友情提示:如果本网页打开太慢或显示不完整,请尝试鼠标右键“刷新”本网页!
督军-第9部分
快捷操作: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 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 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如果本书没有阅读完,想下次继续接着阅读,可使用上方 "收藏到我的浏览器" 功能 和 "加入书签" 功能!
两人一唱一合,马大鼻子就有些尴尬,脸色一阵红一阵白,最后一拍大腿“冠侯兄弟,我跟你说句实话吧,老哥我手里,是真没几个钱啊。都怪我……怪我这口嗜好啊。”
锅伙中人不耕不织,全靠收取地盘内商铺的份前,或是垄断一部分营生作为收入。像是小鞋坊,其主要收入来源,就是负责收敛无主尸体的掩骨会,依靠会费,为混混们赚吃喝。大酒缸附近有几处烧锅还有酒馆,又收一些人的厘金,收入远比小鞋坊为多。作为锅伙里的最高首领,手头还是比较阔绰的,按赵冠侯的想法,这次怎么也能敲出十两以上的银子。
可是马大鼻子年纪不大,却很有些老派作风,像是逛窖子抽大烟这些历史悠久的好习惯,他一个也没落下。在堂子里有相好,外面还养着几个半掩门,小寡妇,有些余钱,也都送去烟馆喷云吐雾,手里的钱,并不见得比赵冠侯多多少。
听到他这个经济状况,赵冠侯就有些不高兴“这场事要想了结,怎么也要摆几次酒席,少说也是十几元金洋的开支,总不能还要我们调停的自己垫支吧?要不然马哥先去筹措一下款子,等款筹措的差不多,咱们再办?”
马大鼻子几乎哭了出来“冠侯兄弟,这事可等不得,真要是新娘子让别人过了手,王掌柜非跟我玩命不可。要放平日,我是不怕他,可是现在我理亏啊,见他都得绕着走,就算他当面啐我一口,我也不敢还言。这个事,可是不敢再拖了,这钱的事,我自己想辙吧,总不能让你又搭人又搭钱,也不能白让兄弟受累。只是数目上,怕是不大合心意。可你要是信的过我,咱们日子看长,将来咱们有情后补。”
于一般人而言,这种事,自然是越看长越好,不能一锤子生意。可是对于马大鼻子这种人来说,有情后补的意思,也就是卸磨杀驴。
赵冠侯不慌不忙,只是指着自己的两条腿“不是兄弟不给马哥帮忙,实在是两条腿,不给做脸。这当时不觉得,现在这个疼啊,连躺着都难受,怕是想要为马哥出力,也是无能为力,您还是另请高明为上,免得耽误了正事。”
如是者拉锯几次,马大鼻子只好咬咬牙“六块金洋!以后大酒缸的份钱里,再分出两成,交给小鞋坊,连收三年,您看成不成?只要我马大鼻子不死,这个说道就算数,如果我死了,我就把我媳妇押给你。”
赵冠侯目前属意于小鞋坊锅伙寨主宝座,如果能为混混们争来大酒缸两成收入,这无疑是个大功劳,更重要的是,小鞋坊能到大酒缸那拿份,在面子方面取得的收益,比起经济收益更为可观。
马大鼻子如果不是被挤兑的穷途末路,也不会开出这种条件。他点点头“既然如此,小弟我也是舍命陪君子,马哥去邀人吧,到时候兄弟我一定到场。就算是走不动,也让人把我抬去。”
马大鼻子见他答应,忙不迭的道谢,告辞而出,前去约请两方人士,定时间会谈。丁剑鸣见赵冠侯谈判时的老辣,心里也不由佩服,这个师弟,自己过去把他看的有些小了,今后却是要谨慎对待。
苏寒芝今天过来的晚了一些,泰西时间十点出头才过来,先是给丁剑鸣赔不是,又解释着“我爹昨天晚上可能是喝多了,今天早晨死活不出摊,他不动,我就不好走。好不容易等他出去了,我又去找苏大夫赎镯子,可是他说是上班去了。我也不认识那个什么圣玛丽医院在哪,白跑了这一大趟,怪不好意思,耽误了丁大哥回去。”
