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玛格丽特的预言-第17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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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穷兵饿学生,没见过吗?”
  他满脸好笑的神色:“现在总算见识了。”
  “那就好。”我颇为欣慰。
  (五)
  景澄
  圣诞节的时候,我送何致远一条自己织的围脖,一来时间紧张,二来手法笨拙,所以拿给他看时,他露出非常嫌弃的表情,并且很直接地打击我说,不会戴出去示人。我悻悻地收入包中,他却又不肯让我拿回宿舍,非要留在自己的公寓里挂进衣柜,不知道他要做什么。
  他带我去一家私人餐馆吃饭。餐馆的位置地处繁华,却与沿街林立的商铺格格不入,老旧的木制招牌不知挂了几代,上面提了三个字:丰翠阁,门口则挂着十分厚实的军绿色门帘,进出食客稀稀疏疏,里面却隔间层层,非常雅致。
  餐馆老板把我们引上二楼挨窗位置,可以看到楼下被圣诞节灯火渲染得红艳艳的街道,路上行人十分多,吵吵闹闹,有逛街的情侣,有进出KTV或是餐馆聚会的年轻人,还有堵在路上不得动弹的小汽车。
  有人喊一声:孟喆。
  我隔着窗玻璃望下去,一群刚从对面楼宇中出来的年轻人中,我看到了似曾相识的身影。高高瘦瘦,额前的头发细碎得快要挡住眼睛,他握着一个姑娘的手放在自己上衣的口袋里,那姑娘冻得直跺脚,他不知又说了什么,那姑娘笑得花枝乱颤。
  这世界真小。
  没想到时隔一年,竟在这里遇到他。
  只是昔人与昔时都成了回忆,遥远而模糊。
  何致远温暖的大手轻轻覆在我的手背上:“认识?”
  我点点头:“高中同学。”
  “不去打声招呼?”
  摇摇头:“我讲个故事给你听,好不好?”
  他是我的高中同桌,虽然无深交,但也不算陌生。他喜欢坐在前排的一个女生,两人郎才女貌。那时候的年纪,懵懂单纯,看到他们,总会希望,在这个世界上,可以有一个人也能待我那样的好,也能与我一同分享最美好的年华。在我心里,他们就是幸福爱情的经典范本,此生执念,就此一人。可惜的是,高中还未毕业,两人就因为种种原因不得不分开。我还记得他们当时有多痛苦,可是分离的话已经讲出,覆水难收,分开的心思已动,再没有可能。更想不到的,仅仅几个月,大学报到后,两人就各自找了新的陪伴。就好像,曾经那些已经是过眼云烟,翻一页便过去了。我原以为,那样的爱情就是刻骨铭心,一生只为一段情,一生只爱一个人。
  何致远
  她的小手冰凉,温柔地回握我的手。低着头,慢慢地说,总希望,在这个世界上,可以有一个人也能待我那样的好,也能与我一同分享最美好的年华。一生只为一段情,一生只爱一个人。
  她轻轻地叹息,化在空气里,似有似无,眉眼低垂,仿佛不愿意看我。我的心泛出一丝丝的疼,就像被绳索包裹着,渐渐收紧,渐渐地痛起来。
  我捧起她的脸,那样黑的眼眸,让人沉沦,却含着不易察觉的哀伤。
  我不会,让她成为故事里的姑娘。
  我望着她,想要望进她心里去。
  我从未爱过一个人,更没有如此深爱过一个人。
  她热忱认真地对待周围的每一个人每一件事,她毫无闪躲的目光,不染粉尘的微笑,有时候故作萌态,有时候又安静温婉,她鲜活如初夏开放的花朵,让人如何不爱。
  我只怨不曾早些遇到她,一同走过她所希冀陪伴的时光。
作者有话要说:  

  ☆、第十八章

  第十八章
  (一)
  景澄
