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颜氏家训-第7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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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一〕瓯,盛酒器,勉学篇言“梁元帝以银瓯贮山阴甜酒”。
〔一二〕六朝人呼婿为郎。通鉴二0一胡注:“今人犹呼婿为郎。”
〔一三〕宋本“常”作“尝”,注云:“一本作‘常’字。”案:各本都作“尝”,今从一本,太平广记正作“常”。常贫,犹汉书陈平传之言“长贫”矣。
〔一四〕兄遂杀弟,太平广记作“逐兄杀之”。
妇主中馈〔一〕,惟事酒食衣服之礼耳〔二〕,国不可使预政,家不可使干蛊〔三〕;如有聪明才智,识达古今,正当辅佐君子〔四〕,助其不足〔五〕,必无牝鸡晨鸣〔六〕,以致祸也。
〔一〕赵曦明曰:“易家人:‘六二,■攸遂,在中馈。’”
〔二〕赵曦明曰:“诗小雅斯干:‘无非无仪,惟酒食是议。’鲁语:‘敬姜曰:王后亲织玄紞;公侯之夫人,加之以纮綖;卿之内子,为大带;命妇成祭服;大夫之妻,加之以朝服;自庶人以下,皆衣其夫。’”器案:朱熹小学嘉言篇引颜氏此文,张伯行集解亦据易、诗为说,又引孟母曰:“妇人之礼:精五饭,粒Ь平斯茫煲律讯选!泵夏冈圃疲信献幽复
〔三〕赵曦明曰:“易蛊爻辞:‘干父之蛊。’序卦传:‘蛊者,事也。’案:昔人用干蛊皆美辞。”器案:王弼注云:“干父之事,能承先轨,堪其任者也。”
〔四〕严式诲曰:“诗卷耳序:‘卷耳,后妃之志也,又当辅佐君子,求贤审官。’”卢文弨曰:“君子,谓良人。”
〔五〕小学“助”作“劝”。黄叔琳曰:“代为筹画,闺阁之良谟也。易云:‘地道无成,而代有终。’亦是此意。”纪昀曰:“孟母不云乎:‘妇人之职:奉舅姑,缝衣裳,精五饭,事酒浆而已。’助其不足,即司晨之渐也。老子之教,流为刑名,不可谓非老子之过也。东坡韩非论,可谓洞入本原。”
〔六〕赵曦明曰:“书牧誓:‘牝鸡无晨;牝鸡之晨,惟家之索。’”
江东妇女,略无交游,其婚姻〔一〕之家,或十数年间,未相〔二〕识者,惟以信命〔三〕赠遗,致殷勤焉。邺下风俗〔四〕,专以妇持门户〔五〕,争讼曲直,造请逢迎,车乘填街衢,绮罗盈府寺,〔六〕代子求官,为夫诉屈。此乃恒、代之遗风乎〔七〕?南间贫素,皆事外饰,车乘衣服,必贵整齐;家人妻子,不免饥寒。河北人事〔八〕,多由内政,绮罗金翠,不可废阙,羸马悴奴,仅充而已;倡和〔九〕之礼,或尔汝之〔一0〕。
〔一〕卢文弨曰:“尔雅释亲:‘婿之父为姻,妇之父为婚,妇之父母,婿之父母,相谓为婚姻。’”
〔二〕通录“相”作“有”。
〔三〕卢文弨曰:“信,使人也;命,问也。”器案:程大昌演繁露续集五:“晋人书问,凡言信至或遣信者,皆指信为使人也。”陈师禅寄笔谈六辨疑:“晋武帝炎报帖末云:‘故遣信还。’南史:‘晨出陌头,属与信会。’古者谓使者曰信,真诰云:‘公至山下,又遣一信见告。’谢宣城传云:‘荆州信居倚待。’陶隐居帖云:‘明旦信还,仍过取反。’虞永兴帖云:‘事已信人口具。’凡信者,皆谓使者也。”器案:续谈助四引殷芸小说载魏武杨彪传:“彪妻袁氏答曹公夫人卞氏书:‘礼颇非宜,荷受,辄付往信。’”世说文学篇:“魏朝封晋文王为公……司空郑中驰遣信就阮籍求文。”则谓使者为信,自魏建安时已然矣。
