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色戒-第108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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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捂着自己的眼睛,我看到她并拢并不紧密的指缝内有一丝丝晶莹渗出,很快便湿润了整副面庞和手掌。
“当我琢磨清楚这一切后,却已经晚了,我不甘心,到现在我也不甘心,我就算什么都没有,但我漂亮,我年轻,仅仅我父亲为我托起的家世,就足够我炫耀一辈子。为什么我沦落到这样下场,我丈夫宁可去看街上素不相识的陌生人,都不愿再施舍一个目光给我。”
闵丞纹将手从自己泪雾模糊的眼睛上移开,她看着我嘴唇颤抖说,“他有多久没来了你知道吗,这个房子,我要佣人打开暖气,但我依旧觉得冷,最冷最冷不过心寒。他的爱充满理智,冷静得过分,可我要的爱,需要一点点盲目和自私,从根本我们就不可能,是我要的太多,奢求太美好,也不切实际。但既然都走到了这一步,婚也结了,孩子也曾有过,为什么不能彼此妥协一点,退让一步。他对我不闻不问,他真的狠到了这一步,我才刚刚流产,他却根本不在意。”
我不知道该说什么,她目光长久凝视我,大约也觉得问不出什么,她有些失望的将头别开。
不是我不说,而是我以什么立场去劝慰或者评判呢。我身份尴尬,既是闵家两姐妹的继母,又是祝臣舟的利益同盟,我说什么都会有些唐突和虚伪,还不如做一个专注的聆听者。
闵丞纹将脸重新埋回掌心,她有气无力说,“你走吧,抱歉让你听我唠叨这么多。”
我说,“没关系,不管你承不承认我和你父亲的关系,我都愿意将你看待为自己的亲人。”
我伸出手想要抚摸一下她头顶凌乱的发,可我手还没有触碰到,便觉得有些不合适,她对我剖露心声但不代表她接纳我喜欢我,我贸然去以这样姿态安抚她,反而会使她多想,认为我在怜悯或者嘲笑。
人心不古,都是海底针,不完全了解,便不要过分逾越。
我站起身,对她说一声我走了,那名等候在玄关处的男人大约要送我回去,他主动先我一步推开门走出去,并且将门完全打开,我刚走到门口,正要迈腿出去,闵丞纹忽然在我身后说,“沈筝,你腹中孩子,到底是我父亲的还是臣舟的。”
244 似水流年()
空气忽然沉寂下来,像死水一般,我盯着庭院内摇摆的一株合。欢树,几枚粉色花瓣簌簌飘落,坠于泥土,被一阵风卷着掀起,在低空内徘徊打转儿,最终降落。
闵丞纹不知何时站在我身后,她目光平静随我一同看向落英缤纷的庭院,声音内带着几分迷离之色,“这里的合。欢树,是我母亲十八岁那年亲自种下的,当时院子里特别满,许多花草树木,还有一颗枣树,我姥姥爱吃枣,紫红紫红色的那种冬枣,海城气候温润,适宜种那样的枣树,可我母亲太喜欢合。欢了,她为了种植,趁我姥姥不在家时,把那颗硕大枣树砍掉,连根拔起,连续根都续不了,听说因为这个缘故,她第一次挨打罚跪,膝盖都跪青了,后来姥姥葬礼上她提起这件事,我问她后悔吗,她说当然不,女人一生能够做自己喜欢的事少之又少,有机会就不要让自己遗憾,做过了就不要后悔,有智慧的女人从不会说如果。”
