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剩女甜园-第121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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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的,皓儿,只要你把玉佩交出来,我们就永远地在京城住着,娘和你说过,京城是一个很美的地方,那里没有肆虐的风沙,没有凛冽的寒风,你会住得很舒心的。你也要为娘想一想,虽然咱们现在在厉云,可是到底气候还是不好,娘身体不好,你就不心疼心疼娘吗?”

“那座温泉别庄再有三年怎么也盖好了。到时候娘你去那里修养,便不用回京城了。”景皓道。

“娘离开京城这么多年,你就不体谅体谅娘的思乡之苦吗?”她终于装不下去了,尖细着嗓子大声道。

“那娘有没有体谅过我想念父亲的感情?”景皓一下子站了起来,双目张大,一瞬不瞬地盯着夫人。

夫人的肩膀不由有些松垮,抽着嘴角问道:“就为了一个林雨,一个从宫里出来的奴才,你便要和我作对了吗?”

“这不关林雨的事!”景皓反驳道,“这么多年了,母亲你为何就不正视一下自己?而且这件事发生这么久了,母亲也从未反省过自己吗?为什么还要因为这个,去牵连无辜的人?天哲皇帝当初嫁你时到底给了你什么样的任务,让你蛰伏多年,亲手布置,杀了自己的夫君?!”

夫人猛地一惊,“你、你都知道?”

“所以这么多年我过的是什么样的生活母亲你到底有没有想过?我想像正常的儿子一样来孝顺你,可是你呢?你有没有尽到一个母亲的责任?你总是把责任推卸到别人的身上,或者希望我按照你的安排来生活。可是母亲,我是你儿子啊!你又何尝为我考虑过?从袁若兰到林雨,你喜欢的便塞给我,不喜欢的就想办法打压。母亲。我是我,而不是你的附属品!”

“你是怎么知道的?”夫人依旧喃喃道,随即,她像是想通了什么。道,“是那个狐狸精对不对?是她临死之前向你通风报信的?”

“母亲,她有名字,她叫萧雅。”景皓淡淡地道。

“就她也配一个‘雅’字?你们父子俩都被她迷惑了!”夫人突然歇斯底里起来,她的本名叫“白静雅”所以。她讨厌死了这个和她名字相像的女人。因为每次从他嘴里喊出“小雅”时,她都会觉得那是在喊自己,她就会冒出无数的鸡皮疙瘩,恶心的要死!

“刚刚那人已经招认了,”景皓忽然转移了话题,“所以,母亲你的那个当铺就由我接手了。”

“你?!”夫人忍不住站了起来,“你当真要和我反目?”

“我没有要和你反目的意思,只是想让母亲认清这个现实。在你用计杀掉父王这么多年以来,天哲皇帝始终把你留在禹州。连京城都不让你去,可见他早已放弃你了。你想要草原的兵权,更是想都不要想,莫说现在玉佩不在我身上,就是在我身上,母亲你也不要肖想能够得到。还有,我马上十六了,回胡山已经是必然了。娘你不要再想如何阻挠我,今次你派出的人连死的勇气都没有,可见你身边已经没有真正可用之人了。我劝母亲还是好自为之吧。”说完。便头也不回地出去了。

看着景皓坚毅的背影,她仿佛看到了当初那个她厌恶的男人的影子。

她堂堂天哲公主,皇帝最宠爱的女儿,为了天哲。她毅然北上,嫁给了一个自己厌恶的外族男子。这个外族男人好像从来不知道拾掇自己,哪怕他是高高在上的王爷,穿上了锦衣华服,可是在她看来,他不过还是一个披着衣服的猛兽而已。和他的每一次亲近。她都无比恶心。只是,她必须忍耐,忍耐着,为他生一个儿子。这样,胡山的大半草原,将来就是天哲的了!那些年,她受了多少委屈?一个健健康康的公主,被草原上恶劣的天气弄了一身的病,直到现在,还拖着这个无法治愈的啸症!可是,她的儿子,她的亲生儿子,竟然不体谅他!而且过了这么多年,竟然还记得他父亲身边那个狐狸精的名字!

