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异域之我是魔神-第2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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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可以在得罪了我之后不付出代价的,就算它不是人也不可以例外。哎,我还是太仁慈,没有和它定下魔神血誓,哎,以后可不能再这样仁慈了。
    “太好了,终于找到有人的地方了,闪电,以后不必再吃烤肉了。”
    来到这个世界的月余吃的都是烤肉。对于没有学过烧烤技术,又没有烹饪材料在手的我所能烤出的东西实在是不怎么能让人接受的,绝对是段痛苦的回忆,所以奉劝大家以后要野营最好先把吃的准备好。
    “是么主人,我记得你好像根本用不着吃东西啊。”
    “。。。。。。你懂不懂什么叫做享受啊,神也不是木头啊,生活是用来享受的啊,还好你跟了我,不然你怎么知道生活的美好。”
    古人对牛弹琴不知道是怎么样的,我只知道我对我的闪电是一点办法也没。
    远远的看见前方有个小镇,我不禁喜不自禁,美女美食美酒我来了!
    “主人你怎么停下来了啊,刚才不是还想快点冲过去吗。”
    “这个,我在想一件很严重的事情。”
    “什么事情啊。”
    “我这么过去会不会被别人象猴子一样欣赏啊,这可有损我的形象呢。”
    “为什么会被当作猴子般欣赏,主人你现在可是多么高贵的存在,那弱小的人类敢象看猴子一样看你么。”
    “这个,这个,就是因为他们看不出来我是多么高贵的存在他们才是弱小的人类,要是知道我这么威武不凡潇洒倜傥的‘人 ’就是他们心中万分景仰的神灵,那我该考虑在他们之中收一批信徒了。”
    汗,我估计就算我愿意估计他们也没几个愿意的,魔神好像除了在自己的领地内受欢迎,到哪里都是让人恐惧的。
    “主人你穿成这样我敢保证只要是人见了都知道你是多么的伟大了。”
    “这个我早就知道了,想不到你也不笨吗,闪电。”
    “主人你怎么可以这么说呢。”
    的确,此时此刻任何人见了我也不会把我和普通人联系在一起,全身上下穿着由黑色水晶构成的护甲,一看就知道不是凡品。恩,看过圣斗士星矢的朋友们都知道圣衣是什么样子的,我是参照双子座撒加的‘冥衣’做成的,除了没有耳朵附近的两个面罩,其他地方完全一样,当初看圣斗士的时候我就迷上了那拉风的圣衣,如今正圆了我的梦想。神的能力就是拽,以前想也不敢想的,做也做不到的事情就这样完成了,这件护甲完全由我自身纯净的暗黑能量组成,只要稍微有点见识的人就知道它的不凡,那强大纯净的暗黑能量可不是盖的,为了完成这件新生的神器可消耗了我自身不少的能量。我得意的拨了下额前的长发,额,为了我的面子,我特意的把头发变长了,虽然不是极品帅哥,可是迷倒万千少女也还是可以的。
    “闪电”
    “什么事啊主人。”
    “你去前面引个人过来,记住不要死的。”
    “主人引人过来做什么啊,你不是怕别人看到你吗。”
    “等会你就知道了,嘿嘿,快去。”
    闪电疑惑的看了看,心里想:主人肯定有阴谋,哎,说不定谁要倒霉了,跟了这么个主人不知道是幸还是不幸呢。嘿,我在想什么呢,反正不关我的事情。
    得到命令的闪电化为一道光线消失在空中。
第四章 佣兵吉姆
    吉姆是一个佣兵,再过两个月就满24岁。从18岁加入佣兵到现在已经当了6年佣兵,在这个随时会失去生命的行业里他可以算是一个资深佣兵了。吉姆是一个平民,父母在他12岁时被屠村的盗贼团杀害了,幸运的吉姆因为外出游玩而侥幸逃过一劫,可是吉姆从此就变成了一个流浪儿。
