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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上海深情年代-第6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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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蒋芸珊:
  可以用高风亮节来形容了。书中对她性格方面的描写,多数体现在她对理想的执著追求上。先进的新时代女性是她显得与她的家庭、社会格格不入。却以自己的美丽、睿智与气质征服着身边的每一个人。小健小康兄弟同时爱上她成为兄弟反目的导火索,也许这是个老桥断了,但戏剧性的是常啸天的另一个儿子蒋器也深深为之着迷。小健蒋器不用说了,小康纵然十恶不赦,学生时代的常小康也好歹是个校园中的“热水袋”,成为蒋芸珊的追求者也没丢了她的份。或许也是继承了姑妈蒋清的冲动,在感情受到冲击的时候,不能冷静下来思考,也许这是她的一个缺点吧。但是经历了风风雨雨后对感情的那份执著也是令人称赞的。只是这种事业上的女强人往往又不被大多数男性接受……其实蒋芸珊也十分不容易了,她的理想赋予了她使命,让她必须要比其她女孩子更早的成熟起来,在这样紧张而激烈的命运冲击下,还能固守着对爱情最美好的憧憬,实实在在的“强”,而且她从不勉强小健加入共产党,与她一同追逐梦想,而是为小健创造留学的机会,让他往属于自己的天空中飞翔,小健得这样的红粉知己,此生不枉。其实如果她霸道一点,硬把小健拉如共产党,也许结局就不会这么凄惨了,唉,人生那那么多如果?
  小健死后,蒋芸珊就不是这么可爱了,事业心太强了,强到固执的程度。认定孩子会影响自己革命的进程,竟会狠心要求打掉孩子,有的时候,太冷静的女孩子更可怕。其实共产党人才济济,如果不是你急功近利,把手头的事分给别人来做也未尝不可,将爱情和事业以这样的比重去衡量的女性,可敬而不可爱,退一步讲,如果你放下固执,冷静地为事业最有力的方面讲,也应该留住这个孩子,因为这是一张牌,有他或许会限制你个人的一些行动,但却能换来常啸天如此强大势力里的相助,如此划算的买卖,身为一个一切为了党为了人民利益出发的资深党员,怎么就算不过来呢?不能想象如果不是刀疤顺的死你会不会作出让读者不能原谅的事情。
  还好,芸珊有惊无险地留下了小健的孩子。值得一提的事,常啸天最后在医院里那一段,签下保大人这一举动令人为之气夺,虽然那个时候签什么都无可厚非,但是选择保大人让人们看到了豪气干云的常啸天就围得可爱一面。
  吴妈:
  (吴妈不应该再找老爷加陪阿Q淘米吗?怎么跑上海来了?恶搞结束)
  和蔼可亲的吴妈真是让人刮目相看,能够在上海如此动乱的社会先后成为同一个宅子两代主人最信赖仆人,而且在洪门老大这种身份的人面前说话都有着举足轻重的作用。吴妈的存在有时给整篇血腥味十足的大上海中不时加入了一些温馨的佐料,看到对小健无私的关爱,让人心里暖洋洋的;看到与惠若雪针锋相对,让人不由自主地要“挺”她;看到在众人面前毫无芥蒂地将常啸天的生活管制的服服帖帖时,又让人不禁莞尔……吴妈是温暖的母亲形象,这里与其说作了小健得干妈,不如说作了干奶奶,那种慈祥往往是从祖母级的女性中才具有的,不过,她好像是吴浩海的姑妈……那就算了……
  刚开始常啸天留下她不换走,我还以为这会是个祸根,不过现在看来……也的确在她这环上出了岔子,你明知道汪煜与常啸天有不共戴天之仇,你再不忍丢下这个孩子不管,也不能将他留在常公馆里,以你吴妈当时的能力,帮汪煜找个安身之处应该不成问题吧……一念之仁害了常啸天,而常啸天是与人为善的吴妈在大上海唯一可以依靠的大树(当时阿海已经和小健逃亡了),这棵大树倒下了,身边毒蛇般的惠若雪、阿水他们立刻窜出来,吴妈的下场可想而知了。吴妈悲剧性的结果无非是体现其他人的狠毒而已,让人心里冷瑟瑟的,难以言喻。
  阿芳:
  阿芳是常啸天身边的女人中比较可爱的一个了,主要体现在了对小健一样无私的爱上。这一点无论是惠若雪还是蒋清都做不到的,不过也可能使自己没有属于自己的孩子的缘故吧。阿芳存在的作用也是举足轻重的,因为她的存在,导致了阿水爱情的不顺,导致了常啸天与阿水之间心中难以逾越的鸿沟,也间接导致了阿水的堕落。而正是她远赴东北寻找白冬虎,才为最后扭转乾坤提供了质的保证。阿芳一生无名无分的跟着常啸天,明知不能成为人家最爱的,却无怨无悔地服侍着这个男人,无怪乎常啸天最后对她抱有如此的歉疚,也许阿芳才是最适合常啸天的“特殊情况”的女人。好人有好报的事情在整部小说中虽然不多,但阿芳得以善终也算给人一种安慰。
  慕容倩:
  刚打上一句骂人的话,想想又不忍,算了,人应有自知之明,慕容倩的存在确实是个祸害,让吴浩还无端与林小健反目成仇,让人深感遗憾之余,也只能去怪这个女人了!