“来人!”想到此,她觉得这个儿子,她有必要给他些颜色看看了。否则她病了这么久,还当她的獠牙已经退化了呢。

景皓离开主院,直接就来了地牢。

“那两个人如何了?”刚刚他洗完澡出来的时候,那个挨了打的就已经招了,而盖老大更是简单,连打都不用,就什么都说出来了。

“天四亲自去接手了当铺,把盖老大家的十五亩地,一亩地折一两银子,全都当给了当铺。”天狼说道。

“母亲那边怕是沉不住气了。告诉兄弟们,可以行动了。”

天狼不由一喜,这么多年了,景皓终于开始动作了!“想来这次回去,收获不错?”

“天二完全掌握了军权。”景皓的嘴角也勾了起来。“余下的人,也都分配到了各自该去的地方。那个山谷,如今已经没有人了。”

天狼拍了一下景皓的肩膀。他们隐忍这么多年,终于到了出手的时候了!

“那你今儿和夫人想必是摊牌了吧?”景皓在前院闹出了那么大的动静,天狼便想到了这一点。“那么在回胡山之前,一定要小心。”

“放心吧,我都知道。过了年回去,你和我一起走,林家沟山里的事情,便交给其他人吧。”

“成!”天狼笑着应道。

这边林雨在兴奋过了之后,不禁想起来今天景皓当着所有人的面吩咐天文和天武的事儿,他吩咐的自然,天文天武应的也自然。当时情况混乱,所有人都没太注意。可是,等冷静下来,大哥他们一定都能猜到的!到时候问她,她该怎么解释?要说实话吗?

想到说实话,她的心竟然“扑通扑通”跳得厉害,用手捂着都有些捂不住的感觉,脸儿也不由自主地红了起来。

要命了,怎么会这样?林雨使劲儿拍打拍打自己的脸。

“哎呀!火大了!”林雨赶快把锅底的火撤出了一些来。

☆、第三百一十二章 见面

林雨自打穿越以来,第一次在厨艺上失败了,而且还是煮粥!

看着这一锅特意加了薏仁和燕麦的小米红枣蜂蜜粥,如今都有些糊的发黑了。果然做菜是一个需要专注的活儿,她只能把它倒掉重新做。

也不知道景皓什么时候过来,不过眼瞧着时间不早了,再做加了薏仁的粥显然是来不及了,就只能转而做起小米南瓜红枣粥再丢进去几片泡发的百合倒也不错。

等待的时间很漫长。若是不知道他与自己近在咫尺也就罢了,这会儿林雨的心跳得快极了,好几次都要用深呼吸来调整。幸好含玉这会儿已经睡下了,否则看到她的样子,还不一定会怎样取笑她。当然,在她不知道的时候,景皓也和她一样在紧张,甚至这少年还难得犯起了中二病,他一面觉得自己帅气的不要不要的,林雨一定会迷死他。一面又害怕林雨会介意白天的事情,对他冷淡。

坐立不安了好一阵子,林雨还是决定出去瞧瞧,虽然知道天九他们不一定藏在哪里,她出门的话,很可能被他们知道,但是这会儿她的心就跟长草了一样,在屋里怎么也呆不住了。

哪知,她一开门,景皓正站在门口,竟然吓了她一大跳!

可是这声惊呼还没完毕,便整个人落入了他略微冰凉的怀抱里。

他身上的味道很特殊,似乎有着青草、又有着柠檬的味道。虽然还看不清他的衣着打扮,但是她也知道,景皓已经换洗过了,绝对不复白天时候的邋遢。

“怎么来了又不敲门?”总感觉景皓又长高了一些,刚认识那会儿他应该和自己差不多个头,离开之前比自己高了一些。这会儿就能看到明显的差距了,她应该只到他耳上的位置了。这个身高差可不太美丽,在现代穿高跟鞋的话两人就差不多高。这会儿自己穿的平底鞋,倒是没他高了,可是鼻子正好抵在他肩膀的位置。上不上、下不下的,虽说没有搂的很紧,可是他这样冷不丁一下,也是压到了她的鼻子。倒不至于疼,但是说话也有点闷闷的。