闵丞纹说完这番话后,她越过我朝庭院外走去,她站在合。欢树下,此时微风不燥,阳光正好,青色长裙在风中飞舞,有花瓣落在她肩头和发上,我第一次发现她也有一种摄人心魄的美。
从前的闵丞纹是怎样,强势跋扈,不可一世,美则美矣,缺少灵动,现在的她让我刮目相看,大约让人受尽委屈的爱情,都可以使一个人脱胎换骨,前提是你要想得通。
她在风中站了许久,然后缓慢伸出手臂指着那棵树给我看,“母亲二十二岁,它长到我这样高,然后一天比一天粗壮高大,后来又过了两三年,它已经比我高出很多,但你知道吗,我发现它已经这样高很多年了,再没有变化过,你说这是为什么。”
我盯着她手指的那颗合。欢树,我眯着眼看了好半响,我说,“大约是长到了一定高度,便会停止,和人一样骨骼到了一定年纪便闭合是一样道理,它无法再生长。”
闵丞纹仰着脸盯着树的最高处,“爱情也是这样对吗,就像一个瓶子,只能奢望到瓶口,再不停往里灌便溢出来了,所以最保险的方式就是灌半瓶,即使有些波折,也不会颠簸倾洒出来,即使有狂风暴雨,滴聚**其中,也还有容量,不至于承受不起那份冲击。所以爱一个人也要爱一半,为自己留有余地,为他保存空间,不能太依赖太奢求,百分百的爱情并不存在于这个世上,如果能到百分之九十,也很难得了。”
她说完灿然笑着回过头来看我,我和她隔着簌簌飘落的合。欢花,她的脸在我视线内越来越模糊,又忽然清晰起来,她头发遮挡住面庞,眼睛格外澄澈好看,她说,“我对待臣舟,臣舟对待你,就是这样,都太满了,所以眼睛里容不下半点沙尘,占有欲强烈得令对方害怕,想要逃离,想要挣扎,才会不停失之交臂,可臣舟比我更幸福,他至少得到了你一丝回应,而我呢,我得到了什么,只有破碎的婚姻,溢出的爱情,和一份孩子流产的手术单。”
闵丞纹说完后,她折下一朵合。欢花,用手指捏住,朝我缓慢走过来,她将花别到我头上,错后一步仔细打量了一会儿,她说,“你很美。”
我用手摸了摸那枚花瓣,我笑着说,“谢谢,你也很美,每个爱惜自己的女人,都很美。”
她将目光落在我腹部,“你的美,是因为他。”
她有些贪恋的凝望着,“他在我肚子里也有这么大,但我并没有保护他,我听臣舟说了,我流产和你没有任何关系,是我误食了那块蛋糕,早就被别有用心的人放在那里,目标就是你和我其中一个,我吃了或者你吃,都是对方想要的结果,只是我命里不该这么早做母亲,所以我失去了骨肉,也许吧,我这辈子都没有做母亲的命,我太贪婪了,老天也给了我这么多,他自然要剥夺我一些资格,我不怪谁。”
我忽然觉得这份沉重连我都无法承受,我是亲眼见过闵丞纹因为失去骨肉而崩溃的场景,如果不是她内心足够坚韧,在接二连三的打击下,她根本扛不到现在,她早就疯了,比黄卿还要疯得更厉害。
是几个月母亲的身份给了她力量和坚强的本能,让她能够在绝境和死亡的夹缝中还支撑住走出那强大阴影,可她脱了一层皮,变了一个人,她不再充满锐角,而是柔软卑微得令人心疼,我不知道该怎样表达我的歉意,祝臣舟为了安抚她,也为了替我脱罪,将她也牵扯进来,做了一个说不上善意却也并非残忍的欺骗,我没有任何立惩资格去发表什么心声,我其实是她失去骨肉的罪魁祸首。
我深深呼出一口气,将自己内心翻江倒海的波浪压下,我说,“还会再有的,孩子是缘分,只不过缘深缘浅,祝臣舟对你并不是没有情分,他那样的人,如果不喜欢,也不会选择成婚,还有什么能够让他放掉自己终生幸福也要去做到呢,他不是受人威胁或者被主宰的弱者。”
“你不懂的。”