  阿香:
  也说一句吧,你认为自己该把第一次奉献给小健,虽说是为了对得起自己,也是感激小健的大恩大德,更是视小健为最神圣的人,可是你想过没有,你把小健置于何地,如果小健要了你,那他还是如此神圣的人吗?你遇到了贵人,是小健手中最受益的,虽然你的命运也很凄惨,但是珍惜小健赠与你的一切,浩浩过日子吧……
……(本卷结束) ……
第一部 兄弟情深
第一章 风雷际会
         这座海上之城无疑是一个脾性高傲,举止曼妙的丽人,一经诞生便得天独厚。长江在这里化做滔滔黄浦入海,东海把她引向世界每一个角落,太平洋的阳光洋洋洒洒映照外滩。她繁华绮丽,纸醉金迷,却融汇东西,卓而不凡;她浮华浪荡,藏污纳垢,却活力逼人,无可匹敌。多少人穷其思绪,想揭开她瑰秘的面纱;有多少人终其一生,誓成为她浮沉的主宰。她诱惑地向所有人微笑。无论贫贱富有、高尚卑劣,存心作冒险家的乐园,让一个个时代的逐梦者,臣服于她的石榴裙下。
  二十年代的她,在常啸天的记忆中,天空是湛蓝的,苏州河水是碧的,投入浦江才变成了黄色。他和林健都正年轻,生命虽屡受挫折,但还都有一种贲发向上的力感,是鲜红的。
  那一天,对他们是很重要的一天,可林健却心有旁骛,让他略感遗憾。林健的注意力在草坪上一只一米见方的铁器上。
  “什么东西?”常啸天好奇地指。
  “飞机!”林健全神贯注,头眼不抬:“飞不远,小型飞行器。”
  早在十几年前,莱特兄弟已经把名字刻在蓝天上,但在当时的中国,见识过飞机的人并不多,制造真正的飞机只能说是梦想。
  “你这一阵子足不出户,就摆弄这玩艺?”常啸天哑然失笑,走上去:“阿健听我说,机会来了!”
  “别出声,看!”林健突然起身,拽他退开几步,目不转睛地盯着他的宝物。
  “搞什么?”常啸天看过去,立刻被吸引。
  飞机慢慢动了起来,犹如一只有生命的鸟儿,竟伴着嗡嗡声离开地面,旋向天空,真的飞了起来!
  常啸天下意识一缩头,那鸟自他头顶掠过,他惊喜地一抬头,和林健一同注视天空,直到飞行器远远变成蜜蜂大小。
  常啸天已经呆了,啧啧赞叹:“阿健,你真行。你是我见过的最聪明的人!”
  两人追逐着小飞机跑起来,不知跑了有多远,都有些上气不接下气。林健蹲下摸着降落在江边的飞机,除了几处刮伤,架子居然还完整。他喘息着回头来,比划着,眼中是梦幻般的光彩:“有一间大工厂,我能造出来。”
  常啸天跑出大汗,拎了大衣慨然道:“阿健,相信我!等我们在上海出人投地,攥好多的钱,也成为闫爷那样的大亨,就开一间最大的工厂给你,让你什么飞机轮船通通造个够!”
