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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曾相识的人-第6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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晦涩高中(四)
那时已经临近圣诞节了。圣诞节虽然不是中国的传统节日,却似乎是令青春男女最向往的节日。这个节日,成就过很多青春男女的恋情,也给很多喜欢浪漫的情侣提供了最浪漫的背景和值得回忆的情景。每到这个节日,天气已经冷下来了,在内向的男孩在这种节日氛围之下也想偷偷的送点温暖给自己喜欢的女孩,而在含蓄的女生到了这个节日也会体现出女性的温柔,希望向自己爱慕的男生送去点关怀。

  学校在这天举办了一个“跳蚤市场”,每个班级都可以在教学楼到宿舍之间的街道上,摆放一个摊子,卖一些饰品、食品之类的东西。这是我认为学校组织的最有意义的事情。

  那天晚上,节日气氛很浓重,卖玫瑰、百合之类的花的班级一律罄空。我和朱云走在熙熙揽揽、热热闹闹的人群中,时不时的就可以看到手捧三朵玫瑰,等着寻找自己喜欢的女孩的男生,也时不时的就可以看到手捧三朵玫瑰的女孩羞涩的低着头,然后大手牵小手或者相互环绕的情侣。说真的,当时我突然萌发出想找个女朋友的想法,但也仅仅是那么一瞬。我觉的自己在爱情方面比较早熟,也比较成熟。虽然没有体念过、经历过。我不喜欢把追一个女孩的战线拉的太长,就像中美之间的合作关系。也不希望自己一追一个中,这时的心态就好比我们买东西,老板开了天价,你想放弃,随意的回个低价,随知老板马上就答应了。这会让你有赝品之嫌。我相信爱情是需要一个过程的,就像我们语文老师说的,是一个相见、相识、到相知的过程。好不容易进化到这地步,总不能像动物求偶一般不论美丑妍媸。

  我边走边想,偶尔为自己的奇思怪想自嘲自乐一番。朱云问我在想什么,一副淫样。我不好意思说,又对他一笑。朱云吓一跳,以为我对他有什么想法。过了一会,朱云开口说:“阿泰,看着这样的场面,我也想找个女朋友了。”

  这话要是从顾浩嘴里说出来并不奇怪,奇怪的是从朱云的嘴里冒出来。我说:“这年代符合你口味的太少了,又要漂亮型的,有要知识型的,上帝造人时可没那么大方,即使有也不可能在大方到让你给碰上。”

  朱云撇了撇嘴角,说:“其实我哪会那么苛刻,我自己的条件也很了解。对于女生的要求我并不高,只要能够充分发挥女性特有的本质就可以了。”

  我疑惑道:“女性特有的品质是指哪些方面?”

  朱云说:“温柔贤淑,端庄秀雅,皮肤白皙,笑容可掬,品质温和,气质典雅。”

  我嗤笑了一声,说这种女孩估计和恐龙一起绝迹了。

  正在说话间,我看到前面有个似曾相识的女孩,我问朱云那是不是吴婷婷。朱云看了之后,眼睛一亮,撇下我就冲向那边。男人重色轻友的秉性表现的很明显。

  吴婷婷见到我们后,第一反映就问陆标怎么不和我们在一起。我和朱云相互看了看,我淡淡的说他有点事。朱云接着说:“很巧吗?!怎么你自己一个人?”

  吴婷婷说:“我刚才还和一个朋友在一起,后来班级里的一个男生送了几朵花给她,我不好意思呆在那边,就自己一个人走了。”

  朱云拍马屁道:“你和另外一个女孩走在一起,那男的却送花给了你的朋友,是不是天黑认错人了。”

  我第一次知道朱云还有这本事。吴婷婷脸红的像被煮了的螃蟹,害羞的说不出一句话。只好把话题引开,说:“朱云,你最近都看些什么书?有什么书好看的没?”

