说,“这种问题永远没有标准答案,每个人都有自己的想法,谁也不可能说服谁。”

说话间suv开到了丛林边缘,雷宇突然把车停下,一个人跳下车把后面拖的小轿车摘下来,又急匆匆地跑回车上:“把龙肉全留在这儿吧,回来的时候再带上。”

何骏一句话也没说,直接默认的雷宇的做法。

说句实在话,那两头南十字龙的肉实在是太粗了,就算运回去,他也只会分给其他的幸存者,自己绝不会吃上一口!

巨蛙和无鳞鳄鱼那细致的肉质多可口,即便是巨兽的肉质,也比南十字龙强出百倍,除非是没得吃,否则打死何骏也不会委屈自己。

suv重新启动,从火辣的阳光下开进了阴暗的丛林中,沿着之前小轿车开出丛林时的路线渐渐深入丛林。

一路上到处都是小轿车辄倒的灌木,时不时还能看到几株比大腿还要粗的大型草本植物折断在地,由于地面凹凸不平,时不时的还要离开小轿车留下的路线绕行一段距离。

看得出,雷宇驾驶小轿车逃命的时候是多么的慌不择路。

雷宇再强悍也还是个有血有肉的普通人,遇到了危险同样需要逃命,这个发现让何骏的心里多少舒服了一点。

虽然行进的路线距离何骏等人上次进入丛林狩猎时的位置不远,但雷宇选择的路线都有何骏等人未曾到过的位置,四周的环境乍一看有些熟悉,细瞅瞅却似是而非,加上茂密的树冠遮蔽了太阳,没多一会儿,几个人的方向感就彻底凌乱,再也搞不清东南西北。

要不是suv后面那条再明显不过的通衢大道直通湖边,几个人非迷路不可。

suv在丛林里开了将近二十分钟才停下来,何骏惊奇地发现四周已经变成了另一个模样。

刚进入丛林的时候,甭管地上还上树上,凡是眼睛能看到的地方,生长的都是看上去怪里怪气蕨类植物,满满的史前时代特色。

可是现在,附近生长的植物看起来居然十分顺眼,即能找到熟悉的阔叶植物,也能看到满身绿刺的针叶植物,蕨类植物反倒难得一见。

虽说仍然叫不出任何一种植物的名字,但这样的环境却给了几个人一种亲切的熟悉感。

何骏忍不住问道:“这是哪儿?”他更想问这里还是不是史前时代。

雷宇耸耸肩:“我也不知道,无意间找到的,龙蛋就在前面,这地方车已经开不过去了。”

“必须下车走么?”何骏皱着眉头问道。

他一点也不觉得下车是个好主意。

“除非你不要底盘!”

雷宇毫不犹豫地说,“我那车就算没开进水里,底盘也废了。”

看何骏还是犹豫不决,他又补充一句,“放心吧,那两头大家伙不在,这地方安全得很!

“安全?真的假的?”别扭担忧地问。

茂密的丛林原本就给人一种极度的压抑感,没有suv的保护,直接暴露在丛林中实在是太危险了。

“什么真的假的?”雷宇两眼一瞪,不怒自威,“这地方是那两头恐龙的地盘,它们俩可是吃肉的,肉食恐龙的老窝,你说安全不安全?”

别扭咧咧嘴:“这种事哪有准?”

豆子也帮腔道:“南十字龙要是跟狮子和狼一样,一群一起过日子呢?”

雷宇一脸崩溃:“拜托你们两个长长脑子好不好?要是这地方有一群那个什么南十字龙,追我的还能就那么两只?”