  2010年初,北京。
  新年刚过,收到一张明信片。明信片正面印着当地的公园广场,干净清凉的季节,火红色枫叶落满了地面,映出雪白和平鸽灵动的身影,褐色长椅上坐着一位低着头认真读书的女子,斑斓的阳光下只映出侧影。阳光正好,蓝天白云,广场上飘满了孩子们吹出的泡泡,射出彩虹梦幻的颜色。明信片背面和正面都有邮局的圆形英文印章,见证着它走过的万水千山。
  背面只写着收件人及地址,还有他的名字:孟哲。
  不知,他,如今可好。
  何致远
  元旦,阿城和三哥便飞回北京陪老人家们一同准备过年。
  周三晚上,三哥打电话给我,说好久不见,一醉方休。
  我们的确好久未见。
  十二三岁时,欧阳,阿城,三哥都在,还有语菡和三哥的妻,夏童。
  欧阳,姓欧,名阳,父母为图省事就这样起了名字,因为他最斯文规矩,至少那几年没有被我们揪到过尾巴,所以一直没有名号。高中时候,他被赶去德国读书,一直到现在。任南城的祖母是南京人。小时候去找他,那位慈祥的奶奶总会跟着他身后喊,阿城啊,不要玩太晚,早点回来,奶奶给你们做鹅油酥。三哥周弈凡在周家叔伯兄弟中排行为三,但我们中间他排行老大,不仅因为他月份在前,而且那会儿最爱打架。
  我们都是一起长大的,自打穿着开裆裤的时候就认识的一帮毛头孩子,一块儿上小学,然后读初中和高中。四个人凑在一起,班主任的脑袋不是一般的疼。
  高中时,三哥开始追夏童,其实我们早就知道三哥对夏童不简单,追了若干年才到手。只是不可避免的,小吵不断,大闹更是有时。青葱年纪的我们看着他们这对冤家大闹天宫,已然见惯不惯习以为常。再后来,夏童因为厌倦北京,想看看外面的世界,于是不顾父母反对去上海,三哥也跟了过去。阿城法学专业毕业,被顾家老爷子一举发配边疆,做了地方官员,极少回北京,这次回来可能就留下来。只剩欧阳还在德国帝国主义的怀抱里享受西方资本家的生活,欧家似乎也没有让他回来的打算。
  过往时光里的我们,如今聚少离多。昔日的友情随着岁月迁徙,也不由得地沧桑起来,每个人的周围有了新的面孔,也不再像曾经那样熟悉彼此的生活,莫名的变化隐隐沉积。
  只是,经不住见了面,便好似回了大本营的山洞,把各自的皮相该撕的撕,该扔的仍,一副老子终于解放的豪迈模样。
  原来,不曾改变,改变的不过是一层一层的伪装和面具。
  酒过三巡,周老板已经有些醉意:“看着三哥这副狼狈摸样,有何感想?”夏童与他吵架,只好一个人灰溜溜地回北京,“你和语菡到底什么个意思?”
  “你该狠狠打我一顿,只留一条活路便可。”我自认混球,接下三哥递给我的一只雪茄。
  “夺江山易,守江山难。”阿城同我们碰碰杯,“美人如是。”
  “你牛啊,只身在外,老爷子鞭长莫及,当然可以花天酒地。等你回了北京,估计马上就让你瞧好的。”
  “不必他让我瞧,我已经瞧好了一个。”阿城又灌一杯。
  “居然有人降得住你,快快说来听听。”
  “离过婚,我倒是完全接受,可惜人家非常顾虑,让人没辙。”阿城拍拍我肩膀,“所以说,致远才是真正的深藏不露,不仅语菡不甘心,就连以韩家大小姐为首的姑娘们也趋之若鹜,手上还攥着小女友,不知道你前世到底经历了多少苦难啊,这辈子这么有福。只可怜我每天百般殷勤,那小女子却根本不为所动。难道你们离了婚的人反而不愿意我们这处子之身的?”
  我拿起酒杯意欲打他,他躲开,倒酒赔罪,仰头灌下去。
  “处你个鬼。”三哥哈哈大笑,“其实,我到底也看明白啦,女人啊男人啊都一样,你不多看她/他一眼,她/他反而就上了心。”
  “小心夏姐听到。”阿城打趣。
  “我这辈子算是栽在她手里了,没得救啦。”三哥无奈地连连摇头,“我看关键问题不在这里,而是,你们家老爷子同意否?”
