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醉卧江山-第76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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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七佛并不担忧今夜的突袭,并不担心拿不下杭州,他担心的是无法成功擒获苏牧!
就像苏牧在战争伊始便开始未雨绸缪做着各种准备,方七佛也是最先意识到苏牧的危险性的人之一,也是第一个如此迫切想要杀死苏牧的人。
大军在夜色之中前进,脚步虽然有些凌乱,但很有力,经过了方七佛这位大军师大谋士的激励之后,圣公军所有将士都明白,他们已经没有任何的退路。
所以他们没有偷偷摸摸,而是明火执仗,火把的光芒将杭州城外点亮,仿佛天上的无数星辰坠落到了地面上,而杭州城就如同一个在烈焰里垂死挣扎的迟暮老虎。
越王赵汉青穿着黑色的铁甲,猩红的披风迎风猎猎,他的身后是焱勇军都指挥使关少平,折冲李演武和果毅孟璜。
苏牧已经将越王所赐的武将甲披挂于身,腰间是一柄寻常制式的直刀,赵霆和赵约等人也披挂上阵,破残到无法形成编制的焱勇军将士则列阵在城门之后。
从望楼往下看去,杭州城外的方腊贼军潮水一般涌来,火光照耀着他们的脸,他们那血红的眼睛,仿佛比手里的火把还要明亮!
赵汉青带领诸军将士来到了城门后面,而后郑重地朝军士们行了一礼,沉声道。
“本王替官家,谢过各位爷儿们!”
他从来都不是附庸风雅之人,然则毕竟出身帝王之家,从小便接受正统的教育,知书明理,很少说一些寻常的大白话。
但他的这句“爷儿们”,却让在场的所有人,感受到一股浓烈的荣耀,他们或许一辈子都见不到官家,甚至连像样一点的大官都没有见过。
或许他们一辈子与低贱的胥吏打交道,被不入流的胥吏皂役欺辱压迫,但在这一刻,他们从越王殿下的身上,看到了自己的命运。
他们是大焱的儿郎,是大焱的爷儿们,纵使大焱的朝廷再腐败,到了生死存亡的关头,他们还是想为这个朝廷拼一拼命!
越王感受到了这些人目光之中的死志,于是他声若洪钟一般下令道。
“开城迎敌!”
第一百二十五章 冬夜大风歌(下)
人生自古谁无死,或轻于鸿毛,或重于泰山,然而这确实人世间最为知易行难的一件事情。
没有谁不怕死,或许很多时候,正是这种对死亡的恐惧,才能够产生如铁如血如火一般的意志和力量。
一个残缺的男人都能够说出这样的豪言壮语,身为带把的爷儿们,又到了必死之局,纵使腿脚和手都在打抖,身子拼命在抗拒,可谁又想退后半步?
向前是死,退后是死,身为堂堂七尺汉,伸头缩头都不过是一刀的事情,何不奋勇向前?
人啊,很多时候的勇气,其实都是入他娘*的逼出来的!
赵霆从未自认是好官,因为好官都很短命,从入主杭州以来,他都谨小慎微地在青云路上蹰蹰而行,很多时候都如履薄冰。
因为杭州有越王这样的一地藩王坐镇,可以说朝堂上没有人会看好他的仕途,与其说是一地父母官,不如说自己是官家的耳目罢了。
他需要时刻关注着越王的一举一动,又希冀着能够做出一些大的政绩,好离开这个别人眼中的肥缺。
所以他看着宋知晋壮大起来,他对焱勇军施与最大的忍耐,甚至于并不反对像苏牧这样不合规矩地被招揽进焱勇军之中。
非常时刻,非常之人,必定行非常之事。
也正是因为这些,使得他赵霆和赵约在百姓口中的风闻名声并不太明显,不好不坏,总之存在感并不高。
但他也是正经读书人出身,他也想着要报效朝廷,当然了,他也是怕死的人。
可当他看到行礼的越王,看到抱着死士如归意志的大焱好男儿们,他突然觉得自己该做些什么。
青溪县是方腊起事的源头,也是这场战争的开始,而在这场战争开始之时,大焱朝廷便大败了一场。
这场大败不是因为青溪的陷落,而是因为方腊贼军还未打到,青溪县令和县尉就已经弃城而逃。
这是朝廷的耻辱,是官牧的耻辱!
