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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为谁晓-第17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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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克的能力有多厉害,辰砂并不知道,但是能够把路克完全压制住的人,一定也不会简单,毕竟路克不是人类,而是吸血鬼。
这么想着,辰砂一边抱住路克安慰一边问:“昨天的那个人,你知道他是谁吗?”
“就是那个沈翩鸿他说他是晓光的呜”路克脸色发白,一个字也说不出来。辰砂眼尖地发现路克左边耳垂上有一枚耳钉,正在发出淡淡的金色光芒,路克一停下,金色光芒就消失了。
路克带着一脸虚汗靠在辰砂胸口:“看到了吧他给我强行戴上了这个我不能做出任何违背他意愿的事情从今天开始,我只能吸他的血——这是这个世界的契约,我依赖他生存下去,他”路克的声音有些干涩,“他是我的主人”
主人?难道说这个耳钉会让路克变成必须听沈翩鸿命令的工具吗?辰砂轻轻触上那枚耳钉,指尖像是被针扎似的疼。他甩甩有些僵硬的手,缩回手把袖子拉长了些遮住手指,再次去触摸那枚耳钉。这次他的整条手臂都猛地一疼,险些让他叫出声来。
他不服气地想去拿竹笛当法术媒介再试一次,被路克拦住了,路克苦笑一下:“没用的,他法术上的能力太强,即使是长星芒姐姐恐怕也不能对付他我是来道别的辰砂,我今后必须跟着他,直到他厌恶我,主动解除契约,或者我们两个中有一个死去为止。”
“那个沈翩鸿为什么要控制你?他知道你是另一个世界来的?”辰砂握紧路克的手,不想放开。路克是他在这个世界里的知音,如果路克莫名其妙被沈翩鸿带走,他无法袖手旁观。
“因为我不是人类什么情报都辰砂,我能读动物的心声,还能变成蝙蝠所以对他来说用处不少”路克的声音又哽咽了,“但是我不想变成他的——仆人啊!”
辰砂用力抱住路克:“你先跟着他,至少在百商会这段时间他们还不会走不管怎么样,辰砂会想办法救你回来,一定会!”想到以后可能很难再跟路克一起,辰砂心里一阵难过,声音也带了点哽咽,“记得好好照顾自己路克”
路克也回抱了一下辰砂:“多谢你,我会好好活下去的!现在起我就是他的契约者,他不知道我和你的关系,以后就算见面也要装着不认识我我走了!”
化身小蝙蝠依依不舍地绕着辰砂飞了两圈后,路克从窗户出去,飞出院子时还能看到辰砂站在窗边看自己。忍住心头的不甘,路克一振翅膀,转眼冲出院墙。
晓光贵客陆宇辰和沈翩鸿住的“曙光院”距离辰砂现在暂住的院子不远,这个院子里有人工小溪经过,是秦府最豪华的几个独立小院中布置极为精巧的一个。路克昨天就是被那个杀千刀的沈翩鸿带到这个院子里吃干抹净的,所以对这个漂亮的小院厌恶至极。
看准清澈的溪水,路克一头扎了进去,在水里化成人形。吸血鬼的体温本来就比正常人类低,所以三月午后的溪水对于路克来说算是温水。任凭溪水将自己变成落汤蝙蝠,路克从水中坐起来,双手撑着水底圆滑的鹅卵石,郁闷地甩了甩满脑袋的水。水珠飞溅,打湿了刚刚走到溪水旁的那人的锦衣下摆。
路克愤愤地抬起头,正对上沈翩鸿似笑非笑的脸。
“落水蝙蝠这还是我第一次看见呢。”背着手居高临下地看着水里的路克,沈翩鸿笑得好不戏谑。
“我是吸血鬼!”
“长得这么俊的落水鬼我也是第一次见。”
路克从水里跳起来扑向沈翩鸿,却在攻击到他的一瞬间全身瘫软。沈翩鸿笑眯眯地接住落水吸血鬼,将他揽到怀里,贴在他耳旁暧昧地低语:“我原来不知道,你竟是这么主动的。不过,现在是不是早了点?而且今天晚上我准备去秦盟主的‘踏月楼’小酌几杯,可不能现在就”
“我才不是!”路克愤怒地打断了沈翩鸿的话,拼命挣扎着,“我只想你快点给我把这个破契约毁掉!”
