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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年代文中不思进取-第20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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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王翠芬轻而易举解决了问题源头,这才招呼大家,“行了,都回屋吃饭。”
  没心没肺的“叶家三傻”闻言,便欢快的进屋吃饭了,只有林红梅和宋秀秀不是滋味的互相对视,她们闹这一出,其实也是为了婆婆提的这几点罢了。
  小姑子现在这么听话,反倒衬得她们特别小题大作?
  叶大嫂和叶二嫂还在憋屈中,叶舒华已经完全转移注意力了,她看了看堂屋,突然惊呼:“爹还没回来吃饭?可是在鱼塘边也没看到他啊!”
  作者有话要说:  说加更就加更,我是不是帅帅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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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又让小可爱们破费啦,爱你们么么哒。
  明天也会争取加更的,大家早点睡,晚安。

  ☆、第三十一章

  “叶家第一傻”的问题太白痴; 二傻和三傻都听不下去了,捧着碗笑了一阵; 叶大哥才反问道:“你就没发现爹上午根本没去鱼塘吗?”
  无独有偶; 叶舒华也觉得大哥的问题有点侮辱她的智商,所以撇了撇嘴道:“那么个大活人不见踪影; 我怎么可能没发现。”
  但叶舒华没有当真; 因为在她的观念里; 队长父亲是典型的山高皇帝远、只手遮天,反正没人能挑战他的权威; 多半去办公室偷懒睡大觉了——不过双岗大队有干部办公室吗?
  算了; 不用在意那些细节,只要知道队长父亲有这个特权就行了。
  叶舒华直到现在还是这么想的; 所以语气还是那么的理所当然; “但我没想到他连午饭都不回来吃嘛。”
  叶舒华没有明说; 叶大哥和叶二哥当然也就想不到; 最受队长父亲喜爱的小棉袄; 竟然半点都没有继承到父亲的思想觉悟。
  所以他们也没有多想,只是觉得自家小妹果然傻得可爱; 笑完之后便给她“科普”起来; “爹不在队里,他一大早上就去公社了。”
  “队里清鱼塘; 得请公社干部过来登记,鱼也要及时拉走啊,不然放一晚上鱼都该坏了。”
  叶舒华穿来快半年了; 已经不是当初那个什么都不懂的小甜甜,她一听就明白了大哥二哥的意思,这叫做交任务。
  听说生产队的一切都属于公家,队员们用公家的地和种子,种地养猪养鸡养鱼,也都要上交一部分,鱼塘是集体养殖,鸡和鸡蛋就得分摊到每一家头上了,所以她娘养了那么多只能干的母鸡,她们每天只能固定吃两个,剩下的要攒起来“交任务”。
  不过叶舒华只能理解交任务这件事,于是继续问道:“那清鱼塘要到下午,运气好可能晚上能清理完,爹怎么一大早就去公社了?”
  “让干部辛苦来这一趟,不得请他们吃个饭?”说话的是王翠芬同志,说着还瞥了小妹一眼,她没想到傻闺女连人情世故都不知道了,无力的解释道,“这不镇上才有国营饭店,你爹得一早过去跟干部约好,国营饭店去晚了没什么好菜……”
  叶舒华再傻白甜,也不可能傻到连求人办事请客吃饭的常识都不知道,她只是没想到这会儿条件这么艰苦了,队长父亲竟然还能洋气的在饭店里请客。
  听到饭店两个字,叶舒华就忍不住分泌唾液了,羡慕到不行,“我长这么大还没吃过国营饭店呢。”
  叶大哥他们被她的馋相逗的哈哈大笑,纷纷点头:“我们也没吃过啊。”
  王翠芬皮笑肉不笑:“我活到这岁数都没吃过,何况你们?”
  好叭。叶舒华认命的端起碗扒了两口饭。
  不再做白日梦的叶小妹,转而开始想比较踏实的东西,很快又兴致勃勃的问亲哥:“队里的鱼不用全都交上去,会不会给我们留一点?”
  叶大哥和叶二哥连连点头,说起这个他们也很期待,“不用,会给咱们留很多。”
  叶舒华眼睛一亮,“具体会分多少?”