〔四〕器案:抱朴子外篇疾谬:“而今俗:妇女休其蚕织之业,废其玄紞之务,不绩其麻,市也婆娑,舍中馈之事,修周旋之好,更相从诣,之适亲戚,承星举火,不已于行,多将侍从,暐晔盈路,婢使吏卒,错杂如市,寻道亵谑,可憎可恶,或宿于他门,或冒夜而反,游戏佛寺,观视渔畋,登高临水,出境庆吊,开车褰帏,周章城邑,杯觞路酌,弦歌行奏,转相高尚,习非成俗。”葛洪所述吴末晋初风俗,已然如此,可与此文互证,足见宋、明理学未兴之前,中国妇女之社会活动,固与男子初无二致也。
〔五〕唐书宰相世系表:“有爵为卿大夫,世世不绝,谓之门户。”玉台新咏一古乐府陇西行:“健妇持门户,胜一大丈夫。”傅玄苦相篇豫章行:“男儿当门户,堕地自生神。”当门户即持门户,后世言当家本此。
〔六〕赵曦明曰:“广韵引风俗通:‘府,聚也,公卿牧守道德之所聚也。’释名:‘寺,嗣也,治事者嗣续于其内也。’”
〔七〕赵曦明曰:“阎若璩潜邱札记:‘有以恒、代之遗风问者,余曰:拓跋魏都平城县,县在今大同府治东五里,故址犹存,县属代郡,郡属恒州,所云恒、代之遗风,谓是魏氏之旧俗耳。’”器案:阎说是。张伯行小学集解以为“由燕太子丹欲报秦,以宫女结士,余风未殄故耳。”其说非是。燕自燕,恒、代自恒、代,未可混为一谈。魏书成淹传:“朕以恒、代无漕运之路,故京邑人贫。”即指平城而言。楚辞九章:“悲江介之遗风。”朱熹集注:“遗风,谓故家遗俗之善也。”
〔八〕事,宋本原注:“一本作‘士’字。”案:后汉书贾逵传:“此子无人事于外。”晋书王长文传:“闭门自守,不交人事。”
〔九〕倡和,从宋本,余本作“唱和”,古通。卢文弨曰:“倡和,谓夫妇。”
〔一0〕卢文弨曰:“世说惑溺篇载王安丰妇常卿安丰,安丰曰:‘妇人卿婿,于礼为不敬,后勿复尔。’是江南无尔汝之称也。”郝懿行曰:“尔汝之称,今北方犹多。尔,古音泥上声。”陈汉章曰:“案:此当即受尔汝之实。”器案:孟子尽心下:“人能充无尔汝之实,无所往而不为义也。”赵注:“尔汝之实,德行可轻贱,人所尔汝者也。既不见轻贱,不为人所尔汝,能充大而以自行,所至皆可以为义也。”此文尔汝义正同。言夫妇之间,或相轻贱也。北史儒林陈奇传:“游雅性护短,因以为嫌,尝众辱奇,或尔汝之,或指为小人。”韩愈听颍师弹琴诗:“昵昵儿女语,恩怨相尔汝。”俱用为相轻贱意。
河北妇人,织纴组紃〔一〕之事,黼黻锦绣罗绮之工,大优于江东也。
〔一〕卢文弨曰:“礼记内则:‘女子十年不出,姆教婉娩听从,执麻枲,治丝茧,织纴组紃。’郑注:‘紃,绦。’正义:‘纴为缯帛,组、紃,俱为绦也。薄阔为组,似绳者为紃。’”
太公曰:“养女太多,一费也〔一〕。”陈蕃曰:“盗不过五女之门〔二〕。”女之为累,亦以深矣。然天生蒸民〔三〕,先人传体〔四〕,其如之何?世人多不举女〔五〕,贼行〔六〕骨肉,岂当如此,而望福于天乎?吾有疏亲,家饶妓〔七〕媵,诞育将及,便遣阍竖守之。体有不安,窥窗倚户,若生女者,辄持将去;母随号泣,使人不忍闻也。
〔一〕艺文类聚三五、御览四八五引六韬:“太公曰:‘……养女太多,四盗也。’”说本李详、陈汉章。
〔二〕赵曦明曰:“后汉书陈蕃传:‘蕃字仲举,上疏曰:“谚云:‘盗不过五女之门。’以女贫家也。今后宫之女,岂不贫国乎?”’”
〔三〕诗大雅荡:“天生蒸民。”郑笺:“蒸,众也。”
〔四〕传体,宋本、鲍本、事文类聚后十一引作“遗体”。
〔五〕陈汉章曰:“韩非子内储说六反篇:‘产男则相贺,产女则杀之。’”
〔六〕事文类聚“行”作“其”。
〔七〕妓,家妓。抱朴子外篇崇教:“品藻妓妾之妍蚩。”
妇人之性,率宠子婿而虐儿妇。宠婿,则兄弟之怨生焉;虐妇,则姊妹之谗行焉。然则女之行留〔一〕,皆得罪于其家者,母实为之。至有〔二〕谚云:“落索〔三〕阿姑餐。”此其相报也〔四〕。家之常弊,可不诫哉!