沈翩鸿毫不在意,只要有契约在,路克无论如何不能攻击他。见路克湿淋淋的,自己的衣服也被路克身上的水打湿,沈翩鸿干脆不顾他的挣扎,抱着他走进房间。
昨夜意外碰到这个不是人类的少年,他终于用上了收藏许久的契约耳钉,把少年变成自己的私有品。这厉害的小吸血鬼不但会幻术,而且能化身蝙蝠,有了他,许多情报就很容易拿到了。更何况,这个少年生涩的反映别有一番滋味,昨夜的那场云 雨让他回味无穷这么有用的小宠物,可得好好养着呢。
把路克放在床上,沈翩鸿开始解自己的湿衣服。一抬头,他发现路克咬着唇红着眼圈,恨恨地瞪着他不放。愣了一下,他反应过来,有点好笑地打开一旁的柜子,指着里面的衣服说:“赶紧换吧,小心感冒,而且你不是白天睡觉?看你的黑眼圈,都成这样了。以后白天还是不要到处跑,有什么事情我会让你做的。”
路克不语,还是盯着沈翩鸿不放。后者毫不在意地笑笑,脱下外衣自己拿了一套干净衣服换上,然后摇着扇子悠闲地晃出门——离晚上还有一段时间,他还是苍炎的各个地方走走吧。
路克等到沈翩鸿出门,这才脱下自己的湿衣服,随便从衣柜里扯出一件衣服来换上,蜷缩到床里面没有被水打湿的地方睡下。太阳正灿烂,路克对着床里的阴影,揪紧床单,终于抵抗不住倦意,沉沉地睡过去。
作者有话要说:唉,我该拿你们怎么办?评论都写得这么好,不加更都不行!
于是羞涩扔文掩面跑开》///《
撒花恭喜路克被吃=v= 第十八章 醉夜
丝竹绕梁,轻纱粉帐,这里是男人们的销魂地,苍炎城最有名的青楼——踏月楼。问天下谁不欲醒掌天下权,醉卧美人膝?前一个念头是大逆不道,可后一个念头却是大多数男人们最诚实的愿望。
左手揽着一个娇小美人,右手拥着一个俊俏公子,沈翩鸿不必自己动手,两位善解人意的头牌便能把他伺候得好好的,他是一口小菜一口酒过的滋润得很。与他不一样,陆宇辰坐在自己的位子上,谢绝了老鸨带来的佳人,一个人慢慢品着酒,不发一语,和这里的气氛格格不入。
喝完俊俏公子送来的美酒,又和娇小美人调笑几句,沈翩鸿抽空扭头看了好友一眼,叹气:“不解风情的柳下惠。”
陆宇辰的视线连动都没动一下:“人见人爱花见花开风流天下知的沈公子,你早晚会被红线狠狠绊一跤的。”
沈翩鸿的手顿了顿,接着放开右手边的俊俏公子扶额:“看来你是有这个打算了你们先下去吧,改天我再来看你们,这点心意算不得什么,你们拿着,好好照料自己,可不要在我下次来的时候瘦了。”说着不忘再怜惜地摸了一把怀里美人的纤纤玉手。
美人和公子接过银票,恋恋不舍地与沈翩鸿道别,与舞姬乐师们一同下去了,转眼热闹的房间里只剩下两个人。
“万花丛中过,片叶不沾身,向我学一学嘛。”沈翩鸿不知从哪里摸出他那把扇子摇起来,换了个坐姿,对着陆宇辰谆谆教诲道。
陆宇辰没有接话,把酒杯里剩下的一点酒饮尽,然后自己给自己倒了一杯。
沈翩鸿摇扇子的动作随着时间的流逝一点点慢下去,目光也越来越严肃。两人沉默半天,沈翩鸿“唰”的把扇子合起来:“就因为那个‘砂’字?”
