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飘飘欲仙-第29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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见孔雀面色渐渐的缓和了下来,罗伯想了想,不敢再在这个话题上多做纠缠,道:“少主,这批袭击我们的杀手,是……”
“不用说了,我很清楚,是斯塔城暗夜商会会长吉特那老狐狸派遣来的。我们此次前来斯塔,想要在他的地盘上做生意,打他的主意,再怎么说,也瞒不过这条地头蛇。不过这老狐狸竟然动用巨弩对付我,看来是真的想要置我于死地了。摩亚,你说得有道理,动用巨弩,一定与军队有关系,可是你却没有想到,这老狐狸却就是为军队提供军械的大商会会长,巨弩却就是他的商会所生产。”孔雀幽幽叹息道。
罗伯一脸的惭然,此时方有机会请罪,对孔雀几乎无地自容的道:“少主,是属下无能,没有能够保护好你。如果此次不是那位摩亚先生,小人可真的是万死不足以赎罪了。”
孔雀摆手道:“不干你事,我不是好好的吗?况且,你原本是要我多带侍从护卫的,只是我不想引起吉特老狐狸的注意,而且我们在匈利公国内,也没有足够的人手。不过,我还真是低估了那老狐狸,没有想到他这么快就听到了风声,并且打探到了我们的行踪。”
罗伯苦劝道:“少主,既然吉特老狐狸有了准备,我想我们还是暂且退回去吧!毕竟我们现在在斯塔城的实力,根本不足以与之对抗,这老狐狸在斯塔城经营多年,实力稳固,实在不是轻易能够动得他的。我们还是返回伽第城,召集足了足够的人手,有了十足的把握,我们再前来好了。”
孔雀摇头,道:“不成,这实在是一个千载难逢的大好良机。富贵险中求,既然走到了这一步,我们已经没有退路了,——到了城门我们再退回去,如此我们白马商会岂不惹人嗤笑,恐怕也永远渗透不了斯塔城了。哼,老狐狸既然清楚了我们的行踪,敌明我暗的优势不复存在,但我却仍不认输,谁胜谁负,现在还言之过早。”
罗伯暗暗叫苦,苦着脸道:“老狐狸诡计多端,不择手段,属下实在难以、难以保护您的安全。万一、万一您有个好歹,属下、属下如何向主人交代?”
“不必再说了,我筹划日久,一切准备妥当,为的就是让这他老家伙栽个大跟头,将他在斯塔城的商会一举清除,而今又岂能因为几名刺客,就前功尽弃?”孔雀断然道。
罗伯不敢再劝,旁敲侧击道:“只是、只是,少主你的计策,真的算计好了吗?毕竟我们现在是在人家的地盘上,吉特的眼线,可是无处不在啊。”
孔雀自信的道:“没问题。此次不但伯爵夫人拍卖会上的两千套重盔甲,我志在必得;吉特老狐狸的商会势力,我也打定主意要连根拔除!两千套盔甲,在此处拍卖,差不多近百枚金币一套,但如果运出匈利公国,到别的公国销售,特别是卖给那些贵族的私军,起码价钱要上翻六七倍,利润惊人啊。因此我们绝对不能够放过!至于吉特老狐狸的商会,我也完全有了一套计策来对付他,应该万无一失。”
罗伯苦笑道:“但愿如此吧。”虽然他清楚孔雀的性格,从来不打没有把握之仗,并且虑事精密,心思缜密,头脑精明,有着“希罗大陆商业天才”的美誉,但此次却实在太过的凶险,并且没有足够的人手保护她,这实在让担任护卫之职的罗伯,颇为忧心忡忡。罗伯可没有狂妄到,以为凭借自己刚刚晋入黄金骑士境地的实力,能够抵挡得住斯塔城一城武士、骑士的攻击。
孔雀一笑,道:“你已经与我们城中预先伏下的人,都打好招呼了吧?不要那么悲观,我们现在在城中,不是也有自己的商铺、有自己的人手吗?”
