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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年代文中不思进取-第21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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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知青们来得很晚,在知青点洗完澡吃过晚饭才来的,这么做倒不是为了少排点队,而是他们知道自己是外来的,不受人待见。
  其实知青插队的本意大多是帮助农村建设,奈何理想很丰满,现实很骨干。来到这边后,他们才发现书本上学的知识帮不上任何忙,既想不到提高生产力的办法,也没机会教农民伯伯学习那些他们认为“派不上用场”的知识。
  虽然知青看似都在自力更生挣工分,可实际上没有他们,队员自己也都能忙得过来,所以站在队员的立场,他们除了瓜分队员的口粮以外,一无是处。
  可想而知,面对抢自己口粮的知青,队员的态度当然好不到哪里去,那他们再不低调点、事事都跟队员争先的话,岂不是嫌日子过的太自在?
  每次遇到分钱分肉这类好事,知青都很有眼色,特意等到最后才出来。
  正是因为他们的这份知情识趣,双岗大队的队员和知青的关系称得上融洽二字,叶队长还为此得到过公社领导的口头表扬,听说他们这边很多知青跟当地队员水火不容,经常闹到上面,弄得干部们烦不胜烦。
  不过那都是题外话了,宋清徽和他的知青伙伴们习惯了礼让,等队员领得差不多才来排队,不想却看到七姑八婆热情包围叶小妹的一幕。
  大妈嗓门还大,隔老远就听到她们的聊天内容了,这让宋清徽周围的男同志们心情复杂,一个个默契十足的看向他,那眼神专注得仿佛在他头顶找羊。
  沉默半响,有人很小声的说:“婶子们……好像很想给叶小妹介绍对象。”
  “我听到了。”宋清徽不动声色的回答,其实听到大妈们的话他不觉得哪里不对,反而是同伴们一言难尽的眼神,让他有点无法维持微笑。
  虽然新社会允许自由恋爱,但是乡下还是很讲究男女大防的,男知青可以直接打趣宋清徽,女知青却不好意思凑过去,女同志只能跟女同志一起八卦。
  知青点虽然摩擦不断,不过他们对外还是比较团结的,宋清徽和叶小妹的事也只是关起门来讨论,队里一点风声都没有,连恨叶小妹恨得牙痒痒的李继红,都没考虑通过散播她爱慕宋清徽来达到报复的目的。
  因为李继红还有理智,她很清楚只要知青当中有人闹出不好的传闻,队里只会认为他们整个群体品行不端。再说叶小妹和他们这些背井离乡的人也不一样,如果叶小妹的名声毁了,是会受到一些指责,但叶队长一定会帮她做主,比如逼着宋清徽娶了她平息流言。
  那样的话,她散播叶小妹爱慕宋清徽的消息,非但打击不到叶小妹,反而很有可能便宜这个村姑,李继红才不做这种吃力不讨好的事,她一个字都不肯对外透露。
  直到现在,李继红才仿佛抓住了叶小妹的把柄一样冷笑着,“我早说了这个叶小妹水性杨花、见异思迁,你们看,一听到男方条件好眼睛就亮了,那还记得宋清徽……”
  李继红冷笑的前一刻,叶舒华刚好被个大嫂拉着,介绍说娘家有个表姐的小叔,跟叶三哥一样高中毕业,在隔壁镇供销社工作,还没对象,总之是个钻石王老五,叶舒华一定不能错过巴拉巴拉。
  叶舒华这个没出息的,听到供销社就忍不住咽口水了,当然还记得王翠芬同志的叮嘱,没有当场答应大嫂见面啥的,而是低头继续装羞涩,没想到运气这么不好,忍不住抬头的那一瞬间,眼神都被死对头李继红看得真真切切了。
  李继红当然不能放过这样的机会。