  “我管那么多。”阿城胸有成竹,“现在什么年代了,真正问题是那小女子不从本大官人。”
  景澄
  课程结束,考试周也基本过去,但我打算买票买得晚一点。
  母亲问我,什么时候回家?
  寒假即在眼前,我却还没有做好直面的准备。
  我是否要像拜访亲戚一样去见爸爸和奶奶,是否要独自贴对联,是否再尝不到三个人一起做的饺子,是否还要这几天陪妈妈那几天陪爸爸。
  我不知道,我不知道。
  我的感情被撕裂成两半,伤口还没有愈合,还不懂如何分配我的生活,想起来便是满满的忧愁。
  何致远让小卫帮我定飞机票,我拒绝。我还是习惯坐火车回家的,一来距离本身不算太远,二来我喜欢看车窗外的风景。我还记得路遥写到他第一次乘火车离开家乡时的描述,列车的鸣笛声呜呜地响过,穿过山洞,便是广袤的田野,在眼前铺展开。我第一次离开Y城到北京报到时,也是那番感受。从此以后,多数时间里我便要一个人面对这世界,外面的世界是怎样,并不了解。那时还未脱离高中生的心态,也还未遇到何致远,对大学生涯充满了未知的慌张和憧憬,却是快乐更多一点。大片大片的风景从眼前掠过,宛若光阴似箭流走,让人感触良多。时光,太快太慢都不好。
  (二)
  何致远
  景澄其实是属小狗的,我一直这么觉得。
  我在厨房里做黄油煎苹果,刚把黄油放入煎锅里她就闻到了,眼巴巴地跑到我身边,眼巴巴地看着切好的苹果片,兴奋地问,何大厨,这是什么?
  就像今天,她像只刚生出来的狗宝宝一样在我衬衫领子那里嗅来嗅去,让人心痒痒。
  我喝了不少,自制力很低,她怎么一点自我保护意识都没有,真叫让恼火。
  “你抽烟啦?”她瞪着两只圆溜溜的眼睛,不可思议地看着我。
  我很少抽烟,第一次吻她,是因为看到她一个人拿着香烟咳嗽得昏天黑地,然后严令禁止她再去尝试,所以如今轮到她来说我,真是幸福。
  “雪茄而已,不是香烟。”
  她把眼睛眯起来,嘟嘟嘴唇,有些不满:“有什么区别?让我看看,会不会有口红印。”
  “雪茄是他们递给我的。口红印?”
  “对呀,对呀,你们是不是去了什么少儿不宜的地方?”
  “如果是,你会怎么办?“
  她被我一问,小脸瞬间变得红通通。
  “我倒不想让你变成气管炎,可是,如果我不管你,你也不许管我。”她得道升天,果然洋洋得意,一副抓到我把柄的逍遥模样。
  我捏起她的小脸,又柔又滑,又白又嫩,真想一口咬下去,尝一尝什么美妙滋味。
  景澄
  从上海回来后,何致远便把公寓的副卡给我,所以如果我来找他,也是可以直接进门的。我觉得节奏有些快,或者说,他对我太过放心。
  当时我问他,是否因为我长得太无害。
  他说,是。
  我接着问,你怎么可以被表象所欺骗?
  他笑我,你不也是么。
  是的,我被骗的好惨。初识时,他温文尔雅,英俊不凡,好像腐国的贵族阶级,处处显露着高贵的气质,现在看来他竟是我所遇到最最狡诈险恶深谋远虑的男子。
  更何况,今日,我在公寓等他回来,他居然喝了酒,甚至领子那里还有淡淡的烟草味道!我倒是要看看,是不是领子里面还有女人留下的口红痕迹。
  “我不管你,你也不许管我。”翻身农奴把歌唱,何致远一向自我要求极高,难得放纵被我发现,可要好好利用这次机会。
  “不可以。”他说,毫无置疑,毫无犹豫,□□统治。
  “为什么?”凭什么好不啦,雪茄烟也是一种烟嘛,口红印倒是没有发现踪迹。
  “你是我的。”他变得霸道起来,把我的头扣在他的大手里,距离越来越近。
  “那你也是我的。”我用最后的力气挣扎,“这是相互的。”
  “那么你就管我,认认真真地管我,我不会拦你。“我看到他的眼睛,幽深的眸子里映着我番茄一样的脸。
  不知什么时候,他的唇变得滚烫,烧得我心慌。酒的味道好浓,清冽的,含着淡淡的甜味。
  他把我箍在怀里,他问我,留下来,好不好。
  温柔的语气,流进任何人心里都会化作一汪清潭。大脑嗡的一下,四肢也失了力气,软绵绵的。
  “留下来?”