豆子和别扭还是犹豫不决,何骏倒是大致上认可了雷宇的判断:“雷哥,要不咱们俩一起去,他们俩留下看车。”

“留下看车?你这理由真强大。”雷宇一副不敢相信的模样,“还能来只恐龙把你们的车开走怎么的?算了,不愿意来就在这儿等着吧,小何,你现在后悔还来得及。”

“没问题!”何骏把自己的弩递给雷宇,“雷哥,带上吧,以防万一。”

“咋?你后悔了?不是没问题么?”雷宇压根儿就接手。

何骏呵呵一笑:“豆子,你的弩给我用用。”

“好。”豆子有些不好意思地把弩递过去,又把身上的箭一股脑地全给了何骏。

何骏接过来放在腿边,摘下椅背上半湿不干的衣服套在身上,做好了所有的准备之后,何骏和雷宇同时推开车门,在雷宇的带领下,两个人一前一后端着弩弓谨慎地前进,没多一会儿,就消失在豆子和别扭的视线里。

别扭忧心忡忡地望着两人消失的方向:“我怎么觉得这事这么不靠谱呢?姓雷的可靠么?”

混混与警察天生不对盘,虽然他们几个只是小混混,没干过什么违法的事情,可心里同样对警察有着非常严重的排排斥感。

豆子忐忑地摸了摸没有子弹的空枪:“应该没事吧,那个姓雷的跟咱们又不认识,坑咱们对他有什么好处?”

小区里就的幸存者就那么多,在危险的史前时代,幸存者死一个就少一个,但凡有点眼光的幸存者,就不会随随便便坑其他幸存者。

103再入丛林(三)

“好处多了!”别扭恨声道,“没看他的车开水里泡汤了?咱们的弩还有这车,不都是好东西么?要不……咱们跟上去看看?”

与何骏认识的时间不长,可这段时间混混三人组已经认可了何骏的能力,没有何骏的帮助,他们三个就算没死,也肯定饿肚皮呢。

三个小混混是不入流,但混混三人组认可实力更讲义气,远比那些嘴上一套背地里一套的小人强出百倍。

豆子缓慢而又坚定地摇了摇头:“不行,咱们俩不能离开车!”

别扭一下子急了:“要是姓雷的真没安好心呢?”

豆子冷静地说:“万一真有问题,咱们俩现在跟上去也晚了,就在车里等。”

“等等等,等到什么时候是个头?”别扭烦躁不安地直喘粗气。

“不等能怎么办?”豆子厉声反问,“何大哥好歹是个练家子,就算姓雷的不地道,姓雷的到底是不是何大哥的对手还不一定呢,你跟我是什么水平?要是何大哥打不过姓雷的,咱们俩跟上去就有用了?”

别扭心里说不出是个什么滋味,即恨自己没能阻止何骏,也恨自己没本事。

“咱们俩就在这儿等!”豆子斩钉截铁地说,“别扭,你上前边去,要是一会儿只有姓雷的一个人回来,你就开车撞死丫的!”

别扭的脑子转的慢,但这一次却听出了豆子话里的意思,他重重地点点头:“我知道了。”

说实在的,要是在街上开车无意间撞了人,撞人的当口他绝对不会有任何多余的想法,顶多是事后担惊受怕,可眼下是有预谋有准备撞人,说不紧张连他自己都不相信。

杀人对一个小混混来说实在是太高端了,有预谋的杀人更是别扭从未经历过的事情。他不断地在心里演示着只有雷宇一个人回来的景象,一次又一次地模拟suv径直撞飞雷宇的场景,却怎么都下不了那份儿狠心!

直到他想到何骏一身是血倒在血泊中的惨景,心底突然不知道从什么地方生出了无限的勇气,两只茫然的眼睛陡然间变得如同亘古不变的磐石一样坚定。

何骏一点也没想到豆子和别扭想了那么多,他沉默地跟在雷宇的后面,一步步踩着雷宇的脚印往前走。

他没说话的意思,雷宇却是个话唠,口沫横飞地一通胡侃,从穿越之前开始问一直问到现在,就没有他不想知道的。

何骏也不是傻瓜,雷宇问的多,他回答的却少,有一句没一句地只捡那些没什么干系的问题回答,任何涉及到底线的问题,一律沉默以对。

其实何骏压根儿不想说那么多,但雷宇每次提问之前,都会先把自己的事情交待一下,没多一会儿,何骏就知道了雷宇不少事情,所以尽管雷宇问得多,却不让人觉得厌烦,反倒有一种老朋友侃大山的错觉。