  同样观察入微的还有常娟娟,毕竟知彼知己百战百胜,所以她不着痕迹的看了身后的宋清徽一眼,温温柔柔的笑道:“继红,别这么说,小妹过完年就十八了,双岗这边女孩嫁人都比较早,人家现在考虑这些也很正常啊,女同志该为自己打算并没有错……”
  女知青说话的声音不大,前面聊得热闹的队员听不到,但男知青跟她们离得近,宋清徽耳力也很不错,常娟娟说话之前又意味深长的看了他一眼,看得本来不太在意的他,现在真的有种自己头顶一片青青草原的错觉了。
  仔细想想,供销社的男同志,在叶小妹眼里相当于取之不尽的肉罐头了,叶小妹还不得鞍前马后、整天用闪闪发亮的眼睛看着那位男同志——这么一想,宋清徽莫名有种地位不保的危机感。
  作者有话要说:  啊终于码完了= =
  晒个霸王票——
  没想到我这么渣,还有小伙伴们爱我,很感动,么么哒
  晚安。

  ☆、第三十三章

  叶舒华被大妈们调戏的死去活来、低头低得脖子都僵了; 登记并催队员按手印的动作却毫不含糊,宋清徽他们前面的队伍以肉眼可见的速度在缩短。
  这么卖力; 当然不是因为叶小妹有多爱岗敬业; 而是干不完不让回家吃饭,她早就饿得饥肠辘辘; 感觉自己分分钟要狗带了。叶舒华此刻前所未有的怀念着他们家的红薯饭——哦不; 叫红薯粥比较合适。
  双岗生产大队在当地算条件不错的大队; 具体表现他们在农闲时节,家家户户竟然也都是一日三餐的饮食标准; 这让那些穷到只能吃两餐的生产队都快羡慕死了; 真想来生要做的双岗人。
  可惜有人身在福中不知福,叶小妹过着每天可以吃三餐的“神仙日子”; 依然很有些怨言; 认为这所谓的三餐应该要打个折扣; 王翠芬同志吩咐她准备晚饭; 甚至连米都舍不得给; 家里近十口人,晚饭的预算竟然只有半碗米!
  巧妇难为无米之炊; 叶舒华只能多放点红薯随便煮一煮了; 好在今年自留地收获的红薯够多,她娘没有丧心病狂到连红薯都规定数量。但是让叶舒华说她家晚上吃红薯稀饭都觉得心虚; 那分明就是一锅煮红薯嘛。
  在叶大小姐眼里,煮红薯根本算不上是正餐,最多当顿甜点。
  可王翠芬同志说了; 不过年不过节也不待客,晚上吃了又不去干活,费那粮食干啥,随便对付就行了。
  反正家里的财政内务大权都掌握在王翠芬同志手里了,她高兴就好叭,叶舒华能做的也就是晚餐时捧着碗日常感叹一下,每天早餐晚餐都是吃不完的红薯红薯,她的命好苦,然后把碗舔得干干净净——叶小妹心里说着嫌弃,身体还是很诚实的。
  但是她现在饿得眼冒金星,别说煮红薯了,连个生红薯她都高攀不起。身心当然也是前所未有的统一,恨不得分分钟飞回家吃她娘煮得香喷喷的红薯了!
  这个时候,看到常娟娟拎着鱼来到跟前,并俏生生的朝她打招呼,叶舒华别提多高兴了,笔下的字也跟着龙飞凤舞起来。
  眉飞色舞得记下了常娟娟的名字,叶舒华又指着那一栏催促道:“常同志,这里按下手印,你就可以回去了。”
  常娟娟顺着她的手指看过去,也毫不含糊的弯腰按手印,一边夸奖道:“小妹的字果然写得漂亮,志根叔找你做记录再合适不过了。”
  叶舒华不在意这些虚名,但现在以常同志为首的知青,在她眼里都显得格外可爱,再加上常娟娟动作麻利、一点都不耽误她的时间,叶舒华对她的好感度也更高了,因此破天荒扬起笑脸跟她商业互吹了两句,“过奖了,常同志学识渊博,写字肯定不比我差。”
  常娟娟心里还在琢磨队里的婶子想给叶小妹介绍对象的事,根本没心思欣赏叶小妹的字,连按手印都是顺着对方指的位置,她随意扫了一眼,感觉是自己的名字,便匆匆按下去了。
  不过叶小妹笑得春花灿烂的反应,倒是让她有点兴趣了,毕竟她不是第一次恭维叶小妹,这个村姑和她想象中的很不一样,尤其是上午那次接触,常娟娟对叶小妹简直永生难忘,世界上怎么会有如此厚颜无耻的女子,不但把别人的客套当真,还理所当然的认为她就是那么优秀、所有人都比不过她?
