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耽美 史前男妻咸鱼翻身记-第71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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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粉蒸肉本是湘菜,但因为味道甚美而广泛的流传开,到了现代时几大菜系都有自己独特的粉蒸肉做法。像这种以南瓜为盅来蒸粉蒸肉的,却是湖南的特色,孙志新只吃过一次就没忘记,这会儿把它改版了还原出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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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拨丝南瓜做法也没有太大的讲究,跟其它用炒糖上汁用浓糖浆形成的拉丝的拨丝系甜点菜式大同小异。整道菜的制做全在糖汁的制做上,火候不到拨不起丝,火候过头糖又很容易焦糊,特别是用陶锅还不是铁锅来做,难度就更大些。事实上孙志新没有做成功,火候不到位,吃的时候仅能拉出一点点丝,距离一长就会断。
    不过史前时代谁吃过这种拨丝系的甜点?牵出一点点丝他们就觉得很趣了。反正布库是吃得很高兴,上嘴唇、下嘴唇,还有下巴上全沾得有糖,跟个偷糖吃的小偷似的。那一盘子拨丝南瓜他一个人干掉一大半,速度快得别人都不好意思跟他抢。未了他竟还没吃过瘾,又抱着盘子舔了一阵才作罢。
    自那次探险以后,由于互相照顾共进退结下的情谊,阿尔法与哥本这两人跟孙志新的感情越发的好。两人是知道孙志新做菜有好艺的,可是一般他都被纳鲁和泰格占着,别人根本很难吃到他的手艺。这阵子那两个家伙被孙志新拒之帐蓬外,阿尔法和哥本才有了来打秋风的机会,头一顿就吃到了南瓜大餐,简直让两人爽到了极点。孙志新的手艺确实不会让任何人失望,整顿南瓜餐好吃得十足过瘾,两个家伙便一个对准南瓜吃,一个对准粉蒸肉吃,筷子使不惯就五爪齐上,被烫得唉呀连连的那速度竟也不慢。
    过得一阵之后奥格也来了,从布库包里拿了自己的筷子出来猛吃——他的筷子很诡异的放在布库那里,这是孙志新一直都没想通的怪事。
    和别人吃得很爽相比,孙志新自己就比较倒霉,他喉咙疼,就算肉已经蒸得很烂软他咽着都费劲,只能学阿尔法去捅南瓜肉吃。南瓜肉蒸进了粉蒸肉的味道,吃着也不错,油孜孜的吃在嘴里是南瓜的烂软口,味道却是粉蒸肉的味道。然后他发现这玩意儿有些烫嘴,吃这个也不容易下咽,最后只能光喝南瓜汤。至于油炸的南瓜饼,他根本就咽不下去,只得冲它们干瞪眼。
    布库一边吃一边偷偷藏东西,孙志新瞧见了也只作没看见,任他去藏,知道它肯定是被藏起来带给纳鲁吃的。待得吃完了布库临走的时候孙志新才叫住他,重新给他炸了一盘子南瓜饼,还让他将没吃完的南瓜盅粉蒸肉端走,打手势让他一半分给纳鲁,一半分给泰格。
    那两个家伙最近不能在这里吃饭,也不知道去哪家混吃混喝去了,有没有像在自己这里吃一样快活。一起吃饭吃了一阵都吃成了习惯,吃饭的时候突然少了这两人针锋相对的小型局部战斗让人很不习惯。可孙志新一时半会又理不清那复杂的关系,只得把这两人统统拒之帐蓬外。
    好吧,他这种行为就叫做自欺欺人,一边不想搭理那两只,一边又忍不住想对那两只好,其矛盾的心理真不好形容。
    作者有话要说:
    星期五那天和朋友聚餐,突然发现俺们这群人很诡异:做饭时全体男人下厨,女人们聊天;吃完了,男人们洗碗打扫卫生,女人们继续八卦;没事可干了,男人们看孩子,女人们打麻将;再接着女人们逛街,俺们男人跟屁股后头付钱买单;她们在店里翻翻找找,我们一群野男人蹲店外头群体性吸烟,引得路人侧目……
    于是俺就深思,为毛感觉我们这群男人都特没地位呢?……
105、鞣皮 01             
    孙志新第二天一大早爬起来接照原计划做腌菜。这玩意儿虽然不是必须,但它可以改善口味,调剂生活,有这个理由就足够了。何谓生活?不就是努力现状,让自己可以过得更好一些么?更何况目前孙志新确实也找不到别的事可以干。
    腌菜一般通用的有两种做法,干腌或是湿腌。
    干腌是将原料洗净后晒干,伴上盐以后放进容器里腌制而成,整个工序并没有太大的讲究,就是最后装罐的时候别致些。
    在孙志新原先生活的地方,腌菜会用一种叫做匍罐的东西。其实也就是选一个颈口长的陶罐,先将伴好料的腌菜原料放进罐里,一定要记得把菜按紧实。罐口处用笋壳做格档避免腌菜掉出来,再用两根竹片嵌进去呈十字交叉形成锁闭结构,和笋壳一起形成阻档结构。最后将匍罐口冲下,底朝天倒立摆放,底下放个装上水的深口盘子,将匍罐口插进水中用水密封阻绝空气进去,然后记得定期添加损失的水就可以了。
    它的好处是这样腌出来的腌菜保存质非常之长,只要保存得当,吃上几年都问题不大。缺点是腌出来的腌菜实在太咸太干,几乎没有办法直接吃,而是得用来做菜做汤吃。而且晒制的时间很长,得非常闲才适合干这个。
    湿腌则是先调配浓盐水,调配的盐水里可以根据自己的喜好往里添加佐料进行调味。然后将原料放进去浸泡,浸泡成半熟菜以后再起出装进容器里继续腌,直接腌好食用,后面的办法就跟干腌是一样的。这样的好处是味道更好,味道调配合适的话,空口吃或是佐餐都是佳品。缺点是保质期不长,不易久放,而且浸泡的时候比较麻烦,属于泡菜和腌菜的结合体,工序比较多。
    在老孙家,孙志新的母亲以前就一直运用这个办法来腌菜,她用的配料很特别,差不多可以算是老孙家的独传秘技。小时候孙志新总爱在这个时候去帮忙,两母子说说笑笑着把菜腌好,等得冬天里拿来炖菜吃。腌菜的时分就成了孙志新记忆里美好的回忆之一,所以他一直记得这种繁杂的腌菜做法,更是怀念这种腌菜做法里那种浓浓的母亲的味道。
    孙志新估计自己是没有什么时间能长时间等待它们晒干的,就选用了湿腌法。而且手里的菜看似多,到时候一但吃起头估计也不怎么经吃,保质期没到头就铁定吃光光,湿腌法味道还更好,自然是首选湿腌法。
    至于浸泡菜的容器,孙志新临时做了一个大木盆解决了这个问题。这个也不难,就是在做盆底的时候遇到了点小问题,因为孙志新自己并不是个什么技术优良的工匠,他做木盆的方法都是想当然,结果做出来的木盆就不可避免的就有点小漏。
    解决来解决去都弄不好这个微微渗漏的问题,孙志新干脆懒得理它,它爱漏就漏去,反正漏的那点量对整只木盆来说不是很严重,属于可以忍受的范围。
    最后,光是浸泡菜的时候就泡了三天,三天以后装了三大罐的腌菜。看着这三罐子腌菜,孙志新心里挺有成就感的。他现在终于明白了现代那些老太太啥的,甚至包括自己的母亲,为什么搬家的时候会那么心疼自己泡菜坛子,生怕在搬运的时候被打破——大凡花了一翻心血新手弄出来的东西,主人都是心疼的。这无关于它本的价值问题,而是投入的感情多少问题。现在孙志新心满意足的去看三坛腌菜的时候,心里就很有一种像是在看亲闺女的感觉……
    做完了这人孙志新又找不到事干了,隐隐约约总觉得自己做出来的那只大木盆还应该有其它的更重要的用途,但一时半会就是想不到。
    此时季节大约已经是深秋之未,天气转变得更是凉,不仅早晚的温差大,晨间和夜间还都会起雾。浓重的雾气笼罩着营地左右,湿温加大,气温更是显得有些低。
