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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经-第1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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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序:给昨日的情书
这本名为《曾经——林夕90前后》的书,是我在九十年代前后出版的三本书的“集结号” ,包括《某月某日记》、《即兴演出》和《盛世边缘》。这艘盛载着回忆的“集结号”在时间中流过,在灯火阑珊处再次校对,一回首才惊觉书中的我,与今天的我,已相距差不多两个十年。
  多亏我曾经把那些专栏当日记来写,因小眉小目而留下了那么多感受的碎片、生活的片段,现在才能观照从前的我,原来是这样看人、看事、看物、看世、看情。
  我曾经写过这样的歌词:“我们每一天成长,难道就是为了遗忘?”不,可待成追忆的当时,都是我们的亲生骨肉,就算从前太天真太浮浅太过敏,都不容眼睁睁看着这断章流失,万一有天又悔恨变得太现实太世故太麻木,说不定能从回忆中重拾随兴飞翔的力量。
  我曾经在一个名为“为悲情歌词解套”的讲座中,用今时的心态和语气,念读昔日的歌词,那是一场今昔的角力试验。我发觉,原来曾经写下的惘然,亦早已预伏了答案,同一样的风景,不一样的看法,得出不一样的解读,只因我们都在莫失莫忘中边走边唱,边唱边成长。
  不如提议大家也玩一玩这个游戏:重新审视过去,像观赏他人的戏,看着那熟悉又陌生的主角七情上面,有时觉得他真绝、真玄、真怪、真笨、真傻。但,背影是假的,心情是真的,那是真人真事;忠于当时的我,和相信现在的我,相认时有没有觉得难为情?曾经过的沧海,如今有否难为水?
  每个人都是有过去的人,过去也都曾经期许自己将来变成怎么样的人,假如两个自己在时光走廊上重逢,今天的我会为往日的我感到惭愧,还是令昨天的我失望?
  假如我们每隔十年都写一封《给昨日的情书》,又会为那逝去的岁月作什么补白、会为过去的“我”发出什么温馨提示,好让现在活出一个更理想的我?
  今天由过去一路走来,而未来也为今天而改变,所以,抚摸那可爱或可悯的曾经,就仿如捉摸一下未知无解的将来。
  我们虽然不能不对“曾经”说再见,但时间慢慢爬过皮肤的感受、时代流转的浪花,停驻在心中,可增可减、可生可灭,只系于一念。
  林夕2009年3月2日
  

兴趣
大家可以公开的兴趣自然是阅读、音乐、舞蹈、话剧之类,非常高尚,其实这是个艰深的问题。
  我会这样回答:我喜欢写。故作被迫地写,在赶忙仓促地写(看,又给人催交货了)。这样子提醒我,写已经成为一种需要,一种职业了。于是可以保证,即使将来提不起劲,笔仍然要执下去,便非常窃窃自喜。我又喜欢填,填完之后偶然受命改一两句,或者全首从头再来。有时略加辩护,有时全力迅速修改,以显示实力,以训练耐力。我又喜欢人,动手动脚,讲是讲非,会面、告别、浅笑、喝茶、睡觉、说话、问候、分手、安慰、笑容、近况和寄望,都非常有意义。也可以说,喜欢人才喜欢写。此外,我又喜欢垂一撮头发到眼角又用手拨它再让它垂下,不断循环。喜欢煎二成熟的牛扒,切开时有血流泻。喜欢挤鼻端的黑头。喜欢煲烧水沏茶。喜欢看八卦周刊和龙虎豹,喜欢在空气中*。啊,这样琐碎,都是我的兴趣。
  我不喜欢平日有什么嗜好这个问题。我喜欢兴趣,它们不单是一批生活习惯,而且会慢慢融入生活这职业里面。
   。。