“我不知道,不记得。”
“他是那个人的私有品,况且飏空帝也对他有兴趣。如果只是为一个名字,你没必要花那么大的代价去换他。”目光渐沉,沈翩鸿仔细分析道,“于情,你虽然暂时没有以前的记忆,但毕竟和那位殿下相互爱慕已久,这是你身边的人都能看出来的事情,现在你去找个替身,又怎么对得起那位殿下?于理,这次的生意是你全权做主,你得为晓光争取最大的利益,这是陛下对你的信任,也是你必须履行的职责。和那个人做生意,你未必能占什么便宜。”
陆宇辰放下已经送到唇边的酒杯:“我知道。”
沈翩鸿拿扇子抵住额头:“你这样子像是知道?”
“我醒过来的时候,什么也不记得,但我觉得你们很熟悉,而且相处起来很自然,所以我知道你们的确是我最重要的亲人和好友。你说我有过一个爱人,我隐约记得,可是我见到辰砂之后就觉得他更像我心中的那个人,这又是为什么呢替身?我在拿他当替身吗?”
沈翩鸿展开扇子摇了两下,终于露出了一点点笑意:“多谢你了,没拿我们当外人。不过你这样单凭几次见面和一个名字就认定辰砂公子是你的唯一,怎么也说不过去吧。”
陆宇辰不语。“那位殿下”据说是他曾经的恋人,“那位殿下”的名字中有一个“砂”字,“那位殿下”也是水属国家湛海的人他没有见过“那位殿下”,他只知道他在见到辰砂的时候,就像刚醒来在失去一切记忆的状态下见到父亲和好友时那样,有一种莫名的熟悉。
为什么,怎么会有这种感觉?
沉默了好一会儿,陆宇辰忽然飞快地把酒一饮而尽,接着将酒杯稳稳地放回案几上:“鱼和熊掌,未必不能兼得。”无论以后事情会怎样发展,至少现在他不想错失辰砂,这是一个奇怪的执念,但他坚持。
“想想那位殿下你自己总说不要做像陛下那样的事情,事后后悔的,切记切记啊。”
“那位殿下可是我只记得‘砂’这个字。”陆宇辰凝视手中空杯的目光温柔许多,“就是因为不想后悔,我才希望能带走他,以后的事情以后再说。”
沈翩鸿再次叹气:“好吧,我会尽力帮你得到辰砂公子,你继续考虑,我只是再提醒你一次,做什么事情都不要后悔。”
离“百商会”正式开始已经只有十天了,各地商贾名流纷纷抵达朝炎城。作为人们相互结交的最佳地点,酒楼妓馆戏院近日的生意好得出奇,账房先生们每日算盘打得天响。
苍炎全商盟盟主秦烽忙得脚不沾地,他手下负责各类生意的星芒们也一样几乎没有休息的时间,就连怀孕了的长星芒眠瑾都待在秦府里处理一些比较轻松的工作。
秦烽的五星芒辰砂现在作为他最重要的左右手之一,整日为了安排百商会的各项工作而奔波着,也负责陪秦烽出席各种宴会,十分高调。对此,之前表现出对辰砂有莫大兴趣的晓光特使陆宇辰和空岚皇帝风飏居然没什么反应,照旧一个天天在外面跑与商人名流结交,一个拿秦烽的府邸当别宫等其他人来拜访。
又到月上柳梢,辰砂忙了一天空着肚子回到秦府,还没把地踩实,早他一步回来的秦烽就派小厮来唤他去。
辰砂让到门口接他的浣花漱花先回去,自己一个人沿着弯曲的青石板小路散着步往秦烽的院子走。他今天实在太累,肚子刚才还饿得厉害,现在却因为饿过了而暂时没有什么感觉。猜想秦烽叫自己去是要谈一些工作上的事情,辰砂决定绕远路散散心,让自己稍微放松点。
这样忙碌的生活并非让辰砂厌恶,相反,充实的每一天都很有滋味。他想报答秦烽,想锻炼自己,想增长见识,这些愿望都得到了满足,所以他对现在的生活由衷的感到开心。
