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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是一支离别的歌-第7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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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0)
我被涮了一把?好像也谈不上。就像他说的,就是照应一下朋友的女儿,不管怎么说他都完全做到了他所承诺的。

不过接下来两个钟头里面,我时不时的想起朱子悦那闪着温柔的棕色光泽的长发,忍不住想到林晰的手抚过那些柔软绵长的发丝,那长发犹如轻纱薄雾一般盖在他的脸上,逐渐看不到他的五官,让他眼神迷乱。这些念头反复出现,以至于我撒了整杯的咖啡,又把张三的胶卷放进了李四的信封里。

恰好有一门课就要考试,回到宿舍,我就开始整理复习提纲。花了一个礼拜把该背的都背熟了,然后把所有找得到的过去考过的题目都做了一遍。又一个礼拜,把背熟的再背一遍。就这样我成功忍了两个多礼拜没给林晰打电话。到了考试那天,我终于理解了好学生为什么都那么喜欢考试,当所有题目你都很熟的时候,考试跟派对差得也不远了。

圣诞节到来的时候,美国东北部的城市都是差不多的样子。天气寒冷阴沉,但四处张灯结彩,每一个地标建筑都摆出举世无双的圣诞树,播放欢快的音乐,就连一贯演唱悲伤摇滚的歌手也唱起了温馨的圣歌。我不愿一个人在宿舍住,放了假就像那些忙着回家的同学们一样,我也装做归心似箭,收拾行李去纽约。

林晰的房子整洁的有点冰冷,我进去打开暖气,把衣服从行李袋里拿出来,扔在沙发上,鞋子放在门口,毛巾牙刷在浴室里就位。这才有一点乱糟糟的温暖的意味。然后偷窥癖犯了,我开始检视他的衣橱,事实证明我的想象有一部分还是对的,他归根结底还是个爱漂亮的人,而且他的衣橱里果然是Prada居多,喜欢意大利牌子的人和喜欢法国牌子的人总是截然不同,说不清是哪里不一样,不过如果你身边恰好两种人都有,你一定会有体会,他们就像爱唱歌的和爱跳舞的人一样不同。

衣橱的下面都是鞋盒,此人鞋真多。一双双刷的很干净,收在无纺布袋子里,装进或黑或白的盒子,码放的整整齐齐。角落里单独摆着一个亚银色马口铁的方盒,也有装鞋的盒子那么大,散发着一股秘密的味道。我二话不说,拿出来坐在地上,打开来看,里面全是照片,五寸到十寸的都有,还有一长条的2寸的小照片,我粗粗看了一遍上面的人竟然全都是林晰自己。真是自恋到家了,我吐啊。仔细看看却又不像是自拍的,几乎都不是故意摆好姿势拍的,有他睡着的样子,有读书的,有拿着照相机的,有的甚至就是远远一个侧面。其中一张他两手插在裤子口袋里从一面茶色镜子前走过,镜子里映出一个女人的影子,一部黑色照相机挡住面孔,我认识那头发和打扮,是朱子悦。

她那时一定非常喜欢他,我心里说。不管处于什么原因,她喜欢他到沉迷的地步。而他也在分手之后保留了这些照片,放在衣橱的角落里,是不是同时也在心中某个角落藏了些什么东西?我想的出神,没有一点妒嫉,反而被他们过往的爱情感染,从那个时刻开始,我尝试从一种不同的角度来看待他,朱子悦展现给我看的角度。我第一次撇开依赖,带着一点欲望,思念他。

夜逐渐深沉的时候,我关上灯,拉开窗帘,那天没有月光,只有一点惨淡的路灯光透进来,我躺在床上,怀抱着一件他的毛衣,寻找着依稀的熟悉的味道,慢慢睡去。  

2008…10…27 16:24:31(第37楼)



    31)
接下去的几天在逛街血拼中度过,Laura回德国过节了。其他几个相熟的姑娘没有回家的也都正忙着争取在时装周上露一小脸儿。我有时约到人和我一起吃饭,有时约不到就一个人吃。然后独自在街上闲逛,给自己买衣服鞋子,为每个认识的人买新年礼物。给林晰的是一瓶Arpege pour homme,用深紫色的纸包起来,绑上白色缎带,看起来非常美。不过说实话,那味道闻起来一点儿也不像他,而像是一部份的我,加一部分蒙昧的回忆。