闵丞纹转身进入客厅,她从茶几最底层取出一个火盆和一口袋金炭,南省部分城市的有钱人还有在客厅内烧檀香炭火的习惯,并不是为了取暖,而是为了焚烧一些东西,这种炭火表层涂了金粉,可以将任何东西融化得连灰烬都不剩,完全变成细粉末,并且不会有煤气的味道,空气内飘散得都是一股檀香,可以使人静心。自然这样的金炭造价不菲,大约要在八百块钱一斤的样子,一斤只有十几块小细炭,可以焚烧二十分钟左右。
我虽然知道闵家很奢华,在海城几乎是一个传统,逢年过节闵家两位秀花钱似流水,足够十几万平民百姓一天的开销,但我并没想到已经奢华到用金炭来焚烧东西,毕竟这只是听说,没有人真的见到过。
闵丞纹将那本杂志打开,从第一页开始看起,她看得很细致,也非常专注,每一页上的内容都不放过,细细咀嚼和回味,她朝我招手,脸上笑得异常明媚,她笑容内藏着一股魔力,我是女人也无法抗拒,我重新走过去,站在她旁边,她头发上散发着兰花清香,和金炭隐约渗出的檀香气息相融合,此时的闵丞纹在我眼中,就像一樽美好的佛像,充满了慈悲与良善,有她从未有过的温柔。
“知道我为什么这样宝贝这本杂志吗,因为它只有这一本了,其他的全部被祝臣舟下令收回焚烧,海城多少人畏惧他啊,他跺一跺脚,除了我爸爸和陈靖深,谁能扛得住。畏于他的权势和地位,自然没有一家报社不敢不从,全部在一天之内追缴,烧的一干二净,他说他想保护我,不想让别人议论纷纷,可我知道,他不愿让别人知道,他心里只有吕慈,他不爱我,一个不爱你的男人,你能奢求他牵着你手昭告天下吗?”
她说着无比珍惜而爱怜的抚摸着杂志封页,上面的祝臣舟脸庞模糊和背影清晰,闵丞纹笑靥如花,正伏在他耳畔讲述什么,两个人温情十足。
闵丞纹始终割舍不下,便是那年那月,她如花美眷,他们似水流年。
“这世上再找不到第二份,它无法复制,无法重来,我如果不珍视,就再找不到这些痕迹。可你知道它对我而言多重要吗,很多事压着我透不过气,我面对臣舟越来越觉得窒息,曾经的迷恋和依赖,被消磨得愈加淡薄,他看我的眼神何时变了我都记不住,我傻啊,我曾沉浸在他的深情中,以为自己得到了全天下,便恃**而骄,甚至试图干预他一切生活轨迹,我恨不得时刻掌控他在做什么,是否旁边陪伴着女人,我怕再出现一个黄卿,出现一个你,出现任何一个恬不知耻的女人去和我抢夺他,我便想要扼杀掉,然而他在我的紧逼下,彻底厌恶了我。等到我发现时,早已无法挽回。”
她嗤嗤闷笑出来,可眼眶却迅速泛了红。
我弯腰从茶几上抽出两张纸巾,为她在眼睛下方擦了擦,她说了声谢谢,然后将我手从她脸上拂开,“我不管任何时候,我都不希望别人看到我的脆弱,你知道为什么吗,因为我总觉得,做闵宝涞的女儿很了不起,拥有享受不仅的荣华富贵,拥有所有人的毕恭毕敬,有个在海城只手遮天的父亲,做什么都不用担心后果,我从来都没害怕过,我需要怕什么呢,什么都可以为我抹平。我父亲是我最大的骄傲,同样,也是我最大的错。”
其实我曾经就很羡慕闵丞纹这样家世的女孩,要风得风要雨得雨,身娇肉贵,昂首挺胸,可后来当我依靠自己的手段心计,借助陈靖深摆脱了贫困,我才发现很多时候依靠自己,你才更能够心安理得。
“有什么了不起吗,那些都不是你的,别人对你的恭敬,对你的谦逊,都是看在你背后闵家的势力上,对你而言没有任何忌惮,摆脱掉闵宝涞女儿的身份,你失去了保护伞,和显赫的通行证,谁还会搭理你,伤害你如同碾死一只蚂蚁那样轻而易举。”