  而现在,叶小妹不但没有自信满满的表现出“我写字就是那么惊才绝艳”的态度,反而破天荒的夸她也不错,常娟娟合理推测一下,叶小妹现在的表现不是她突然领悟了谦虚的道理,而是因为人逢喜事精神爽、所以听什么都觉得顺耳。
  那么问题来了,叶小妹是因为什么而人逢喜事精神爽的呢?
  常娟娟突然福至心灵,忍不住回头看了一眼后面,很快又收回视线,目光落在对面的叶小妹身上,意味深长的问:“小妹现在好像很高兴?”
  询问的时候,常娟娟还特意加重了“现在”两个字的语气,她不介意叶小妹能不能听懂人话,只要后面某个人会明白她的意思就行。
  但她没想到,叶小妹今天竟会给她如此大的惊喜。
  叶舒华迎向常娟娟别有深意的眼神,连连点头,高兴之情溢于言表的模样:“是啊是啊,看到你们我太开心了。”
  这是她在食堂工作的那个月总结出的规律,知青做什么都喜欢踩点,打饭是最后到食堂,现在领鱼也是一样,所以他们的到来,意味着她很快就要收工回家了,那还不开心到飞起~
  不过常娟娟现在是稍微有点可爱,但也不值得耽误收工的时间来这跟她聊天,叶舒华说完也毫不留情的挥手赶人了,“常同志让一让,后面的同志可以上来了,我们都提高一下效率哈。”
  常娟娟本来还在高兴,想趁热打铁继续套话来着,还没开口就被翻脸不认人的叶小妹赶客了,偏偏叶小妹说话不太客气,意思却挑不出毛病,排在她后面的同伴恐怕还要感谢叶小妹的爽快利落呢。
  这种情况下,常娟娟也不好死皮赖脸的挤在前面了,依依不舍的看了叶小妹几眼,还是得配合的让出位置。
  叶舒华继续心无旁骛的干活。
  到了知青队伍,工作效率大幅度提高,原因有两个,知青基本都识字,叶舒华如果想偷懒,让他们自己写名字再自己按手印都没问题,另一个原因是知青也是出了名的安静话不多,除了常娟娟心怀不轨特意跟叶舒华搭话,其他知青上来直接按手印,按完走人,死毫不拖泥带水。
  只要隔壁称鱼能跟上速度,叶舒华一分钟内甚至能解决好几个人,嗖嗖嗖的,队伍很快到尾了。
  一抬头,就看到她心心念念的宋大哥站在了跟前,叶舒华眼睛唰得亮了。
  叶舒华平时对宋清徽的欣赏甚至是仰慕,都是来自于他的经济实力和土豪作风,只要想到他给了她那么好吃的糖和麦乳精,还有他家那些她都没机会见一眼的肉罐头,叶舒华就已经觉得他帅到不行了。
  颜值不颜值的,也就没那么关注了。
  当然这不是说宋清徽长得不行,只是叶舒华还没机会认真欣赏过他的帅而已。
  而现在,机会来了——大概是宋清徽现在出现得太突然,叶舒华一时还没来得及把他的专属滤镜给加上,她第一眼看到宋清徽最真实的样子,那一瞬间情不自禁的双眼放光,因为真的很帅。
  男人喜欢灯下看美人,女人当然也喜欢灯下看帅哥,队里今天因为要连夜分鱼,不能在黑灯瞎火中进行,志根叔于是把队里那台宝贝矿灯抱出来了。
  双岗大队目前还没通电,大部分队员夜里甚至油灯蜡烛都舍不得点,电筒就更是稀罕的高档玩意儿了。大队这台宝贝矿灯,论做工精致是比不上手电筒,因为它有点重量,用得也比较老旧了,但胜在亮度够,一台矿灯相当于四五支手电筒的亮度。
  因为有了它,叶舒华天黑后做登记一点也不吃力了。
  宋清徽现在跟她面对面,刚好也在光源笼罩之下,被白灯映衬着,本来就俊秀出众的五官,仿佛笼罩了一层如玉般的淡淡光泽。看到这样的宋清徽,叶舒华脑子里突然闪过四个字——芝兰玉树。
  能让从来只会“666”“可以可以”“想嫁了”这类文盲式吹捧的叶舒华,想起“芝兰玉树”这类需要一定文学修养才能够脱口而出的赞美,足以证明宋清徽此刻帅得有多惊天动地了。