    为了生存到处漂流的吉姆遇到他的了另一个亲人,一位好心收留他的铁匠大叔威德。威德妻子早逝,也无儿女留下,就收留了吉姆,于是吉姆不用再过着流浪街头,风餐露宿,有一顿没一顿的日子。
    在吉姆十八岁的时候,喝醉酒的铁匠威德被一个没落的贵族虐打致死,正值青春热血的吉姆看到对他照顾有加的威德大叔倒在血泊之中,于当晚用自己亲手打造的铁剑刺穿了那个没落贵族的身体。
    逃到了另一个国家的吉姆为了自己的生存加入佣兵工会,成为了一名刀头舔血的佣兵。6年的时间让他成为了一个拥有中级剑士实力的C及佣兵。
    做佣兵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除了排除可能的死亡之外,低级任务的报酬也不是很多,能真正赚钱的多是C及以上的任务,而吉姆的实力使他只能接到C及以下的任务。
    为了改变自己的生活状况,吉姆决定到死亡森林碰碰运气。在死亡森林里存在着各种各样的魔兽,只要能抓到幼年的魔兽或者魔兽蛋卖给那些想要强大魔兽做召唤兽的人肯定能大赚一笔,至于魔核那显然不是自己能得到的。每年到死亡森林碰运气的佣兵都不少,虽然高死亡率让许多有家的佣兵望而却步,不过为了那高额利润疯狂的人却显然不会在乎这点。
    咦,那是什么,纯白色的皮毛在阳光下散发要游人的色泽,让人忍不住亲近,在加上那可爱的体形,高贵的纯种“爱尔司猫”也不及它的万分之一,不是眼花了把,吉姆使劲的揉了揉眼睛,没错,它还在那,这并不是梦。
    我的运气来了,虽然不知道它什么东西,可是一定有人愿意出高价收购这个动物,不说拿来炫耀,就是它的皮也肯定价值不斐,用那样的皮毛做成的围巾一定会卖出好价钱。
    哎,要是闪电知道它对面的人有这种想法不知道会不会直接让它尸骨无存。
    没错,被吉姆认为价值不斐的就是被我派出来的闪电,它已经找到了一个人类,眼下正在考虑用什么办法把他弄走来完成主人的命令。是诱敌深入还是直接采取强大的力量逼迫敌人就范,它正在为这个问题苦恼不已。
    猛然看见眼前的人类露出了令它讨厌的表情,闪电决定给眼前的人类一番惩戒。
    天空中密集的闪电发出了它的怒吼,连锁闪电覆盖了吉姆身前大部分的空间,化为无数利剑在吉姆面前显示了它的威力。
    看着面前直径十米左右,依旧散发着烧焦的泥土味的大坑,吉姆脸上流下一连串的冷汗,死亡森林的可怕不是虚假的,这里甚至存在着传说中的圣兽。
    “人类,你的运气很好,我今天不想杀人,你可以安全离开了,不过只准走左边的森林,一直往前走听到没有。”
    魔兽居然说话了,吉姆的脑子快要崩溃了,我运气真的就这么好居然碰到了圣兽。幸好它说放过自己否则我的生命不就是到了尽头,吉姆高速跳动的心脏总算慢慢平静下来了。
    “我不是圣兽,我只不过是和你进行心灵上的交流而已,你现在就照我说的去做。否则我现在就杀了你,再说一遍,如果你再不走就没机会走了,一直往前走,决不能停下来。”
    “是,是,我这就走。”
    被吓坏了的吉姆不敢违逆闪电的意思,他知道如果他不照办的话他绝对会连渣子也不剩。
    跑,跑,拼命的跑,我汗,越跑越象《阿甘正传》里的阿甘了,看着不断奔跑的身影我决定帮他一把。
    暗器,被人们运用最多的武器,其中很有那么几种经典的我忍不住想介绍给大家:砖头,板凳,鞋子。虽然不是每发都可以做到李寻欢的例不虚发,而且杀伤力都不是很强,可是却很实用。