走上一座小石桥,辰砂停下脚步,转过身凝视着桥下的小溪,手无意识搭上了凉凉的栏杆。今夜的月色被薄云遮住,视野中的一切都越发朦胧。溪水欢快地在鹅卵石上奔跑,它们的脚步声在静谧的夜晚格外清晰。不知站了多久,一滴,两滴,接着更多细密雨珠开始亲吻辰砂的身体。
苍炎的三月末,大地早已回暖,夜晚的雨水凉丝丝的,柔软如幼童的手心。辰砂仰起脸,微微上弯嘴角,感受着大自然的赐予。细雨落叶,化开了周身的疲惫。一场雨,一场洗礼。
再让秦烽等下去不太好,辰砂慢慢踏着湿润的青石板继续前行,软风细雨,雨夜独行,倒是惬意。
夜色渐浓,辰砂有些看不清楚,不过这段路他比较熟,即使视野不好也没关系,只要沿着青石小路绕过一座假山,再通过一条长廊,第二个转角处右拐直走大约三十步,就到秦烽的院子了。
等辰砂走进长廊时,雨也开始变大,淅淅沥沥的雨声敲打着屋瓦树叶,这场大合奏掩盖了本来就不大的辰砂的脚步声。
“果然是奸商啊,那么多利益在他面前摆着,他还不知足——怎么样,你依然坚持?”在没有雨的长廊里,辰砂停下脚步抹了抹顺着额角流下的雨水,正好捕捉到这句话。如果他没记错,这个是沈翩鸿的声音。
“何必问我两次。看来这笔生意还不足以令他动心。百商会快开始了,走着看吧。”这是陆宇辰。
他们两人应该是刚从秦烽院子出来,因为回去的路与辰砂不同,所以辰砂只听清了两句话,他们剩下的交谈声伴随渐行渐远的脚步声消失在雨声中。
百商会虽然是各地商贾进行贸易交流的盛会,但人们也不是非要在百商会才能谈生意,只要买卖双方感觉合适,随时随地都可以交易,所以已经有不少商人提前把某些生意做了。从陆宇辰和沈翩鸿的对话来看,他们应该是在百商会开始以前就和秦烽谈成了某笔生意,不过似乎对赚头不怎么满意。
听到他们的对话,辰砂边往秦烽的院子走边想:陆宇辰可是晓光皇帝的特使,管他是什么身份,最起码跟他搞好关系对秦烽的生意一定有帮助,看样子明天还是找个机会约陆宇辰一起吃顿饭增进了解比较好。尽早报答秦烽然后寻机会自谋出路,以后的人生才会自由。
辰砂走进秦烽的院子时,雨已经大了许多,看样子不借把伞回去一定会变成落汤鸡。想象着自己湿淋淋的回去会被两位侍女怎么围着折腾,辰砂不由发笑,踏进秦烽房间的一刻笑容都还没有收敛起来。
秦烽背对着门口坐在桌旁独酌,桌上的小菜都没怎么动。辰砂正盘算要不然就找秦烽蹭顿饭吃,免得回去麻烦两位侍女,秦烽忽然开口说话了:
“辰砂,今夜去陪陈少爷,你知道怎么做吧。”平淡的仿佛在说今天天气不错。
一瞬间,辰砂还以为自己听错了,但是很快就联想起刚才的对话。是吗,原来跟陆宇辰搞好关系的方法这么简单,不愧是秦盟主,做买卖实在精明。
另一只脚落地时,稍稍有些不稳,但马上就被辰砂调整过来。笑容凝固了很短的时间,然后唇弯出魅惑的弧度,辰砂浅浅吸了一口气,低头应道:“回盟主,辰砂知道。现在已经不早了,盟主请注意身体,辰砂这就过去。”语气平静的仿佛在说今天天气的确不错。
秦烽原本盘算得很好,可不知为什么听到辰砂的话却回了一下头。辰砂低着头,表情隐藏在阴影里,看不清楚,秦烽只知道他是笑着的。
辰砂不是芳菲楼的人吗,就算失忆了这些本事也不会差。而且他是芳菲楼最低贱的小倌,不存在什么贞洁问题,一次两次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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