每天夜里,我抱着他的衣服睡觉,起来之后就套在睡裙外面,穿着吃早饭,看电视,在屋子里走来走去。直到30号早晨,天还没亮,床头的电话响了。我迷迷糊糊的接起来说哈罗。

“你真的在啊。”林晰在电话那头说,“我就是打打看。”
“知道现在几点吗?”
“7点多了吧。”
“6点,笨蛋。”
“那我挂了,你再睡会儿。”
“不要不要,都已经醒了。”我坐起来,靠在枕头上。“日本女人怎么样啊?Dickson大叔很羡慕啊,说你肯定天天在那里风流。”
他笑起来:“你去跟他说,Oriental Mandarin 3016房间彻夜回响‘呀咩代呀咩代’。”
我不说话。他不笑了,问我:“笨蛋你在干嘛?”
“笨蛋抱着你那件老鼠色的毛衣刚刚睡醒。”
“为什么抱那个,要不要给你买个娃娃回来?”
“因为想你了笨蛋。”
轮到他不说话了。
“你见到朱子悦了?”我问他。
“见了。”
“怎么样?还是那么Ugly…beautiful? ”
“对,还是那么Ugly…beautiful。“
“还是ageless?”
“嗯,ageless。”
“还是irresistible?”
“不是那么irresistible了。”
“为什么?”
“因为我爱上一个人。”他说,“而且她今天说她想我了,我特别高兴。”
两个人都不说话了,只听得到微弱的电流声和呼吸的声音。
最后我开口说,“你快点回来吧。”
他说:“好,马上回来。”然后就挂断了电话。

我后来知道,他说的马上,真的是马上。他在当地时间9点钟到达机场,一整夜等待改签机票。  

2008…10…27 17:36:37(第38楼)



    32)
不过,在他飞过14000公里回到我身边的时候,我并不知道。12月31日的上午懒洋洋的在床上度过,吃过午饭,我接到一个朋友的电话,问我晚上有什么节目。我说打算租个碟看电影然后睡觉。被嘲笑了一通之后,他说晚上长岛一栋大房子里有个派对,如果我想去他可以带我进去。他夸张地说,所有人都会在那里,但是没人知道派对的主人是谁。我想起前一天刚刚买下的一件宝蓝色小礼服,收腰的,下面是及膝的蓬松裙摆,觉得不穿一下可惜,于是就说,好啊我去。

下午买了一双相配的鞋子,晚上快出发的时候,穿上裙子,却发觉后腰的蝴蝶结怎么也绑不好。只好照着镜子反手绑了一个歪歪的,外面穿了个斗篷式的黑色羊毛外套。然后开了差不多两小时的车去那所传说中的长岛海边大宅。到了地方发觉排场果然很大。虽然时间尚早,场面未暖,但是客厅,室内游泳池,温室的人都已经不算少。门廊和露台上也有暖气,有bar有乐队有舞池,午夜的时候,还要放焰火。勾搭我来的那个人带我进了门就不见踪影。我谁也不认识,于是就怀着单纯的混一顿吃喝的心态,检视了一下餐台。正要开吃,却发觉有人在拉我的裙子。

回头一看是一个不认识的男人,35到40岁的样子,挺高,穿着tux却敞着衬衣领口没有打领结。深蓝色的眼睛似曾相识。

“Anyway; I don’t believe you are really under age。”他说。我想起来他是谁了。
“Do I know you?” 我装蒜,时过境迁,我不想跟其他人有什么瓜葛。
“No; you don’t。”他干脆地说,“ I’m sure you have no idea who I am。” 一边说一边解开我背后的歪结,在我提出抗议之前又帮我打好了一个很正的蝴蝶结。
“Oh; that’s good。”我看一眼自己在落地窗玻璃上的影子,然后问他,“why don’t you tie a cute bow tie for yourself?”
“Tying knots,that is something men & women do to each other。” 他微微笑了笑。

