友情提示:如果本网页打开太慢或显示不完整,请尝试鼠标右键“刷新”本网页!
八二电子书 返回本书目录 加入书签 我的书架 我的书签 TXT全本下载 『收藏到我的浏览器』

剑桥中国史-第493部分

快捷操作: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 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 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如果本书没有阅读完,想下次继续接着阅读,可使用上方 "收藏到我的浏览器" 功能 和 "加入书签" 功能!


3日,即张宗禹离开陕北后的七个星期,他已经逼近离北京约八十英里的直隶省府保定。
清帝这时动员了京畿的精锐部队;他赏罚兼施,以此来激励邻近诸省的军队。由醇亲王率领并已扩充到近两万人的神机营留守京都。其他部队被动员进击,而新成立的山东军以及在1866年改编的勇营——豫军,迫使捻军再向南后撤。①由于有被困在西面的太行山和东南的黄河之间的危险,张宗禹率全军向东北突围,在4月进入山东。
张宗禹渡过运河的行动是致命的,因为这可使官军再一次利用南面的黄河、西面的运河和东面的大海来实施封锁的战略。5月16日,李鸿章奉命限期一个月消灭捻军,否则将受惩办。5月21日,他与追击捻军来到直隶并在那里全面指挥数省军队的左宗棠会面,商定了进行“长围”的战略。这战略旨在保卫从天津至黄河约四百英里的运河,它需要十万多名军队才能进行守卫。但李鸿章自己的军队连同山东和河南两支军队只能凑集约八万人,因此只能在两岸建立“长墙”。李鸿章和左宗棠二人都看到民众对官军怀有敌意,用军队强逼百姓来营造长墙会引起灾难。李鸿章除了命军队造墙外,还想出了“民捐民办”的制度。绅士们得到了钦赐封号的诺言,平民则获准免税。由于依靠“民力”,运河以西的直隶部分长墙在6月初完成,山东省的部分则在6月分稍后时竣工。②这时淮军迫使从直隶撤出的全部捻军进入山东北部 的包围圈。7月,张宗禹遭惨败,大批捻军这时响应了李鸿章投诚的号召。8月16日,张宗禹跳入徒骇河失踪。捻军运动至此全部被镇压下去了。
① 江地:《初期捻军史论丛》,第21—23、26—27页。关于人民共和国档案工作者发现的告示,见附录,第241—243页,此告示最先发表于《进步日报》,1951年2月3日。
② 袁甲三:《端敏公集·奏议》,卷5第31—32页。江地:《初期捻军史论丛》,跋,第244—245页,特别是第六条。蒋湘南:《蒋子潇先生遗集》,重印于范文澜等编:《捻军》,第1册第323页。
③ 袁甲三:《端敏公集·奏议》,卷2第40—41页;卷5第31页。袁保恒:《文诚公集·奏议》,卷1第4页。
① 邓永康:《1853—1863年山东的地方防卫组织:从忠君到叛乱》。又见李棠阶(1882年)和孟传铸(1910)著作,转载于范文澜等编:《捻军》,第6册第171—172、300—303页。
② 王定安:《求阙斋弟子记》,卷15第1页。
③ 袁甲三:《端敏公集·奏议》,卷3第40、51、55—56页;卷4第12页;卷8第2、4、14—15、19—20、36、42、51页;《函牍》,卷1第9、12、16、19、27页。
① 商人之子柳堂对捻军的家庭生活、捻军的道德以及纪律和组织作了详细叙述。此人于1858年在雉河附近被架走;见范文澜编:《捻军》,第1册第348—355页。
① 江地:《初期捻军史论丛》,特别是第130—134页。又见第97、105—107页。在军机处档案中发现的张乐行的檄文和“自述”(1863)收于《光明日报》(1962年10月10日)马汝珩和刘守诒的一篇文章中。
① 张瑞墀:《两淮勘乱记》,载范文澜编:《捻军》,第1册第288、291页。
① 江地:《初期捻军史论丛》,第99—101页;关于捻军的各次战斗,见第188—238页大事记。尹耕云等编:《豫军纪略》,卷2。2第8页;卷2。4第1页;卷6。2第13—14页。