赵霆很怕死,但也不觉得那位县令和县尉有多么的无耻,可现在的他,并不想逃走,不是不能,而是不想!
于是他紧了紧袍肚和虎头带,策马来到了越王赵汉青的身边,不像请战地请战道。
“王爷,赵某愧为一地父母,但却是真真切切的一地父母官,既然身为一地牧守,自然要身先士卒,首当其冲,恳请王爷让下官打个头阵!”
“下官赵约,愿为知府大人护翼!”赵约后一步站了出来。
赵霆手按刀柄,转头看了看廉访使赵约,而后轻轻低下头来,可以看到他的嘴唇和胡须都在颤抖着。
因为宋知晋的事情,他们也是饱受争议,他们也有自知之明,自己从来就不算什么好官,但如今他们的妻儿都已经离开,也该是他们真正履职的时刻了。
越王双眸登时一亮,关少平和李演武等人也都猛然抬起头来,在场的所有将领都抬起头来,他们看着赵霆,看着这个被他们视为墙头草,视为庸庸碌碌毫无作为的杭州知府,眼里充满了敬意!
赵汉青朝赵霆赵约抱了抱拳,而后带着笑意道。
“好!”
赵霆和赵约拱手领命,跨上战马,一拉马缰,那战马悲切嘶鸣,赵霆扫了众人一眼,目光落在人群之中的苏牧身上,而后朝苏牧点了点头。
苏牧拱手为礼,而后看着杭州本地的父母官,带着数百厢兵,悍然出城!
面对怒海狂潮一般的方腊贼军,赵霆和赵约的这几百人连狂潮之中的扁舟都算不上,只能是怒海之中的一片柳叶儿。
没有人关心结果会如何,因为最终的结果也不过一死而已。
他们其实可以选择继续坚守城池,直至战死到最后一人,哪怕只能阻挡方腊大军一时半刻,总归是好的。
但他们选择了主动出城送死,是的,确实是很不明智的送死,看似很热血,但实则很愚蠢,甚至愚蠢到了极点,愚蠢到很多人都想不明白。
可无论是赵汉青还是赵霆赵约,还是关少平李演武孟璜刘维民,亦或者是苏牧杨挺徐宁。
他们心里都很清楚,他们的送死,能够激励即将到来的朝廷大军,他们的死能够让方腊军对城中百姓和流民手下留情,不做三日不挂刀的屠城之举,他们的死很愚蠢,却很有价值。
他们要用自己的送死,换取方腊军对杭州百姓的最后一点怜悯!
这是大焱朝廷的藩王,官员,以及军队,读书人,百姓,最后的一点骨气和血性!
赵霆和赵约出战之后,紧接下来便是关少平,这位都指挥使背着宽刃的斩马剑,身后是李演武和孟璜等一众焱勇军士兵。
他朝赵汉青行了个军礼,而后默默转身,跨上战马,一夹马腹,呼啸而出,寒风之声只传来一个久久回荡的声音。
“驾!”
望着关少平等人的背影,苏牧带着杨挺和徐宁岳飞,来到了军阵之前。
他看了看身后的弟兄,朝岳飞笑了笑,心里想着,是不是自己害了岳爷爷,如果岳飞死在这场战斗之中,那么是不是可以说,自己终于改变了这个世界,改变了历史?
人人都说大焱的朝廷和军队腐朽不堪,很多人支持方腊田虎王庆和宋江的起义,但苏牧知道,这个皇朝还有救,这个朝廷,这个军队还有救!
起码他看到了别人无法看到的血性和意志,属于大焱朝的铮铮风骨!
他朝赵汉青行了一礼,赵汉青少有地下了马,来到苏牧的身前,给他绑紧胸前的束甲带,而后拍了拍苏牧的肩头。
“如若不死,回来喝酒,听你作诗。”
“好。”
苏牧和赵汉青相视一笑,而后离开。
赵汉青看着身后所剩不足一千的军士,跨上了战马,抽出自己的金刀来,大声下令道。
“诸军将士,且随本王为国效死!”
“轰!”
杭州城内,大焱朝最后的士兵,跟着姓赵的藩王,出城送死!
