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乱清-第526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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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松江府的府治和娄县的县衙,都设在松江城内,而轩军的营地,则设在松江与上海之间的七宝镇,离开上海大约十几里的样子,不用一个小时就赶到了。到了营门,丁世杰已经带着几名军官等候多时,见到利宾,不禁愕然——这不是那个在奎元馆中又哭又叫的醉酒举人么?

    “这是利先生,自己人。”关卓凡见到丁世杰的表情,忍着笑说道。“跟张勇是老朋友了。”

    张勇自然认得利宾,不仅认得,当初小棠春赎身的事,还是他一手经办,只是万万想不到会在上海见到他,而且还变成了“自己人”。大家见过礼,略略寒暄两句,进了营内,大车上的油布掀开,露出上百个木箱来。丁世杰便招呼了几十个兵,将箱子抬下来,按利宾的指点,在营中的广场上,分成两堆排放好。

    等到马车走了,张勇第一个忍不住,拔出刀就去撬箱子,营中所有的兵士也都远远围着,激动不已——在船上的时候,他们就已经知道,箱子里所装的是什么。

    “老总你看,洋枪!”张勇到底撬开了一口长条箱子,从塞得满满的干草中,取出一支褐色枪身、乌黑色枪管的步枪来,举在手中给关卓凡看。四周的士兵,骚动起来,人人的眼睛都绿了——这是洋枪啊,只有神机营才能配备的家伙,现在自己也要有了!

    关卓凡微笑着接过来,见这支枪,要比死掉的印度兵那支步枪短上一点,也要轻上一点。他双脚一分,哗地把枪平端起来,做了一个标准的站立瞄准姿势,引来一片啧啧赞叹:关老总真乃神人也,连洋枪也是上手就会,莫非是生而知之?

    大学军训学到的那点架势,也就这么多了,再往下,就要露怯。关卓凡收了枪,还给张勇,把眼光望向利宾。

    “法国人把这个叫做‘卡宾’枪,就是马枪。”利宾滔滔不绝地说,“虽然是在法国产的,原型却是葡萄牙人的设计,现在这批枪的不同是,有了膛线。”

    “糖馅……是什么?”张勇追问道。难道洋枪还分甜的咸的?

    “这……”利宾面露难色。他也只是把洋商跟他说的话,原样照搬,问得再细,他就说不上来了。“明天有洋人的教习来,你去问他们。”

    “那一堆,是我说的子弹么?”关卓凡指着另一排箱子问。

    “对,是子药……子弹。”子弹这个名称,让利宾觉得很拗口,低声说道,“逸轩,我又不明白你是怎么知道这个东西的。按洋商的说法,这是新货色,连租界里的洋兵,也都还没有!”

    一口方方正正的箱子被抬了过来,还是张勇第一个打开,再取出一个小盒子,打开一看,里面整整齐齐的排放着几百发铅灰色的锥形子弹。

    “这是什么玩意儿?”张勇用指尖拈起一枚,目瞪口呆地看着。子弹他见过,应该是圆圆的弹丸嘛,手里这个,不但是尖头的,而且尾巴上,还塞着一小块软木。

    “这个是大杀器,叫做米涅弹,”利宾肃然道,“百步之外取人首级,万无一失。”
第八章 葡萄牙军官团 (二更)
    按关卓凡的看法,近代的世界史,离不开一部战争史和一部贸易史,因此他作为一个世界史的专业人员,虽然对武器装备之类的东西,并没有什么深入的了解,但对那些划时代的革命性发明,彻底改变了战争形态的东西,无疑有着深刻的记忆。

    而米涅弹,一定可以列在这一类发明里面,据说这个小玩意儿的地位,堪比坦克的出现。简单的说,米涅弹配合膛线,将步枪的射速提高了五倍,射程提高了五倍,精准度则不知提高了多少倍。在不久的将来,八里桥战役中的那种步兵方阵就会消亡,士兵们不必再聚成一排,依靠密集的弹幕来杀伤少量目标,而是真正具有了各个击破和一枪毙敌的战斗能力。