  林健起身伸手搥向常啸天铁一样的胸肌,显然,这番话他已经耳熟能详。常啸天话题一转,语意急迫:“收拾一下快走!闫爷要见我们,有要紧事!”
  林健眼神暗淡下来,别过头去。
  “听到没有,老大亲自找我们,我们出头之日到了!”
  林健抱了飞机低了头往回走,头发在江风中舞动,看上去有些颓废,常啸天大衣斜披肩上,脸上肆意着狂放不羁,鹰钩鼻子异常醒目。
  他们身边,一个狷狂的大时代。
  闫家花园,洪门老大闫森的住所。
  厅中全是洪门年轻一辈,常啸天、林健,阿三、阿堂。
  阿三精干剽悍,一副镶铜扣的皮护腕;阿堂略矮些,粗眉阔目,膀阔腰圆,两人都是洪门老大闫森的贴身保镖,也是门中年轻一代响当当的人物。
  整个厅中叫常啸天一人把气氛搞得热热闹闹,他热情洋溢地胡吹海哨,老弟长老弟短叫得亲亲热热,逗得阿三、阿堂眉开眼笑,只有林健只是静听,一贯地没有表情,大家也都习已为常。
  一声浊重的咳嗽打断了他们,内堂中踱出一老者,面色发黄,头发花白,身板硬朗,眼如鹰隼。阿三、阿堂触电般垂手而立,林健也随常啸天站起。
  阿三道:“闫爷,天哥他们到了一会了,您还未抽完这一盘,所以……”
  “所以就没告诉我!”闫森半嗔半怒:“记住,今后啸天和阿健来了,不管什么时候,都马上告诉我!”
  常啸天和林健对了一下目光,阿堂喝退厅前站立的几个手下,关上厅门,守在门外,阿三则退至内堂。转眼间,大厅之中只剩三人。闫森已走到大八仙桌旁,在红木雕花椅上坐下,身后一幅工笔中堂,上面硕大无朋的斑斓猛虎,两侧对联为:“赤面秉赤心,骑赤兔追风,驰驱时无忘赤帝 ;青灯观青史,仗青龙偃月,隐微处不愧青天”。
  常、林两人自入门以来,从未和当家老大独处,更别提密谈,不由都全身绷直,神经紧张。闫森面孔始终沉着,戾气威压全在眼中,沉吟半晌,吐出一句:“你们天龙堂前日失了三船土,听到些风声没有?”
  这是最近洪门最大的一件丑事,天龙堂的堂把子倪子善因为这三船云土叫人在码头上抢了去,气得吐了血,到现在还在医院里。
  堂啸天道:“兄弟们都传是青红帮干的。”
  闫森鼻子哼了一声:“不是,是内鬼!是风雷堂的老汪!”
  常林两人俱是一惊。众所周知,洪门在上海共有四大堂口,风雷堂、天龙堂、猛虎堂、乘云堂。风雷堂乃是是第一大堂口,拥众甚多,堂把子汪铭九在洪门地位仅次于闫森,是门中前辈级人物,闫老大居然公开说他是内鬼。
  闫森来回打量他们:“这件事老倪大意了,如果派你们兄弟去接货,这事也许就出不了了!”
  常啸天和林健现在正是天龙堂倪子善的手下,闫森的话让他们异常挂历,常啸天得了鼓励,大胆说出疑惑:“闫爷,那货可是从二号码头被抢走的,那是风雷堂的地盘。汪爷怎么会?对了,不是说他和法国领事去了杭州吗?”
  闫森赞许地点头:“不错,狡兔不食窝边草,一般都不会挑自己的地界儿搞事。可老汪太自信了,他以为这个当口儿人不在上海,大家就不会怀疑他,他未免小看了我!”
  “您是说,他故意造假象迷感人?”
  “哼!老汪现在是想投靠黄金荣。青红帮势力是不小,谁想攀高枝,我闫森就大开宴席、敲锣打鼓地送他出门,就当是嫁女儿。可老汪还留在门中和我玩腻,抢我的财路,动我的军心,这就是他逼我了!”
  常啸天心领神会:“闫爷有事,尽管吩咐!”