等到送走丁剑鸣,又为赵冠侯拾掇好了屋子,她又跑出去,给赵冠侯买了只前肘回来,开始动手拾掇。她是干活的熟手,手脚麻利,但这么一通忙和下来,光洁如瓷的额头上,也满是汗水。赵冠侯看了心疼,说道:“姐,别忙和了,坐我这来歇会。”
“没事,姐不累。一会我把肘子给你炖上,晚上再给你熬点骨头汤。”苏寒芝却是想起昨天晚上他那作恶的手,脸微微一红“你腿上有伤,先把伤养好,别的都不许想。等你好了以后,姐都听你的。”
她说出这话,就已经等于托付终身,羞的连脖子都红了,赵冠侯心里也似乎有一股甘甜的清泉在流动,“姐,我是看你太热了,也太累了,让你歇一歇,坐过来,咱们就说说话,我不做什么的。现在大白天,再说,锅伙里的人,还不知道什么时候过来呢,我也不敢干什么。”
“呸,你就不学好吧。”苏寒芝嗔了一句,终究是没坐过来,而是在那里忙着弄饭,又把赵冠侯昨天换下来的血衣,放到木盆里用力清洗。怕赵冠侯闲着没事做,一边干着活,一边又与他说着话。
“三哥那十两银子,我没告诉我爹,告诉他,一准被他拿去换了大烟抽。可是爹昨天挺有意思,不知道遇到哪个倒霉蛋,请他很是吃了一顿好的,据说两人吃了八大碗,还不让带剩菜,说是不体面。完事又请他去抽了大烟,又去洗了澡,这一次得多少钱啊。爹还跟我说,今后不会为钱发愁了,你说,他不会是遇到什么大财主了吧。”
“大财主谁去北大关啊,师父要是能有个好运道,交到一个阔主,未必是坏事。”赵冠侯嘴里应付,心里却想着这种事也不一定是好事,但是想来,天下的事,不至于真的巧到这种地步,大概是自己多想了。
与他所生活的时代相比,这个时代的科技是落后的,但是落后的时代,也有落后时代的好处,就是生活节奏够慢。像是在他上一世,人都是来去匆匆,即便是杀手,也有着接不完的单。到了这一世,却可以与苏寒芝说着话,享受这种清净,别有一番惬意情怀。
大小解的事,苏寒芝不怎么方便伺候,好在有那一副木拐,赵冠侯可以自己动弹。苏春华的六块钱并不是白要,这药膏糊在伤口上,让人感觉不到多少疼痛,行动上也可以借助拐杖勉强动弹,不至于真的事事需要人帮忙。
午饭是炖熟的肘子加上苏寒芝贴的饽饽熬的小米粥,她端过来,喂着赵冠侯吃下,自己却不肯吃。赵冠侯最后把脸沉下来,她才没办法吃了几口,就说自己根本不饿,再吃就要吐了,死活不肯吃一口。
锅伙里的混混,这时候有几个上门的,见到这情景,就觉得自己有些多余。但还是有人从外面搬来几个西瓜,还有人拿了半只狗腿来,就是不知是从哪偷来的。李四始终不肯露头,摆出一副耍死狗的架式,既不肯交权,但也没人听他的。
这种态度于混混之中,很是被人看不起,混混们也就越发不服他,过来示好的越来越多,有几个人还在建议着,干脆赵冠侯发难,去把他的寨主位置夺了就是。
赵冠侯笑着推辞,并不说什么,倒是把大酒缸那的事向来客说了。听说他可以从大酒缸拿份,几个混混对他更是从心里敬服,即使袁慰亭治津门以前,小鞋坊锅伙也不曾有过这么威风。几个混混连连挑着大指,称赞着英雄出少年,对于辛各庄要人的事,却没一个人肯出头帮忙。
县衙门外的站笼,不单是站死了百多名混混,更重要的是,把一大批混混的精气神打了下去,让这帮人,变的不怎么敢惹事了。赵冠侯对他们的反应,也在预料之中,也没想过让他们真的帮自己去做什么。他在前世也不是战将,更擅长的是搜集情报,制定计划,现在他要做的,就是从这些人嘴里了解一下辛各庄的情形,以及两下的恩怨。
做混混的都是地里鬼,消息很是灵通,赵冠侯询问之下,得到的反馈极多。只是这时他也发现一个问题,自己家里居然没有纸笔,想要记录,也无从记起。等到他问苏寒芝时,后者则是一脸惊讶的看着他“冠侯,你一共认识不到一百个字,买纸笔有用么,是不是有点浪费啊?”