  这引起了朱云的兴趣,他说自己最近看了很多书,每次看完之后都感觉自己被骗了一样。吴婷婷笑问为什么。朱云说很多书得了这个奖那个奖,本以为这些奖的份量应该很重,书的内容应该很有内涵,看了之后却大骂自己没有主见,受不住诱惑。不过最近看了一本书,觉的挺不错。吴婷婷好奇的问是什么书能让他有好的评价?朱云说:“这是一本诺贝尔文学奖的书,是法国作家加缪写的,叫做《局外人》。这部作品写的很有意思。我常常觉的自己也是个局外人,或者说我们很多人都是‘局外人’。很多事情发生在我们身上,按理说我们应该有最权威的解释权,可总有一些规矩、制度主导了这一切,剥夺了我们的发言权……”

  我听的索然无味,吴婷婷却听的津津有味。不知道为什么,当时我有种自己是电灯泡的感觉,虽然并不明亮。于是在中途,自己一个人悄悄的溜开了。

  校园的街道上仍旧热热闹闹,我来来回回的瞎逛着。偶尔买点零食犒劳一下自己的嘴巴。我的嘴巴跟了我那么多年,也挺委屈的,没怎么享受过好的滋味。

  走了很久,因为没有手表不知道是什么时间了。我感觉自己有点累,于是走到不远处的黑暗里,那是教学楼后面的草坪,现在这个时候草都已经变成了青黄色。我把自己的身体堆放在草坪上,抬起头看了看天空,只有无边无际的黑暗。

  突然有点伤感,想起自己第一天来学校的夜晚所看到的天空,颜色不一样,心情也变了很多。那时我想自己会很努力的去学习,为自己也为提供我读书的父母。可到底是什么改变了我?我到底在想些什么?我该怎么去做?一连串的问题让我的脑子像打了麻一般。正好这时,一男一女走到我附近的黑暗里,我看到个子高的身影倾身欲吻矮的身影,矮的身影阻止道:“等一下,你真的爱我吗?”

  男:“我用自己的一切爱你!”

  (他的一切只有身体。)

  女:“那我问你一个问题可以吗?”

  (女生最喜欢的一套)

  男:“别说一个,加几个零也没关系。”

  (假装豁达,因为知道在问也是万变不离其宗)

  女:“我只问一个。如果我和你妈同时掉进水里,你会先救哪一个?”

  (我做痛心疾首状)

  男:“我不会游泳,所以我会和你们一起淹死!”

  (女孩嘟着嘴,开始撒娇)

  女:“假设你会游泳,你会先救谁?”

  (男做痛心疾首状,略思片刻)

  男:“你问的很愚蠢,当然先救你,我妈陪了我半辈子,下半辈子我希望能你一起度过”

  (说完,四瓣嘴唇相交在一起,声音激烈的像饿极了的猪在喝水。)

  我想这年代太疯狂了,我也被时代抛弃了。后来我听到很多人都在谈论这个问题,也许原创就是她。而每次听到这个问题的时候,我就会无缘无故的发笑,我在想是不是每个女生的心中都有这么一个残忍的问题。

  当时我嘲弄了他们一番,站起身。没想到动作觉醒了沉浸在幸福里的这对男女。我有点尴尬,笑着说:“不好意思,你们继续,我这就走。”我又听到因为激动而发出的喘息声。

  街上的热闹已经退去一半,没退的也正在慢慢退去。有一些班级开始收摊,看看宿舍楼那边,已经有了几盏灯光。我没有兴致在逛,刚想回去。看到前面有三个熟悉的背影。走近定睛一看,惊讶的发现是陆标和金斌、顾浩在一起。

  顾浩在前两天时,那隔壁班的女孩寻找到了更加“合适”的人选,把他遗弃在了一边。金斌和顾浩因为本身臭味相投,共有所好,关系一直不错。让我不明白的是陆标怎么会和他们在一起。况且前不久,陆标还打了金斌,按理说,应该是仇人,怎么就成了朋友?