罗伯摇头道:“可是、可是我们预先伏下的人手,并不足以将吉特老狐狸的势力一举清剿啊!他的势力,还是超出我很多的。”
“要对我有信心,罗伯。就看我如何的逆转形势、有力回天吧!”孔雀淡笑着对自己的下属道,“进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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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七章 暴发户的笑话
       位于斯塔城城南的暗夜商会,拥有一栋占地数亩、三层高的豪楼。自外看,整幢楼房装饰的极度的豪奢华丽,然而却掩饰不住透露出一股“暴发户”的味道。
此时豪楼的底层大厅内,年老痴肥的暗夜商会会长吉特,正端坐在香木椅上,微闭双眼,细细品尝着来自神秘东方大陆的名贵香茶。吉特原本不过是一名马车夫的儿子,是土生土长的斯塔城人。在他二十岁时,以父亲留给他的五十枚银币为本钱,开始了他的从商之路。由于他天生机灵,善于钻营,富有投机倒把、囤物居奇的头脑与眼光,对凡是能够发财的生意,更有着本能的嗅觉与触觉,因此几十年下来,竟然被他敛聚了一大笔堪称巨额的财富,并且拥有了几十座豪宅、地产、商铺。而今,老吉特也算是斯塔城有头有脸的人物了,即使城中的各大贵族,对他也是不敢小觑,表面颇为礼貌。而他所创立的暗夜商会,更在斯塔城中的各大商会中,首屈一指,堪称大佬。
既然有了钱财,马车夫的儿子,自然像别的暴发户一般无二,开始附庸风雅、装点门面起来。然而品位却不是一日两日所能够养成的,因此附庸风雅过程中,马车夫的儿子还真是扎扎实实的闹了几次笑话,出过几次大丑,然而他却仍旧是乐此不疲。优雅高贵的生活,也许对暴发户,就总是有着奇异的吸引力吧?
现在老吉特的家居,全部是按照当前造价最为昂贵的材料来装饰的,绝对豪奢,然而却也绝对庸俗。而今他所吃的肉禽水产、所喝的酒水饮料、所穿戴的衣服饰物、所使用的家居物品,没有一样不是大有来历的,——对于衣食住行,老吉特向来是不求适合,但求最贵。
不用说别的,单单从他所喝的香茶中,即可看出一斑。
他现在所饮用的香茶,却是南方港口停泊的海轮,自遥远的、相距十万八千里外的东方大陆运回来的,仅仅耽搁在海上行走的时间,就足足有几个月。而这种香茶,名字却是非常奇怪,叫做什么“”?运到斯塔城后,买卖都只能够以“两”来计算,每一两都堪称天价,实在是比之黄金不知要珍贵了多少倍。
而听城中最古老的哈达世家老侯爵说,这种茶不但稀少与珍贵,而且采摘更有讲究,却是要未嫁的十几岁处女,每日清晨太阳出来之前,赶到茶树下,用“口”将茶的嫩叶,给一片一片的含下来;带回家后,立即放置到胸前,用未经人事的淑乳的体温,慢慢的将茶叶培干,然后再经过几十道繁密的工序加工,才最终能够制成。
因此对于如此珍贵的“”,马车夫的儿子是趋之若鹜,他费尽心机、花了大价钱,才买到了这一点点儿尝鲜。然而喝在口里,马车夫的儿子,却总有种上当受骗的感觉,怎么喝也喝不出处女的味道,反而涩涩的、苦苦的,让他大皱眉头。按照他的真实想法,就是价钱比之要便宜的多的蜜汁,味道也要远远超过它。
虽然品不住“”味道香在何处,但这并不影响老吉特的自夸之情,他得意洋洋的向他生意上的伙伴、结交的贵族,屡屡大肆宣扬他将如此珍贵、价比黄金的,当作水来喝,高兴了他甚至当场试验,当然这让他所闹出的笑话又多了一条而已。
虽然如此珍贵的香茶老吉特非常喝不惯,然而再发涩、再难喝,他却也硬着头皮生喝下去,——因为这就是地位、这就是品位,普通人想喝还喝不到呢。
其实,拥有着数不清财富的吉特,现在每天的工作,除了如何保护好他的财富,所剩下的事情,也就只有挨折磨一般的修炼品位了。当然,对于如何保护他的财富,老吉特也是绞尽脑汁。俗话说“树大招风”,这个道理老吉特向来很懂,金钱多了,如果不能够守住,那么不但算不上一件好事,反而代表着即将大祸临头了。