“我、我就要敲的。”人家是近乡情怯,可景皓却是忽然间有些紧张。只是他自己不肯承认这是紧张,还强撑着在撒谎。

林雨这会儿心跳的厉害,倒也没发现她的紧张。她鼻子有些不舒服。就想着把景皓推开一些,可是反倒景皓以为她还在不高兴,搂得更紧了些。

大氅上的貂毛柔软又顺滑,但是戳进鼻孔里还是会觉得痒痒的。林雨也有些贪恋他的怀抱,索性就把头侧过一些,让脸颊贴合着皮毛,如此一来,就十分舒服了。

“我想你了。”景皓的声音哑哑的,听得林雨十分舒适。

“我也是。”林雨低声回应着。

景皓立刻就舒展了笑意,他觉得这句“我也是”一定就是最好听的话了。这就是林雨说的“君心似我心”吧?

林雨的头侧着。浅浅的呼吸吹拂在他的脖颈处,痒痒麻麻的,让他整个人都有些不由自主地轻轻颤栗起来,喉咙也开始有些发干。他想了又想,好像过了好半天才下了勇气一般,艰难地转动着脖颈。

快了、快了!

“胃还疼吗?”林雨轻声问道。

顿时,景皓像是泄了气的皮球,有那么一瞬间,心里无比的失望。可是下一刻,他又下定了决心。转过头一下子就把有些冰凉的嘴唇印在了林雨的额头上!在得逞后,又无比窃喜,随即不待林雨做出反应,就又把林雨搂得更紧一些。

当然林雨不知道他这会儿内心的小挣扎。林雨不是古代人。没有什么做一个稍微亲密点的动作就多不得了的感觉。她一直认为,恋人之间,许多事都是水到渠成、自然而然的。甚至有时候需要有一些这样亲密的小动作来加深双方的感情。但是,她还是感觉到了景皓此时的不好意思,她也因此十分高兴,毕竟能这样被小心翼翼呵护又被尊重的感觉真的很好。于是。她也舒服地在景皓的肩膀处蹭了一蹭,甚至能感觉到他脸上特意留着没剪的小胡子也十分柔软。

景皓见林雨没什么反对的反映,心里简直乐开了花。

“其实我都没感觉到疼,那大夫就是小题大做。”他觉得自己是坚强的男人,怎么会被胃病打倒?当然事实上他也的确没觉得胃有多疼过,他不说经历许多,可到底也是习武之人,这点病痛实在是不够他疼痒的。

“怎么会是小事?含玉都和我说了,你这胃病是许久前就有的。你总在外面,必定不会好好调养自己。”林雨轻声说道。

“含玉说的?”景皓疑问道,可说完他就知道是什么意思了,感情含玉这是帮着自己博同情呢!真是个伶俐的丫头啊!真没白把你送到这儿!不过话说回来,能这样被关心的感觉还真不赖!景皓心中又是窃喜,又是温暖。

“是啊!不能吃辣今儿还吃了那么多,你是不是傻?”林雨嗔怪道。

景皓“嘿嘿”一笑,“我这不是看你挨欺负着急么!”

随即又道:“不过你放心,我已经帮你好好出气了,赶明儿我就让他们三跪九叩来给你还钱!”

其实女人很简单,她生气的时候,你顺着她说话,和她同仇敌忾,她多数会立刻引你为知己。而假如你在她的气头上说她当如何怎样,给她讲道理,那她十有**会对你很反感。所以,这也是许多女人喜欢能为他出头的“坏男人”,而不喜欢处处管着她的“好男人”的原因。

林雨这时候也是这样。尽管她这会儿被与景皓见面的事情冲淡了白天时候的愤怒,但到底她还是生气的。盖老大把她当冤大头,夫人把她当软柿子,这都让她十分愤怒。只是,夫人是她的长辈,或许还会是她将来的丈母娘,她不能对她做什么,但盖老大就不一样了。所以在景皓说帮她出了气,又会让他们三跪九叩来还钱的时候,林雨的心里也是十分受用。

☆、第三百一十三章 所谓

景皓奔波了这么久,也没吃上点正经的饭菜。之前点了那一大桌子的菜,因为要见林雨有些紧张,所以压根儿就没吃什么。之后吃了那么一大份的老醋白菜,又来往于品味居和青田雅居之间,就再也没吃什么了。

这会儿林雨贴心地准备了食物,景皓愈发觉得幸福。

吃着甜甜软软的粥,胃里也舒畅了许多。

待景皓吃下一碗,林雨又给他盛上一碗,又做了一个肉夹馍给他。

“这是什么?又是新研究出来的?”景皓拿着肉夹馍,这馅儿饼是故意做成这样的?

