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耽美 史前男妻咸鱼翻身记-第70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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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过孙志新挺喜欢这个人,哈里斯的眼神很澄清无睱,举动显得有些笨拙而幼稚,还会呆呆的笑,显得很可爱。他的模样也长得很俊,整体形像高大而俊美,五官的轮廓刀削斧凿一般深遂,像是古希腊神话里描述的那些阳光美青年,很符合孙志新的审美观。总体形容哈里斯就是个英俊的呆子,如果放到现代的话,绝对是那种呆气的萌物。
    哈里斯喜欢坐到孙志新身边,也许是孙志新身上的气息让他觉得很舒心,在这之前还没他亲近过哪个人,他只肯靠近自己的父亲——他也是猎人部族的一名优秀猎人。不然的话,以史前时代的恶劣生存条件,没有强大的家人庇护并提供他生活的来源,像他这样的残障青年不可能能活到现在。
    他还喜欢把头靠到孙志新的肩上,尽管他比孙志新还略高一些,有一米八三的样子。这个动作让他看起来很萌,更让孙志新有一种被人依赖的感觉足,挺自豪的。所以教起哈里斯来比其它几个人更上心一些,尽管他能理解的不多。
    而奥瑞克,他是族里的智者,能成为智者不是没有理由的,他学起手语来仅比孙志新和布库慢上一线,让孙志新不怎么待见他的同时也不得不佩服他的强大。
    现在孙志新做什么都必须小心翼翼的,因为几人都在看着他,会把他的任何一个微小动作都误认是某种手语的表现形势。手语嘛,就是手比眼看,对于会使用手语来流的人来说,任何一个动作都有可能是他在‘说话’。
    结果事情就脱线得很。有一天,孙志新那地方痒——由于男人的生物构造问题,那玩意儿是凸出来下垂着的,穿着皮裙又没个内裤啥的约束,它就总是随着走动甩来荡去的蹭着僵硬的皮裙不太舒服。是男人的都懂,有时候因为种种原因堆积到一起,它会有点痒。孙志新就无意识的伸手去挠——千万别怀疑这个动作的存在真假,如果仔细观察,会发现绝大部份的男人在无人时或者无意识时都偶尔不经意的做这个动作。
    孙志新也是,所以他无意识的挠了。可等挠完以后,他就囧得不行。
    一转眼,身后几人的手全伸在那里挠,从老到小全是,还眼睁睁的看着自己,估计是继续等他下个动作会做什么。
    整整五个人在他旁边做着这个挠下胯的无良动作!
    奥瑞克的猥琐;布库的天真;罗杰的认真;阿多根的模仿;哈里斯的纯洁;五个人,五种气息,做着同一个极度不雅的动作,组合到一起的时候就形成了极度具有冲击的画面。


    孙志新看到了后唯一反应就是想去挠墙!
    特别是布库,那是多么好的一个小孩啊,这就学坏了……还有哈里斯,多么纯洁的一个美青年,居然也做着这种下流的动作。理论上来说,这孩子纯结得连打手枪都不会吧?也被自己教唆得这般猥琐了,自己可真是个好老师,深得毁人不倦的真谛!
    如果可以开口说话,孙志新肯定会放声咆哮:“这个动作不许学,给我忘记它!”
    可现实不允许,他现在是哑巴。
    所以孙志新就只能学奥特曼,一边拼命摇头,一边双臂举起在胸交叉比划出一个十字大叉,这代表的意思是:
    NO,NO,NO!这个动作绝对不允许学!
    然后,他身边就多出了五个拼命摇头的奥特曼……
    泪奔!
    …
    …
    由于队伍的扩编——孙志新的亲随队伍好像一直都在扩编。最先是布库,然后有了齐格力,接着是塔里木、哥本、阿尔法。现在又多了奥瑞克、阿多根和哈里斯。
    好吧,他就是一残障人士之友,专收残疾人士。现在连他自己都哑巴了,正好补齐。从将军到小兵,一律都是不是这里有毛病就是那里有问题的高档货。
    啥?塔里木没有残疾?你觉得他那种四肢发达头脑简单的问题不是残疾?
    奥瑞克毛病更多,心理扭曲,多疑多事,搅屎棍一样喜欢没事瞎折腾,这是严重的心理残疾!更难医!