    散兵战术即将出现,而散兵战术无疑更适合缺乏训练的中国士兵。

    这样的好东西,自然为关卓凡念念不忘,在米涅弹还没有成为洋兵的制式装备之前,便凭借自己的记忆,在这个节点上,委托利宾向法商重金采购了来。而这一千支马枪,射程和精度都要略差一点,不过也尽够用了,好处则是方便骑兵的携带。

    “枪弹都放好,覆上油布,加派人看守,明天教习来之前,谁也不许动。”关卓凡吩咐完,看了看张勇,多加一句:“连你在内!”

    “是!”丁世杰和张勇同声应答。

    “走吧,丁都司,到你的中军帐里说话。”关卓凡将手一挥,当先向中间最大的那顶军帐走去。

    “老总,标下的军帐,是在那里。”丁世杰把手指着左侧的一顶毡帐。

    “嗯?那中间的这一顶,做什么用?”

    “回老总的话,这是老总的中军帐!”丁世杰大声说。

    唔……我看好你。

    关卓凡跟丁世杰、张勇、利宾几个人,在自己的“中军大帐”中坐定,先问教习的事:“利先生,明天要来的教习,是怎么说?”

    “一共要来五个葡萄牙的教习,一个法国的‘铜匠’,还有三个通译。”利宾解释道,“那个‘铜匠’,把枪械和子弹的事情交待清楚,第二天就回去;五个教习,每人是八十两银子一个月,要待多久都行;葡语的通译不好找,因此只有三个,好在还有一个教习能说一些中国话。”利宾说完,又放低了声音,补充一句:“那几个教习说,要帮着打仗也可以,不过到时候,每人要另加三百两的薪水。”

    唔,葡萄牙军官团?关卓凡犹豫了一下,看着丁世杰和张勇。

    “跟洋鬼子一起打仗,这倒没试过。”一向主意拿得很稳的丁世杰,也有些挠头,“不过洋枪这东西,弟兄们从来没摸过,若是有他们一起……”

    “嗐,管他什么鬼子,先打败长毛才是正经事,”张勇说得很干脆,“拿了咱们的钱,不就是咱们雇的人么?那就得听咱们的话!”

    关卓凡听得一笑——大大咧咧的张勇,这次倒把话说在点子上了。他下定了决心,对利宾道:“成,答应他们。跟他们说,只要教得好,仗打赢了,我还另送花红!”

    等到丁世杰和张勇起身离开,去各自分派事情,关卓凡这才诚恳地对利宾说:“利先生,这次真是全靠你,我是坐享其成了。”

    “什么话!接到你的信,我自然要尽心去办。”

    “对了,”关卓凡微笑着问道,“李鸿章向英国人买的那批枪械,你是怎么挡了三个月的?”

    “嘿嘿,这件事,我做得不大光明磊落。”利宾笑道,“湘军的那批货,是向怡和洋行订的,怡和的大班,叫做鲍里斯,我花了二百两银子,买通了他的一个小厮,在合同的价格上,偷偷加了一个零。这份合同递送到英国,自然出不了货,一来一往的修改,三个月也就过去了。”

    关卓凡不由失笑。他在密信中嘱托利宾,看能否想办法延宕这一笔交易,原想着是千难万难的事情,没想到利宾竟是用这样的法子,轻而易举地就做到了。

    “逸轩,他跟英国人的这一笔交易,是不是有什么古怪在内?”利宾倒不以为自己立了大功,而是对这件事的内幕,很感兴趣。

    “古怪得很。”关卓凡随口胡扯,漫无边际地答道,“这里面,大有内情。”

