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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八说天下-第4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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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次遭遇战后,白宝山停止了在石景山区再次作案的企图,但他并没放弃“搞短枪”的目标。 

  白宝山二姐在房山县某农场工作,他看望二姐的途中经过八一射击场,偶然发现这里的哨兵佩带着短枪。于是就发生了“4?22”枪案。 

  枪案发生后,他来到母亲家,这时他已不住母亲家,母亲为他租了间小房,白宝山单独住在外边。这样,家人就更不知道他晚上都在做什么。 

  白宝山连续作了4案,都逃避开警方的打击。他并不把杀人当回事,毫不顾及他所造成的后果。他多次开枪,打死打伤军人和警察。 

  除了与巡警交火是一场遭遇战,其余全都是他有预谋地在进攻。 

  白宝山已成为一个冷血动物,一部血腥的杀人机器。他的残忍性就在于:当他确定了某一攻击目标之后,无论是谁阻碍了他,他都要把对方在肉体上消灭掉。

  七、报复心理的形成与预谋犯罪 

  任何人走向犯罪都有着外部和内部的原因。白宝山返京后不到一个月就重新作案,50天内连作4案,打死哨兵1人,打伤军警人员6人,除了他反复强调的户口问题外,当然有着他自身的更深层的根源。 

  早年因盗窃,他被判刑。这造成他的家庭破裂,妻子与他离婚,儿女也跟着受牵连。他认为前罪判得过重,这影响到他的整个前程。他把这笔“账”记到法律和社会的头上。 

  按照白宝山的说法,他仅仅因为盗窃了人家几件衣服,就被判了4年徒刑。在服刑期间,被揭发出另一件事:他因喂鸽子,入院盗窃人家一书包玉米,被主家发现,追出来,他用木棍打了对方头部一下———结果,他因抢劫罪被加判了有期徒刑10年。 

  这件事他始终装在心里,成为其报复社会的理由之一。 

  我仔细阅读过有关方面的材料,应该说,北京市两家初级人民法院当年对白宝山的量刑应该说是恰当的。1982年前后,社会平均生活水平很低,多数公职人员月薪只有几十元人民币,白宝山的盗窃数额不菲。他多次与同伙入户盗窃,性质恶劣。而在刑法上,对盗窃罪与抢劫罪的区别有着明确的规定,持械行凶,抢夺他人财产,伤害他人身体,以抢劫罪判刑是完全正确的。 

  但白宝山并不这样想,他从自身的私利出发,认为法律对他不公平。这种思想在他漫长的服刑过程中,在他承受离婚等人生打击时,不断得到加强。 

  白宝山是一个报复心理极重的人,1998年3月,白宝山在法庭上曾相当清晰地表述过他在狱中产生的报复思想。他说:“我想过了,法律这样判我,我服刑出来,就去杀人,杀死那些受法律保护的人。如果法律判我20年,我出来杀成年人;如果法律判我无期(徒刑),减刑后我出来年纪大了,没能力杀成年人了,我就杀孩子,到幼儿园去杀,能杀多少杀多少,直到杀不动为止……” 

  1991年,也就是在宣武区人民法院宣判加刑的5年之后,白宝山被遣送到大西北,在新疆石河子新安监狱服刑。大约在1992年间,白宝山接到当时仅10岁的女儿的一封来信。女儿在信中向他诉苦。跟白宝山一起服刑的同监犯人李清亮(化名)说,白宝山接到女儿来信,情绪极不正常。后来白宝山把这封信拿给李清亮看,当着李清亮的面痛哭了一场,发誓说:“我出去之后,一定要弄到300万(元),给我的两个孩子买房子,每人买一辆奔驰车,让他们过上好日子,不能比别(的有钱)人差。” 

  李清亮比白宝山年长,人性不错,有见识,服刑前曾在北京某军事单位供职,懂得枪械知识。与白宝山要好的还有两人,一个叫吴子明,一个叫小蛋子(化名),他们都是本地人。吴子明对白宝山非常佩服,小蛋子曾跟白宝山住一个监号,他对小蛋子格外照顾,两人是另一种友谊。 