    至于布库,就他是完美的!这是他孙志新的亲娃,不在这个大军包含范围内。
    眼下孙志新就带着自己的亲随大军队伍开过河去,捡着能摘的野菜全摘回来,打算做成腌菜。
    这时候可摘的野菜比春天少了太多了,但并不是摘不到。比如说大量的马齿苋、荠菜、野生水芹、甚至紫苏叶和少量还没来得及变老的厥菜。甚至运气大好的连侧耳根,就是叫做鱼腥草的东西孙志新都找到了。另外还发现了不多的香花菜,它长在向阳的潮湿山脚下,靠近小河边。
    孙志新大喜,发动大家使劲的摘。马齿苋和野荠菜都是好东西,现吃可以,腌制也行,冬季的时候拿来改善口味再好不过了。厥菜倒不是不多,只是由于季节的原因它已经变老,味道也不如春夏季节的时候来得好,可以拿来食用的部份不多。不过本着看到就不放过的的原则,还是将它能吃的部份摘下来,一块拿来腌。
    像野生水芹、鱼腥草、香花菜什么的,都有着过重的剌激性香味,用来腌制是不合适的。至少不能和其它不带有特殊香味的野菜一起腌。孙志新就收集它们的种子,以备来年机会合适的话就有目的栽种。同时它们都是不错的药物,叫奥瑞克这个老神棍多收集一些也不错。
    最大的发现是接着的第二天,由于河对岸的那片林子已经被发掘得差不多,大家便试着向更远的方向寻找。队伍里有着哥本这个机警的家伙,又有阿尔法这个人形雷达,还有塔里木这个肉盾,显得很安全,可以适当的放宽探索的范围。
    所以在到达新的一片林子后,孙志新惊喜的找到了一片接近有两亩地宽的芋头地,可比小树林发现的那片要大得多了。这玩意儿熟了后又烂又软,现在挺适合他这个喉咙疼得食物难以下咽的哑巴。对阿尔法也挺适合,他的残破身体吃这个远比吃肉好得多,可以用它来和桄榔换着吃,改善口味。
    而且就算吃不完的话,也可以挖出来做成芋头干。冬季进行冬猎的时候,气温会导至体温流散而需要频繁的进食来补充能量,像猎人们原先的一日两餐必须要改成一日三餐,中间一定要补充一顿干粮——这个就是很好的干粮。再退一万步想,它还可以制成零食,实在没事大家也可嚼它打发山洞里的无聊时间。
    总之,能找到这片两亩地大小的芋头地,真是太好了!
    这还不是最重要的,再继续往上走后,他听到腿脚迅速快捷的哥本在远方咒骂连天。不放心的过去查看的时候,看到哥本的脚陷进一片污垢里,黄黄红红像烂泥一样的浓汁淹没了他的脚背。他不幸的踩中一个圆乎乎的又有些扁平的事物,把它踩破了,里面腐烂的物质全在他脚上流淌。
    “噢,噢!真他妈的!倒霉!”哥本在那里懊恼的大叫。
    倒霉?是好运吧。孙志新侧盯着他脚下的东西,有些不敢相信哥本的能踩出这个东西来。
    他觉得自己看到了南瓜。就那个模样,形状圆圆扁扁的,表面又有条筋状突起,虽然已经腐烂得差不多了,可那就形状就是南瓜!不是现代市面上常见的那种长长圆圆的长南瓜,也就是北方的倭瓜,而是早期在市场出售,后来因为味道不如长南瓜好而变少了的圆扁南瓜。它学名叫做墨西哥南瓜,外国西方电视电演里万圣节时挖上骷髅样的窟窿来装饰或是吓人的,正是这种!
    那瓜实在不小,估计得接近十斤重,因为熟过了头已经在腐烂。哥本那一脚捅下去直接踩破了它变薄的皮,把它变成稀泥里一样的肉质里的籽都挤了出来。
    这个南瓜已经不能吃了,但它的籽长得饱满成熟,来年必然可以用它来栽种南瓜!看到它们的时候孙志新都没想过它们炒熟了来吃也是美味,只想到自己种南瓜的问题。
    南瓜这东西极好种,挖个坑的话直接把籽扔进去埋上土就行了。如果你够懒,连管它都不用管,大不了它心情不好结的南瓜不够大罢了。如果你够勤快,肯施施肥,照料一下什么的,它们必然会给你丰富的回报!