    *

    即使是对利宾,他也不能尽吐心声。

    因为明天要去县衙接印,所以关卓凡早早就回了公馆,吃过了饭,捧一杯茶,坐在房里沉思。

    从穿越到现在,一年零三个月了,他布下的这盘棋,刚刚开始进入中局。也许真的是斗争使人成长,他现在再想想穿越前的自己,那个在八里桥博物馆内热血沸腾,握住战刀发白日梦的学生,似乎已经是很遥远的事情了。

    按照关卓凡的想法,倘若历史只是一条平静安稳的大河,缓缓流淌,那么以他的本事,恐怕也翻不起什么浪花。而这条大河假如水势湍急,有暗流,有漩涡,有急剧的弯曲和转折,那么他才可以一展所长,毕竟他就象一个无比纯熟的船工,知道这些暗流、漩涡和转折会出现在什么地方。

    在京城的一年里,他抓住了出现的第一个转折,因缘际会之间,完成了自己在这个年代的第一笔“原始积累”。他得到的,是一个稳定的家,一个能够在官场上通行的身份,在宫中和枢廷之中的人脉,一个响亮的名声,和一支可以作为基础武力的,效忠于自己的六百人的部队。

    最重要的,是他取得了两宫太后和恭亲王的信任。

    而他仍然缺乏的,则是权力,财富,以及行动的自由。

    京中的局势,重新回归成了那条平稳流淌的大河,体制这个东西,惰性和惯性同样巨大,以至于让人几乎感觉不到水的流动。在他的上下左右,高官如云,他很难再找得到一个合适的发力点,来攫取更大的权力。

    至于钱,更不要说了。他原来的财富中,除了圆明园那一场拍卖会上抢下来的国宝,其他真正能用的,都是靠着别人的赏赐而来。而现在,在上海这个奇秒的地方,每年流动的金钱,几十倍于朝廷的岁入,他才能够为自己庞大的计划,找到足够的支撑资金。

    再想到行动上的自由,关卓凡不由的笑了,现在真正是海阔凭鱼跃,天高任鸟飞!他已经找到了第二处湍急的漩涡,剩下的,就看自己如何把握了。

    不得不说,太平天国已经接近了末日。他要做的,是从这场最后的盛宴之中,分一杯羹,打下自己在东南一带的基础。他挡住李鸿章,是因为李鸿章这个人,手段太厉害,如果现在就让他到上海来,自己在全无基础之下,不是会不会被分薄了功劳的问题,而是会不会寸功全无的问题。

    何况他要做的,还不止是分一杯羹。如果可以的话,他还想依靠自己的介入,加快这一段历史的进程——他终究是要向英法去讨还欠债的,而在这个世界上,他的时间有限,说不准哪一天,就会因为一个阑尾炎什么的小病,一命呜呼。因此,他不介意在某些时段上,让历史的时钟走得快一点,替自己腾出更多的时间,为将来的摊牌做准备。

    而要做到这一切,轩军是他最重要的资本,从现在开始,可以放手扩展了,而且要扩展到李鸿章吃不掉的地步。这一支兵,一定要成为真正属于他的军队。

    关卓凡心想,《论语》上说,君子应该立身,立言,立德,我却是在琢磨着立功,立权,立钱,跟圣人的教导,完全南辕北辙,可见自己恐怕算不上一个君子。

    再转念一想,自己本来就不是什么君子——岂有君子把嫂子抱上床的?

    一想到嫂子,顿时便凌乱了,对白氏的思念,忽然如洪水溃堤,无可遏止,一颗心飘飘荡荡的,恨不能立刻飞回京城的关家大宅中去。

    (二更,求推荐票~)

    (ps:本卷第一章的内容,略有修正,大意是把关卓凡出京这一件事情,再交待得清楚一点,也有把本来埋在后边的伏笔,提前亮一亮。大家可以去看看,不过就算懒得再去翻看,也不会影响后面的阅读。)
第九章 接印
    这一夜关卓凡没有睡好,于是第二天在县衙中见到金雨林的时候,带着黑眼圈。