我正想着怎么回答这句带着点调情意味的话,手机响了。接起来,是林晰的声音:“我到机场了,还要拿行李,大概还要两个钟头到家。你在哪里?”
我惊喜地跳起来:“我在外面,我马上回家。”

“That Robin Hood?” 那个男人问。
“My lover。”我回头朝他眨了下眼睛,然后满心欢喜的跑出去。

半路因为超速被警察叔叔拦下来,我装可怜,同时深情的说,我赶着回去kiss my boyfriend at the stroke of midnight,求求你饶了我吧。结果真的开恩把我给放了。车开到公寓楼下,看到5楼那个房间的灯已经开了。黄色温暖的灯光,差一点让我落泪。我一路跑进去,电梯在6楼停了很久,我等不及就爬楼梯。气喘吁吁的到了门口,又有点怕怕的,拿钥匙的时候,发出轻轻的金属声,他一定听到了。门开了,一下把我拉进去,然后关上门,在我开口说话之前就深深的吻我。

我感到他的嘴唇和手微微颤抖,“你怎么了?”我小声问。
“我紧张。”他回答。
“怎么会?”我不相信。
“我也不知道。”他嗫嚅着回答。“可能是因为认识太久了。”

那天晚上,新年钟声敲响的时候,我们在他的床上做爱。第一次他任由窗帘大开着,月光烂漫的昭进来。事实证明,我的感觉没错,林晰确实是个过来人。他的手和嘴唇温柔但坚定,月光一样轻抚过我身上每一寸皮肤,同时也像月光笼罩着整个房间一样摄住了我,他诱惑我,引导我,深情里带着点冶艳,在我颤抖退缩避让的时候,他让我无处可逃。  

2008…10…28 11:40:20(第39楼)



    33)
一般来说,新形成的关系会带来新的政治局面。这句话在我和林晰身上没有应验。他并没有因为和我做爱而成为听话的男朋友,而是和从前一样,管教我,对我若即若离。

有的时候,他奉我为公主,点起散发着荷叶香气的蜡烛,在浴缸边上单膝跪下,伺候我洗澡,帮我擦干身体,涂上肉粉色的乳液,穿上丝质睡衣,一丝不苟仔仔细细。有时候,他自诩时尚专家,陪我逛街,幽幽的告诉我,女生穿sandals才性感,但是不要选那双太过花哨的Christian Louboutin 。一时间他是情人,在床上取悦我,同时循循善诱,教我如何让他欲罢不能。一转眼,他又成了家长,要我拿成绩单给他看,汇报出勤情况,低眉顺眼的解释为什么有节课没有去上。

不管怎么说,一时间,我迷上了和他在一起,嬉笑亲吻抚触做爱吵架。我一有空就往纽约跑。甚至开始打算转学。他却叫我趁早断了那个念头。
“为什么?”我搂着他的脖子发嗲。“你不想和我住在一起吗?”
“现在还不想。”他一本正经的看书,正眼也不瞧我。
“大坏蛋。”我抢过他的书,扔的老远。“自私鬼,怕我影响你自由自在的日子是不是?”
他不生气,把书捡回来,坐在床边上对我说:“我是怕影响你独立。”
我从背后抱住他,手在他胸前摩挲着,说:“不会的,我保证不麻烦你。”
他被我挑逗起来,转过身来吻我,我以为这下搞定了,他却还是轻轻的但是坚决地说:“不行。”
我生气了,捶着床问为什么啊?他看着我的眼睛,回答:“因为我爱一个人就停不下来。”
“那就不要停下来,永远在我身边照顾我。”我听得心里暖暖的,抱着他耍赖。
“这个不好保证的。”他笑着说,不知道是存心逗我,还是当真的。
他看我变了脸色,伸手抓乱我的头发,说:“你骨子里是个坚强的人,干嘛老是摆出这副受伤的小姑娘的表情。”
我转过去不理他,喉咙口好像梗着什么东西。他又过来我,说最受不了这个表情。我们默不作声的做爱,直到他用在我耳边说,“我爱你。”声音沙哑,然后问我,“你爱我吗?”我说嗯。他又问一遍,我就点点头。他看着我,在我嘴上亲了一下,然后起来套了件衣服进了浴室。留下我在床上不解,怎么今天就这么没头没尾的结束了?