比如,现在他斯塔城商界老大的位置,就有人想要挑战了。
暗夜商会虽然在斯塔城首屈一指,但与整个希罗大陆十大商会之首的白马商会相比,那可就完全是小巫见大巫、不值一提了,因此闻听白马商会想要进入斯塔城来,老吉特的心脏差点惊的没有自腔子里蹦出来、从而赶到天堂去见他升天几十年的马车夫老子。
“唉,你白马商会现在的财力,足可以富可敌国了,为什么还不满足?而今竟然将触手伸到了斯塔城来!”吉特苦恼的想着,原本即颇为苦涩的香茶,喝到口里感觉更苦了,吉特皱眉将茶盏撂到桌子上,闭目沉思起来,“但愿这次所派遣出去的杀手,能够将那令人生厌的威廉的女儿给除去,否则……”
就在此时,一名灰色奴仆衣装打扮的老者,引领着一群断腿折臂、灰头土脸的黑衣人,忽然讪讪的走了进来。黑衣人大约有十几名,虽然身负重伤,看上去仍旧精悍干练无比,赫然是在半路上刺杀孔雀的那群人。这些黑衣人似乎对吉特颇为畏惧,进入大厅后,一脸惊惶,畏缩的站立在大厅入口处,竟然不敢靠近。
听到声响,吉特睁开双眼,一见黑衣人的神色,脸色立时阴沉了下来,询问的目光投向了那名奴仆打扮的老者。那名老仆对着他摇了摇头,沉声道:“失败了,我们的人死伤惨重,被她给逃脱了,现在她恐怕已经进入了斯塔城。”
吉特“腾”的站起身来,腮上苍白下坠的肥肉,如同凉粉一样的哆嗦着,指着那群黑衣人怒吼道:“你们、你们这群饭桶、废物,几十个人,竟然连一名臭婊子都摆不平,我养着你们白吃干饭的?混帐!”
吉特顺手抄起桌子上的茶盏,将一茶盏贵比黄金的“”,猛然对着黑衣人投掷了过去。黑衣人们无疑并不知此茶的珍稀,对于老爷的赐茶,愣是没有敢接过喝的,任凭滚烫的茶水,溅了他们一头一脸,“咣啷”茶盏也落在地上摔得粉碎。
吉特一茶盏摔出去,不但没有消气,想起刚沏的一碗,还没有怎么喝,就此了帐,心头肉痛之下,却是怒火更涨。他转身“嗖”的自椅子后面,陡然抽出一条长长的鞭子来,“噼啪”甩的脆响,狞笑着对着黑衣人慢慢逼近,猛然劈头盖脸的就是一顿痛抽!
俗话说“龙生龙、凤生凤、老鼠生儿会打洞”,马车夫儿子的鞭术,明显已经得了他马车夫老子的真传,竟然舞弄的虎虎生风,颇为了得。虽然马车夫的儿子不会丝毫武技,然而一条鞭子飞舞起来,明眼人(比如马车行的车夫)打眼一看,即知至少要有十几年的苦功夫在上面。
老吉特一条鞭子施展开来,那是只见鞭不见人,上下密不透风,鞭鞭下去,见血带肉。十几名黑衣人,被他给抽的是皮开肉绽,鲜血淋漓,却竟然没有一个呻吟出声,都咬紧牙关生抗。然而马车夫儿子安逸的日子过得久了,长时间不运动,又被酒色淘空了身子,因此颇为有些后力不继,抽了不过几十鞭,已然气喘吁吁,大汗淋漓。
他喘着粗气,将鞭子扔在地上,对着黑衣人喝骂道:“滚!统统给我滚!一群成事不足、败事有余的混蛋!”
众黑衣人如蒙大赦,抱头鼠窜,连滚带爬无比狼狈的逃出了大厅而去。
老吉特心疼的望了摔碎地上的茶盏一眼,叹了口气,对侍立旁边的老仆吩咐道:“汤森,立即去查,那小妞儿此次来斯塔城,到底所为何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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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送到,大家多加支持啊。载物在此恳请了!

第四十八章 暧昧的器具
       摩亚告辞了孔雀主仆,悠然自斯塔城的西门,进入城中。由于这个家伙未曾见识过什么大都市,因此看着匈利王国的首都内的高楼巨厦,以及遍地的商铺、处处的商家,是大为好奇与震惊,心下思忖道:“何时我的该亚城,也能有如此的规模?”