林雨不禁笑了出来,馅儿饼!哈哈,“这不是馅儿饼,这叫肉夹馍。尝尝看,这肉炖了一天了,十分的松软可口。”

景皓把肉夹馍的盘子转了又转,眼睛紧紧地盯在肉夹馍上,皱着眉头问道:“馍是什么?”

“馍就是外边的这个饼,中原的人喜欢把这种硬硬的饼叫‘馍’。”

“那不是‘馍夹肉’么,怎么会叫‘肉夹馍’?”景皓好奇道。

“这个么,听说在中原‘馍’和‘没’是同音,所以‘馍夹肉’就和‘没加肉’是一样的了。为了区别,所以叫‘肉夹馍’。另一种说法,叫‘肉夹于馍’,就是肉夹在馍里面。不过据说最可信的说法,这个‘夹’不是‘夹着’的意思,而是做时候的动作、方法。就跟‘馅饼’中的‘馅’,‘蛋炒饭’中的‘炒’意思差不多。而且吧,我还觉得,这‘蛋炒饭’,就像是鸡蛋炒饭。感觉是鸡蛋多。而这肉夹馍也一样,听上去感觉也是肉多。”林雨解释道。

“就一吃的,你也能解释出这么多东西?”景皓以前倒是也知道林雨对吃的有研究,但是不知道这么有研究。

“那是因为是吃的啊!喜欢吃,自然喜欢琢磨。所有人都一样的。”林雨把肉夹馍的盘子向他推了推,“快些吃吧,一会儿凉了味道就不那么好了。”毕竟这东西里面还淋了一点肉汤。这个肉汤可是越热越香的。

景皓对于林雨那句“喜欢自然喜欢琢磨。”颇有同感。他和林雨相处的越多。越觉得她的身上有许多让他觉得新奇的地方。他这些年虽说没接触过多少社会底层的人,但是母亲身边的老人儿都是宫里出来的,可是他们和林雨一点都不一样。其实两个人在一起没多长时间。一开始纯粹就是为了让母亲能够熄灭了回京城的心,才来林雨这儿买一些“京中美食”,后来慢慢觉得她有些特别,尤其是脑子里的想法好像层出不穷。所以就更好奇了一些。尤其是她对自己,有对于客户的讨好。也有一种发自肺腑的关心,这是最让他纳闷儿的地方。两人顶多是买卖关系,她怎么会对自己有真正的关心?毕竟这样的感觉连在自己母亲身上都不是很能感受到。他开始留意她,或者说。有点依赖她身上的温暖。可是,他发现,她对于谁都是那样关心。尤其还有住在她家的她妹妹,那个丑丑的小姑娘。他自小就是独一无二的。所以他有些嫉妒,想要独占她的好。因此那次在林珊给他捧茶的时候,他才那样不给小姑娘面子。但是,他也烫伤了腿。他是故意的。他就是想看看林雨的表现。果然,虽然吼了他,可还是关心他的。那一刻,他想起了以前,萧雅偶尔也会这样,一边唠叨着、一边关心着。那时候父亲会笑的很开心,这会儿他也感受到父亲的那种心情了。他那个时候才发现,自己是喜欢林雨的。喜欢就希望总见到她,希望她能够离自己越来越近。他帮她出气,故意用利益把她放到了青田雅居里,放到了自己的身边。期间每次出门,他都是迫不及待回去的。这次也一样,但是,这次因为他离开的时间长,他反而有了更多的时间来思考。他开始正视自己的感情:到底是对林雨的好奇才喜欢,还是因为什么?他以前说什么自己以后会只有一个女人,这都不是假话。可是,正如父亲当初说的,那个唯一的女人一定要是自己最爱的。他不知道自己对林雨到底是不是爱,所以借着这次的离开,他其实想了许多。

这算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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