① 关于这些叛乱事例,见《豫军纪略》,卷3。3第2—4、16页;卷3。4第2、4页;卷3。5第6页。又见卷4。9第1、6、10—11页;卷4。10第1—3、21页;卷4。11第4—6页。又见卷2。3第1—2、3—4、5、7页。又见卷2。5第1、3—4、5页。
① 奕訢等编:《剿平捻匪方略》,卷85第1页。
② 见景甦与罗崙:《清代山东经营地主的社会性质》,特别是附录1和2。李文治编:《中国近代农业史资料》,Ⅰ(1840—1911年),第337页。《临清县志》,卷1第14—15页。
① 管晏、赵国华等:《山东军兴纪要》,卷19A第1—2、4、8页。我在这方面的研究,得到过邓永康《1853—1863山东的地方防卫组织》一文的教益。
① 《山东军兴纪略》,卷19A第7页;卷11A第4—5页。中国史学会济南分会编:《山东近代史资料》,第1册第264—265页。《剿平捻匪方略》,卷115第12—14页。
② 《山东军兴纪略》,卷13A第9页;卷12第5页;《剿平捻匪方略》,卷111第6—7页。
③ 巴特菲尔德:《宋景诗的传说:共产党历史学中的一个插曲》,载《中国论文集》,18期(1954年12月)第134—139页。《山东军兴纪略》,卷13C第1、7—8页。
① 刘锦藻编:《清朝续文献通考》,卷215第9624页。
② 《山东军兴纪略》,卷22C第11页。
③ 《山东军兴纪略》,卷20A第1—3页。《山东近代史资料》,第1册第35—36、58、67、71、92—96、117—118页。
① 江地:《初期捻军史论丛》,第222—223页。
② 《山东军兴纪略》,卷20B第4页。《山东近代史资料》,第1册第92、122页。
③ 《山东近代史资料》,第1册第201页。《山东军兴纪略》,卷19C第8页。巴特菲尔德:《宋景诗的传说……》,第140—143页。江地:《1865—1866年的捻军战争》,(载《历史教学》,天津,1954年11月,第36页)所引杜松年(举人,1849年)关于宋景诗和捻军的评述。
① 《豫军纪略》,卷1。3第8—9页。江地:《捻军史初探》,第38、40、46页。罗尔纲:《太平天国新军的运动战》,特别是它的序言。
① 张珊:《关于捻军的组织问题》,载《安徽史学通讯》,第14期(1959年12月),第34—38页;关于捻军的运动战,见同上,第39—50页。张珊的证据与一名芝罘的中国人的叙述是一致的,此人在1867年与赖文光的部队一起度过了两周;美国芝罘领事馆快信第33号,1867年8月24日。
② 《豫军纪略》,卷9。13第8—10页;卷10。14第1页。《剿平捻匪方略》,卷195第22页。《李文忠公全集·朋僚函稿》,卷7第29页。
③ 《剿平捻匪方略》,卷195第22页;卷205第12、13页;卷211第15、16页;卷214第33—34页;卷232第20页。《左文襄公全集·奏稿》,卷21第5页。
① 见李鸿章:《李鸿章致潘鼎新书礼》,第22—24页。周盛传:《周武壮公遗书》,序言卷《自述》,第18—19页。
② 蒋湘泽:《捻军叛乱》,第101页。
① 《曾文正公全集·杂著》,卷2第26—30页;《奏稿》,卷30第51—52页;《批牍》,卷3第40—43、45—46、48—50、51—53、55—56、68—69页;卷4第1、2、5页;《书札》,卷13第33页。
② 赵烈文为周世澄的《淮军平捻记》写的序言。罗尔纳:《捻军的运动战》,第51—52页。
① 《曾文正公全集·家书》,卷10第19、20、30页;《书札》,卷13第17、21、22、34页。赖文光的“自述”,载向达等编:《太平天国》第2册第863页。《曾文正公全集·奏稿》,卷30第13—19、23、30—33页;《家书》,卷10第32—33页。关于毕乃尔,见《李文忠公全集·奏稿》,卷6第59—60页。《曾文正公全集·书札》,卷13第24—25、 36—43页;《家书》,卷10第28、37—38页;《奏稿》,卷30第10—12、45—49页。
② 周世澄:《淮军平捻记》,卷11第5页。《曾文正公全集·奏稿》,卷31第4页。向达等编:《太平天国》,第2册,第863页。
