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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家讲坛:道光皇帝-第5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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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当时有一句话:三年清知府,十万雪花银。清朝地方官是三年一个任期,一个知府一个任期就能搜刮十万两白银,这是多么荒唐的事情啊。当然了,欲壑难填,清廉的官员能有几个?所以那些贪财成###的官员搂起钱来毫无顾忌,不管哪些是老百姓的钱,哪些是皇帝的钱,照单全收,绝不放过。
  嘉庆年间,安徽省发生了一起震惊朝野、为侵吞国家赈灾款而最终导致官杀官的大案。那年,安徽省暴雨如注,洪泽湖水位暴涨,百姓家园被毁无数,很多人葬身鱼腹,即使活下来也是流离失所、生活无着。清政府一面组织泄洪,一面着手救济灾民。其中,山阳县知县王伸汉贪污赈灾银两万三千两,自入腰包一万三千两,另外一万两归衙役等人平分。不久,政府派查赈委员李毓昌来到山阳,检查赈灾款的发放情况。最初,王伸汉并未太重视,因为这种例行公事司空见惯,查赈委员开始都是横挑鼻子竖挑眼,摆出一副公事公办的样子,待奉上大笔银两孝敬,自然轻松过关。不料,查赈委员李毓昌刚中进士,一副书呆子脾气,初出茅庐,一心报效皇家,可以说是软硬不吃。王伸汉无可奈何,竟然下毒毒死了李毓昌,然后由县“公安局”出具验尸报告,称其自缢身亡。
  然而,李毓昌的家属感觉事情过于蹊跷,便跑到北京督察院喊冤。最后,嘉庆皇帝传令下去,将山阳县知县王伸汉押解来京审讯,究出实情,嘉庆帝怒不可遏,叹为“天下第一奇案”,在严惩各犯之后,甚至将仅负领导责任的两江总督铁保发配新疆。书包 网 。 想看书来

三、吏治难清(3)
【朝野上下,潜规盛行】
  道光皇帝继位初年,立即决定整顿吏治。皇帝既然有此心,大臣自然极力配合。经过苦思冥想,一个叫英和的军机大臣想出了个办法——建议道光皇帝清查整顿陋规。
  什么是陋规?
  拿今天的话说,就是官场的潜规则。但是,我感觉陋规这个词比“潜规则”更妙。所谓“陋”,就是拿不到桌面上、见不得阳光的东西;所谓“规”,是指你不遵循不行的规则。
  中国古代的官员分两部分:一部分是直接治理百姓的官,叫“亲民之官”,俗称父母官、州县官,这部分官员人少;多的是第二部分官员——管理官员的官。州县官吃老百姓,管理州县官的官员就吃州县官。官吃民,官吃官,靠的就是陋规。
  先说几个地方上的陋规:
  浮收——拿今天话说叫摊派、滥收费。
  勒折——清朝流通制钱(又称大钱、铜钱)和白银两种货币,这样一来,银与钱之间就有个比价问题,地方官在征收赋税时利用这个比价来做手脚。原本征收赋税时交白银,现在我要制钱,一两银子本可换一千到一千二百文制钱,但我规定换两千文制钱,勒令百姓接受这一折换比率。实际上,一两白银折两千文制钱还是低的,一般要翻一两倍。
  签子钱——百姓告状,提交诉状的同时必须向衙役交钱。本来,按照清朝法律规定,清朝的老百姓打官司是不收诉讼费的。你不交签子钱也行,但官司基本上不予受理,交多少呢?一般是三四两银子起价,视诉讼标的浮动,可以讨价还价。
  富户节礼——地方管辖区内的富人按季度向官员送钱,动辄上万。
  棚费——科举考试,地方官向百姓敛钱,送给考官。可能有人会问,我家没有考生也要交吗?清朝官员手里拎着皮鞭子呢,不交?皮鞭扬起!