    大喜之下,孙志新抓住哥本一阵拉扯,拼命用手比划南瓜的模样,让哥本再去找。
    结果一行人找到了二十几颗能吃的南瓜,十来颗已经熟过头**掉只能取籽的南瓜。除了这些,还掐得满手满怀的南瓜嫩茎尖,这玩意儿可以炒着吃,做汤吃,腌着吃,味道好得令人惊喜。
    简直是大丰收!
    南瓜既可当饭吃,也可以当菜吃,连拿来观赏都行,南瓜长得很漂亮的。孙志新已经在幻想等冬天过去以后春天到来时自己开发出来的的南瓜园,它不仅美丽,还会提供蔬菜和粮食,使得部族的生活会越来越好。
    纳鲁和泰格不是都不允许自己去打猎吗?那好,爷就在家里种地!看谁更牛B!看谁对部族的帮助更大!
    作者有话要说:小剧场:
    关于挠胯行为的心理分析:
    孙志新:痒……
    奥瑞克:挠胯啊,好久没干过了。这个味道……唔,我最近洗澡没?
    布库:感觉好奇怪哦,真难为情。
    罗杰:这个动作太不厚道了,它代表着什么意思呢?
    阿多根:不好!想嘘嘘……
    哈里斯:嗯嗯,好舒服……好难为情……停不下来啊……可不可再挠两下?
    大叔无良:望天ing。看!有飞碟!
104、 南瓜宴
    当晚回到营地里时,一行人肩上全扛得有南瓜。每人肩上扛着南瓜一到到三个不等,那片地里的南瓜全被摘了回来,整帮子人像大扫荡一样,一个都没有留下。布库手里抱着一个十几斤重的大家伙,两只手臂得努力伸直,十分勉强才能合围上揽住它,颇像年画上抱鲤鱼的那个招财童子,整体形像看上去很有喜感。回到营地后的晚餐更是以南瓜为主,孙志新下厨做南瓜,让留下来吃饭的哥本和队尔法吃了一顿南瓜大餐。
    南瓜其实是好东西,味道甜美,肉质细腻糯软,风味十分独特。而其享调方法也多,可蒸、可煮、可炸、可腌、可拌,用来做主食,做蔬菜,做添加料,制成零食或是糖吃,甚至用来当成天然的染色配料,都有它独特的魅力。
    众人摘到的那种和现代墨西哥南瓜一样的南瓜品种不是很经放,不像中国北方的倭瓜,保存得当的话,一口气放上几个月都问题不大。这种品种的成熟后放上个把月没问题,久了以后就容易烂,所以赶紧吃掉才是真。反正孙志新觉得最大的收获不是这些南瓜,而是它们成熟透了种子。种子留下来明年拿来种南瓜,瓜肉则赶紧趁没坏前吃掉。
    近三十颗硕大的南瓜分得整个营地都喜笑颜开,尽管大家伙儿并不知道怎么吃南瓜,但孙志新打着手势说它能吃就能吃。本来孙志新还想细说南瓜的做法,让大家伙别好不容易发现点好东西就当猪食一样的煮了。可他现在是个哑巴,手语的发展还没有详细到可以让布库来当翻译解释清楚南瓜要怎么做才好吃,干脆懒得说,让大家爱煮就煮,爱炸就炸,反正南瓜这东西无论怎么弄味道都不坏。只要不像那句俗话说的那样,牛啃南瓜不知道如何下嘴就行了。
    当晚,整个营地都飘荡着一股子南瓜的清新甜香味儿,孙志新帐蓬里的味道当然更浓厚。孙大厨炖了一锅南瓜汤,炸了一些南瓜饼,做了一个南瓜盅粉蒸肉,最后专门给布库做了一个甜点,拨丝南瓜。
    南瓜汤做法最简单,南瓜切块加水炖烂乎就行了。有些人喜欢煮的时候放一点点盐,加点姜片调味。有些人喜欢直接清水煮,吃得甜的还喜欢加点糖。孙志新煮的就是不放盐那种,不过也没加糖,就是吃它那种本味。南瓜很容易煮烂,属于低热量高营养的保健食品,现代是极受人推崇的。煮熟了后吃着时又香又软又甜又糯,极易下肚。吃几口软乎乎的南瓜,喝一口香甜清爽的南瓜汤,在微凉的深秋无异是一大享受。