① 王定安等:《曾忠襄公年谱》,卷2第12—16页。江地:《捻军史初探》,第72—73页。《曾文正公全集·家书》,卷10第43页。邓嗣禹:《捻军及其游击战》,第184—187、198页。曾国荃估计湖北东捻的兵力为步兵三万人,骑兵为七、八千人。
② 《李文忠公全集·朋僚函稿》,卷6第24、46、47页。《曾文正公全集·奏稿》,第25、29、52页。
③ 《剿平捻匪方略》,卷278第16—17页;卷286第2—3页。《山东军兴纪略》,卷6B第9—10页。邓嗣禹:《关于捻军运动及其对清朝衰亡的影响的几点新意见》,载《纪念香港大学成立五十周年中国研究论文集》,第3集(1968年)第56页。丁宝桢:《丁文诚公遗集·奏稿》,卷2第49—50页。
① 《李鸿章新稿》,收于江世荣编:《捻军史料丛刊》,第2册第50—64页。《李文忠公全集·朋僚函稿》,卷7第16—28页;《奏稿》,卷12第73页。《剿平捻匪方略》,卷282第10—12、18—19页;卷288第9、22—23、28页。
② 《山东军兴纪略》,卷4A第8页。《大清穆宗实录》,卷86第51—3页。《丁文诚公遗集》,卷1第4、36—7页;卷4第9、16页。
③ 《十二朝东华录·同治朝》,卷28第16—17页。刘锦藻编:《清朝续文献通考》,卷216第2629页。张锡纶:《军书汇钞》,第1册第305—306、479—481页。《丁文诚公遗集》,卷1第51—53页;卷8第11页。
④ 张生旺:《西捻军在陕西的抗清斗争》,载《史学月刊》(1964年12月),第350—352页。《左文襄公全集·书牍》,卷9第9页。《剿平捻匪方略》,卷274第20页。
① 如《大清穆宗实录》,卷211第24—27页;卷222第3—8、9—10、13—14页。《丁文诚公遗集》,卷5第1—4页。《豫军纪略》,卷12。12第5—6、8页;卷12。21第4—5页。《剿平捻匪方略》,卷295第15—16、19、20页;卷296第2—4、7、11页。《李鸿章致潘鼎新书札》,第72页;参阅马士:《中华帝国对外关系史》,英文版第2册第114页注1。
② 《李文忠公全集·朋僚函稿》,卷8第14、16—17、20—22、24—25、31、41页。《李鸿章致潘鼎新书札》,第79—80页。《丁文诚公遗集》,卷5第39、44—45、47—48页。关于百姓对官军的仇恨,见左宗棠:《左文襄公家书》,摘载于聂崇岐编:《捻军资料别集》,第223—224页。
对中兴的透视
自从太平军在湖北首次遭到挫折直至1868年的十四年中,人们不但看到了王朝幸存下来,还看到了清朝政体的主要特征也恢复原状。由于一位现代史学家的才能,“中兴”一词取得了适合这一时期的更确凿的意义。芮玛丽在论及“中兴”时说:“不但一个王朝,而且一个文明看来已经崩溃了,但由于十九世纪六十年代的一些杰出人物的非凡努力,它们终于死里求生,再延续了六十年。这就是同治中兴。”①今天一些对旧中国不很同情的学者可能没有芮玛丽的那种热情,或者可能提问:这些政治家究竟杰出在哪里?但是作为时代骄子的曾国藩、李鸿章及其同僚等前人确实成功地镇压了叛乱,恢复了王朝的地位,甚至重新振兴了王朝的治国精神,这可以说是事实俱在。他们建立起来的勇营肯定不属于清朝的旧军制,这时却可以与旗兵和绿营军相匹敌。但勇营仍是清帝批准建立的,同样忠君,并且这时成了王朝安全的屏障。在这一实力基础上,清帝仍继续利用由于长期公认的正统地位而产生的有利条件:即他是文化和道德方面的仲裁人,有权封赐功名,批准奖赏,敕建纪念碑和祠庙;他也是任命下至知县一级官僚的唯一权威。尽管作了某些必要的调整,固有的制度仍继续存在。