城中街道上,来来往往的,大多都是带刀横剑的武士、佣兵、军人,反而百姓却是很鲜少,看来匈利王国自百余年前以武立邦,至今武风仍旧不衰。在城中逛荡了半天,摩亚方想起正事,当即寻找到了一家魔法材料店,迈步走了进去。
他将魔兽森林中、基德曼宰掉的那头暴熊的熊胆,鲜血淋漓的自玉鼎中提溜了出来,交给材料店的店主。店主一见,立时双眼发亮,慷慨的开出了十个金币的价钱。
而今神迹荒原之上,建城伊始,却是需要耗费巨资,因此摩亚却是将自己榨取的干干净净,将身上所有值钱的东西,比如在魔兽森林所猎获的魔兽的兽皮、魔晶,以及两条巨龙杂种的骨骼、筋骨(除了他自己留下很少有用的一部分),其余全部交给了伊里斯等,变卖成钱。因此而今的他,完全可以以“一干二净、一穷二白”来形容;而这副熊胆,也可以说是他唯一的值钱家当了。
摩亚心下清楚,这副熊胆,实际价钱至少要再翻上几个翻,然而此时紧等钱用,只得任由奸商盘剥,顾不得那么多了。他一脸悲愤的将十个金币揣到怀里,出了魔法材料店。
他已经向店主问明了方向,因此径直对着斯塔城东的“火神天工”武器装备店铺走去。由于他现在一文不名,想要到达几千里外的帝国都城,无疑是根不现实的;无钱寸步难行啊,看来赚取路费,是他现在迫不及待的事情。
但如何赚钱,对于他这个没有一技之长的人来说,却也大为头疼?干什么能够在最短的时间内,赚取足够的路费呢?思前想后,摩亚痛下狠心——做佣兵吧!
既然要做佣兵,那么一套武器装备,却也就是必不可少的。摩亚曾闻听孔雀说,“火神天工”的手艺,在整个斯塔城首屈一指,算得上是最好的,而刚才询问过魔法材料店老板,也是如此说,那么只有到火神天工,去打造一套装备了。
火神天工武器装备店占据了一座偌大的商铺,当街门口处树立的巨大的招牌,上面“火神天工”四个大字每个足足有米许横阔,真是排场,而四个大字黑漆斑驳,看来这商铺也很有些年头了,给人一种稳妥踏实的感觉。毕竟靠卖命吃饭的佣兵、盗贼,对于能够保命的装备、伤敌的武器,都不敢稍有疏忽,尽量找信誉上佳的店铺打造。
此时已是下午,店内人不是很多。摩亚推开门走了进去,偌大的厅堂内,魔法灯火照耀的每个角落都亮堂无比,使得大厅没有丝毫阴暗的感觉;而在七彩魔法灯光的照耀下,摆放陈列在厅堂中的大大小小、各式各样店内锻造的装备与兵器,发射出异样的光彩,显得无比惹眼与美观。
一见摩亚走进来,一名满脸奸笑、身材矮小而干瘦的老年招待,走了过来,无比热情的问候道:“欢迎阁下光临本店,不知‘火神天工’能够为您提供点儿什么服务?”
摩亚横了他一眼:阁下?谁见过穿的如此破烂的阁下?由于长途跋涉,公主临行为他所缝制的鹅黄呢绒斗篷,已然破烂无比,穿在身上,实在寒颤;而他却又不舍得丢弃,只得硬着头皮穿着。不过这也看得出,火神天工的招待,显然经受过专业的训练,对待顾客热情有度,竟然直接无视身上的穿着,不以貌取人。
一边浏览着大厅内阵列的器物,摩亚一边随口问道:“我听别人说,你们这儿工匠的手艺,是斯塔城中最好的?锻造的东西都是一流?”
“当然!”老招待一本正经,一脸凛然,滔滔不绝的对摩亚轰炸开来:“阁下,这我不是自己吹嘘,我们火神天工锻造兵器盔甲、以及各等首饰与艺术品的手艺大师,却是都到北方斯普拉山脉的矮人部落,去进行过为期几年的深造的,受到矮人部落一流的锻造师父的亲手指点与教导。因此我们本店打造出的产品,不但质量保证,工艺更称得上是巧夺天工,不只在匈利公国堪属上乘,即使放眼整个希罗大陆,也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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