  以上是官民之间的陋规,官员之间的陋规名目就更多了。下级对上级,地方官对京官,有业务联系的衙门之间,都要送礼。譬如:
  节寿礼——当时有个词“三节两寿”:新年、端午、中秋是三节;长官及其老婆的生日是两寿,这时下级都要送礼。这样一来,一年四季官员都在送礼收礼。送多少?这也有行情,多了送不起,少了拿不出手。道光年间陕西省的行情是巡抚的下级每年给巡抚送节寿礼五千二百两。再加上前面提到的俸禄和养廉银,数目就非常大了。
  程仪——官员过境不仅要招待,临行还要送红包,叫程仪。
  各种部费——地方官到中央各部办事,要送钱,否则上报的公文肯定不合格,要办的事肯定拖延不决。地方官事务繁杂,难以在京久候,但中央各部也忙,凭什么要优先给你办,于是就得送钱。
  别敬——地方官到京觐见皇帝或办事,临别送给京官的贿赂###礼物,主要是现金。道光年间,陕西布政使(相当于今天的副省长)张集馨两年上一次北京,他留下了一份记录,记载着他每次进京的送礼开支,最多的一次一万七千两,最少的一次一万一千两。送给谁了,不外乎掌管他命运的各级官员。当然,还得烧烧冷灶,什么是烧冷灶呢?就是长远投资,像那些无权无势的翰林院的穷翰林们每人也得给上个十两二十两,不知哪天用到谁了,现用佛现烧香就晚了。
  此外,还有炭敬,拿今天的话说就是取暖费;冰敬,就是降温费,天热了,给领导几个买冷饮的钱;妆敬,送给长官眷属的钱,用来买化妆品的,我不会买,干脆,您自己买,我还省事儿了;文敬,送给长官孩子的奖学金,今年考得不错,叔叔奖励你,好好努力,将来比你父亲还有前途,等等。太多了,陋规之多,说也说不完。

三、吏治难清(4)

  大家可能会问,陋规大行其道,国家肯定不会不加禁止。官员之间送来送去,不会有第三者在场,国家还可以拿没有证据来推诿,不加查办;但州县官直接向百姓强征陋规,那就是###裸地伸手要钱了,国家还能装聋作哑吗?
  这个问题问得好,但既然无法禁止官员之间送来送去,怎么禁止地方官向百姓强征陋规呢?不然,钱从何出,总不会让地方官自掏腰包吧?实际上,他也掏不起。各级官员均从陋规中获利,自然官官相护,无法查办。而且,地方官也要给皇帝进贡,这当然不叫陋规,但不是陋规是什么?给你进贡你收了,反过来你派“检察院”查我置办贡品的钱从何而来,是不是搜刮了民脂民膏,世界上有这样的道理吗?
  各种陋规大行其道,送来送去,拿的都是百姓的钱,这加重了老百姓的经济负担,道光皇帝对此十分痛恨。英和献上的清查整顿陋规这一计策的基本思路是改变原来对陋规的禁令,让陋规合法化。道光皇帝不解,禁还禁不止呢,怎么能开禁?但听英和一说,也觉有理。
  陋规多如牛毛,谁也说不清。英和认为应该加以调查,取消一部分,保留一部分,保留的这部分纳入国家税收体制,既可以此提高官员的待遇,补充基层办公经费的不足,又能增加国库收入;而对老百姓来说,由于减少一些陋规,并且保留的那部分陋规纳入国家监管范畴,地方官也不会随意胡来,百姓的负担也能因此而减轻不少,确实是利国利民的好事啊。
  于是,道光帝传谕全国,命各地官员清查上报。附带指出,这次主要清查的是地方州县官向百姓征收的陋规,至于官员之间的节寿礼、别敬、炭敬之类等并未纳入清查范围。
  尽管如此,这仍然像往油锅里撒了一把盐,全国官员顿时哗然。因为这将揭露官员收入和官场关系的黑幕,所以当朝弄臣纷纷反对;也有不少地方官打着心中的小算盘,蠢蠢欲动,看看又有什么空子可钻。
  吏部尚书汤金钊等上书皇帝,请求立即停止清理,理由有四:
  1、让陋规合法化缺乏法理依据。既然是陋规,国家就不能改变否定它的立场。禁不禁是立场问题,能不能禁得住是工作效果问题,无论如何,立场不能动摇。