    我所要用的就是砖头的改进版——超级无敌小石头。轻松命中目标,嘿嘿,我也可以做到例不虚发。靠,竟然没晕,看着四处张望寻找袭击他的人的吉姆,我不禁郁闷,没办法了,你还是继续睡把,中了魔族魔法“沉睡”的人都会进去梦乡,嘿,在睡梦中死去是魔族对待敌人最仁慈的做法了,不过我只是让他暂时睡着而已。笑,得意的笑,先偷你的心,呃,不是,先偷你的记忆,再偷你的人,呃,又错了,再偷你的东西。我汗,一激动连词都不会说了。
    哎,要是上学的时候就会偷别人的记忆多好啊,情不自禁的感慨一下,呸呸,那么没前途,现在都是神了,若能回去岂不是要什么要什么,俺怎么还有那么幼稚的想法呢。回去俺一定也召一批信徒,做个什么教出来,汗,你们放心,绝对不会象那些想要谋求高位的人欺骗世人那样,俺只是想试下被人膜拜,被人供起来的感觉,那一定很爽。哎,正是现在的这种想法导致我在N个星球,空间都有了大批信徒。
    从吉姆那里的记忆使得我对这个星球这个世界有了大致的了解。这里好象只有一块大陆,叫做光明大陆,我汗,不知道和老对头天使一族是不是有什么关系,这里的人们最信奉的神居然是光明神!形象跟天使族那种鸟人一样的形象,只不过是多了男女之别,嘿嘿,我们的老对头那里都是人妖的!说到这里,不得不说一下这里的原地大反派魔族居然连个雕像都得被藏在暗处,其他诸如水神,火神,大地母神等等都孬好有个神殿留在人间供人们朝拜,瞻仰,而魔族没有,就连信徒也被人到处追杀。我不由气愤异常,差点想毁灭这个世界,身为魔神的我怎么能容忍这种事情发生。这里的魔族太不争气了,也不知道是在哪个没脑子没实力的魔王带领下,每2千年的与光明神的战争偶打了五次一次也没赢过。
    虽然早就料到魔族可能不受欢迎,但是继承了魔神记忆,现在身为魔神的我还是不能容忍这种事情的发生。
    本来打算当一回过客的,就是不受欢迎也没关系,只要找到路回家或者回到那位魔神的领地就好。现在吗,我要让魔神的光辉照耀在这个世间,让人们臣服在真神的脚下。那虚伪的光明神王应该被消灭,天使一族,呃,男的消灭,女的留下当奴隶。
    光明大陆上有大大小小三百多个国家,种族也很丰富,玄幻小说里的兽人,精灵,矮人,龙族几个特殊的种族都有。
    当然人数最多的还是人类,当然寿命也是最短的了,平均80岁左右,兽人120岁左右,矮人300—500岁,精灵能活1000年,龙族吗,都传说有几万年的寿命。
    大陆通用的语言是维尔语,据说是神为人类而创造的语言,我汗,其他种族用的也是这种语言。这里的人类都是黄头发蓝眼睛的跟地球上西方国家一样的外国人,我在看到吉姆的时候就猜到了,哎,我可是比较喜欢中国美女的,在这里看不到了,不过西方美女也不错,我只能这样安慰自己了。
    嘿,兄弟你先睡着吧,看着只是一条内裤的吉姆我不禁恶意的想到你要是被魔兽吃了可不要怪我,我可没动手杀你。
    吉姆只是一个佣兵,知识有限,看来我也许该考虑去学院深造一下,真是奇怪,以前上学的时候想着怎么逃课,现在居然想去上学,也许学院的美女才是我的目标吧。
    “主人,没想到你找个人类就是为了偷他的东西。”
    “闪电,你怎么能这么说呢,我这是为了更好的研究这个社会,你也知道我不是这里的人,我这么做是为了不暴露我魔神的身份。”
    “可是我为什么觉得不是这么回事。”
    “。。。。。”
    汗,闪电什么时候怎么聪明过了。嘿,看来我果然是天才,连我的宠物智商也是3及跳啊。
第五章 贪婪的人
    看着街上来来往往的人类,我忍不住感慨一下,见到这么多的人真好啊,哎,只是看他们的味怎么变了呢,就好象看到心爱的玩具了,难道我变态了!马上驱逐这个可怕的念头,我在乱想什么呢。
    看看那穿着那法师长袍,手拿魔杖的法师,背后背着巨大双手剑的战士,这就是魔幻世界的一角缩影了。这个叫做吉布里的小镇的确吸引了许多佣兵来这里,这里,因为十大禁地之一的死亡森林而繁荣。