带领着城中文人士子在城头观战的大儒陈公望,微眯着浑浊的双眸,看着一队队与方腊贼军激烈对撞的杭州守军,心头激荡不已。
“恨不能上马带吴钩矣!”他这般想道。
他忽然觉得自己该给杭州的读书人,讲一堂课,讲一篇文章,关于武夫的文章。
于是他似乎用尽了自己的力气,却压抑着近乎撕裂的嗓音,高声唱了一首歌,那歌谣只有一个字:“风!”
“风!”
“风!”
“大风!”
“大风!”
这是古时的号,古时的战歌,他用灵魂在教,文人们发自肺腑地学会了,于是整座杭州成,响起一首大风歌!
“锵!”
直刀划破藤甲,深入到贼军的血肉,卡在骨头之中,苏牧一脚将劈死的敌人踢开,抽出刀刃来,后背却又被什么撞击了一下,他反手就是一刀,劈掉敌人半颗脑袋,红的热血,白的**,溅射了他一脸一身。
杨挺和徐宁岳飞担任着他的亲卫,在他的周围形成了保护圈,他们就像墨水池中的一滴白色牛乳,拼命想往外扩散,又被周围的黑暗不断挤压,分解和吞噬。
他看到赵霆的战马被斩断了前蹄,看到这位杭州知府大人滚落在地,兜鍪被劈开一道凹槽,看到赵约被斩断了手腕,看到关少平挥舞斩马刀,将一名敌人的渠帅连头带肩膀砍下半截。
他看到李演武,看到孟璜,甚至看到了满脸是血的宋知谦,他看到了一个个倒下的杭州守军,有畏惧,却不肯退后半步!
他看到了赵汉青,这位正值壮年的藩王武力超群,他的亲卫也一个个悍勇难当,看到藩王用银枪挑翻了一名敌将!
袍泽一个个倒下,守军就像一只垂死的看门狗,被狼群围着疯狂撕咬,苏牧知道,这样的坚持已经无法持续太久,他的力气就像不要钱的寒风,随着每一次挥刀,随着每一次倒地,潮水一般往身体外倾泻。
理智渐渐被血红色吞没,他已经找不到杨挺和徐宁岳飞,也再看不到越王,看不到关少平和李演武,看不到任何一名杭州的守军。
这样的状况同样发生在了赵汉青关少平和杨挺等人身上,他们是精锐之中的精锐,他们比寻常军士更懂得如何幸存。
但在如潮一般的反贼大军之中,所有人生存下去的概率,应该都是一样的,都是无限接近于零。
除非敌人并不希望看到他们死去,否则他们必死无疑。
就在他们就要失去对生存下去的渴望之时,身后并不是很远的地方,传来了整齐大声,从低沉变高亢,最后化为灵魂呐喊的声音。
“风!”
“大风!”
“风!”
“大风!”
这声音像是摆渡人的船和灯,像无尽暗夜之中的一点烛火,引领着苏牧等守军们,走向幸存的最后一点点方向。
这声音让他们感受到了力量,让他们变得更加的坚定,终于驱散了他们心中对死亡的恐惧,将即将来临的死亡,看成一种骄傲与荣耀!
苏牧一刀劈翻一名敌人,艰难地直起腰杆子,抹掉脸上的热血,遥遥看着杭州的城头。
他仿佛看到了三月的烟雨,看到一名穿着武士服的伪书生,背着长刀匣,牵着瘦马,走在湿润的石板街道上,有一个长得不好不坏的老姑娘,朝她吼道。
“咱家只卖包子,不做客栈!”
他仿佛看到那个包子妞,就站在城头,流着眼泪对自己呼喊:“记得回来啊,还等着你搞基呢!”