  叶舒华还有留意到,宋大哥不仅帅,还挺有心机,特意打扮过一番才出来的。
  他们上一次“见面”是在傍晚,宋清徽刚从泥潭里滚上来,整个人都变成泥人,就别提什么形象不形象的了。但现在,干干净净一身清爽,发丝都还没完全干透,可见洗得有多干净了;不知洗了头,宋清徽身上的衣服看着也挺新,外套扣子没扣好,让叶舒华发现了里面的白衬衫领子。
  这个年代穿白衬衫,宋大哥真是个精致的居居男孩。
  不过她喜欢嘿嘿嘿~
  被美色所惑,叶舒华瞬间肚子不饿了、也不急着回家了,谈兴很足的寒暄起来,“宋大哥,这么晚才过来吗?你的鱼好像不是很大呢,嘻嘻。”
  叶舒华这么说并不是找茬,而是想要抛砖引玉,不论宋清徽如何解释说他的鱼不算小,还是附和她的话,她都可以顺势邀请他去家里吃鱼,虽然今天晚上没指望了,但是明天后天都方便的,毕竟吃鱼又不用选黄道吉日。
  是的,哪怕有人信誓旦旦要给她介绍“坐拥整个供销社”的对象,叶舒华依然没有放弃要把宋知青骗去她家吃饭的计划。因为比起影子都还没见到的供销社同志,宋大哥的肉罐头是摆在眼前的——虽然说小朋友才做选择题,成年人全部都要,可真到了取舍的时候,叶舒华还是知道孰轻孰重。
  可是叶舒华想得很美,一向很配合的宋大哥这次却不按她的剧本来。
  宋清徽脸上还挂着一贯的微笑,却根本没理叶舒华的寒暄,直接提醒道:“时间不早了,我是不是直接按手印就行?”
  “啊?”毫无准备的叶舒华下意识眨了眨眼睛,配上惊讶的表情,看起来竟有些几分呆萌。
  不想关注她的宋清徽还是忍不住看了两眼,很快又不动声色的把视线收回,努力表现出他和叶小妹一毛钱关系都没有的状态。
  为了在虎视眈眈的小伙伴们面前还自己一个清白,宋清徽很拼的,因为他刚才猛然发现,知青点对他和叶小妹的误解实在有点深了,再不趁机洗白的话,恐怕这辈子都撇不清了。
  但他不知道的是,知青点的小伙伴们对他的“误解”根深蒂固,洗白是不可能洗白的了,倒是因为他此刻在叶小妹面前一反常态的高冷,之前意见不一的知青们便解读出了几种截然不同的理解。
  大部分男同志内心都很同情,果然是个男人都不能容忍自己头上帽子有任何一点变绿的可能,宋清徽也不能免俗呐~
  反对派看到这一幕就很欣慰了,尤其是常娟娟,从诱导叶舒华承认现在特别高兴起,她就在等着宋大哥的反应,注意到他对叶小妹的冷淡,心里顿时放心了。
  常娟娟心说,不管宋大哥能不能瞧得上叶小妹这样的村姑,已经知道她准备好了随时嫁人,那么以宋大哥的性格,就绝对不可能跟叶小妹再有牵扯,除非他已经准备好了把叶小妹娶回家。可是连她都心知肚明,宋大哥比他们都更有回城的优势,短期内他根本不可能考虑解决个人问题。
  总之,叶小妹已经对她构不成任何威胁了。
  众人心思各异,这个时候最能理解宋清徽用意的,反而是最不靠谱的叶舒华。
  以叶舒华的迷之自信,当然不认为宋清徽对她的冷淡是拒绝的信号,只要宋大哥是直男,他就不可能对她这样又撩又甜的小仙女无动于衷;吃醋倒也谈不上,她还知道自己并没有把宋大哥泡到手。
  那宋大哥的表演就只有一个解释了——避嫌。
  避嫌好啊,叶舒华只觉得是英雄所见略同,因为她也只想谈谈地下恋,私底下骗骗肉罐头,在明面上还是保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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