    繁荣的背后却是每年数以千计的生命为代价。自嘲的笑了笑,我可别愣在这里被别人当傻瓜一样看。
    于是开始在街上寻找收购魔核的店铺,魔核,魔兽身体里的精华部分,对法师,炼金术士都有很大的用处,大陆上就有很多人专门靠贩卖和收购魔核赚钱的。而吉布里靠近死亡森林而形成的原因很大一部分就是为了魔核,所以这里有专门收购魔核的地方。
    吉姆很穷,真的很穷,我才从他身上搜到5个金币,虽说一个金币就够平民一家吃好几个月了,可是对于见惯了玄幻小说里主角成百上千万的家产,我觉得实在是太少了。还好我聪明,之前在死亡森林里杀的魔兽的魔核都收到自己的手里,连好看的皮毛也留了下来。不然我可以去做强盗了,哎,堂堂魔神要是做了强盗可就丢脸了。
    眼前就是一家收购魔核的店铺,走进店铺只见一个中等富态的胖子跟两个佣兵模样的人在那谈价钱。
    “老板,这6等魔核可花了我们不少力气,少说也得3万金币啊。”
    “哎,我们做生意的也不容易,你总得让我赚点把,这么高的价格我卖都卖不掉,你把它卖给我有什么用啊,8000金币还可以考虑。”
    “老板,我们可为它死了好多兄弟啊,8000金币谁卖你啊,2万,我们可已经做出很大让步了,要不是实在没钱,谁卖啊。”
    “一万,你卖就卖,不卖拉倒,你没看见旁边一位客人在等着吗。”
    听到老板的话,那两个家伙才看见了我,看我一身粗布衣裳的时候没什么表情,只是看到我怀里的闪电的时候明显的露出了贪婪的神色,没错是贪婪,**裸的想占为己有的表情。
    “主人,那两个家伙看的我很不舒服。”
    闪电通过心灵告诉我它的想法。
    “乖,也许出了这里他们就再也见不多明天的太阳了。”
    脸上不露出任何神色,手却轻轻的抚mo在闪电那柔和的皮毛上。
    此时他们也恢复了表情,其中一个和老板说到:
    “我不信今天还能有比我们更好的货色,等你们谈完我们在谈。”
    说着示意他的同伴走到另一边,把位置让给我。嘿嘿,今天可有场好玩的游戏了,你们要恩能够控制住自己的yu望还好,不然的话,我让要你们后悔遇见我。
    “老板,你能收多少钱的货,看到你们刚才在谈价钱我觉得我有必要请你告诉我这个问题。”
    “请问客人您的货是什么样的,怎么样也要看下样品把。我可是这附近最公道,收货最广的店啊。”
    老板很精明,小心翼翼的提出了要求,同时指出了他是这里资金实力最雄厚的一家。
    我直接从空间里取出了几个在我认为中下的魔核,即使我认为是中下的魔核也比刚才那两人拿出的魔核大了一圈多,本来是有几个跟他们一样大的,可惜当时我觉得太小了,就当零食塞进了胃里。
    “8等魔核,六颗都是8等,你要全部卖吗,虽然数目是稍微大了点,不过敝店还是可以吃下的,只要价格公道,我就全部都要。”
    胖子瞪大了双眼一直看着我手里的魔核,其实,不止胖子,连旁边那两个佣兵也一直盯着我手里的魔核。
    “500万金币,你要的话就不要在罗嗦了,我这个人一向干脆利索,你要是不愿意,我到别家去。”
    “好把。500万确实很合理,不算多。”
    “请您稍等片刻,我去里面给您取钱。”
    在吉布里小镇这个龙蛇混杂的地方,充满了各种势力。没有点实力的除非运气好,不然想在这里站住脚跟,轻则可能家财散尽,重则家破人亡,在这里见财起意的可不少,没有点实力的只能被吃掉,而我旁边的那两位,估计我出了这个门,可能就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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