  他们三个手里没人拿着一根羊肉串,金斌和顾浩的嘴上还叼了根烟。每遇到有女孩走过,不论美丑,总要戏弄一番,说:“美女,这么早就回去了?不在逛一会吗?”然后哈哈大笑几声。陆标虽然不怎么说话,但时不时的也会对路过的女孩吹吹口哨,挑下眼睛,让路过的女孩羞涩却含笑着离去。

  我看了很久,看着他们三个像痞子更像傻子一样哈哈大笑。陆标和他们在一起的事让我百思不得其解。我远远的绕过他们,径自走向寝室,陆标回来的时候我已经睡着了。

  事后我才了解了事情的概况。在陆标打了金斌之后,金斌虽然很愤怒,但也怕了陆标。金斌在学校里经常惹事,和别人打架。但每次都不是自己单独上阵。因为家里有钱,又家住县城,认识了很多狐朋狗友。在社会上混的人大多是两类:一类是有钱到没处花的,另一类没钱到想偷抢的。结果两类人在一起后产生了互补。第一类人花一部分钱在第二类身上,第二类很是感动,要报答只能通过帮他做事。第一类人的惹是生非,第二类人总是奋不顾身的用“拳”和“脚”去解决。金斌看到陆标粗壮有力,一看就是从小干农活出身的,倒也有大将风范,不计前嫌。主动对陆标说:“陆标,我们现在算是扯平了,以后谁也不欠谁的。大家交个朋友吧。星期五放学后一起吃顿饭,大家都别记什么仇。”

  陆标对金斌的这个举动很感惊讶,也很是感动。周五放学之后就和金斌一起出去吃饭。在席上,金斌要了几瓶酒,连连向陆标敬了几杯,说了很多哥们义气的话。陆标之前很少喝酒,这一次的失恋让他憋了一肚子的话,喝了几杯后,脑子渐渐有点眩晕,胸腔里充满了倾诉的欲望。在酒的挑拨和金斌的怂恿之下,陆标一五一十的说出了自己这几天的苦衷烦恼。金斌这时才知道不是我喜欢乐乐,原来自己和陆标是钱钟书先生笔下所谓的“同情者”。于是有了共同语言。

  病人与病人之间的探讨是最聊以慰藉的。那天金斌和陆标在酒的效威下,互诉衷肠了很多很久,金斌大骂徐乐乐没有眼光,不懂珍惜,没人说她难看还真把自己当“天鹅”了。

  吃完饭,喝完酒,天色已晚。陆标醉醺醺的摇晃着身体。金斌的酒量比陆标好,脑子还算清醒。打了车把陆标送到了自己家里,在他的房间里睡了一夜。

  把自己的苦水都倒出来之后,陆标感到轻松了很多。这次金斌的风度让他了解了金斌的另一个方面,于是和他的关系越来越好。顾浩被那女孩甩了之后,闲来无事,也常常和他们在一起,于是组成了和“三个臭屁匠”一样人数的团队。

  一个人的改变就是这样迅速,其实任何改变都只是一个观念的问题,观念变了,说话谈吐、行为举止也就自然而然的变了。

  陆标的行为让我越来越看不惯。上课时,他懒散的坐在位置上,老师看不顺眼,就让他回答问题。陆标一动不动的坐在那里。老师有点恼怒,质问他为什么不回答问题?陆标嬉皮笑脸的说:“老师,不是我回答不出你的问题,你提这样的问题是对我智商的侮辱,我拒绝回答。”

  金斌、顾浩在后面听了之后,马上配合着说:“老师,你怎么可以这么侮辱同学的智商,我们青春短暂,你讲这样的题目本身就是浪费我们的大好青春,老师,你不能这样。”

  说完后,三个人默契的哈哈大笑,气的老师直叹人生悲哀。

  而到了下课的时候,他们会相约着走到走廊上,一有女孩子走过,他们就轮流着把对方推过去,假装骂对方,然后死皮赖脸的对女孩说:“对不起,没有受伤吧?要不要帮你揉揉?”女孩本能的骂一声流氓然后匆匆离去。他们站在那里恣意的大笑着。