  叶振华想了想,保守道:“去年咱们家分了四五条鱼,每条都有三四斤,今年应该也差不多。”
  叶国华比较乐观,“今年留的鱼苗比去年多,任务没有变,今年只多不少。”
  “那不得有一二十斤鱼?”苦日子过久了,突然听到能分这么多鱼,叶舒华竟然有种天降横财的感觉,简直乐得合不拢嘴,“就算咱们家人多,也够吃好多天了!”
  叶国华和叶振华听到小妹的畅想,一时都惊呆了,张了张唇想说什么,却落后了一步,王翠芬同志哭笑不得的嗔道:“年纪不大,胃口还不小啊,这么多鱼你想几天就吃完?”
  叶小妹幽默的笑道:“不吃难道养着玩吗?”
  然后颠覆三观的事发生了,这么不科学的假设,叶大哥和叶二哥竟然点头表示她猜对了,甚至补充道:“养两条过年吃新鲜的,剩下的腌起来做腊鱼,娘腌的腊鱼腊肉可好吃了。”
  叶舒华顿时大惊失色,“那我们今天不做红烧鱼吗?”
  林红梅本来还在生闷气,不想搭理装疯卖傻的小姑子,听到这里,都忍不住翻了白眼,“红烧鱼?看看过年能不能吃上。”
  这群丧心病狂的人类……
  叶小妹现实打击得无精打采、不想说话。
  她泄了气,林红梅倒是突然来了精神,仿佛找到了在小姑子面前制胜的法宝,乐得她连饭都比平时多吃了两口。
  可惜叶大嫂低估了叶舒华的抗打击能力,当初从有钱有闲的白富美突然变成吃不饱穿不暖的叶小妹,她都没哭没闹,只是怀疑了两天人生,就饿得迅速接受现实,并且借着叶小妹的病体开始毫无违和感的骗吃骗喝起来。
  现在鱼就近在眼前了,更不可能自怨自艾,看着大好机会白白溜走。
  生命不息,奋斗不止,这顿饭还没吃完,叶小妹已经满血复活,开动脑筋思考能让自己尽快吃到鱼肉的办法了,然后她就从队长父亲请客的事中得到了灵感,一脸期待的向王翠芬同志请示道:“队里分了鱼,就有条件招待客人了,是不是再把宋大哥请过来吃顿饭比较好?”
  叶小妹思维跳跃太快,王翠芬有点跟不上,“好端端的请小宋做什么?”
  开口之前,叶舒华就准备好了理由,正准备张口,叶大哥又不遗余力的出来拖后腿了,他拍腿大笑道:“小妹肯定是看上宋知青的奶糖了。”
  糟糕,这么容易就被看穿了,叶舒华有点心虚的瞪着叶大哥。
  不说话我们还能好好做兄妹!
  但是她显然高估叶家二傻和三傻了,叶国华哥俩根本没看穿她的险恶用心,当哥的没事也不会把亲妹妹往坏处想。
  叶国华所谓的“小妹看上了宋知青的糖”,是指他们今天碰到宋知青顺便道谢,宋知青还想把剩下的奶糖都给小妹吃的事,在他们的委婉拒绝下,宋知青倒是打消了念头,但是小妹心情大起大落,这会儿肯定还惦记着呢。
  这么一解释,就显得叶舒华一点都不心机了,甚至挺符合她平时作风的,所以王翠芬也只是哭笑不得嗔道:“你占小宋的便宜还占上瘾了?”
  叶舒华确实期待着宋大哥来吃饭的时候,顺便把说好的奶糖作为伴手礼送给她,但是这种小算盘打死也不能承认啊,义正言辞的为自己开脱,“还不是娘整天说没招待好宋大哥,过意不去。既然没有好菜,那就多请几次弥补,今天有鱼还有新鲜的藕,不是正好招待客人吗?”