  “你和我。”他说,一边吻一边说,急促而沉迷。
  “你醉了是不是?”
  “是,我醉了。”他未否认,可见还算清醒。
  “那你醒了的时候,会不会不认帐?”
  他听到,竟笑了,眉眼弯弯,唇也离开,像观察一只小猫一样,玩味地看着我。他距离很近,长长的睫毛碰到我的睫毛,交错在一起,他的鼻子很高,顶着我的鼻子,那带着酒香的呼吸吹在我的脸上,我也要醉了。
  “那么,我们结婚吧。”
  大二的我,刚到法定结婚年龄,只是我万万没想到这么快,而且这么突然。
  我却感动,感动到心里开始落泪,乌泱泱淹没了五脏六肺,眼睛里顿时泛出酸楚,好像这么久的委屈终于化解开来,像初春的冰雪,消融一片。
  他是爱我的,虽然很少说,但是他愿意娶我,不管不顾地愿意娶我。
  热热的泪水淌出来,我却不敢闭眼睛,怕永生难以忘怀的一幕变成转瞬即逝的黄粱美梦。
  “你喝醉了,竟然说胡话,我现在答应你,明天你忘了怎么办?还有,说结婚就结婚,谁会嫁给你。”
  何致远
  “你喝醉了,竟然说胡话,我现在答应你,明天你忘了怎么办?还有,说结婚就结婚,谁会嫁给你。”她说。
  我笑,发自心底渗出暖意来。我没有醉,只是胆量大了几分。原来,她是怕我不承认,怎么会,我这样爱着她,离不开她。
  “你笑什么?”她把手放在我的嘴角,“不许笑我。”
  “也对,我如今惨遭拒绝,应该哭才对。那你怎么安慰我?”
  “哎呀,我快透不过气来啦!“她小声叫着,像只毛茸茸的小动物,想要爬出魔掌。
  (三)
  景澄
  寒假回家之前,我与何先森日日厮混在一起,虽然不再出现那日险些擦枪走火的事情,但是甜甜蜜蜜自不必说。我更是将他母亲向我提供留学机会的事情抛之脑后,专心地做着他的女盆友。
  快到春节,他的昔日旧友回来两个,听说还有一个仍在德国。一次他们聚会,我虽不太情愿,何先森还是把我带了过去。
  我的不愿意,他没有多问,我其实也没有细致想过,大概还是不想让他因我而丢人吧。我觉得自己什么都配不上他,就连表白也是我主动,虽然他主动坦白是他先有喜欢的感觉,但这又有谁说得清楚呢,如果我不鼓足勇气,可能现在我还是单身狗一只。总而言之,不情愿,是我的自尊在作祟。
  何致远说可能要喝酒,打车过去,目的地是一个叫三哥的男人所拥有的豪宅。
  刚开始,豪宅里只有那位被尊称为三哥的男子和两个帮忙的阿姨,到晚上七点多稍许,他妻子便回来了,手上还拎着一个小巧的行李箱,出现在门口。三哥一见妻子,就像刚挖出金矿似的,满眼放光,高兴地不得了,合不拢嘴,听着妻子碎碎念也卖萌讨好,十分狗腿。
  我几乎要笑出声来,不是何致远悄悄递给我一杯水,真是忍不住。
  名字叫任南城的男子,长得很有几分桃花面孔,不过我初次见到何先森的时候也这么认为,可能英俊的男子都容易给人留下这样的印象。他带着一个姑娘,那姑娘的名字特别,叫平安。
  最后决定吃火锅,老式的北京铜火锅,热气腾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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