  也许是因为自责,也许是因为期末的临近,乐乐总是沉闷着。她开始变的很认真,每节课都认认真真的听讲,下完课后就在座位上复习笔记和重点内容。但有时候,忽然想到什么,趴在桌子上,因为脸朝下,看不到她的表情。其实我知道她心里在想些什么,她把陆标改变的责任都推到了自己身上。她很为难,她不喜欢陆标,但也不希望他会变成现在这个样子。我也一直认为,在感情方面,只有喜欢和不喜欢。不喜欢对你做什么都不过份。于是我对乐乐说:“乐乐,其实这一切都不怪你。”

  乐乐趴在桌上点点头。

  我继续说服道:“陆标的改变并不因为你,这是由一个人的性格决定的。我倒认为这件事不幸的是你,好比一个花瓶摔下来,它注定要碎,不幸的是你刚好路过落在了你脚下。陆标的性格终有一天会变成现在这个样子,只是遇上你之后,这个改变提前到来了。可这不是你的错啊,你有你自己的选择,如果一个男孩喜欢你,你就答应,这个社会早乱了。所以我希望你好好想想,让自己开心一点,对的起自己的名字。”

  乐乐没说话,过了一会,抬起头,眼睛有点红。以前我总认为乐乐是个男孩子,这一刻不知道为什么我产生了怜悯之心,觉的乐乐也是个需要人疼爱的小女孩。乐乐矫做出一个笑脸,勉强的笑了笑说:“我没事,谢谢你。”

  为了调节气氛,我开玩笑着说:“乐乐,我第一次发现你笑的还是挺可爱的。”

  乐乐把笑又扩大了一倍,说:“你不是说我像恐龙吗?”

  我没想到她还记得,惭愧的说:“我没想到伤心的恐龙也有可爱的一面。”

  乐乐说出一句让我受宠若惊的话,说:“你也很可爱。”

  我有点慌乱,总觉的可爱的男生听上去就像强壮的女生一样让人感到别扭,我让她别这样说我,我会害羞的。可乐乐说:“但你也称不上‘帅气’‘潇洒’啊?”

  我说:“这都是些外表方面的形容词,你就庸俗到只看这个方面?你不觉的我很有内涵吗?”

  乐乐说:“我只看的出你内向,看不出你有什么内涵。”

  我说:“我有内涵要让你看出来那也不叫有内涵了。”

  乐乐不服说:“要是我的眼睛都看不出有什么内涵,基本是就是低能儿了。”

  围绕这个话题,我们争了一个晚自习。最后我们都让了步,她承认我有内涵,我也承认她的眼光不错。这是一个矛盾共同体。快下课的时候,乐乐看了一下表,懊恼的说:“又浪费了三节课的时间,马上就要考试了,该怎么办?”

  我也不知道该怎么办,安慰着说:“你放心好了,有我垫底的。”

  乐乐摇摇头,表示比我好她也没有一点成就感。但铃响之时,又对我说:“回去之后,你好好想想办法,一定要确保万无一失。”

  我点点头。

  考试那天,教室里出现从所未有的紧张忙乱气氛。除了几个平时只会读书的女孩外,其他人都想尽办法着在如何作弊这个问题上。于是作弊的方式花样百出:稍微有点勤奋的,连夜加班加点把可能考的知识点都抄在了小纸条上,字小的像蚂蚁的眼睛,纸张也不过手帕那么大。懒的连抄都不愿意抄的人拼命的寻求着外援的帮助,于是王君顿时被围了一圈。左边的让她把试卷放过去点,右边的也一样。后边的让她在把试卷做完后把它翘起来,而前面的却说要把它摊平。王君忙的不可开交,左右前后的都在互相指谪对方太过自私。又开始拍王君的马屁,说她是班里最善良最可爱的女生,说考完之后自己一定要投王君“三好学生”一票,班级里唯一有资格拿这个奖的也只有王君了。这些话让一些女生听了之后感到冷落的气愤。

  因为乐乐强于理,我强于文,我和乐乐商定之后的决策就是文的我给她抄,理的她给抄。如果老师看守太严,我们就把手伸到下面,一个手指是A,两个就是B,然后依次类推。对于试卷后面的大题,实在不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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