第十四章 识字(下)
在上一世,读写文字只能算是基本技能,甚至有人说过,不会使用计算机,都可以算做文盲。即使是出身烂仔的他,也一样可以流利的写字读小说,后来被莫尼卡收留后,有一个美女教师以解锁各种姿势为奖励,学起来就更是一日千里。提出要纸笔时,也是想的天经地义。可是苏寒芝一说,他才想起来,自己的表现,似乎有点超常了。
这个时代读书是一种特权,并不是赵冠侯这种穷人所能享受的待遇,像是曹仲昆,是其父亲宁可自己挨饿,也要供孩子读书,才有机会在私塾念了两年。赵冠侯生长的环境中,并没有这样的家长存在,绝大多数人,也意识不到把自己的孩子送去念书有什么意义。毕竟科举这种事,肯定跟他们无缘,读书又中不了功名,就不去浪费钱了。
苏瞎子并非是那些装瞎子博取同情的,他的眼睛确实看不见,所谓的命相术,还是摸骨批八字,学的是一套江湖术,所识的字也极为有限。赵冠侯只是跟他学徒时,学过几个字,勉强能写自己的名字,家里自然不会备有文墨。再说,他想要的钢笔、笔记本这一类东西,只有洋行可以买到,普通人家即使有人读书,也只有毛笔和毛边纸。
他心思一动,忽然对苏寒芝道:“姐,你是不知道,我过去没跟你说,我在街上开逛时,在租界那边认识了几个洋人,我不但跟他们学过写字,还和他们学过洋话。我教你说洋话怎么样?”
苏寒芝笑着搓着衣服“洋话?你这本事是越来越大,再有些日子,你就该能上天了。姐啊,就是个普通的女人,会写几个字,就算是难得了,学会那洋话也没什么用。你会洋话好啊,将来到洋行去当个跑街,过几年说不定就能转成个正式职员,到月拿钱,也挺好的。比你现在这样强,像那辛各庄的事,又拿刀又动枪,听着怪吓人的。要不是你答应了马大鼻子,我可不让你去。可回头一想,又觉得新娘子怪可怜的,被几个大老爷们绑走好几天,以后可怎么有脸见人啊。”
说起这事,她又是一脸的惋惜,对于那位陌生的新娘,充满了同情。赵冠侯朝她招着手“怎么没脸见人了?如果她的丈夫真的爱她,这点事,就不会成为他们之间的障碍,本来也不是她的错。你放心,我会想办法把事情做圆满,不会让这位女孩太难过的。咱不说她,先说咱。姐,你不应该只会收拾房子,做饭洗衣服,应该有自己的事业……别笑,我不会让你就当一辈子家庭主妇,我要把你打造成时尚的女性。那些洋人会什么,你也会会什么,而且会比她们做的更好。姐你坐过来,我真的能教你认识字……不骗你,保证不碰你还不行么?”
苏寒芝被他说的没办法,先把衣服挂起来,又把院门关上,由于不知道谁会来,院门没有上闩,红着脸挪到赵冠侯身边小声道:“可不许瞎闹,一会不定又有锅伙里的谁来看你,我可不想让人笑话。”
“姐,你放心吧。你拿碗水过来,咱就在炕桌上,我给你比画。”
夏日午后,胡同里一片寂静,跤场的人还没过来,混混们也多半在消化可以到大酒缸拿常例那件事,又或者知道苏寒芝在,有意给他们留空,并没人上门。微风吹拂起含羞的柳条,送来蝉鸣阵阵,小小的一方天地间,少年用手蘸了水在桌上比画,一旁的少女初时只是由着他淘气,但是到后来,表情却变成了惊讶。
“所以啊,这个笨猪和杀驴,就都是卡佩语里,你好的意思。你见到卡佩人,只管说一句杀驴或是笨猪,绝对不是骂街,他们会很开心的也这么称呼你……我说的是真的,没开玩笑。好吧,要不咱们学阿尔比昂语,这个也很时髦。”
苏寒芝自然不会去和洋鬼子交谈,若遇到卡佩人肯定是转头就跑,定不会杀驴笨猪的过去。可是看赵冠侯手指在桌子上书写的样子,与过去握毛笔如持重锤的笨拙与吃力大不相同,书写的异常流利。
那些鬼画符自己是不认识的,可是看过一些洋货上,似乎真的是这样的文字。冠侯懂洋文字,这自然是好事,可是她却总觉得,这个和自己一起长大,在心中已经认定的良人,在站笼里出来之后就变得有些不一样了。
她痴痴的看着赵冠侯,后者也发觉出来,笑着将手放到了苏寒芝的腰间,这次她却没有躲开。“姐,怎么了,怎么突然间就呆住了,吓我一大跳。”