“你说得对,可那重要吗。”闵丞纹眼神内仍旧充满了茫然,针对这样的心态,她一年半载都很难扭转过来,如果不是她最近过得这样凄苦又落寞,她连这份肤浅的忏悔都不会有。
一个人的思想一旦根深蒂固,真的很难改变什么,那是随着日久年深渗透到自己骨子里的东西,是一份固执的执念,谁会对于自己执念产生怀疑呢,那不意味着否决了自己整个人生,所有对于未来的设定,就算错了,一旦执念形成,很多人都会选择继续咬牙前行。
“别人的毕恭毕敬溜须拍马是真心还是假意,又有什么关系,当时你听了舒服,觉得非常高傲,这就够了。人不都是岁月苦短及时行乐吗?多少人一辈子听惯了虚假的甜言蜜语,可你给他选择,他一样不肯将自己一生只去聆听忠言逆耳,真话固然诱。惑,但这份诱。惑也让人难以接受,虚假纵然欺骗,可至少它能使人愉悦,我们为什么让自己活得不快乐。那时候我就是这样想啊,所以我不去辨别别人奉承内的真假,我听了觉得舒服,我就愿意去听,愿意接触。”
她这样的解释,竟让我觉得有几分道理。
人生很短,去探究并不美好甚至丑陋的真相,又有什么意义,可倘若一份虚假包裹着浓糖外衣,吃上去甜滋滋的,滑而不腻,美味到了心坎里,又何必非要固执真相呢,有些人一生都活在虚假的奉承中,他们一样很快乐,有些人专注去探究真相,却痛不欲生。
如果给我选择,也许我也会因为太疲累,而选择放弃真相。
时间倒回,沈筝还是那个有些小聪明小手段,冷静又单纯,从贫穷到富庶,从卑微到高贵,翻身仗打得非常漂亮,活在自己的胜利中沾沾自喜,觉得有了资本,这不是很好。
深扒掉的外衣,每一层都是鲜血淋漓,又给我带来了什么,矛盾挣扎眼泪和痛苦。
闵丞纹将杂志翻过来,给我看最后一页的标注,发行时期是三年前,她说,“很多年前臣舟对我还没有任何心思,他比我年长一些,不多,只一点,但他很成熟,我还是个忻娘,他少年老成,总是板着脸,笑不达眼底,好像藏着什么一样。他喜欢文绉绉的说话,不发脾气,天大的事也无法在他脸上看出一丝慌乱,他总是沉稳得可怕,镇静得不管你怎样去激怒他,都掀不起半分波澜。你说这样的男人可怕吗,可怕,他城府太深,也太会隐藏自己心性和情绪,你永远猜不透他要什么,他筹谋什么,你总要去扮演猜谜的角色,可你分明知道根本猜不中,在没有希望的绝境中,不肯割舍,固执而可笑得坚持下去。”
她一边说一边笑着将上面照片一张张指给我看。
“这是我们在佛罗伦萨古镇,你看,我穿上洋装是不是很漂亮,他的燕尾服是我为他买的,他穿上很合身,他问我怎么会知道他尺寸,我说是我拥抱你的时候细心丈量的。这是我们去夏威夷,还有这张,是香港购物,他为我买了一瓶香水,我到现在都舍不得用,已经过期了。还有最后这些,全部是在三亚,他穿着白色衬衣,亚麻色的长裤卷起裤腿,嘴唇里叼着一根烟,在海边打电话,怎么看都像是一个痞子,那也是我难得见他放松一切,面对大海蓝天,不再有一丝冰冷。我偷偷站在房间的露台上拍下来,他背影是不是非常好看,我告诉你,我耍了心机,这本杂志很多内容都是我泄露出去的,我想嫁给他,可他心里只有吕慈,她都死了,我不甘心啊,我凭什么输给一个死人,输给一个连尸体都没有了的灵魂,输给一缕魄,一份痕迹,一把骨灰!”
闵丞纹说完后,便有些难以抑制的激动,她身体剧烈颤抖了一会儿,大约意识到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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