我没敢问他,好像做了件坏事。我真的真的想对他说我爱你,但是不知道为什么就是说不出口。




    34)
后来我再没有提出要住在一起。他在同居这件事上的态度让我又回到了那种没有安全感的状态。但也带了好的影响,我开始把学业和工作看得很重。我开始明白我没有人可以依靠,我要一个人住,所以要拿学位,要找工作,要付房租。

和林晰见面的频率慢慢的固定在一周一次。由此引出了那个BFGF间的经典问题:Pill or condom?

“你吃药。”他一开始就坚持。
“自私的男人都一样。”我恨恨的回答。
“吃药99。99%有效,TT只有80%。”他说,“如果你觉得心理不平衡,也可以既吃药又带套。”
我忍不住笑出来,“你是不是上次在医院吓破胆了啊?”
“是啊是啊。”他忙不迭的点头。

另一个则是我的经典问题:长发vs。短发
90年代末的短发潮过去之后,新世纪伊始又开始流行长发。一次看runway show回来,我照着镜子问他:“你喜欢长头发还是短头发?”
“长头发。”他想也没想就回答。
“为什么?”我问,心里说,TMD没见过这么不会说话的。
“这有什么为什么的,就跟喜欢乳房和大腿一样。” 他两手插在裤子口袋里回答:“而且我还知道,你也喜欢长头发。”他走过来和我一起端详镜子里的我,然后说:“把头发留长吧。”

我突然明白自己反反复复问这个问题,想要的似乎就是这样的答案——喜欢什么,就去做吧。

于是,那个春天,我开始一心一意的留长头发。其间修修剪剪,到03年毕业的时候,终于留到我理想中的长度:披在后面可以让肩胛骨若隐若现,拢到前面来能遮住胸部。这件事,林晰又一次说对了,长发和乳房大腿一样是种性感的东西。短发可能很酷,很称那种小巧立体的脸型,但是在床上绝对是扫兴的东西。就是这几十厘米的变化,让我慢慢的觉得自己像个真正的女人,我逐渐养成一些秀气的小动作。而林晰也乐在其中,他会帮我把刚洗过的头发吹直;会把头发拢到一边,在露出来的脖子上印下一个吻;睡觉的时候我的头发在枕头上铺散开来,他会把脸埋进去,闻混杂着香波和香水味儿的气息。

2003年夏天我从BU毕业,在纽约一个会计师事务所找到一份工作。领到第一份薪水的同时,我信心满满的剪掉了妈妈给我的信用卡。不过,第二个月收到第一张自己的信用卡帐单的时候,我发现差100美元没办法全额还款,第一次真切的体会到生活不易啊。

与此同时,我终于搬进了林晰的公寓。那一年,他已经开始有机会和时薪上千美元的模特合作,身边也有了专门的助理和灯光师。不用说,收入肯定不差。不过他根本没坦白过赚多少钱,更不用说像传统的上海男人那样上缴收入。他给我买昂贵的礼物,带我去旅行,但是从来不会帮我还信用卡的欠款。




    35)
我的工作非常非常非常的底层。主要干的都是贴database和盘点库存之类的简单重复劳动。Mason这个23岁的老麻豆依旧在做着fitting model这种不露脸不上台面的工作,却也口口声声说,你怎么这么想不通,去做这样无趣的工作。

而我自己知道,这个无趣的工作也来的不易。毕业前的大半年,就开始疯狂的job hunting。履历表一沓一沓的印,穿梭在马州和纽约州各处的Talent fair,填申请表,参加充斥着各种古怪问题的assessment。然后,如果运气足够好,就会得到一个30分钟的机会,在未来雇主面前摆出职业的表情,努力证明自己有资格成为某个大机构里可以被随时替换的零件之一。

在做论文的同时,我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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