“没什么,只是觉得你有点变了,姐有点认不出你了。过去姐可记得你就会喝酒打架,可不记得你跟洋人学过写字。要不是你说话神智清醒,姐就以为你撞邪了。”
赵冠侯也知道,自己所拥有的东西,早晚有一天,会吓坏眼前的女人,唯一能做的,就是尽量让她早一点接受这些。另外,他也考虑到苏振邦、李秀山等人对苏寒芝颇有些想法,苏瞎子的举动也有点反常。倒不是被迫害妄想,只是考虑着,在自己能力范围内,让苏寒芝成长的更优秀一些,至少可以过滤掉一部分上不了台面的男人。
这个时代不管男女,只要有了一定的名声,就多了一道护身符,若是她能够脱离这个狗窝,成为一只腾空翱翔的凤凰,也就不用担心渣滓们的觊觎。本来这些东西,他是可以当做自己的一个秘密武器用,但是眼下,他已经决定,把这些东西教给面前的女子。上一世是莫尼卡守护自己,这一世,就让自己守护眼前这个天使吧。
他坏笑了一下“我变没变,姐姐一试就知道了。我倒要看看,姐你变没变?”边说边将手向苏寒芝衣服里伸,后者叫了一声,挣扎几下,不注意碰到了赵冠侯的腿。见他脸上露出痛苦异常的表情,反倒是把苏寒芝吓的没了脉。
“碰疼没有?压没压坏骨头?我不知道……我没留神。姐不乱动了,你……你想怎么样就怎么样,姐绝对不动了。”
她边说边抓起赵冠侯的手,主动放到了自己的衣服里,赵冠侯脸上的表情瞬间就换成了得意的笑脸。
“姐,我这腿原本是有点疼的,可是这一摸到你的身子,就一点也不疼了。你就是我的药,比什么灵丹都好用。”
苏寒芝意识到上当,在赵冠侯的胳膊上拧了一记“你就不学好吧。没事就知道吓唬我,我还真以为把你碰疼了,快把手拿出来,一会叫人看见……那……那不行。”她陡然间像是中了箭的天鹅似的,惊叫一声,身子一阵剧烈的抖动,张开檀口剧烈呼吸,身子无力的瘫软下去。就在此时,院门被人一把推开,姜凤芝叫着
“寒芝姐,我来了。”一步冲到房里,随即就看到苏寒芝局促不安的站在炕边,面红耳赤的整理着衣服,发丝还有一些凌乱。而赵冠侯则颇有些怨念的看着她,很是有些不满。
姜凤芝身后进来的,正是师兄丁剑鸣,两人上午帮着姜不倒料理着跤场,姜凤芝自己也练些弹弓刀法,赚几个零钱使。丁剑鸣手上提着一条死鱼,准备晚上加菜,没想到看到这情景,姜凤芝又不是傻瓜,自然可以想象的出,自己搅了人家的好事。
她忙向苏寒芝陪着不是“我不知道,怪我,早知道我晚来一会就对了。师弟你也是,腿都这样了,怎么还不老实呢。大白天的……下回你们先把门闩上吧。”
被她这么一说,苏寒芝就更下不来台,只好期期艾艾地说“不是……妹子……你误会了。不是你想的那样,冠侯正教我写字呢。”
“他教你写字?我记得他的字,还是姐你教的吧?”姜凤芝是个不怎么拘小节的性格,大大咧咧的说着,丁剑鸣在后面连咳了几声,她都没往心里去。
“不是,我教他的是中国字,他教我写洋文呢。卡佩的、阿尔比昂的,冠侯都认识。就连扶桑人的字,他也会写。”
姜凤芝倒是来了兴趣,她和丁剑鸣都属于文盲,除了自己的名字外,认识的字屈指可数,一听到赵冠侯会洋文,�
快捷操作: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 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 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温馨提示: 温看小说的同时发表评论,说出自己的看法和其它小伙伴们分享也不错哦!发表书评还可以获得积分和经验奖励,认真写原创书评 被采纳为精评可以获得大量金币、积分和经验奖励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