  闫森露出笑意:“好,好!阿天你聪明,早知道你和阿健兄弟是门中藏的龙和虎,这件事交给你们俩我最放心。不过,这是一宗家务事,我不想外人看笑话,所以,我要你们做得干净利落,让各堂口的兄弟心服口服!”
  “汪铭九人在何处?”
  “老汪要过生日,今天早上已经回到上海。晚上风雷堂在大三元酒楼摆酒。我只要一个结果,就是明天的新闻纸上要有老汪的死讯!”
  常啸天、林健起身,闫森端坐不动:“我和老倪讲过了,从现在起天龙堂的兄弟由你们支配。踩地盘、巡捕房你们全不用管。你们的目标只有――汪铭九和他的风雷堂。”
  闫森从案上取过一张纸,常啸天上前接过,看见上面是七个名字,闫森语气转轻:“这都是老汪的左膀右臂,老汪死,他们也必起反心,都做了吧! 但老汪身边的那个法国女人不能杀,在租界里,我们还是要留足后路。”
  “这上面老汪的老婆孩子,都……?”
  闫森仰头无声地笑了一下:“怪道小的们说你义气,还真不假。”笑容一收,目光冷然:“事情办妥,老汪的位置你来坐。想接人家的地盘,就要斩草除根,不留后患。你自己看着办吧!”
  常啸天心几乎冲出喉咙,强抑狂喜,折好那张纸放入怀中,抱拳躬身:“谢闫爷栽培!”
  闫府后宅。
  闫森夫人端坐椅上,同阿三、阿堂讲话。她时年四十,厚裙重褂,发髻上长长地探出玉簮,坠着沉甸甸的珠子,衣着打扮和当时的上海滩几乎隔了一个时代,见到丈夫踱步进来,放下茶盅疑惑地问:“老爷,这么重大的事怎么不选阿三、阿堂,外边那两个小子初出茅庐,能行吗?”
  闫森做为帮派老大,素不近女色,对这位夫人一心一意。因为岳丈正是前任洪门老大,闫森的身家该有一半是来自这位夫人,他坐下来:“不要小看了这兄弟俩,他们入门虽晚,本事却大!”
  阿三和阿堂皆有些不以为然,闫森看在眼中,指了笑骂:“两个小鬼头,你们还不要不服气!常啸天有一样本事,连我都自叹弗如,他能跟洋鬼子直接对话,你们行吗?”
  阿三、阿堂自少年起就入了门,在闫家长大,对闫森最为信服,听他这么一讲,自觉读书不多,便不吭声。
  一袭淡淡的香气传来,闫森注意两个保镖的目光都向走廊移去,独生女儿闫意正从廊中穿过,后面跟了个小丫头,闫小姐并未注意有人在看她,白衣长裙一派文文静静。
  闫森奇道:“怎么阿意没有上学?”
  闫夫人话中带了嗔意:“看你这个爹当的,意儿放冬假有好几天了。”
  闫森在年轻保镖的目光中看到了倾羡,这才意识到独生女儿已经一十六岁,是大姑娘了,突然间他有了个想法,暗中点了点头,又伸臂打了个哈欠,闫夫人体贴地起身,和他一同走进闫公馆豪华的烟房。
  闫夫人点燃金质嵌砝琅烟枪,递在丈夫手中,犹在进言:“阿三阿堂都是跟了你十多年的孩子,你不该厚此薄彼。”
  闫森接了烟枪侧身躺下,笑容中多了一层玄妙:“我自有分寸。你想除老汪是天大的事,哪能用身边的人!那两个小子刚入门,一旦有什么闪失,对门内、对租界都好交待!看吧,不出我的所料,这两个人今晚非但不会失手,日后必成大器!尤其是常啸天,他的头脑、阅历不在我任何一个堂把子之下,我闫森行走江湖四十几年,绝不会走眼!”
  “听说,他是河北人?”
  “对,在北平读过几天大学堂,还当过兵。对了,阿意的书念得差不多了吧?”闫森的话题突然转到女儿身上:“女孩子家,该教她三从四德,不要叫洋书弄花了心思。”
  “好,念到这个暑假正好毕业,让她回家学些女工家务,也好!”闫夫人最大的憾事就是没给闫森养个儿子,所以说起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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