    南瓜饼的做法因为没发现小麦,孙志新就将它改进了一下,弄出一个衍生版本的。就是用芋头磨成粉,加桄榔粉,加南瓜磨成的南瓜浓浆,三者以芋头二分之一,桄榔和南瓜合占二分之一的比例混合,再加入桄榔里提取的糖汁揉成饼状。最后用油炸透,就得到金灿灿的史前版南瓜饼。
    它的卖相极佳,没油炸之前是明艳的橙黄|色,待得用油炸透以后就成了带着褐色的深金黄|色,散发着一股子香甜的气息。虽然没有加入发酵过的熟粉或是糯米粉,但由于由芋头粉在,一炸之下还是能把它炸得圆嘟嘟的发泡膨胀,像个圆滚滚的小气球似的。
    其实这个时候吃最好,又甜又软又香,微微有些黏牙,咬下一口嚼着的时候一边烫着舌头,一边又能吃出那种密实且味道层次丰富的混和口感。每当在嘴里嚼烂成一团的南瓜饼肉掠过口腔在里面翻卷搅动时,独特的甜香味道一层一层的释放出来,美得难以描绘。再过得一会儿放凉些,它就会蔫下去,不再是个炸胀起来的小胖子模样,而是变成一个凹坑样的凹饼,吃起来更结实,却又要更香浓一些。
    和现代加入了面粉或是糯米粉的真正南瓜饼比,这种史前版的南瓜饼没那么有嚼劲,也没有那么酥。但它更软和,桄榔粉的作用还使得它呈现出一种半透明的质感,更柔韧一些,口感更偏向绵软,吃起来照样不错。反正布库和阿尔法极喜欢,孙志新在炸的时候这两个人炸一个就偷吃一个,一边被烫得使劲吹烫红的指尖,一边又要大口的咬了嚼着往肚里吞,惹得孙志新很想拿筷子抽他们。
    南瓜盅粉蒸肉也同样是改进版,用桄榔粉和前一段时间煮制的干芋头粉用陶锅干炒,直到炒干,炒成熟粉。再加入其它磨成粉的调料,继续炒至微焦,做成蒸肉粉。然后取半肥半瘦的肉切片,将蒸肉粉倒进去拌匀,并调入一些油使蒸肉粉能很好的吸附在肉片上。
    然后选择一个中等个头的南瓜,先削去皮,将头部上段整个儿圈切下来备用。挖掉内部的瓤后将先头拌匀的肉片放进去,再把头一个步骤切下来的那一段当成盖子盖上去,就可以入锅蒸了。为了好看,孙志新还将盖子与下部接合的部份切成锯齿状,这样一揭盖的时候有着锯齿状的南瓜盅会非常可爱。
    将完成以上部骤的南瓜盅放进锅里蒸大约一小时,就得到了香喷喷,色香形俱全的南瓜盅粉蒸肉。中途不要去碰它,因为南瓜很容易蒸熟,一碰即烂。在现代时菜馆做这道菜一般都是先用常规方法蒸粉蒸肉,待肉被蒸熟以后再装进南瓜盅里接着蒸,蒸至用竹筷去捅南瓜一捅即穿就可出锅。而自家做的话不用那么麻烦,连肉带瓜一块蒸就行,其实这样味道还好一些,南瓜的味道和肉的味道溶合得更紧密,缺点是火候很不好掌握。
    由于蒸的时候南瓜的香味全蒸进了肉里,肉的肥油侧倒过来被南瓜吸收了。因此那肉吃起来就烂软易嚼,不仅有独特的粉蒸肉的味道,还有南瓜的香甜,在嘴里化开时的感觉肥而不腻,味道很是醇正。肉香、蒸肉粉的香味、南瓜的香味和那种微甜的味道和肉溶为一体,怎么吃都不厌。就算吃腻,直接捅被蒸软的南瓜吃,那甜甜软软的味道很解油腻,吃完了后会继续想吃粉蒸肉。南瓜盅一但用这种办法蒸熟后,既是容器,又是食物,还很美形,橙红艳丽的色泽十足讨喜,整道菜就成一道荤素搭配得宜,形、味、色都独具匠心的独特菜式。
    粉蒸肉本是湘菜,但因为味道甚美而广泛的流传开,到了现代时几大菜系都有自己独特的粉蒸肉做法。像这种以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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