宋代的理学继续得到慈禧太后的支持,原因之一是把它作为抗衡实用主义的恭亲王力量的手段,另一个原因是用它来延续国 家与文化的实质,这种实质正是清朝统治阶级领导成就的标志。从太平天国叛乱的爆发直至捻军战争终结的十八年中,北京的会试及乡试一次也没有停办过。此外,有三年在全国范围安排了恩科会试和乡试。在叛乱盛行地区的乡试当然被迫中断了,只有在山西省,这些名义上三年一次的考试才未受影响。湖北省推迟过一次,四川、河南和山东推迟过两次,江西、浙江、福建、广东和陕西三次,湖南和江南四次,广西五次,贵州和云南六次。但一有可能,就计划和举行专门的补考。在湖南,早在1857年初就举行补考。按规定应在南京举行的江苏、安徽两省补考于1859年在杭州举办,那时帝国的胜利还相当渺茫。①由于乡试功名最后能使人获得官职,这些及时举办的补考使士子们为了自己的前程而倒向清朝。不但考试尽可能按期进行,到1870年几乎所有中断的考试都已补齐。
可是在此期间,大部分官员的质量下降了。清王朝沿用前几代皇帝的旧例,不但照常捐卖监生功名和一些官衔职称,而且捐卖实授官职,甚至也卖知县职位。巡抚们仅就“军功”也已经在推荐候补人了。在全帝国将近1,290个县中约有512个县的地方志材料表明,1850年以后,捐纳的知县大致增加了一倍,其数相当可观。②实际上,许多成为知县的低级生员,如果功名资格不与捐纳相结合,无疑是当不成的;当然,有些甚至没有生员功名而有才 能的文人也是通过捐官发迹的。但大部分捐纳知县的候选人被认为是城市商人,他们企图通过浮收和其他盘剥形式来捞钱。①这样的弊病由于所有知县的任期越来越短而更加严重了,他们的任期甚至比知府和其他高级官员的任期更短。
知县的任期短暂只能意味着地方政府的进一步腐化。因为同治时期所恢复的制度中,有一项就是恢复基层官僚机器的决定性作用。1868至1870年任江苏巡抚和为人非常谨慎的丁日昌认为,衙门胥吏的权力正在扩大。胥吏的人数不但比知县及其私人幕僚和仆役要多,而且更了解条例和地方情况;他们之所以有权主要是任期比其上级更长。他说县令任期最多四、五年,短则二、三年,而胥吏的子孙则是世操此业。丁日昌在1868年的奏折中说,江苏的胥吏“空缺”可由在职者出售,代价高达一万两,此数比捐纳知县的代价更高。②洪亮吉(1746—1809年)曾经估计,在十八世纪一个县有胥吏二百至一千名,人数视县之大小而定。而1862年的进士、山东人游百川御史估计,捻军以后的时期,大县有胥吏二、三千名,小县至少三、四百名。此外,胥吏与差役相勾结,后者走乡串村与地保(地方)联系。十九世纪初,浙江省的一些县已有差役一千五、六百名,而山东的一个大县至少有一千名。1851年,咸丰帝在一名御史的奏折上批注道:“直隶、河南等省白役,一州一县何至盈千累百之多?”1870年以后时期的材料说明,一个村的一件杀人案要出动一、二百名差役去陪同进行调查的胥吏。还必须招待就餐和致酬。③大部分 知县不得不依靠这批下属取得收支平衡和在一两年内积累一笔资产。这样,成为这一世纪中期叛乱主要原因的地方政府陋习,显然在这场大破坏中被保存了下来。
县以下的事务,仍然是不学无术的吏役为了攫取权势而与地方的名门大族不是勾结,就是倾轧。但北京的确设法使省一级的官员主要由取得高级功名的文人来担任,因为这些人对王朝的支持更为坚定。现有的最完整的统计材料表明,①在同治时期,65。9%的知府取得高级功名——贡生或贡生以上;此外,任期三年以上的知府的这种百分比要比知县的百分比大。
在督抚一级的领导层,清帝已经表现了灵活性。一般说来,清帝同意吏部的意见,即有“军功”的人如担任高级省职,仍需要相应的学术资格。但到十九世纪六十年代为止,北京除了允许破格外,别无其他选择。典型的巡
返回目录 上一页 下一页 回到顶部 0 0
快捷操作: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 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 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温馨提示: 温看小说的同时发表评论,说出自己的看法和其它小伙伴们分享也不错哦!发表书评还可以获得积分和经验奖励,认真写原创书评 被采纳为精评可以获得大量金币、积分和经验奖励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