    布库还是和族里其它的小孩一样,早起第一件事就是去拾柴。孙志新便看着他的小身体被浓雾吞没,拾完了柴又从浓雾里走出来,心里不知道怎么地就是心疼得很。他都可以想像得到,那小小少年是如何整个人被晨间的冷空气冻得微微打哆嗦,使劲一边用手搓着自己的小身体,一边弯腰去拾柴——心里便更是忍不住的疼痛。
    史前的孩子真是懂事,也真是可怜。孙志新甚至都想替下布库去帮他拾柴,可他又知道布库肯定不愿意,因为那孩子把这件事看成了是一种责任,必须完成的的任务。明白这点,对那小家伙就更疼更怜。
    孙志新自己也分配得有兽皮,看布库被冻成那样,就想给他做一件皮衣,再做一条皮裤穿上御寒,别让这孩子每天清晨去拾柴的时候被冻得嘴青唇紫的。
    选了兽皮,又大致比划了一下布库的体型,根据这个尺寸裁裁剪剪分割开兽皮弄成皮拼接料,再用针穿上亚麻线将它们缝到一起,试图制做史前第一件皮衣。
    整个工程说起来容易,实则极为浩大。幸好孙志新从泰格那里得回了自己的背包,里面拉拉杂杂的工具不少,特别是那把多用途的瑞士军力,在这里时候非常的给力,不然制皮衣这件事根本就是心有余而力不足的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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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就算有了先进工具的帮助,孙志新还是干得十分费力。那皮又韧又厚,还非常的僵硬,剪起来的是费劲无比的,还不如用刀划来得方便。
    孙志新便画了图样,硬是把兽皮按到地上用刀和它们搏斗,最后才切成可以用来缝制的正式形状。
    然后便是缝,整个过程就更让人头痛。以前孙志新总不明白为什么电视电演里那些女人缝被子或是厚重东西,类似纳鞋底什么的会在指头上套个铁环。现在他明白了,对于史前粗制的兽皮这种东西,想用针扎穿它实在是一个难度非常大的活,必须得有一个那样的金属环套在指上用来将针鼻子顶着整颗针前进扎穿兽皮才能缝合,所以这个金属环美其名曰:顶针。
    顶针是没有的,孙志新以前不干这些缝缝补补的活儿,用不上那玩意儿。在他原来生活的现代,连许多吃低保的人家都不会再穿缝补过的衣服。所以孙志新只得在自己的东西里翻找,最后找到一个还算得宽大的金属环戴到指头上权作顶针用。
    顶针加不锈钢针,再加无比强大的毅力和痛苦的抓得满头的头发都快掉光的痛苦劲儿,孙志表足足花了八天时间才给布库缝好了一件背心样的东西。没法,他就这技术,他一个大男人以前又没有缝过衣服,让他又裁又剪又缝的第一次就弄出这么个东西,已经很了不得了。至于袖子,他还没有那技术能弄得出来,所以只能是背心。
    不过光是背心也是史前第一件,布库穿上它时喜翻了天。它可真暖和,一穿上去身体已经就能感觉到那股子热乎劲儿,晨间去拾柴时也没有那冷了。
    待孙志新给他穿上皮背心又把系带系好,小家伙迫不及待的就奔出去现宝,向其它人展示自己家吉玛给自己弄的新事物。
    这一出去炫耀,就足足炫耀了一整个上午才回来。孙志新打手势问及他的感受,布库答道:“前心和后背都很暖和,真好。吉玛,我很喜欢!就是胳膊凉。”
    那当然,就是件背心,胳膊全露在外头呢,当然凉……
    布库又道:“还有点硬,挺搁人的。不过还好啦,真的暖和,其它人都没有这个穿呢,我听说族里的女人还想来跟你学习做这个。”
    孙志新冲布库打手势,用手语道:“可以不那么硬的,将皮革鞣制过……”
    脑中突地灵光一闪,对啊,鞣制皮革后可以让皮革坚久耐用不说,还会变得柔软暖和,是必须进行的一步,他怎么就忘了呢!
    他终于明白为何他总觉得大木盆有什么其它的重要用处了,那就是它还可以用来鞣皮!