  在监狱里,白宝山着手做着各项准备工作。 

  他知道,要作大案,没有文化知识是不行的。小时候他不肯读书,进了监狱却卧薪尝胆,坚持把文化课学下来,达到了能读书能看报的水平。 

  这时的白宝山在外表看来很老实、很勤奋,这正是他“立大志” 的阶段。同时,他开始研究案例。劳动之闲,他常常跟李清亮“探讨”。 

  在白宝山“预想”的那些案件里,作为主人公的他,必须有武器。白宝山向往的不是普通的枪,而是火力猛、威力大又携带方便的枪种。还要有车,有高超的射击技术和驾驶技术———这都是前期准备的“必要条件”。在监狱里不可能搞到枪,也无法学习驾驶技术,但他可以学习枪械知识,还可以设法收集子弹。 

  新疆的劳改监狱,把犯人分为“收监犯”和“零星犯”两部分。部分零星犯夜里不收监,又叫外宿犯。他们有单独与外界的农牧民接触的机会。白宝山就是利用这个条件,趁机“买”到步机枪子弹和手枪子弹,并把它们藏匿起来。弄到子弹,只解决了他“预谋犯罪”构思中的一个环节,他还要熟悉枪械的性能和使用方法。 

  这一点上,他充分利用了服刑前曾在某军事单位工作过的李清亮。据李清亮回忆,白宝山对各种型号的枪支都有着浓厚的兴趣,“求知欲”极强。 

  白宝山在监狱里的这些准备工作是在暗中进行的,他利用自己的不善言谈,把自己伪装起来。在一个时期内,他在监狱里屡受好评。

  1993年初,即白宝山来到大西北的第三年,经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农八师(即石河子市)中级人民法院裁定,他被减刑一年。 

  在狱中最让白宝山感到解气的就是神不知、鬼不觉地杀了两个平时老欺负他的“恶人”。 

  1993年9月,与白宝山一起放牛的李宝玉突然失踪了。狱方对李宝玉失踪事件进行了调查,李宝玉并没带走任何东西,况且他还有一年就服刑期满了,按照常理,犯人在这种时候没有特殊理由,是不会逃跑的。虽然存在着许多疑点,因找不到其他证据,事情最终仍以李宝玉脱逃定案。 

  李宝玉因何失踪,最清楚底细的人,莫过于白宝山。 

  白宝山第二天就着手准备。他一声不吭,背着人在牛棚后边挖了一个长宽各一米、深约两米的土坑,然后,把200元钱塞到牛棚的墙缝里。 

  傅克军放牛去了,白宝山来找李宝玉,说:“我的钱藏在牛棚里,抠不出来了。你帮帮我,弄出来我请客。”李宝玉认为这是白宝山在讨好自己,就跟白宝山走进了牛棚。他问:“钱在哪儿?”白宝山指了指墙缝。李宝玉低头往里边瞅,钱卷成一卷,果然在墙缝里,用手指是抠不出来的。他找到半截细铁丝,弯个钩儿,猫腰帮着白宝山钩钱。 

  这时白宝山站在他的身后,摸出事先准备好的铁锤子,对准李宝玉的后脑就是一下。李宝玉翻翻白眼,一声不吭地栽倒在地。白宝山抡起铁锤,对准李宝玉的头部连续又打了四五下。白宝山看李宝玉被打死了,就把他的尸体扛出牛棚,扔进他事先挖好的土坑里。土坑边上放着一把铁锨,三下五除二,没用半个小时就把李宝玉的尸体埋好了。 

  一切都收拾停当,白宝山坐在牛棚外晒太阳。 

  1994年3月22日——距李宝玉失踪仅半年,另一个与白宝山一起放牛的傅克军再次失踪。这次引起了中队的警觉和重视。 

  当时在牛房放牛的共有四人,白宝山、傅克军、秦百川和田守水(后两人为化名),四人全是北京调犯。3月20日晚上9点钟,秦百川和田守水就回监号了——他俩不是外宿犯。当夜,在牛房住的只有白宝山和傅克军两个人。 