  听起来很有道理,但是王翠芬想也不想否决了,“小宋不会答应的。”
  “我去请啊。”终于说到关键点了,叶舒华立刻毛遂自荐,并且信心满满,“三哥都能把宋大哥请过来,我肯定也行,毕竟我已经不是第一次请他了。”
  说句不要脸的,队长父亲他们都觉得宋知青跟叶三哥聊得投机,其实叶舒华觉得她跟宋知青关系比她三哥还要铁一点,毕竟三哥可没有让宋大哥这么不差钱的投喂过。
  但是宋知青投喂她背着大家的,众人不了解情况,看到她突如其来的自信,就很有些忍俊不禁了。
  王翠芬更是诧异的看了傻闺女好几眼。
  上次小宋来家里吃饭,看似是被老三请回来的,其实孩他爹私底下也提过,只是小宋说打扰过一次,不好意思再上门;而孩他爹也不好太隆重,因为那样就算把小宋请回来,他多半还要送贵重的礼物,那他们这回礼就没完没了了,所以特意等到了老三回来。老三跟小宋是同龄人,聊得上话,下了工可以直接把小宋拉回来,免得他再回知青点准备礼物。
  他们说多亏了老三,主要是因为他那天做到了这几点。
  王翠芬实在没想到小妹志气十足能跟她三哥比肩,也不知道她哪里来的自信。不过小丫头都把话撂下了,她也懒得较真,摆摆手敷衍道:“那你就去试试。”
  反正小宋是不可能答应的。
  叶舒华终于听到这话,仿佛拿到了什么特赦令一样,信心满满的要求道:“我把宋大哥请回来,娘记得做红烧鱼啊。”
  敢情她这么热心要请宋知青吃饭,还是为了吃鱼。全家都被她这百折不饶的精神逗乐了,王翠芬都懒得挥手了,无力的点了个头就当承诺。
  下午,叶舒华斗志昂扬的去鱼塘了。
  可惜有梦想是好事,却未必能实现,这天她果然没把亲爱的宋大哥请回家做客,因为宋大哥已经在泥塘里滚成泥人了,她围观了一下午,甚至连接近他的机会都没有。
  反倒是因为她的积极,被大队会计志根叔抓了壮丁,“小妹今天这么舍得出门,家里的活都干完了?正好,待会发鱼的时候过来帮我做登记,你爹说你字写得好,也让我瞧一瞧。”
  赔了夫人又折兵的叶舒华:喵喵喵?
  队长爸爸您上班能少炫闺女多干正事吗?
  作者有话要说:  你们肯定不知道我今天去干啥了……
  顺着你们的收藏栏去追文去了,文荒狗仿佛发现了一片新天地_(:3J∠)_
  现在还没追完,写完更新正好继续追~
  先晒霸王票——
  爱你们,么么哒。

  ☆、第三十二章

  一失足成千古恨; 叶舒华放着混吃混喝的米虫不当,非要投其所好、当队长父亲贴心的小棉袄; 结局就是天都黑了、所有人都结束工作各回各家; 而她却被抓了壮丁不让走。
  抓壮丁也就算了,甚至连饭都不给吃; 因为会计志根叔发话了:“都是活鱼不好耽误; 咱们抓紧时间把东西都分了再回去吃饭。”
  可能把叶舒华叫上只是临时起意; 志根叔说到这儿,还特意对她笑道:“小妹也克服一下; 哈哈。”
  叶舒华听他这话; 恍如晴天霹雳,还没开工她已经感觉到肚子在咕咕叫了。
  肚子饿也许只是心理作用; 但也衬得叶舒华更可怜了。当个小棉袄什么都没得到; 反而给自己找了这么多事; 越来越觉得这是笔亏本买卖; 然而叶舒华除了保持微笑; 什么都不敢说。
  人家是父债子偿还,到她这是队长父亲吹出去的牛逼要她来圆; 可她还不敢不听话; 因为让队长父亲没了面子生了气,可是会分分钟把她赶出家门; 要求她自力更生的。
  ——叶舒华内心悔不当初着,动作倒也没含糊,在志根叔的“吆喝”声中写了几个字; 得到了这位大叔的盛誉:“你爹还真没吹牛,这字写得比他还好。”
  叶舒华还不至于听不出这话的玩笑性,只是谦虚的笑了笑,志根叔也没时间再开玩笑,招呼他的草台班子准备开工了。
  大队分鱼还是很严谨的,不但要按人头,还得算这家人的工分。
  打个比方,像叶舒华和叶大宝这种没工分的,大概只能分到半斤鱼,王翠芬和叶大嫂那种可能会有一斤,叶队长他们这种至少得一斤半到两斤了,具体的公式叶舒华不清楚,因为她的工作只要写个名字并记总数,然后让领到鱼的队员来她这儿按个手印就行了。
  叶舒华觉得任务还是很简单的,所以还有功夫走神,期间她想起了天刚黑就跟大部队一样走得没影的宋大哥,如果爱情也能按按手印这么简单就好了_(:3J∠)_
  想到没机会邀请宋清徽去家里吃饭,叶舒华就更郁闷了,不由板起小脸像个么得感情的工作机器。
  可惜叶小妹么得感情,端着盆前来领鱼的大妈们看到她在这义务劳动,倒是都热情得很,抓紧机会在旁边打趣道:“小妹今天不在家躲新娘,舍得出门玩了?”