    …
    …
    鞣皮是制革中最重要的工艺,可以这么说,整个制革一系列步骤中决定最后得到的皮革好与坏的关键步骤就由这一步决定。
    对于整个一系列复杂的制革工艺,现在猎人部族的制革工艺仅做到了最粗糙的两步,就是先将皮革从动物身上剥下来,进行简单的刮除剥离面的油脂,然后将得到的这种皮革晒干,就得得到了原始的皮革。
    只经过这样简单两步的皮革干而硬,厚实且沉重,同时还散发着难闻的气味。这样的皮革不仅质量极低,还容易发霉腐烂,夏天的时候一个保质不当就极易腐坏不能再使用。而到了冬天,它的干硬使得它保暖的效果很低,硬绷绷撑开着,既不由合皮肤,也不能很好的包裹住身体。
    众所周知,衣物或是皮革制品之类的东西能保暖,其物理作用原理在于它的结构能形成一层阻隔空气流动的隔热层,从而将温度保持住。而对于要穿着的衣物来说,能使人体感觉到舒适的总结起来无外乎几点:轻、软、柔、顺、暖。史前部族的制革工艺得到的产品完全不能满足这些要求,可以这么说,它唯一能做到的便是它的厚度,能起到一些物理保护作用,真正的衣物所具有的功能它并没有做到。
    为了要让它像现代衣服一样能保暖,并能穿着舒适,就必须进行鞣皮。
    鞣皮又叫硝皮,或是鞣革,总体思路就是用碱性药剂去除皮革中含有的多余的油脂,利用类似于肥化反应的原理转变皮革中的分子,最后得到柔软、轻巧,不易腐变质,又不易发霉的皮革。经过这一步的皮革,如果工艺非常优秀的话,得到的皮革与现代穿在身上的已经很相像了。只需再过再加工,类似于侵酸柔化、精制、上色什么的,最后就会得到用来制做各种皮衣、皮具的皮革。
    鞣皮工艺里最重的东西是鞣革剂,现代有很多种鞣革剂,从工业化的强碱鞣革剂到植物鞣革剂,它的品种五花八门,多得指不胜举。制剂取材从矿物到植物,同样多如繁星。在孙志新穿来的现代,鞣革工艺已经非常成熟,皮革制品的应用遍及生活的每个角落。
    因此孙志新PDA上收录的相关鞣革信息非常的丰富,他只需找出一种需合史前时代这种一穷二白什么物理条件都很低下的鞣革法来学习运用就行。
    植物鞣革剂取材普及,得到的皮革质量最后密实柔软,用来穿戴用非常适合,用这个办法制取鞣革剂看似不错。但在这史前时代,植物鞣革剂制取困难,提纯更费劲,理论上来说这个办法并不怎么适合。
    而矿物鞣革制取简单,取材容易,是个极好的选择。缺点就在于用这种办法鞣出来的皮革有异味,质量也不如植物鞣剂弄出来的好。只是限于目前条件下,用这个办法来鞣革好像是唯一的选择。
106、鞣皮 02
  兴冲冲的跑去查PDA,得到了好几种简单的家庭用鞣皮方法。它们每一种都简单实用,利用现有的工具就可以完成。所有的办法各有各自的优缺点,非常值得让人欢喜的是这几种鞣皮方法的采材在这个史前时代完全行得通。得到这样的结果让孙志新感觉鞣革一事大为可行的同又对种数不少的鞣革办法感到无所适从。似乎每种都不错,又似乎每一种都因为是家庭生产的原因而显得用料简单、工艺不足而有着各自的缺陷,孙志新看来看去最后竟不知道用哪一种办法才好。
  
  管它的,反正自己以前也没鞣过,就照本宣科的照着干就是。就像那话说的:凡事都有第一次,而第一次的感觉通常都不太舒服。最好的效果未过于痛并快乐着,那就一边痛一边快乐着吧。而最糟的结果大不了鞣成废皮,对于这种情况孙志新有先见之明的选用了部族老人们制出来的劣质皮,所以就算废了都不会太心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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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着最简单、步骤最少的原侧,孙志孙选了两种鞣革办法,打算都试一下。
  
  这两种办法里一种会用到明矾,一种会用到芒硝,孙志新隐隐约约觉得在哪里见到过它们。仔细想想才猛然回想起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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