  21日早晨,秦百川来牛房干活,没看见傅克军。他问白宝山,白宝山说:“傅克军去团场送牛奶了。”中午,傅克军没回来,但谁也没意识到傅克军会失踪。这天白天,秦百川发现傅克军的被子褥子枕头都不见了,问白宝山。白宝山说:“傅克军走时都带走了。”秦百川起了疑心,他想,傅克军去送牛奶,带被子枕头干什么?田守水也是一大早就过来的,他去打扫牛棚,发现牛棚已收拾干净,地上还洒了水。白天,监狱的焦中队长过来一次,谈今年承包的事。因傅克军不在,田守水说:“等克军回来,大家商量商量再定。”到了晚上8点,仍没等到傅克军。田守水、秦百川一同回了监号。 

  到了22日晚上,白宝山才向中队报告说:“傅克军自21日早晨外出,至今未归。”晚上11点,监狱的魏中队长、焦中队长带领武警把白宝山、秦百川、田守水三人收监,说:“傅克军跑了,中队要对你们进行审查。”当晚,魏中队长安排另一名姓唐的犯人住进牛房。夜里,唐某躺在傅克军的床上,翻来覆去睡不着,总觉得有什么气味刺激着他。他伸手在土墙上抹一把,觉得腥乎乎的,打开灯辨认一番,发现墙上有许多喷射状的污点,像是血迹。再仔细检查,在房子的顶棚上也发现了同样的污点。他吓坏了,一夜未眠,第二天一早就向中队做了报告。 

  事情上报到狱政科和142团场派出所,当天就对牛房进行了检查,墙壁和顶棚上的点状痕迹,经化验确定是人血(其中夹杂着鸡血),同时,在傅克军的床铺底下,找到未被带走的700元人民币。有人反映,21日清晨,看见白宝山在院里烧棉被或大衣那样的物品。此外,中队在牛棚的顶棚上,搜出步枪子弹、机枪子弹和手枪子弹共95发。

  因出事当天只有白宝山与傅克军两人住在牛房,白宝山自然成了重点嫌疑对象。 

  狱政科王永康副科长提审白宝山,审讯工作持续了十几天,白宝山态度死硬,只交代了藏匿95发子弹的问题,拒不承认与傅克军失踪有任何瓜葛。劳改中队和狱政科曾判断傅克军遇害,尸体可能用马匹驮到周围的荒野里掩埋掉了。他们在监狱周边的可疑地段进行搜索,并动用了警犬,未能发现傅克军的尸体。同时,据监狱的犯人反映,傅克军跟白宝山的关系时好时坏,两人也没什么深仇大恨,按说白宝山不会杀人。 

  事实上,傅克军就是被白宝山杀害的,他采用了与杀李宝玉同样的方法。3月20日深夜,黑暗中白宝山爬了起来。傅克军睡得烂熟,他微微地打着鼻鼾。白宝山低着头看他一阵,慢慢地举起了铁榔头,狠狠地砸在傅克军的脑袋上。傅克军长长地哼了一声,就没了气息,那身死肉也松垮下来。掩埋傅克军的尸坑已经挖好,打死傅克军之后,白宝山拿着铁锹出去,又把土坑整理了一遍。再返回牛房,白宝山吓了一跳。傅克军又起来了,他一动不动地坐在木床上。但他反应迟钝,两眼直瞪瞪的,似乎想弄明白,到底发生了什么事情?白宝山的铁榔头又砸过去,因用力过猛,竟把半个榔头砸进傅克军的脑壳里——这就是造成鲜血四溅的原因。傅克军再次倒下,鲜血立刻染红了他的被褥和枕头。白宝山没有开灯,他把傅克军的尸体背出去,埋到坑里——这个土坑是紧贴着牛棚的墙根挖下去的,距墙皮不到半米远,挖了两米深。处理了尸体他才觉得这事做得有漏洞,他弄出了血,傅克军的被子、褥子、枕头上到处都是血。他坐了一阵,便把染血的铺盖抱出去,点火焚烧了, 用沙土把灰烬埋了起来。凌晨时分他又在牛棚周围搞了卫生,洒上水——这就是后来田守水看到的情景。 