于是他嘿嘿一笑,对着城头的方向喃喃道:“值了。”
第一百二十六章 茧
天气终于还是变坏了,只是没有下雪,寒风如刀,冰雨刺骨,一名斗笠客行走于杭州街头,凄风冷雨,格外萧索。
街道两边的民宅早已破败不堪,也不知被方腊贼军,亦或是暴走的流民洗劫一空,连门板窗户都被拆去当柴禾烧掉了。
河边枯败的柳树在寒风之中瑟瑟,纠结盘踞的老树根下,是一具半浮半沉的雪白女尸,不知是受了羞辱糟蹋之后投河自尽的,还是被乱民杀而抛尸的。
这斗笠客踽踽而行,沿途暴乱不断,甚至还有流民想要来争抢他的东西,看到了他腰间的黑色长刀鞘,这才骂咧咧大叫晦气,而后又三五成群钻入一户民家,里面顿时响起女人的尖叫和求救声。
斗笠客停住脚步,迟疑了好久,最终只能摸了摸耳朵,仿佛要将那女人力竭声嘶的呼救声,从自己耳中挤出来,然而他最终还是继续迈开了步子。
走出十数步之后,斗笠客咬了咬牙,又折了回来,快步走入那小院落之中,里面很快传来好几声沉闷的倒地声。
斗笠客再次走出来,身后跟着一个衣衫凌乱的中年妇人,那妇人死死抱着一个四五岁的小女孩子,简单收拾了一个包裹,便跟着斗笠客来到了城南的流民营。
这里是流民聚居之地,杭州陷落之后,这里便成为了最为混乱的地方。
因为杭州府已经彻底被方腊的人手接管,如今叛军仍旧在城中搜刮财物,追捕朝廷的官员和军士,眼下全城处于无秩序的暴乱状态。
那中年妇人虽然姿色平庸,但到底是小富小贵的人家,平素里保养得体,肤白丰腴,使得流民营里的汉子们不断流涎,一双眼睛贼溜溜地往妇人身上扫。
妇人小心翼翼地跟着斗笠客,仿佛一只白羊跟着一头受伤的猛虎,走在饿极了的狼群之中。
那些个流民显然对斗笠客很是忌惮,纷纷让开一条道来,也有精壮汉子寻了些木棒石头之类的在手里头掂量,如狼似虎的目光不断眈视着。
妇人的眼中充满了惊恐,看到斗笠客那高大厚实的背影,才渐渐安心下来,小心翼翼地低声问道:“妾身邹李氏,敢问恩公名讳…”
斗笠客稍稍停住脚步,眉头皱了起来,显然从邹李氏文气十足的话语中,听出她是懂文识字的,转过脸之时,才与邹李氏第一次正面对视。
“啊!”当邹李氏看清楚斗笠下那张脸,看到脸上那道长长的刀疤之时,她不禁低声惊呼,却自觉失态,连忙捂住了嘴巴。
不得不说,邹李氏虽然已为人妇,但二十来的年岁,丰腴的身段,姿色虽然平庸却有着一股知书达理的气质,放在脏乱差的流民营之中,确实像狼窝里的鲜肉一般吸引人了。
斗笠客并没有回答邹李氏的问题,而是直接问道:“你可有亲属能投靠?亦或是有其他落脚之处?”
斗笠客的声音低沉如鼓,让人顿感心安,可邹李氏的脸色却苍白起来,蛾眉微蹙,一脸的忧伤。
“妾身夫家乃城东隆林胜商号,只是贼军入城,暴民冲击商号,一家老小不及逃命,大官人更是惨遭毒手,只剩下妾身与小女,实在无以为继,还望恩公收留!”
邹李氏心里本还忐忑,生怕自己刚出了狼窝又入虎穴,可一路走来这斗笠客连正眼都没瞧她一次,她也就放心了下来。
那藏身的小民宅一屋子血淋淋的暴民尸体,她跟女儿是如何都住不下去了,只有跟着恩公,可到了流民营才发现,这里才是真正的狼窝,若没有恩公的保护,她跟女儿是个什么下场,根本就不敢去想象。
斗笠客似乎对这一类故事已经麻木了,看了看邹李氏,又看了看后者怀中迷糊糊睡着的女儿,而后说道。
“信得过我的话,跟来便是。”
邹李氏又岂有不信之理,正打算道谢,发现斗笠客已经抬脚继续前行,慌忙迈着小碎步跟了上来。
她家里乃是没落的书香门第,那夫家却是暴发的商户,二人的姻缘完全是为了家族的利益,那夫君也是个好色之人,常年流连青楼楚馆,对姿色平庸的妻子并没有太多感情。
邹李氏自然看不上夫君的庸俗无知,两人说得好听是相敬如宾,说得难听则是同床异梦,那夫君甚至很少同她的床。
当她被斗笠客所救,这斗笠客身上的江湖儿郎豪气与高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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