生日
今天是本人生日——不,不是见报的今天,是我的今天——看,生日是多么个人的事,我的七号,你们的……十号了吧?虽是一样的内容,千般勾勒,硬化为一种字体,我写你看,似有牵系,实则无关痛痒:文章、生日和瓜葛。
  往时生日,总在事前忧心,事后气愤,一个起伏的夜,数算着谁厚待我,谁对我不起,居然忘了我的生日?
  往时生日,总选播些心爱的歌,从前的我……如何如何过……又过了生日,必备的宽慰,刻意的深度,许愿的时机,尽在今时——过得多几年,却又冷淡了。谁对我好,当然好;不好,不要紧,自己对自己好便是了。
  像我,连续两年差点忘了生日,多好,胜过从前在心理上苦苦筹备。写着、填着,又来了,放下笔,听电话,饮食,坐车和笑,然后我想静一下——这才像生日啊——整理混乱的纸和字,不想睡,便冲了杯深沉的普洱,墨褐色,看不见杯底的旧茶渍。
  还是不喝了,由它丢凉,喝下去便睡不着,我疲倦,很想睡觉。
  

两件关于鬼的故事
宿舍每年暑假都有很多外人入侵。有些是港大学生,有些来自外国,过境性质的。
  前年有一批德国学生犯境,又常常带些女性回来,闭门*。看更干涉,要我出头逐之。但他们非常高大威猛,我用英语脏话不够流利,给他们反唇相讥,遂二话不说,请个英文辩论得奖者做外援。他举起指头便骂:“尊重你们德国人的身份!”嫖客和*都一哄而鸟兽散。我对自己说,这件事和他们的国籍没有必然关系。
  今年暑假,来了个英国学生,众人如蚁群沾附,介绍访问,好一个操流利英语的刚巧经过,高声准确招呼。“I am glad to meet you; sir。”温文有礼,又拿出布丁招待。我在房内只听着一堆细声讲大声笑的炸弹,忆起隔邻有两个新搬进的本地学生。只觉他们常缩在自己房内,异常委屈寂寞。大家只略略招呼垂询便算完事了——幸而好奇语言练习、实习国仪、睦邻礼貌第一……都是很受用的借口。
  我又对自己说,这件事和国籍无关。不过,语音微弱。
   。。

令人苦恼的问题
有些问题真是令人非常难过、躁暴、不安、焦虑……
  例如:最近你有什么作品呢?
  应该怎样作答?如果是流行的,早便风闻了,还说什么?问什么?不过是堆陌生的歌名,旋律内容感觉,众皆茫然。最痛苦是有些根本对唱片或收音机不闻不问,不过为尽朋友的责任,问问而已,以为惊天动地的歌,沾沾自喜,谁知他们毫不动容。
  例如:最近你替什么人写歌词?
  无分先后远近流水账般罗列出来,有卖弄之嫌;只说红的不说黑的,有势利之嫌。只说近,如何近?须知,这只是个流水作业的程序,很多都不过是半晚一夜之间的产品,怎样说最近写什么呢?又例如:你最近写的怎么都转了风格?
  什么叫风格?这是流行歌。谁都知道,但谁都感受不到,我们所见到的只是个流行的片面,每张唱片内有多少无声的歌?内里有多少压扁的词?不弄清每个作者作品的底细,怎样有资格说谁的风格变了?我们听到的一面,未必就是最好的一面。流行是天时地利人和的总和,文字只是微末被动的一环。
  

人站到千里外
每听见看见劣质的东西,大行其道,便以短暂和持久来*——劣的不耐持久,只有好的才经得起时间考验,这样想着,仿佛一切不平都终于会得到补偿。
  然而,谁说过需要持久呢?长和短毕竟只是相对的观念。连《诗经》、《楚辞》都已褪色(那天有人问起什么叫兮,真的,如今没有人用兮字)。
  或者听流行曲真的只是一种发泄。于是少数坚持只听古典纯音乐的,便以持久耐听来嘲笑流行时代通俗歌。当然,在时间轴上,这只是五十步笑百步的讽刺比较而已。
  幸而,在这个其实炎热得使人冒汗的晚上,吃力地走这条多车的路,忽然唱起《残梦》。那几句歌词,从前只当念口卦,现在丢久了,摆脱了惯性的印象,才慢慢咀嚼出真味。身边无数汽车疾驰,一切若即若离,眼前纷扰面目,转眼轮回。还说什么持久短暂?
  人站到千里外仍觉风吹苇草动,固然因为关系深厚。或者,正因站到千里外,才切实感觉到、看得出苇草呢?
  我们都不断地需要安慰,我这一刻的安慰,是随口唱一首多年前的流行歌,竟然还有旧的感觉新的发现。因此,我喜爱流行歌。
  