  这次,白宝山的疑点太多,但是,监狱方始终没有寻找到傅克军的尸体,无法确认他已经死亡。白宝山又态度死硬,拒不认账。监狱方在没有证据的情况下,无法给白宝山定罪。两年过去了,傅克军失踪案只能作为“悬案”挂到一旁。 

  因傅克军案,白宝山被单独关押了125天,写过保证书后,继续回去放牛。1996年3月7日,他如期提前一年获得释放。3月12日,白宝山回到北京。 

  白宝山前期收集的子弹被劳改中队没收了。在他重新获得“自由”之后,利用恶劣天气里附近牧民的羊群误入监狱草场的机会,他把羊扣住,要挟对方。作为交换条件,他从牧民手中弄到了三包步枪子弹(75发)和50发手枪子弹。这一次,他把子弹埋在水渠附近。释放后,他把子弹挖出,全部缠在身上,带回了北京…… 

  下午两点,汽车到达徐水县城。下车后白宝山漫无目标地乱走,出了县城大约走了三四里地,白宝山发现一处兵营的哨兵身上背着折叠式自动步枪。这让他眼睛一亮,这种枪他没见过,枪身较短,金属枪托可以折起,携带方便。一刹那间白宝山就做出了决定,要抢这里哨兵的自动步枪。 

  从下午到晚上,白宝山都没离开兵营左右,他选择好了潜伏地点和射击位置,确定了进入路线和退出路线。白宝山对地形有着惊人的记忆力,当他确信把一切都安排清楚了之后,于当天晚上返回了北京。从第二天,北京就开始下雨,一连下了三天。 

  到徐水后,他在靠近兵营的一家水泥管厂与果园的交汇处,挖了个坑,把包着塑料布的步枪埋藏起来,子弹埋在了另一个地方。 

  所有的准备工作都已经完成,两天后白宝山再次来到徐水。白宝山先在街上吃了点东西,等着天色黑透后,到他的藏枪地点取了枪,坐在果园里,先把枪擦拭一遍,子弹也一颗颗擦好,做这项工作他戴上了手套,避免在弹壳上留下指纹。他向枪膛里压满子弹,余下的仍缠在身上。然后,他在夜幕的掩护下,按照看好的路线,悄悄进入距哨兵不到十米的预定射击点,然后一动不动地伏在地上,在那里整整趴了四个小时,直到午夜12点半左右。

  在哨位上值勤的哨兵一共三个人。他掐算好时间,知道下一班换岗的时间已经临近。岗上的情况,一般是两个哨兵站在外边的岗台上,另一个哨兵站在大门口,岗台距大门有15米。现在,那个哨兵出来了,也站到岗台前——他觉得,可以动手了。 

  白宝山先瞄准背枪的哨兵开了一枪,那个哨兵应声倒地,不动了。他一转枪口又朝背子弹袋的兵打了一枪,那个兵也不动了。他正要朝第三个兵射击,发现那个兵已匍匐着进了大门,他瞄着那人连开三枪,均没打中。 

  他快速从槐树丛后边出来,把自动步枪拿到手。这时兵营里的警报响了,但没有人马上出来。他背着两支枪,猫着腰从原路跑回,沿预定路线向西跑过107国道。他经过一个加油站,天太黑,没人注意他。再跑过铁道——他的速度慢下来。然后,他沿铁道朝徐水火车站方向走去。 

  天快亮的时候,他发现铁路边上有个废弃的烧砖的土窑。他在窑地里挖了两个坑,把两支枪和子弹分别埋在这两个坑里,做上记号。然后他脱掉身上的绿军衣和绿胶鞋,换上圆领衫,把鞋和衣服埋进一个烂泥塘。然后,他在露天的土窑里隐藏起来。早上8点,白宝山从旧砖窑里走出来,这时他已经焕然一新,圆领衫大裤衩,两手空空,只拿着一个小包。他穿过铁路,在公路上拦住一辆开往北京的长途车。 

  7月28日下午,白宝山返回北京。 

  发案的当天,北京军区保卫处就提出与北京并案的提议,他们十分熟悉北京几起案件的案情,河北省公安厅与北京市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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