  “哎呀,大半年没见了,小妹越长越标致”
  “是个大姑娘,可以嫁人了啊。”
  “这么舍不得出门,是不是已经说好人家了,哈哈”
  农村妇女说话可能比较夸张又直白,但叶舒华这种脸皮也毫无压力,只能假装羞涩了。
  旁边负责称鱼的小伙子反而真不好意思了,黝黑的脸上看不出什么,眼神却时不时往叶舒华身上瞥,明显得连叶舒华都感觉到,当然也瞒不过眼尖的大妈们,八卦点的拿了鱼还舍不得走,站在旁边打趣道:“小妹,要不然考虑一下我们小军?”
  听到这话,众人纷纷盯上眼神羞涩的小伙子,各种打趣道:“是啊,差点把小军给忘了,小伙子长得精神,个子也高,配小妹再合适不过了。”
  “小妹是队长闺女,小军是会计儿子,还是门当户对哩,要不然我们今天做个媒?”
  小伙子被打趣得头也不敢抬了,叶舒华也学着他的样子埋头当鸵鸟,但是七姑八婆已经聊嗨了,没这么轻易收场,就听到她们对围观的会计起哄道:“给个准话行不行?要是你也觉得不错,我们晚上就去队长加下聘。”
  是的,大妈们口中的“小军”就是会计志根叔的大儿子,志根叔不只抓了叶小妹这个壮丁,狠起来连他自己的亲儿子都没放过,这才导致这对“门当户对”的年轻男女被大妈们翻来覆去的调侃。
  很早以前,叶舒华以为农村大妈就像教科书里写的一样勤劳淳朴,穿越后才知道根本不是那么回事,大妈们八卦起来比年轻人还废寝忘食。
  就像这会儿话题聊上来,她们拿了鱼都舍不得回家,要么让陪着来领东西的媳妇或者闺女拿回家、顺便准备晚饭,动作快吃完饭才来的干脆抱着鱼不走了。
  叶舒华被她们团团围住,直接放弃了挣扎,反正她只要低头装害羞,大妈们……也不需要她接茬,话题照样能继续下去。
  她也不知道她们对叶小妹哪来这么大的热情。
  等知青们成群结队来领鱼的时候,热情过头的大妈们已经在盘点附近方圆十里,哪家小伙子才配得上队长家的叶小妹了。
  这么“见异思迁”,是因为她们心里很清楚,队长媳妇眼光高得很,压根瞧不上队里的人,哪怕是会计的儿子也一样,所以起起哄就完了,真把人家赶鸭子上架,就该得罪队长会计两大队里比较有“权势”的人家了。
  但是被她们撩完就扔的“小军”不知道,发现话题已经不知道哪里去时,之前还害羞不已的小伙子却莫名其妙失落了一下,忍不住又开始偷看隔壁叶小妹——为了应付没完没了的大妈们,叶小妹还在低头继续表演羞涩,最是那一低头的风情,像一朵水莲花不胜凉风的娇羞。
  所以哪怕叶小妹在队里的风评褒贬不一,在开了滤镜的男生眼里依然如女神一般美好。
  少年情怀总是诗。
  隔壁“小军”不知道,叶小妹其实还在心里羡慕他呢,她觉得自己的表演也不差,凭什么他能这么快从老阿姨的热情中解脱出来,大妈们搞八卦都喜欢重男轻女?
  这就很令人气愤了——叶小妹一边表演一边生闷气,竟然都没发现她心心念念的宋大哥已经在后面起排队了。
  知青们来得很晚,在知青点洗完澡吃过晚饭才来的,这么做倒不是为了少排点队,而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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