  2、陋规之“陋”,就在于它见不得人。现在要把它###在光天化日之下,将损害大清朝的政府形象。
  3、陋规可能越清理越多。因为地方官借这个机会也会多报一些,百姓的负担不会减轻,反而有加重的可能。
  4、清查陋规,难免滋扰百姓安居乐业,致使民间不得安宁。
  最后,汤金钊强调,杜绝陋规的办法除了政府严格监督外,主要靠官员们自律。
  官员们还能自律?连道光皇帝都不敢相信,但是,这些反对意见却不能完全置之不理,他反复思考,觉得其中有不少道理。于是,道光果断地停止清查,但是此时清查令刚刚下发不久,如果马上来了个180度大转弯实在有损皇帝的颜面,于是决定牺牲英和,暂时免去了他的职务。改革陋规是道光皇帝上任的三把火之一,这把火没着起来便熄了。
  但是,不能因此就说道光皇帝在整顿吏治方面毫无作为,他也做了一些事情。尽管无法改变当时的官僚制度,个###上也不免优柔寡断,但对身边亲贵的劣行、个别官员的###,还是敢于下手的。书 包 网 txt小说上传分享

三、吏治难清(5)
在道光皇帝刚刚登上宝座之时,就发生了一件气得他七窍生烟的丑闻。豫亲王裕兴垂涎一名叫寅格的使唤丫头已久,这个丫头貌美如花,却守身如玉,对裕兴坚决不从。裕兴在男女之事上从未遇阻,因此寅格越犟,裕兴越急。结果弄得一天到晚神魂颠倒。有人给他出主意,建议他“生米煮熟饭”。裕兴连连摇头,说我那一大家子人,一天到晚人来人往,哪有机会下手。
  正在此时,嘉庆皇帝死了,灵柩运回北京,皇族宗室纷纷倾家前往祭奠。心怀鬼胎的豫亲王看大家忙于丧事,心中大喜,悄悄溜回家中,趁无人之时,###了寅格,致使其羞愤自缢。宗人府察知此事后,上奏皇帝。
  道光皇帝览奏气得浑身发抖,要知道按清朝皇室家法,贵族国丧期间怀孕都要受处罚,何况做出如此卑劣龌龊的事情来,故立即做出决定,以豫亲王在国丧期间###,当即赐死(赐死是清朝死刑中最体面的一种死法,由犯人任选上吊或服毒一种死法,是贵族、官员专有的特权)。
  豫亲王是清初开国功臣多铎之后,多铎系太祖努尔哈赤之子,因在开国战争中功勋卓越,故其王爵世袭罔替(清朝王爵分“功封”和“恩封”两种,功封者世袭罔替,只要清朝不亡,世世代代都是王爵;恩封的王爵每传一代,降一等,直到降为最低贵族称号时止)。
  处死一个亲王,终究非同小可,所以宗室纷纷劝阻说情,连太后也前来说情,他人的面子可以置若罔闻,但太后的面子不能不给,道光皇帝最后被迫改变初衷,决定将其革去王爵,交宗人府圈禁三年。这个处分也是很重,您想,在那个朝代,一个有权有势的亲王,逼死个命比纸贱的小丫头,在很多情况下完全可能逃脱恢恢法网。
  道光帝为此下诏:“国家法令,王公与庶民所共,###已成,致毙人命,犯罪至重。裕兴身系宗室,袭封亲王,乃不自爱惜,恣意妄为,大干法纪,若从末减,则齐民犯此者,又将何以治之?”其中一句“国家法令,王公与庶民所共”,说得确实难得。
  一般人或许认为裕兴虽为亲王,但与道光皇帝的血缘关系毕竟已经疏远,不妨公事公办。其实,这是误解,即使是同胞手足,他也能严格要求,绝不姑息养奸。譬如三弟惇亲王绵恺,与道光皇帝自幼生活、学习在一起,感情很深,但包揽词讼,欺压百姓,甚至与宫中太监发生不正当关系,查实后将其降为郡王并撤消一切职务i。绵恺经此打击,半年后就去世了。此外,宗室犯法被处罚的也不少。