〔一〕留,类说作“届”。
〔二〕至有,类说作“至于”。案勉学篇:“梁朝全盛之时,贵游子弟多无学术,至于谚云……”句法与此相同,亦作“至于”。
〔三〕卢文弨曰:“落索,当时语,大约冷落萧索之意。”案:尔雅释诂下:“貉缩,纶也。”郭注:“纶者,绳也,谓牵缚缩貉之,今俗语犹然。”郝懿行义疏曰:“貉缩,谓以缩牵连绵络之也。……又变为落索,颜氏家训引谚云:‘落索阿姑餐。’落索盖绵联不断之意,今俗语犹然。”器案:朱子文集答吕子约书:“请打并了此一落索后,看却须有会心处也。”又朱子语类论语五:“无道理底,也见他是那里背驰,那里欠阙,那一边道理是如何,一见便一落索都见了。”朱熹所用落索,即一连串之意,与郝氏所谓“绵联不断之意”相合,但家训此文,却非此意,把“落索”一谚,放在全文中去理解,仍以卢说为长。林逋雪赋:“清爽晓林初落索,冷和春雨转飘萧。”用法与此谚相近。陶宪曾广方言曰:“雠怨曰落索。”
〔四〕孔齐至正杂记,论述女扰母家,引证颜氏此文,并云:“夫妇皆人女,女必为人妇,久之即为人母,自受之,又自作之,其不悟为可叹也。”
婚姻素对〔一〕,靖侯〔二〕成规〔三〕。近世嫁娶,遂有卖女纳财,买妇输绢,比量父祖,计较〔四〕锱铢,责多还少,市井无异〔五〕。或猥婿〔六〕在门,或傲妇擅室,贪荣求利,反招羞耻,可不慎欤〔七〕!
〔一〕卢文弨曰:“尔雅释诂:‘妃,合,会,对也。’晋书卫瓘传:‘武帝敕瓘第四子宣尚繁昌公主,瓘自以诸生之胄,婚对微素,抗表固辞。’”器案:王羲之帖:“中郎女颇有所向不?今日婚对,自不可复得。”又:“二族旧对,故欲援诸葛,若以家穷,自当供助昏事。”见全晋文二六,对字义同。
〔二〕赵曦明曰:“晋书孝友传:‘顾含字宏都,琅邪莘人也。豫讨苏峻功,封西平县侯,拜侍中。桓温求婚于含,含以其盛满不许。致仕二十余年,年九十三,卒,谥曰靖侯。’”卢文弨曰:“案:靖侯,之推九世祖也。”
〔三〕郝懿行曰:“第五卷止足篇云:‘靖侯戒子侄曰:“婚姻勿贪势家。”’”器案:颜鲁公集晋侍中右光禄大夫本州大中正西平靖侯颜公大宗碑铭:“桓温求婚,以其盛满不许,因诫子孙云:‘自今仕宦不可过二千石,婚姻勿贪世家。’”
〔四〕较,罗本、程本、胡本、何本作“校”,古通。
〔五〕史记平准书正义:“古人未有市及井,若朝聚井汲水,便将货物于井边货卖,故言市井也。”器案:市井犹言市道。御览二一五引语林:“卿何事人中作市井?”又七0四引语林:“温曰:‘承允好贿,新下必有珍宝,当有市井事。’令人视之,果见向囊皆珍玩,正与胡父谐贾。”则市井为六朝人习用语。当时婚姻论财,文中子以为“夷虏之道”。寻魏书文成纪,和平四年诏曰:“中代以来,贵族之门,多不率法,或贪利财贿,或因缘私好,在于苟合,无所选择,令贵贱不分,巨细同贯,尘秽清化,亏损人伦。”所言“贪利财贿”,即谓婚姻论财也。北齐书封述传:“前妻河内司马氏。一息为娶陇西李士元女,大输财娉,及将成礼,犹竞悬违。述忽取供养像对士元打像作誓,士元笑曰:‘封公何处常得应急像,须誓便用!’一息娶范阳卢庄之女,述又径府诉云:‘送赢乃嫌脚跛,评田则云咸薄,铜器又嫌古废。’皆为吝啬所及,每致纷纭。”其计较锱铢之事,可见一斑。梁武帝谓侯景曰:“王、谢门高,当于朱、张以下求之。”沈约奏弹王源有云:“王、满连姻,实骇闻听。”此皆比量父祖之事也。
〔六〕猥,谓鄙贱。风操篇有猥人,北史杨愔传:“鲁漫汉自言猥贱。”义俱同。
〔七〕卢文弨曰:“古重氏族,致有贩鬻祖曾,以为贾道,如沈约弹王源之所云者。此风至唐时,犹未衰止也。庸猥之婿,骄傲之妇,唯不求佳对,而但论富贵,是以至此。”