你喜欢吗
随便说说,总是轻易廉宜的。
  你喜欢我吗?我喜欢你。
  你喜欢西环吗?我喜欢西环。
  我喜欢西环的古老建筑。每一条柱都很细致,一种现代建筑欠缺的精致,凹凹凸凸,对抗冷漠的几何线条。
  水泥的外壁,轻裂的质感,像芬芳的陈皮。
  修长的木窗,整齐的方格,给人结实而温柔的感觉。
  我喜欢西环僻处一角,据守着原始的码头,侧望中区的先进——而时间是一个轮,拖拖拉拉,快要碾过了。于是要趁机活在粤语长片的环境里,最后一瞥也是好的。于是有这样的念头:找一层楼,玻璃窗旧得贴满了X形的胶纸。
  我凭窗看街,街中人看我,这男子真是风雅。夜了,我点一盏铜壳的油灯,开锈铜色翼的吊扇,在幽幽的浅褐色阶砖地上,写稿写日记,墨水化在轻薄的纸上。
  灯光掩映,原来一群飞蚁在霎动着。有一只掉进杯中,翅膀贴在水面,化成茶色,好像是其中一朵浸老了的*。然后,我倒了那杯菊普,跑很长很阔很暗的木楼梯,每一步都非常响亮。我要到街中的大排档吃白粥油条。
  于是我说,我喜欢西环。我对甲乙丙丁说。
  但甲说:旧楼光线不足,长期晦暗,细菌容易滋生,墙壁发霉,一阵腐臭味,老鼠蟑螂特多,连沟渠也特别臭。
  乙说:你又要安装冷气,又要有浴缸和电热水供应的浴室,怎可能住残旧的古屋。
  丙说:西环一阵鱼腥味,旧楼又潮湿,你会鼻炎发作。
  丁说:旧屋十间有九间死过人,有鬼。
  在霓虹熄灭的时间,路灯把楼房冲晒成单纯的惨白色。我在街中举头仰望,会说,我喜欢这样一幢楼房。因为,我从未走上那楼房的阶砖上,从窗框向外俯视。我只在街外徘徊。
  你喜欢吗?我喜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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偶像
歌星经理人劝谕旗下歌手:接受访问,万一被问及偶像问题,便先解释只是欣赏,理智地欣赏,不要说崇拜。
  要是我是公众人物,一定公开我心中的偶像。这是自己依然年轻的有力证明。只有年轻,才可以无私无故无忧地喜爱于己无亲无益的人物。
  我最喜欢培育心中的偶像。由欣赏而至着迷,原先定必用力走着指定的步伐:争取接触。到入了局,着了迷时,已浑忘了步伐。那刻意令自己不刻意的过程,操纵把弄自己感觉,很是过瘾。当然,也不是胡乱选择的。每个时期的偶像,都随日子积累而硬化为一段岁月的标志。
  像五轮真弓,《恋人》、《一叶舟》、《残火》……有那人却在灯火阑珊处的惊喜。直到她结婚了,我心头一冷,知道某种音乐感觉快要告一段落了。于是我不快乐,一个人到冬天的浅水湾想她的婚姻。
  像安全地带,《恋爱预感》、《酒红色的心》,不错,很好,非常好,原来形象也这么神秘地诱人,明知是包装,也潜移默化了。在闹市中,故意走玉置浩二的步伐,装个冷的面孔斜泛的眼神……将来,或许移情别恋,但总会把这些名字串起来,像可以握在手中把玩回味的珠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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澳凼大桥
澳门最令我心动的,反而是澳凼大桥。在凼仔吃过晚饭,便徒步过桥。
  那桥原是供车行的,旁边只有浅窄空间,仅容得下一个人一双脚,算是行人道。于是,步伐要放慢,而且战战兢兢。听得一旁车声霎过,另一旁水声蠕动,人则拉扯在两个极端之间。蠢动的黑水,伏在惨白的灯柱下,永远对立。
  前面是葡京毫不模糊的灯影,不留余地,炫耀成一个鸟笼。而回首,向着来处,只有一间酒店的灯光苦撑着黑夜,且渐渐淡退。也是对立,而桥把不平衡的拉成一条直线,任人和车通过。
  极远处,有远灯微火,三数点,但太单薄了。水面升起的湿气,也飘得灯火左晃右摇,一阵大风,又给吹得忽明忽暗,孤零已极。
  这冷硬的铁桥,不知是怎样把三块碎片抓住,拼叠成一幅夜色的?
  