  既然皇室成员犯法都难逃道光的处分,那么对官员的犯法就更无所顾惜了。道光七年(公历1827年)夏,通州百姓控告协办大学士英和的家人私加租息。英和是三朝老臣,而且在道光朝初期多有建树,深受倚重,但经查实后,还是受到了严厉的处分。英和被拔去花翎,革去太子太保衔,撤销理藩院尚书职务,下放到承德任都统。晚清时代,所谓“都统”已经是个有职无权的闲差了,联系到被处分的事由,可见处罚是相当重的。
  道光特加说明:此事虽然系英和家人所为,但“若非英和平时信任驱使,何至狐假虎威,肆无忌惮”?他以此告诫大臣要谨小慎微,管好自己身边的人,“从前和ㄉ茫涫疾还欢奘吨剑鞒幸栏剑ブ磷宰魍#型獠嗄浚疑衔牛戒镐覆蝗斐山诱撸恢劣诶0芫隽巡恢埂薄

三、吏治难清(6)

  同时,道光要求地方官实心奉公,切勿草菅人命。为了转变地方官“当官不为民做主”的陋习,道光四年,他抓住赵二姑一案,处分了一批官员。原来,山西榆次县民阎思虎###了赵二姑,县官在审理此案时,受阎思虎家族贿赂,将###改判为通奸,并将赵二姑屈打成招。
  后来赵二姑羞愧难当,自杀而亡,其家属赴京控告。道光皇帝命山西巡抚邱树棠重新审理,邱树棠敷衍应付,委托给属员处理,太原知府官官相护,审理结果仍然维持原判。道光皇帝大怒,命将此案交刑部审理,最终翻案。
  道光皇帝认定山西承审官员明显存在受贿、偏袒、刑讯逼供等问题,将榆次知县、太原知府革职发往新疆,太原知县、山西按察使革职,将巡抚降为按察使。道光皇帝以此案件为典型,要求地方官公平执法,伸张正义,互相监督,不许徇私附和。
  【堂堂朝廷,卖官市场】
  说到吏治,就不能不提清政府的卖官问题。
  政府为什么要卖官呢?
  国家总不免会遇到一些突发事件,如赈灾、水利工程、军事行动等,这时用钱刻不容缓,而国家经费预算并未列支这笔费用,向老百姓摊派?祖制不许可;向商人摊派?向官员募捐?找到谁,谁都会面有难色,以种种理由推托。只有这个卖官,立竿见影,买者眉飞色舞,喜笑颜开,争先恐后;卖者不费吹灰之力,短时间内就能募集到大量雪花银。所以,历代皇帝即使深知此种做法既不体面,也有损王朝长远利益,但就是下不了决心将其革除。当然了,卖官不叫卖官,叫捐纳或叫开捐。
  晚清时代,有一个广为流传的故事:
  某人看到当官比经营工商业更有利可图,也想捐个知县,但苦于没有那么多的现钱(当时知县的职位价格为3700两白银),于是就和几个朋友商量集资,最后三人商定共同出资,买来官缺后一人任县令,其他人分任师爷、家丁等,分工协作,密切配合,各无怨言,得贿后按股分红。后来果然如愿以偿,该团伙大肆贪污,任期届满后因贪污罢职,三人满载而归。
  总之,买官者多持一种投资心理,将官场作为市场,造成极大恶果。从眼前来说,国家得到一笔钱,但从长远来看,无疑是饮鸩止渴。
  清朝的捐纳制度十分复杂,仅捐纳的名目就有十种之多,而且,一般情况下买官者买到的大多仅是个虚衔,以此来满足成为士大夫的虚荣感。但政府也卖实职,由于编制有限,这些买到实职的人要经过一个漫长的候补过程,甚至长达十多年之久,此间等待的滋味可想而知。大多是心急如封,一旦得缺,便如饿虎扑羊,无所顾忌,大肆敛财。
  清朝自嘉庆起经济困难,不顾乾隆帝永不许开捐的禁令,大肆卖官,卖官收入大体接近国家年收入的十分之一,这是个天文数字。嘉庆皇帝不是不知道捐纳的弊端,但既然已经收了人家的钱,就不能不让人家候补。这样一来,吏治就更不可多问了。
  道光皇帝对捐纳制度深恶痛绝。登基之初,道光就下令停止捐纳,后来迫于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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