    金雨林当然猜不到他是因为思念嫂子的缘故,反而颇为善解人意地说道:“也难怪,军民两端,百事纷纭,逸轩你还要节劳才是。”

    关卓凡脸上一热,支支吾吾地遮掩了过去,与金雨林并肩在签押房中坐定,谈接印的事情。

    东南一带的衙门,格式仿佛,签押房其实是正衙旁边的一个小院子,一个正厅带两间厢房,一间用作书房兼签押办公,一间可以作为日常起居之用。两人既然谈事情,自然是在书房里坐。

    密室对坐,金雨林的语气就不一样了,极恭谨地说:“关大人,你是天子近臣,功勋赫赫的人,皇上派你下来,自然是为了历练之故,将来总要大用的。我能留在城里帮着你做事,幸何如哉!那天在道台那里,这个话不好说,请你不要见怪。”说罢,竟站起身来,就地请了一个安。

    关卓凡心中失笑:这个金同知,想了两个晚上,到底把这件事想明白了。不过他肯做这样的表态,对关卓凡来说是一件值得欣慰的事,说明衙务相关的事情,他一定肯尽心尽力去做,于是连忙扶他起来,说道:“老金,这可不敢当,你还是叫我逸轩好了。只要咱们同心协力,事情没有办不好的,把眼下的难关挺过去,我想朝廷亦绝不肯埋没咱们的功劳。”

    一口一个“咱们”,把金雨林的心里听得喜滋滋的,心想:你关逸轩的功劳,朝廷当然是不肯埋没的,至于我的功劳,还不是你说什么,就是什么?

    金雨林其实是个会做官的,人也极聪明。宴席那天,关卓凡委婉地提出来要请自己“帮办衙务”,对自己那片刻的犹豫,金雨林回到县衙之后,失悔不已,恨自己真是聪明一世,糊涂一时。关卓凡是什么人,明摆在那里:御前侍卫,二品总兵,焉有无缘无故跑来做一个知县的道理?自然不日就会升转上去。自己为了一个小小的面子,若是让关卓凡心中存下了芥蒂,随便一句“怠忽军务”的话,就能断送了自己的前程。

    为了这个,一连两天心忧无计,辗转反侧,直到现在得了关卓凡的一番话,才转忧为喜,心想:我还真是糊涂得可以,明摆着的一条终南捷径么!跟着他,不是强胜于跟着什么知府、道台?于是说起话来,更是格外巴结:“那我就僭越了,喊一声逸轩。以后衙里的杂务,你尽管吩咐下来,我替你去办。募勇的事,我跟丁都司去接头,立即就着手。我没带内眷,已经在城里找好了一处宅子,回头跟你交接完了,就搬过去。”

    “那倒不必。我已经想好了,我那间公馆,以后归你住。”

    “这……这怎么可以。”金雨林双手乱摇,还要说话,却被关卓凡止住了。

    “老金,你拿我当朋友,我亦不拿你当外人。我做事,喜欢干脆,要大家都好才是真的好。你住在那里,一是近,二来也住的舒服些,我要借重你老兄的地方还有很多,这样也好让我心安一些。”说完,笑一笑,打趣道:“只是一条,凡事尽管拿主意,不能做摇头大老爷!”

    这是拿金雨林“同知”的身份来开玩笑,但也有激励的意思在里头。同知在名义上是知府的副手,但实际上,已经变成安置闲散的一种“备官”,既无实权,亦无责任,逢事可以摇头,一问三不知,因此被称作“摇头大老爷”。

    两人都是哈哈一笑,事情就算定局了。金雨林心想,这位关逸轩,为人很四海,说不定真是一个值得卖命的主儿。

    *

    关卓凡由金雨林和一帮县里的佐杂官吏陪着,先验看过银库和钱库,结果账实相符,看来金雨林为官不算贪,但上海首富之地,即使不贪,平时的陋规和杂费收入,亦足够他维持很好的排场了。

    库中的银子,另有一样别致的地方,除了官铸的银锭和一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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