雷宇说了半天,也没问到什么特别有用的东西,只知道何骏这段时间战果辉煌。

无意间问到弩箭的箭头是什么做的,何骏这才提起了前几天那头巨兽,坦言箭头是用巨兽的世齿做出来的。

雷宇惊讶得不得了,猛地一拍额头:“你就是那个分肉的人?我去!”双方相遇至今,他还是第一次露出惊诧的语气和表情。

何骏多少有些小得意:“就是我们几个。”他一点也没有把功劳全揽在自己身上的想法,严格地说,包括刘老爷子都有一份功劳。

雷宇懊恼地说:“我早就该想到了,不是你们几个,谁还敢跑这么远的地方来打猎。”实话实说,他刚才真没怎么把何骏放在心上,但是现在,所有的轻视一扫而光。

年龄是获得他人尊重的重要条件,但做出了什么样的事情,才是是否会被其他人尊重的基础,何骏年纪再小再不成熟,凭他能把巨兽的肉分出去,就值得雷宇高看一眼。

何骏瞥了雷宇一眼说:“雷哥你不也跑这么远么?”

雷宇有些尴尬,破天荒地回避了问话。

他其实只想在小区附近搞点吃的,但是一不留神走远了,遇上南十字龙之后更是慌不择路,从小区西面进的丛林,出林子的时候却跑到了小区东面的湖边。

虽然他只是个警察,不是熟悉丛林的军人,可他毕竟比何骏大将近十岁,这话说出来,实在是太没面子了。

好在何骏之头疼脑热回避的问题更多,见雷宇不想回答,也没穷追猛打的意思,两个人居然意外地沉默下来,默默地前进。

沿着小轿车辄出来的痕迹走了大概七八分钟,前面突兀地冒出一座七八米高的土包,雷宇长出一口气露出欣喜的笑容:“龙巢就在前面那个土包底下!”

何骏一听也来了精神,但他并不像雷宇那样乐观,而是迅速而谨慎地观察四周的情况。

雷宇对何骏的谨慎即欣赏又无奈:“放心吧,跟我离开的时候一模一样。”

何骏露出不相信的神色,依旧我行我素,雷宇失笑地摇摇头:“你小子还真够小心的。”说罢大步走向土山。

缉毒警不是那么好当的,最起码的要求就是超强的记忆力,虽说做不到随随便便扫一眼就能彻底记在心里,但是记上个三五天还是没问题的。

何骏觉得雷宇大粗心了,故意走慢些,和雷宇拉开足够的安全距离。万一出现意外,也能及时应对。

然而就像雷宇说的那样,什么也没有发生,没多一会儿,他就看到土包下有土坑,坑里堆着几个圆圆的东西,想必就是恐龙蛋了。

他正想紧追几步,前面的雷宇突然撒腿就往土坑那儿跑,跑到距离土坑只有五米左右的时候,他的手一抹拔出了腰间的警匕,抖手甩进了坑里。

雷宇跑过去之后,懊火万分地蹲在坑边一声哀号:“我的蛋——”那吼声又凄厉又惊悚,恐怖片的配音也就是这么个程度。

何骏差点没笑出来,心说你的蛋还挂在原来的地方,肯定没问题!————分割————撒泼打滚各种求!

104讨价不还价

等何骏跑到坑边,才发现警匕将一只长二十公分左右,长得跟蜥蜴差不太多的东西钉在地上,那东西的四肢还在不停地挣扎,可是任他如何顽抗,都没法挣脱身上的匕首,反而令伤口越来越大。

再仔细瞅瞅,何骏看到坑里好几枚蛋已经被它咬破了,其中一枚的破洞里还向外流着蛋清蛋黄,蛋黄中间,竟然还粗个豆粒大小的胚胎!

何骏惊喜得不得了,胚胎才那么大一点,这几枚恐龙蛋肯定刚开始孵化,甭管煎炒蒸煮都是不错的选择!

怪不得雷宇爹死娘嫁人地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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