下雨天
如果说,喜欢下雨天,低低的灰色压着阔阔的地,很多人一定认为那是为了表现自己忧郁个性的缘故。特别在这年头,喜欢低调总比爱喧哗热闹安全。当灰色成为每个年轻人个性的资产时,说喜欢下雨天——便多了几分真诚。
  然而我却衷心地不明白别人讨厌雨天的心态。
  有什么不好呢?……静听帘外雨,点滴到天明……帘外雨潺潺,春意阑珊……夜来风雨声,花落知多少……等你,在雨中……拦路雨,在我视线间不断洒落在屋檐下……
  或者不提这些,作者们美丽的砌词,可能只是白纸黑字的副作用,给雨水一滴便冲去了。有一本卫斯理便说,水的冲击运动会产生一种令人心情愉快的阴极电子。或者不提这些,科学解释不是每个平凡人的本分。
  或者忽然变得很实际,觉得打伞是很吃力的一回事。雨水爬进颈项温暖的皮肤渗进鞋尖局促的脚趾间,雨忽然讨厌起来。但雨虽然从此不好看,我们还是不应该讨厌雨天的。
  中学时同学已经学着他们的父母说我们的将来,说雨天什么地方也不好去了,最好专心致志地打麻将。是的,四个无处可避的人,就因外面的雨,特别心无旁骛,投入做一件本来简单的事。
  而我喜欢雨天的理由比较简单——一个人闷在家中太久,慢慢便不安分起来,想着到处游玩的好处。幸而下雨,雨在街上泼,却泼不进屋内。人靠在一块玻璃窗旁,便会觉很幸福。这个家还是像个家的,其实并不太坏啊。就这样,一切不满都淋熄了,渐渐又恢复先前的安分。
  无数下雨天,我都这样想,一片好心情,凡事积极,连写字都用力。
  

远行人
我并不特别喜欢旅游,只喜欢和喜欢的人在一起,到什么地方都无妨。
  即使不是在深圳,只在深水埗,能够在一起,做过一些事、看过一幅风景便好。不过,如果是外游,事情更加重大,又要过关,又要证件,不知不觉便共同干了番大事似的,方便日后回忆。
  身在外地,比留在香港放心,平常各有各的家要归,聚会时不免各怀鬼胎,望一望手表以为急着要走了,几乎没有一刻平静过。如果在异国,大家都无家可归,午饭吃完,还是要一起看景游地的,晚饭吃完,要看表便看,顶多是一块回酒店,同归于睡,明天再来,逃不了。
  你看那地方多好,某某与你一起看,那地方就更好。如果那地方不怎么样,有某某在,还算是好样的……这真是旅游真理。找得到一个你这样着紧的人去玩乐,而他又愿意做伴,还何须花心思在行程设计,三天这里四夜那里?飞机火车船?只要一起就好,其他统统豁出去了。
  问题是,这个人又哪里去找?找到了,何止旅游?什么都可放开不计较。找不着,或不那么称心,便只有寄情于食宿问题,交通问题,研究当地风土人情,背熟历史文化资料,才找着远行的意义。
  

生日敏感
我的祖母和母亲以及我的姐姐,甚至我的好友的母亲,都不约而同认为生日之日不宜洗头,一旦湿了,据说,每滴肥皂水都要在过世后,一一喝回。
  这些母亲们每逢自己或别人的生日,便谨记而且到处劝诫人,不要洗头。剪发也不好,好端端不要在生日伤自己体肤云。至于蛋糕,反而是其次的。吃了,只不过为身体摄取高度热量,抹了,也只为脸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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