借人典籍〔一〕,皆须〔二〕爱护,先有缺坏,就为补治〔三〕,此亦士大夫百行之一也〔四〕。济阳江禄〔五〕,读书未竟,虽有急速,必待卷束〔六〕整齐,然后得起,故无损败,人不厌其求假焉。或有狼籍几案,分散部帙〔七〕,多为童幼婢妾之所点污〔八〕,风雨虫鼠〔九〕之所毁伤,实为累德。吾每读圣人之书,未尝不肃敬对之;其故纸有五经词义,及贤达〔一0〕姓名,不敢秽用〔一一〕也。
〔一〕典籍,吕氏杂记作“书籍”。
〔二〕皆须,事文类聚别三引作“须加”。
〔三〕魏书李业兴传:“业兴爱好坟籍,鸠集不已,手自补治,躬加题帖,其家所有,垂将万卷。”案:齐民要术三有治书法。
〔四〕古代士大夫所订立身行己之道,共有百事,因谓之为百行。说苑谈丛篇、玉海十一引郑玄孝经序、诗经氓郑笺、风俗通义十反篇,都言及百行,新唐书艺文志有杜正伦百行章一卷,今有敦煌唐写本传世。吕希哲吕氏杂记上:“予小时,有教学老人谓予曰:‘借书而与之,借人书而归之,皆痴也。’闻之便不喜其语。后见颜氏家训说:‘借人书籍,皆当爱护,虽有缺坏,先为补治,此亦士大夫百行之一也。’”王士禛居易录三:“颜氏家训云:‘借人典籍,皆当护惜,先有残缺,就为补缀,亦士大夫百行之一也。’此真厚德之言。或谓还书一痴,小人之言反是。”
〔五〕卢文弨曰:“江禄,南史附其高祖江夷传。禄字彦遐,幼笃学,有文章,位太子洗马,湘东王录事参军,后为唐侯相,卒。”器案:金楼子聚书篇载曾就江录处写得书,当即此人,“录”盖“禄”之误。
〔六〕郝懿行曰:“古无镂版书,其典籍皆书绢素作卷收藏之,故谓之书卷;其外作衣帙包裹之,谓之书帙。”器案:书之多卷者,则分别部居,各为一束。杜甫暮秋枉裴道州手札率尔遣兴寄递呈苏涣侍御:“久客多枉友朋书,素书一月凡一束。”则书札卷束,唐时犹如此也。
〔七〕部,以类相聚之部居也。古代书籍就内容分为甲乙丙丁四部。“帙”原作“秩”,今据颜本、程本、胡本、何本、汗青簃本及少仪外传、类说引校改。说文巾部:“帙,书衣也。”陈继儒群碎录:“书曰帙者,古人书卷外,必有帙藏之,如今裹袱之类,白乐天尝以文集留庐山草堂,屡亡逸,宋真宗令崇文院写校,包以斑竹帙送寺。余尝于项子京家,见王右丞书画一卷,外以斑竹帙裹之,云是宋物。帙如细帘,其内袭以薄缯,观帙字巾旁可想也。”案:香祖笔记引此,“草堂”作“东林寺”,“项子京家”作“秀水项氏”。日本藤原贞干好古小录下有竹帙,云:“一故旧所图。长一尺五分,广一尺三寸,袭绯绫。”大正新修大正藏图像部三宝物具钞二有竹帙图,云是敕书卷帙,与陈继儒所说正合。白氏长庆集苏州南禅院白氏文集记:“乐天有文集七袟,合六十七卷。”“袟”与“帙”同,其作用与今书套相同。一般以十卷为一帙。
〔八〕楚辞七谏:“唐、虞点灼而毁议。”王逸注:“点,污也。”汉书司马迁传:“适足以发笑而自点耳。”师古曰:“点,污也。”三国志吴书韦曜传:“数数省读,不觉点污。”文选奏弹王源:“玷辱流辈。”集注:“音决:‘玷音点。’钞‘玷’为‘点’。”则点又通玷。
〔九〕虫鼠,宋本作“犬鼠”(少仪外传同),原注:“一本作‘虫鼠’。”抱经堂本据小学外篇嘉言引定作“虫鼠”。案:颜本、朱本及类说引都作“虫鼠”,今从之。
〔一0〕贤达,卢文弨曰:“小学作‘圣贤’。”
〔一一〕秽用,颜本、朱本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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